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2016-02-01□王良
□ 王 良
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 王 良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把绿色导向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以对人民、对历史、对莱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好转调发展、污染治理、绿色惠民、制度创新“四着棋”,坚定不移地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和谐统一的绿色发展之路。
一、以抓转调提质效为方向,探索绿色经济新路径。生态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发展问题、结构问题、方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从莱芜实际出发,必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优化产业结构上求突破,在提高质量效益上见成效,走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优势,发掘嬴秦文化、长勺文化、冶铁文化等特色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养生养老、运动休闲等产业,加快推进雪野旅游区、齐长城“一线五村”、棋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现生态保护、旅游开发、产业发展等多重效果。二是大力发展创新经济。更加重视发挥创新驱动和人才支撑作用,加快济莱协作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公寓、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措施,用好山东省科学院莱芜技术转化中心、济莱协作区莱芜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大力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3%。三是大力发展标准经济。将标准化理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深入开展“寻标、对标、提标、达标”活动,引导企业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参与制定标准,争创一流标准,以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全市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52项、行业标准47项、省地方标准53项。四是大力发展园区经济。针对产业布局分散、区域间同质化竞争加剧等突出问题,调整优化区域发展布局,重点拓展雪野旅游区发展空间,把北部3个山水旅游特色镇和周边林场等相关区域,整建制纳入雪野旅游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大做强农高区,把农高区管辖范围由1个镇扩大到3个镇,管理层级由区级管辖提升为市级管辖,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绿色食品示范供应基地;提升高新区发展层次,支持莱芜高新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理顺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将泰钢集团承担的部分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责任交由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泰钢不锈钢生态产业园,形成特色鲜明、错位竞争、集群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以实施铁腕治污为重点,开创环境治理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绝不能靠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一时发展。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发展经济是政绩,保护生态同样是政绩,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攻坚。在环保问题上,党委、政府态度要清醒坚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企业要负起社会责任,全社会要加强监督。一是环保治理常态化。着眼于推动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先后组织开展“环保百日攻坚”“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实施“四控两提一平台”工程,积极控制燃煤总量、控制烟(粉)尘及扬尘污染、控制异味及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秸秆焚烧,建设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提高治理标准和环保监管能力。二是环保监管网格化。建立市、区、镇、村环保监管四级网格,以市为单位划分一级网格1个、以区为单位划分二级网格5个、以镇为单位划分三级网格20个、以村为单位划分四级网格若干,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现全天候、全过程监测监控。三是环保执法一体化。积极探索“环保110”制度,整合市区举报热线及执法力量,健全完善与公安、检察部门执法联动、联合办案流程,建立集“投诉受理、指挥协调、现场处置、信息发布”于一体的举报查办体系,形成城区30分钟、城外50分钟以内快速到达的执法反应机制。四是环保监督社会化。探索实行环保电视问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并接受质询,特邀专家现场点评,群众代表当场评议打分,市民通过热线和网络同步参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责成环保局逐项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跟进督办,纪委跟踪问责,有力地促进了环保热点问题整改落实。
三、以实现绿色共享为目标,打造健康宜居新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坚持把生态环保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坚持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城靠民,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增进群众福祉,实现绿色惠民。一是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对城区内市政设施进行全面修复改造,对“六小”场所和“十乱”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同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治污净厨改厕”工作,着力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二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资源,大力实施荒山绿化、水系绿化、丘陵绿化、道路绿化、平原绿化、镇村绿化等绿化工程,加快对牟汶河、嬴汶河、龙马河等骨干河道实施综合治理,实施一批水库除险加固和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和土壤污染防治,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2%。三是以建设智慧城市为带动,大力实施路、水、气(热)、绿“四网”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大配套”建设和水电路气暖等“小配套”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等示范工程建设,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实现“户口属地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便民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四是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绿色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大力推动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楼院、绿色家庭等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发展重环保、增产降能耗、行业比节能、单位赛低碳”的浓厚氛围。
四、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绿色发展新机制。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久久为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竞争考核激励机制。连续三年在全市各区(功能区)和各重点企业之间开展“生态环保竞赛”活动,对各区(功能区)环境质量综合改善、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信访管理情况,对各企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防控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评比,激发各级重环保、抓环保、强环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区(功能区),市政府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对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功能区),需向市财政缴纳环保补偿资金,去年以来已发放奖励资金400万元、征收补偿资金360万元。三是建立环保区域联控联防机制。与济南及省会城市群其他相邻城市签订了《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在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上实行资源共享、联防联控、协同处置,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在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在全省率先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同时积极探索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以及PPT、BOT等形式,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通过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发展质效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和城乡面貌改观。近年来全市三次产业比由6.7:60.5:32.8调整为7.9:51.7:40.4,非钢产业占全部工业比重由44.3%提高到59.8%,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年均提高1.46个百分点,服务业占比年均提高1.9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市GDP综合能耗下降23.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29%,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改善53.2%、11.5%、15.3%、18.4%,连续三年位于全省污染物减排前2位,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莱芜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等荣誉称号。
(作者为中共莱芜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