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及建议
2016-01-27杨双鼎周俊杰云南省元阳县畜牧兽医局662400
杨双鼎 周俊杰 (云南省元阳县畜牧兽医局 662400)
元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及建议
杨双鼎 周俊杰 (云南省元阳县畜牧兽医局 662400)
元阳县第一轮 (2011~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工作在元阳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耐心指导下,通过县乡两级畜牧部门5年的共同努力,于2015年12月圆满地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元阳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从草原的确权、承包、两证的颁发和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及实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元阳草原生态逐年得到恢复和改善,草原退化有所缓解,草地保水、保土、保肥的能力有所提高。但由于导致生态破坏,草原退化的问题来至多方面且历经多年的因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就此,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建议
1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情况
1.1 元阳县基本情况
元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哀牢山脉南段,红河州西南部、 红河南岸,地处东经 102°27′~103°13′,北纬 22°49′~23°19′之间。东接金平县,南连绿春县,西邻红河县,北与建水县、个旧市、蒙自市隔红河相望,其中,天然草场面积8.378万公顷,可利用面积7.21万公顷。
1.2 草原承包情况
全县落实草原承包7.21万公顷,其中,禁牧面积0.93万公顷,草畜平衡面积6.27万公顷,涉及14个乡镇,134个行政村,917个村民小组,1419户农牧户,7643人农牧民,存栏草食畜18.07万羊单位,签订草原承包合同4257份,印制发放草原所有权证917本,草原使用权证1419本。
1.3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情况
全县实行承包7.21万公顷草原,1419户农牧户,全部获得享受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于2011年12月31日,第一轮首年 (次)发放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起,元阳县政府每年在12月25日以前把补助奖励资金发放牧户手中,5年来共计发放补助奖励资金1125.6万元 (225.12万元/年),其中,实施禁牧361户,1881人,补助420万元;实施草畜平衡1405户,7060人,奖励705.6万元。单户最高获得补助奖励资金2.56万元,最低获得补助奖励资金30元。
1.4 草原生态保护情况
元阳县通过开展第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基本实现 “草原有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 “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经营服务有效”的现代草原保护和建设制度。实现禁牧区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10%,生物产量提高20%,使6.272万公顷草原实现草畜平衡。
总之,元阳县通过开展第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后,草原生态功能逐年得到恢复和改善,草原退化有所减缓。草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逐步提高,项目区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现象逐年减少。
2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 存在的问题
(1)部分草地权属不清,难于确权和承包到户。
(2)部份牧户承包面积过小,资金补助数额过低,工作成本大。
(3)县级没有专门的草原监理机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工作时限又长,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4)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涉外勘查和草地示意图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建议
(1)认真学习和贯彻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年-2020年)>的通知》(云农牧 [2016]19号)精神。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牧民对草原保护建设的认识,调动牧民建设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落实,为草原保护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针对第一轮工作存在的部分草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加强政策宣力度,做好当事双方的工作,竭尽全力确权承包,杜绝草地无主的现象。
(3)单户面积较大的草原承包到户,面积相对较小的承包到村民小组或实行项目管理。
(4)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涉外勘查和草地示意图制作队伍。
(5)成立县一级负责草原生态保护的监管机构,研究草原的开发、生态的保护管理工作。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队伍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