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思考
2016-01-29赖安利
赖安利
如何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切实把中小学校建成培养遵纪守法公民的基础阵地。是摆在全社会的一项重大命题,尤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法治教育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不少学校的领导和班主任的思想上存在着只注重考分成绩、及格率和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二)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笔者在司法所工作期间,了解到镇街学校教师中没有一个专业学习法律知识的。由此可见,提高对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的法治意识是何等的迫切。
(三)把思想品德教育等同于法治教育课。笔者在普法工作中了解到:中小学每周都上思想品德课,或开班会强调校纪校规方面的问题,法治副校长或科任老师专门为学生讲以案说法的课几乎为零。只有司法所、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每学期联系部分中学或中心校上1次法治教育大课。思想品德课固然不可少,但思想品德课不能代替法治教育课。
二、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党中央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乘势而为,在教育系统中努力营造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
(一)中小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开设法制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按照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配强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校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中小学校尽可能选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所长或派出所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法治教育作为一项硬性考核指标。对未做到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学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降级降职的处理。将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由虚变实,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刚性任务来抓。
(二)强化区县镇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法治理念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教育理念。加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关键要解决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中小学校长对法治教育的认识问题。应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加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是历史赋予教育工作者的政治责任,事关国家兴亡。二是加强对教师的法治理论培训,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中小学校长及教师法治培训规划和计划,安排学法内容,落实学法措施。教育工作者在积极参加区县级普法主管机关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的基础上,重点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防艾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运用。三是教育工作者要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正能量,大力宣传学法用法护法的先进典型。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形成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合力。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要加强对外联系。一是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利用村委会(社区)居民夜校定期为家长开展法治讲座,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争取家庭的支持与配合。二是加强与村委会(社区)的联系,建立村委会(社区)法治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学生放学后特别是在社会上守法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与司法、法院、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利用校外资源开展“假期法治教育系列讲座”,组织青少年参加法院的庭审旁听活动,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在青少年的心灵里种植法治的“种子”培养青少年敬畏法律的健康人格。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宋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