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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奴隶的母亲》看古代典妻婚俗

2016-01-31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阿秀婚俗奴隶

李 方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从《为奴隶的母亲》看古代典妻婚俗

李方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开封475001)

典妻现象实则是由旧社会买卖婚姻发展而来的一种非正式的婚姻制度。据记载,在汉代时期已经有类似风气,到唐宋时期形成典妻制度。“典妻”这种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一种迫害女性的身心,扭曲人性的怪胎文化。本文以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为例,分析典妻的孕育、产生的原因及各类人物形象。

典妻;小说《为奴隶的母亲》;由来;过程;产生的原因;人物形象

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主要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江南农村的悲剧故事:主人公阿秀勤劳、朴实,丈夫是一个重病在身、负债累累的皮匠,生计所迫,无奈之下把她“出典”给一个年过五十仍无子嗣的老秀才,为其家族繁衍子嗣,延续香火。小说《为奴隶的母亲》详尽地写出了秀才典妻的全过程,而且将典妻这样一个封建陋习放在了一个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秀才身上,而不是一个荒淫好色的恶霸形象的人身上,这样的作品更能淋漓地揭示当时的社会背景,也说明当时典妻婚姻制度的普遍性。小说中刻画的被侮辱、被损害的母亲的形象有着强烈的时代烙印,很多像柔石一样的作家将目光锁定在她们身上,挖掘当时深受其害的女性的社会背景,除此之外,文中还反映了更多不同角色的人物形象,他们代表那个年代同一类的人。作者以一种平静的口吻、却又痛彻心扉的方式展示社会本身的畸形和文化的落后,揭露人们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中麻木不仁的可悲现实。从揭示这些人物心理及生活现实展开了对封建制度的猛烈抨击和对受辱受损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本文试从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来探求典妻婚俗的由来、孕育过程、产生的社会原因,以及对各人物形象进行分析。

一、典妻制度的产生

(一)典妻制度的由来及孕育过程

据《汉书·主父偃传》记载∶“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由于战争频繁,大量民众无法自活,《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可知在汉代就已经存在卖妻的现象,将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尽管与现代意义上的典妻不完全一致,但是为典妻现象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因此汉代存在买卖妻子的这一时期被看作是典妻制度的孕育期;直到南北朝时期质妻现象的出现以及唐朝的雇妻、典贴习俗才有了典妻制度的雏形,被称为典妻制度的萌芽和形成时期。从最初史书中所记载的“质妻”到后来通称的“典妻”这一时间轴,不难看出这一风俗有它自身的一条发展轨迹。据史料记载,这一风俗到了宋、元、明、清时期已沿袭成俗,大肆流行。虽然历朝历代对典妻这一陋俗都设有禁律,但是又都屡禁不止,如《元史·刑法志》有如下规定:“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请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诸雇人之妻之妾,年满而归,雇主复与通,即以奸论;因又与杀其夫者,皆处死。”典妻风在元代时期的大肆盛行,让统治者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方式禁止。但就明代的史料记载来看,元代的明文禁令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清代在法律上继承了元代的禁令,在《清律·户律·婚姻·典雇妻女》明确有“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妇女不坐。若将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妻妾杖八十。知而典取者,各与同罪,并离异,财礼入官。不知者不坐,追还财礼。”但在现实中,典妻风俗依然盛行。一直到民国时期,这种风气才开始由胜而衰。新中国成立以后,《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典(雇)妻,禁止买卖婚姻,由此,典妻制才最终淡出历史的舞台。

(二)典妻制度盛行的社会原因分析

我国旧时典妻风的盛行与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不无关系,清朝军队大举攻占北京,镇压百姓,抢掠妇,为后来的典妻制度埋下了伏笔。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导致婚俗进一步形成的关键因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原因所致

毛泽东《兴国调查》中有如下记载,“在兴国,地主和富农不仅有妻,还有若干妾,中农的百分之十、贫农和手工业者百分之三十、游民的百分之九十、雇农的百分之九十九,连妻子都没有。”从上述记载中,我们不难而知,生活的贫困是使典妻现象出现的关键因素。从典出方看,多因家境贫困,如丈夫有病无力维持家庭,或负债累累度日艰难,或是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使劳动人民极端贫困而难以生存,迫不得已将妻子按一定期限典给有钱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还有的受国赋、私租、债务、贫病、岁欠等原因的逼迫,靠嫁卖妻子解决眼前的困难;也有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者,丈夫无奈而租典妻子;也有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生活无着落而自典者。在当时,夫权的封建思想影响深入,女子一旦结婚,就成为男性家族的私属物,依靠男子生存,受其支配。如果男人没有能力生存下去,典妻也就顺理成章了。

2.传宗接代观念的束缚

典妻制度的思想根源便是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的观念。雇主无子,便典租其他人的妻女生子以传宗接代。从表面看,典妻婚好像与封建时期的贞节观念自相矛盾,实则两者相互之间却有着恶性因果关系。封建的贞节观只是单纯地要求妇女对丈夫忠贞,甚至死后也要守寡以表忠贞。但是当“绝后”的事实摆在面前,危害到家族的兴旺之时,所谓“传宗接代”的观念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也有因男子家境贫寒,无财力娶妻,只能以较少的钱财娶“典妻”,一则满足生理需要,二则指望在“租典”期生子传代。在典妻期间生育的孩子是归受典者所有的,认受典者原妻为母。

3.封建时期妇女社会地位低下

女性地位的彻底丧失也是导致典妻婚俗产生的原因之一,由于夫权制的建立与巩固,女性很自然地沦为男性的私属物品。纵观历史,从奴隶社会抢劫妇女、杀妻、殉妻等恶俗到具有买卖性质的聘娶婚,妇女地位一再下降。广大女性就自然地沦为各种利益下牺牲的对象。在汉语中,“妻”也可称作“帑”,也就是货币的意思,男子利用夫权将妻子出让换取利益的典妻婚俗,便是将女性定位在商品这样一种价值功能上,这一点从根本上否定了女性独立的资格以及男女平等。这种与封建礼教相悖的婚姻方式,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背后有庞大影响力的夫权制度的支撑,这一切都是以夫权、父权的利益需要而存在的,这便是典妻婚俗能够流传于世的根本原因之一。

二、典妻制度对人性的迫害

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这一作品中的阿秀是一个让人心碎又绝望的母亲的形象,但是作品中值得研究的不仅是这位可怜又可悲的母亲的形象,值得回味的是,所有的人物都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下可怜的牺牲品。

(一)主角——阿秀

阿秀——“奴隶的母亲”,一个赤裸裸的传宗接代的器具,从她身上看不到丝毫做女人的尊严。虽然她完成了两个家庭的生育使命,延续了两个家族的香火,但是命运依旧坎坷。经历了两段无爱的婚姻,经历了两个男人,却都是以工具的身份出现,是丈夫用于救济家中的工具,是秀才家族用于繁衍子嗣的工具,不曾受到过点滴人性的对待。即使在丈夫卧病不起无力支撑这个家庭,靠阿秀任劳任怨地承担起这个家重担的时候,丈夫也不曾心存感激或是尊重。甚至可以在事先不和她商量的情况下,把她典给别人。

两次在令人心碎的哭声中离开自己的亲骨肉,毫无疑问,作者对这位受尽身心奴役的母亲倾注了满腔的同情。至于有人认为阿秀缺乏反抗精神,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时代背景下,反抗二字实在是苛求她了。

(二)典租者——饱读诗书的老秀才

秀才50多岁,对结婚三十年没有生个一男半女的妻子没有半点怨言,对其苛责的言语还能听之任之。他饱读诗书,年过半百,有钱无子,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面前,他不得不靠典妻来延续香火。完全是为了摆脱不孝的“罪名”,他必须纳妾或典妻,从这种意义上说,老秀才又何尝不是“工具”?年过半百的老秀才在得知典妻诞下一名男婴的时候,用吟诵《关雎》来表达自己的极度喜悦之情,这对于他而言,是精神上的彻底解脱,就如同被洗脱了罪名一样的犯人。

(三)秀才妻子

秀才妻子又何尝不是封建婚姻制度下的悲剧人物?但是她的出现并非以一个苦命的怨妇、逆来顺受的悲情女人的形象,看似比阿秀好很多,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家中对饱读诗书的“老东西”(秀才)呼来唤去。但是,作为妻子,却又不得不张罗着给自己的丈夫典妻,不得不看着自己的丈夫与自己找来的女人同房,她将委屈又无奈的情绪发泄在烧饭的人身上,但是她究竟还是不知道自己身处的处境是什么导致的,不懂得是封建宗法制度的迫害才致使她作出这么多的让步,只知道这是自己不愿意承担的义务,不愿忍受的痛苦。她只能骂自己、骂他人来发泄,可是又怨得了谁呢,自己不能为家族繁衍子嗣没有被休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在森严的宗法制度面前,她不得不暂时放下尊严,因此,秀才妻子同样是一个封建时期受典妻制度、受封建病态伦理制度戕害的女性角色。

阿秀的丈夫因“典妻”可以偿还赌债,秀才因“典妻”免了“不孝”的罪名,秀才妻子因“典妻”做了母亲,稳固了家庭地位,媒婆也实现了她的价值,“爱嚼舌头”的“看客”也自我满足了……这种种看似理所当然的社会现象在现在看来却是触犯了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是种种不可思议的现象。这种自我的满足是以女性的“灵魂”与“肉体”被摧残为基础的,这种病态和畸形让人性受到了极端的扭曲和变态。

三、结语

“典妻”的传统习俗违背了伦理,扭曲了人性,丑陋的文化传统对人精神的迫害理应受到制止。小说中借以人物文化层次提高加以表现,深刻地揭示了这种野蛮习俗的产生并非仅仅因一方的原因所致,也并非是个人有意识的错误行为,而是因为封建宗嗣制度和封建礼教观念的使然。人们在这愚昧落后封建保守的社会中苟延残喘并且没有半点异议与觉悟,这又不得不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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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42

A

李方(1990-),女,汉族,河南鹤壁人,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015级硕士研究生,民俗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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