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调查取证工作
2016-01-26陆明刚
陆明刚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678000)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调查取证工作
陆明刚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678000)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重要,它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调查取证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因此在处理执法案件中,应做到客观、合法及全面的取证,证据要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1 调查取证的方法
调查取证就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案件后,通过向相关人员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取得证据并加以系统整理的过程,主要包括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和现场笔录等。
1.1 询问当事人
是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进行的一种重要调查,目的就是收集和核对材料,查明案件发生的实际情况,通过询问可以查清当事人有无违法及是否承担行政责任,也可有助于了解其它证据的真伪,可以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服从处罚的作用,询问要及时进行,不要拖延,对复杂的案件可多询问,但不要超过24h,询问后如有未尽事项的可再次询问。
1.2 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重要方法,询问证人有利于查明问题,还可以与其他证据比较而找出矛盾之处,从而查明案件事实。询问时应了解证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要知道证人对案情的了解程度,要耐心做证人的工作,打消其顾虑,说服其如实反映情况,询问证人时要个别进行,防止串通和互相影响。
1.3 勘验检查
为了勘验检查的公正性,可以请无关公民作为见证人参加,通知本案件当事人也到场。当事人不能到场的,一定要请见证人参加,最好有单位委派或其近亲属及邻居到现场见证。勘验检查的情况要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边检查边记录勘验检查笔录,在检查过程中重要的地方要照相和提取物证。笔录结束后要经当事人或现场见证人阅核无误后,写明 “以上笔录属实”,最后由参加的执法人员和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1.4 鉴定
在取证过程中,对有争议的专业性问题要请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法定鉴定,无法定鉴定机构的,应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对专业性问题进行科学判断。鉴定要根据案件需要和相当法律程序进行,鉴定人或机构要在鉴定结论上签字或盖章。如当事人有异议可请鉴定人作出解释或重新鉴定。
1.5 其他方法
在调查取证中,除上述方法外,还可抽样取证、登记保存及复制。通过复制方法取得的证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复制取得的证据要求持有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原件保存的地方。
2 调查取证的要求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必须根据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客观全面的调查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有效。
第一,调查取证过程中最少有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执法人员对调查结果和取得的证据负责。
第二,根据案情需要,事先设计好调查提纲,这样可防止调查的盲目性,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确保案件得以查明。
第三,依法进行调查和取证,不得先入为主、不得诱供、不可做诱导性提示,保护好证据,不可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
第四,调查取证要主动及时,不然会导致一些时间性强的证据灭失,给查明案件造成麻烦。
第五,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和保持证据原状,不允许有先入为主的主观想象和推断,要收集全面的证据,有利于和不利于管理相对人的证据都要收集。
第六,对收集的证据要进行仔细的审查、分析、判断,确保证据的客观和真实。
第七,调查取证前不发表对案件处理情况的评论,减轻当事人对案件调查取证的对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