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2016-01-31翁淮南
□ 翁淮南
卷首语 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 翁淮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要看到,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党章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作为一个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党章是为保证全党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以及组织、行动上的统一而制定的章程。在党内,党章是“母法”,其他法规则是“子法”。从属性上看,党章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从内容上看,党章包括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定,代表了全党的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从程序上看,只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才能制定、颁布和修改党章。从要求上看,党章在党内生活中具有最普遍的约束力,在中国共产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党章约束的“特殊”党员和党组织存在。党章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纲”。学习贯彻党章,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个考验”“四个危险”,落实管党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只有学习贯彻党章,才能准确把握全党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认真学习党章,始终是广大党员干部的义务和责任。第一,党章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强大武器。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90多年来,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崇高的价值追求和强大的精神支柱,也是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第二,党章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标准。党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标准。加强党性修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养成按照党章行事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只有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章,才能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第三,党章是规范党员行动的方向指南。党章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政治信仰和政治主张。要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第四,党章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保障。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挑战。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从根本上消除消极腐败现象,核心在于把党建设好,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掀起学习党章的热潮,促进党章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第五,学好党章,要全面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党的纪律,等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些都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同时,要把党章中每个理论观点、每项规定要求、每条制度原则中所蕴含的内容显化出来,学深悟透,真正掌握党章灵魂。此外,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准确领会和掌握其精髓和实质。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严格遵守党章的模范。一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同时,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二要严格执行党章的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有章必依、违纪必究”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严格在党章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经常按照党章和党内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做到严格依党章办事。三要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同时,对不按党章规定办事、违反党章的言论和行为也要及时提醒并坚决制止和纠正,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要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党性修养是一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战胜自身惰性的过程。作为一名党员,要经常对照党章,经常打开心扉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经常学习、查摆不足、拷问灵魂,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作者单位:(中宣部《党建》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