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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与思考

2016-01-30聂玉容易梦杰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6年7期
关键词:夷陵区检疫畜牧

聂玉容 易梦杰 余 波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局,湖北宜昌 443100)

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与思考

聂玉容 易梦杰 余 波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局,湖北宜昌443100)

为进一步理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3月中旬我们调研组在区畜牧兽医局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对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也对周边市县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探访和调查,并针对新形势下夷陵区如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探讨和建议。

1 基本情况

夷陵区是最早响应和推行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地方,2005年根据全国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加强畜牧兽医行业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防检统一,治疗放开”的总体改革原则和构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等三大体系的整体改革思路,撤销乡镇畜牧兽医站,成立社会性服务机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从乡镇畜牧兽医站择优招录的26名防疫监督员并入新组建成立的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局(2013年之前为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

区动物卫生监督局根据“三定方案”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4名(含屠宰管理办公室划转的2个编制),下辖4个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所均实行集中办公,每个所配有5~10个工作人员,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承担着3~5个乡镇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工作;工作职责涵盖动物防疫监督、动物检验检疫、饲料兽药和种畜禽等投入品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诊疗和兽医从业人员监管、生鲜乳监管、草山草坡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屠宰行业监管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等10多项。

目前夷陵区的动物检疫工作主要依托广大驻村防疫员实行临栏检疫,出具《动物检疫申报单》;动物检疫出证工作依托6个区域性检疫申报点和7个乡镇畜牧中心检疫申报点进行。同时按照每个区域性的检疫申报点配置不少于2名协检员,每个乡镇畜牧中心检疫申报点配置不少于1名协检员,全区共聘请了21名协检员,协检人员的工资已纳入2016年财政预算,实行包干使用,考核兑现。其他监管工作主要由区动物卫生监督局指导各辖区监督所开展。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现状分析,大家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2.1监管体制特殊工作遇到瓶颈

夷陵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相对周边市、县来说是个特殊的案例,改革实行的早,改革的步子也迈的较超前,但随着畜牧兽医工作的发展变化,这种体制也遇到了管理不顺畅、工作难到位、责任难落实等瓶颈。主要体现在:一是动物检疫工作难到位。特别是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随着全区检疫权限的整体上收,多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防疫员将畜禽的免疫注射工作视为“以钱养事”的主要或者唯一工作,将防疫和检疫本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工作分离开来,对立起来,对动物检疫工作不闻不问,造成了数年来产地检疫工作不断下滑;目前的产地检疫工作基本由区动物卫生监督局4个监督所来进行,不仅工作被动,而且检疫责任风险日益加大。统计显示,除确需外调的动物外,产地检疫的到位率不到20%。二是乡镇屠宰监管难到位。目前各乡镇的屠宰检疫工作基本由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全权负责。截至目前,全区13个畜禽定点屠宰场除西北山区部分乡镇的小型屠宰场点实施委托检疫外,6个较大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均由区动物卫生监督局直接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同步检疫,从行政成本、交通便利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实际问题。三是饲料兽药、生鲜乳、无害化处理等监管职责难到位。面对这种监管职责多范围广、各乡镇又无工作基石等窘境,要把各项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实属不易。四是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难到位。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政策要求,涉及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的多项审批权限要下放到乡镇,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但因夷陵区目前的这种管理体制是既难以保证人员到位,也难以保证相关工作的合法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靠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也在基层。

2.2监管职责繁杂隐藏着畜产品安全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主要是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其他的饲料兽药监管、生鲜乳及奶站监管、屠宰行业监管等10多项职责均由畜牧兽医局依照相关程序,实行委托授权。调查发现,近几年来畜牧兽医监管职责不仅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监管的要求也在提升,畜产品质量监管随着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调整,形成了分段管理的格局,造成畜产品质量监管的诸多难度、盲区和风险。

2.3监管人员紧缺,监管疲于应付

据调查区动物卫生监督局现实有在岗人员46名,其中在编官方兽医人员36名,非在编聘用人员10名(因屠管职能划转7人,人社局认定3人)。仅靠区动物卫生监督局46名工作人员,要具体承担全区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实验区)、331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44个动物检疫申报点、12个畜禽定点屠宰场(点)、5个畜禽交易市场、5家奶站、4个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饲料生产厂家、133家饲料经营门店、45家兽药经营门店、3家宠物诊疗门店等的日常监管以及全区100多万头生猪、3000多只家禽等的动物及产品检验检疫,工作量之大,负责范围之广,人少任务重,疲于应付在所难免。

3 解决措施和建议

针对当前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和困难提出以下解决办法和建议:

3.1健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由于夷陵区在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特别是从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招考乡镇动物防检监督员没有按照每个乡镇2人“编制在县、工作在乡”的要求派驻到位,在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属地管理很难落实。因此建议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农医发[2009]9号)和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7〕3号)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派驻乡镇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要求派驻乡镇人员认真做好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及物资的计划,培训畜牧防检人员,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和疫情测报,做好动物屠宰检疫、产地检疫,搞好新品种、新技术试点示范、推广运用,加强畜禽饲料安全使用的指导、对农民和养殖专业户的公共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与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加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落实畜产品质量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强化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并将简政放权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对原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整合,全区设立黄花、坝区、鸦鹊岭3个畜牧兽医执法中队,隶属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管辖,牵头负责各辖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3.2加强乡镇动物防检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区、乡镇、村三级监管队伍建设,采取乡镇官方兽医+村协检员(聘用制)检疫管理模式,切实抓好基层畜产品质量监管相关工作。区级:利用2~3年的时间逐步补齐官方兽医编制,按照每乡镇至少1~2人的标准实行网格化管理,并逐步落实派驻机制;乡镇级:全区13个乡镇检疫申报点第点至少配备1名乡镇协检员,负责辖区内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任务,工作点与协检员待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村级:统筹兼顾村级防疫员“二专五员”职责,完善产地检疫初检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认定机制,待遇从“二专五员”专项经费和国家防疫补助经费中列支,并建立逐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和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开展素质教育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检疫员专业知识培训以检疫操作、设施设备使用为主,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以法律、执法程序等培训为主。

3.3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保证硬件建设、检疫检测设备和执法取证设备投入。一是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个以上动物检疫申报点,主要负责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出证和外来动物、动物产品查验工作。二是配置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执法取证工具,便于执法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3.4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一是多方位宣传,采取发放传单、组织观看宣教片、电视媒体播出以及组织专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二是及时预警,利用互联网平台,把季节性、突发性的疫病和发生的动物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及时通知广大养殖户和动物、动物产品经营主体,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三是规范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对运输、贩卖未经检疫或未佩带免疫标识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各乡镇畜牧中心、重点区域增设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全民监督。

3.5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的形象和威信

一是加大队伍人员的管理,在现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制度,按照网格管理的模式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二是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对不依法依规办事人员实行问责,严肃处理。三是严把进人关,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引进或招聘一批素质高懂专业的人才,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四是实行统一着装,有利于树立执法形象、维护公正执法秩序,提高人民群众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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