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营改增”的安徽中小微企业财税管理建议
2016-01-26陈颖,董楠
面向“营改增”的安徽中小微企业财税管理建议
陈颖1,2董楠1
(1.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安徽合肥230059;2.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41)
摘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试点运行“营改增”后,服务业发展迅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迅猛,经济结构得到了改善,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但如何才能让这些中小微企业减税效应更明显呢?文章从“营改增”对安徽省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作了利弊分析,并从财税管理方面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营改增”;财税管理
2012年10月1日,安徽省会城市合肥作为中部地区开始“营改增”试点的先锋,减税效应明显。截至2014年7月份,“营改增”已为试点行业减税7.93亿元,整体税负下降23.85%,其中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下降17.56%,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税负下降41.23%。[1]企业总体税负下降明显,实行结构性减税的改革目标显现。实施“营改增”减税最多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目前全市近3万户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轻税负3.78亿元,税负整体下降39.4%。[1]“营改增”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不是都是积极的呢?
一、“营改增”对安徽中小微企业的影响——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1.政府层面:中央和地方加强重视。中央和省政府高度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很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党中央为了让减税进行到底,从2013年8月1日起,暂免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要求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项政策惠及安徽省5.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预计全年减负2.5亿元;从“营改增”扩围角度,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全面推开,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税1200亿元以上,惠及安徽省“营改增”纳税人6.3万户,累计减税33.7亿元,有力促进了安徽经济结构调整。地方政府部门也不甘落后,安徽省最近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42条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对减轻企业负担和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大有益处。
2.企业自身:中小微企业规模日益扩大。数据证实了这一点,通过2010到2012这三年的数据分析,安徽中小微企业规模日益扩大。[2]第一,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如表1)逐渐增长,尤其是小微企业增长明显;第二,工业总产值有突破(见表2),2012年大型企业总产值相比2011年是下降的,但是小微企业的产值却逆势增长;第三,小微企业对总产值的贡献最大。通过工业总产值结构分析,从2010到2012三年中,小微企业对总产值的贡献一直是最高的。
3.社会发展方面:中小微企业已成为重要力量。中小微企业对促进安徽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安徽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是加快安徽发展的主力军,也是减负工作的重要对象。安徽规模上工业贡献率八成来自中小企业,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小微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根据安徽试点情况分析,纳税人减负面相当高,竟然达到96.72%。其中物流辅助和信息技术这两项服务税负下降四成多,分别是47.96%和43.54%;研发与技术、文化创意、签证咨询以及广播影视这些服务业下降也非常明显分别为37.71%、36.58%、33.26%和26.62%。[3]
表1:2010~2012年安徽省企业法人单位数(单位:个)
表2:2010~2012年安徽省工业总产值结构(单位:亿元)
(二)劣势(Weaknesses)
1.“营改增”的惠及面有限,仍有中小企业盼望减税。根据最近的《中小企业税收发展报告》显示:中小企业呼声最高的仍然是减税。“营改增”已试行两年多了,根据各地公布的数据来看,它对大部分企业的减负效应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营改增”在运行过程中,任然有部分企业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营改增”的惠及面有限,并没有让所有的中小微企业获益。
2.财政收入减少。由于受目前经济形势的影响,今年实施“营改增”地区普遍比较谨慎,主动提出降低财政收入目标。山东和江苏两省将2014年地方财政收入目标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1个百分点。安徽2014年财政收入目标也做了调整,在上一年基础上下降2个百分点,降为10%。
3.税收征管难度增加。“营改增”后,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尤其是纳税申报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方面。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与“营改增”税收政策与的区别在于:第一,税收政策规定口径不一致。由于两者在税收政策的规定上存在分歧,在不同程度上肯定会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第二,试点纳
税人认定标准不同。现行增值税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商业企业年销售额80万元,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万元,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销售额500万元;[4]第三,预算级次不同。现行增值税的预算级次是两级,中央占四分之三,地方摊四分之一,而“营改增”试点地区税收预算级次比较单一,基本与原营业税相同,当这二者混合使用时,纳税人必须分别申报纳税,必然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三)机遇(Opportunities)
1. 2014年安徽经济仍将较快发展。2014年已过大半,据省统计局统计,安徽省前五月主体税种税收增长加快;信贷投放加快;出口形势明显好转;工业用电量增长加快;市场活力持续增强。这说明安徽省经济稳健运行的事实没有改变。我们应该抓住机遇,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大胆进行改革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服务业的发展出现拐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迎来春天。“营改增”试点有效规避了重复征税现象,吸引了大量投资,增强了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近三年我省服务业发展增速较快。服务业增加值2013年突破六千多亿,占GDP的比重从2011年的32.5%快速上升到2013年的33.1%,服务业迎来发展的拐点。
3.“营改增”成绩斐然,继续深化改革。“营改增”不仅促进了制造业成功转型升级,而且还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营改增”将一些企业的研发、设计甚至会计等活动从主要业务中剥离出来,打通了第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专业化分工,优化升级了产业结构。据统计,2012年全省已剥离“营改增”项目按年度计算缴纳新的增值税3.82亿元。[5]如奇瑞公司以前的做法是:第三方承担商品车的陆路运输服务,为了降低成本,由所属物流公司提供运输的服务模式,摒弃以前不好的做法,将物流业务统一划转至奇瑞控股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继续深化改革“营改增”做铺垫。
“营改增”的魅力还充分体现在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高。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项目,在旧的制度下不能完全抵扣进项税,但现行制度下均能抵扣进项税额,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采购成本,增强了企业生产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2014年1~4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5691.7亿元,增长18.8%,设备抵扣数额较大的为研发和技术、签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物流辅助等行业,固定资产抵扣税额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6.8%。
4.降低创业门槛促民营经济发展。第一,注册“零首付”范围再度拓宽。在设立企业时,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只要是法律许可的,在有效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第二,部分小微企业将免增值税营业税。省政府发布的促民营经济二十条中放出利好:“2015年底前,对微型企业月营业额未达到2万元、日(次)营业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营业税。”这预示着未来创业者会越来越多,将会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
(四)威胁(Threats)
1.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较短。据统计,在中国,接近一半的企业生存时间不足5年,而中小企业平均寿命竟然不到3岁。但是有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的比较完善。比如,德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到企业总数的99.7%,对公司净产值的贡献率将近一半。实际上,德国中小企业的辉煌已经延续了60余年。[6]
2.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的特征。[4]原因主要归咎于税负重、成本高、融资难等,并且我国中小企业长期受制于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导致产业链低端、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少等问题。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巨大障碍。除此之外,我省服务业还存在规模小、企业数量少,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比如,我省符合国家限额标准的调查企业仅占全国2.8%;全省营业收入过百亿元企业仅1家,过10亿元的31家,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等,这些都成为我省服务业发展必须跨过的“门槛”。[7]
3.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很多中小企业的纳税都不准确。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业务水平很低。因此,中小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充分享受“营改增”税收优惠的好处。
二、基于SWOT分析的安徽中小企业财税管理建议
(一)SO战略,重点发展,发挥优势
1.制定合理的定价和营销策略。假如不对现行定价进行改变,“营改增”必定会对企业当前的经营利润产生双重影响。因此,企业应特别关注“营改增”背景下竞争对手和自身在目前的税收制度下的差异,适当调整价格或营销策略,继续保持或扩大竞争优势。
2.给予试点服务企业更多税收优惠。我国服务业刚刚起步,需要政策扶持。虽然服务业增加值高,但行业税负相对较高,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这应该有国家层面的扶持力度,除目前服务业低增值税率政策应保持外,国家还应进一步减负,如保障服务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推动科技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二)WO战略,加强指导,把握机会
1.与税务部门有效沟通,创造优良纳税环境。根据当前形势,相当多的企业的营业税是由地方税收机关征收管理的。但是,增值税不是地方征管而是国税系统所征收。由于征税主体的不同,企业除了与当地税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还应该加强与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沟通联系,从而为企业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税收环境。
2.对纳税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构建完善的纳税规章体系。增值税的核算有很多严格规定,若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必然导致财税人员无法按期提供合规的纳税凭证,不能准确计算税款等。因此,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应当对相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促使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构建完善的纳税规章体系。
3.改免税为即征即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税收优惠方式很难落实税收优惠,可采用试点中“即征即退”的优惠方式,服务购买方能够获得进项抵扣,避免重复征税。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始终以促进创新需求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为指导,逐渐取代以供给为主的营业税制度。
(三)ST战略,其核心为发挥特色,规避风险
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税收政策制度,发挥安徽特色。安徽的中小企业应发扬优势,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税收体制环境,结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相关文件,深入研究并完善财税体制建设与改革中的问题,确保“营改增”税制改革平
稳推进。还应制定和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充分考虑试点区域与行业的差异性,根据试点中获取的有用信息进行灵活调整,虚心学习推广经验,确保顺利完成“营改增”税制改革。“营改增”实施后,消减了地方的财政收入,政府要提升地方税务征收的能力和水平。为了保证地方财政税收的稳定,就要实现地方财事权的统一,可以采取增加新的税收种类,比如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另外,还可以改革房产税,提高税收的增收范围,规避风险。
(四)WT战略,其核心为加大改革,探寻新路
1.将“营改增”推广至全国全行业。“营改增”试点地区获得了税收优惠的好处,但对非试点地区和行业的企业不公平,到他这里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因为政策的缺陷导致不能公平竞争。因此,“营改增”应尽快扩围到全国所有的行业,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不公平现象,实现公平和谐的税制环境。
2.政府部门应制定具体的财政补贴方案。“营改增”试点方案只是对税改目标进行了粗线条设计,保证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补贴方案。对于“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税负增加的企业,政府部门也只是给与一个过渡性的补救措施,国家层面并未出台一套整体方案,各试点地区应因地适宜地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包括补贴标准、补贴办法、申请程序等具体内容,逐步形成以申报、评估、核对、拨发与监督为一体的系统化扶持措施,将结构性减税真正落到实处,合理有序第推进“营改增”再扩围,为其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3.尽快启动增值税立法。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深入开展,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部分企业了,需要进一步修订并提升到立法层面[8]。立法可以和改革同步进行,以立法促进改革,不能因试点而影响立法进程。
(注:本文系院级课题青年项目《“营改增”再扩围对安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YJKT1314Q01;安徽省会计与审计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项目编号:2012sjjd085)
参考文献:
[1]中小微文化企业期待“营改增”方向已定实施还需等等[N].合肥晚报,2014-09-12.
[2]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2011-2013安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3]安徽企业减负政策升级全年减税规模将超6亿[EB/OL].中国行业研究网http://www.chinairn.com.
[4]林斌,林继杰.增值税改革对小规模纳税人影响刍议[J].财会月刊, 2010,(36):49-50.
[5]“营改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N].安徽日报,2013-06-13.
[6]陈龙.“营改增”再扩围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机制探析[J].商业会计, 2013,(11):112-113.
[7]郇公弟.中小企业助推德国经济保持强大[N].经济参考报,2007-11-12.
[8]孙太利.关于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负的提案[J].经济界,201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