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乡村—重在经营,但前提是尊重
2016-01-26张凤云
再造乡村—重在经营,但前提是尊重
一面是城镇化大潮下日渐凋敝的村庄,一面是徘徊在工业文明入口处的农民,面对着社会结构转型几乎席卷整个乡村的现实,人们日益感到“激发农村的活力”同“解决农业人口的出路”一样重要。也正因此,一些有识之士发出了“再造乡村”的呼声。
乡村的再造,首先要解决的是经济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留在乡村便能过上好日子,就会有更多的年轻人选择留下。这些年来,乡村旅游便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兴盛起来的。浙江安吉的美丽乡村、四川成都的田园城市等等,都是依托旅游产业带富一方乡土的极好的例子。
然而,乡村的问题从来都不是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就拿乡村旅游来说,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难题。过度的商业开发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地方的乡村虽然被以乡村旅游等等形式包装起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村民的收入,却因村庄完全被改装成了商品,充斥着商业的气息,全无传统乡村的文化与味道。尤其是那些本就有些资源和名气的乡村,由政府或企业出面圈建起来,村子里的人们悉数迁走,不出几年,沉淀了多少代乡村文化的地方就会变成一个人造的景区,再难见到“乡村”的影子了。如此过度的商业开发,消失的不仅是乡村的底色,更是村庄本身,何谈“再造乡村”。
乡村生活,本就是一种文化。对游人而言,乡村最吸引人的是像沈从文《湘行散记》中“边城”人们的那种有浓厚地域特色的生活本身。如今即使走进湘西那有名的“边城”,看到的也大多是人造的景观:作为商业项目之一的对歌,已经完全进入程式化的模块;沱江两岸的吊脚楼上,除了游客便是做生意的主家;再往里走,满街都是为游客专设的店铺,虽然也是古老的房子,出售的也是当地的腊肉、熏肉,却已看不出有多少“镇竿”生活的味道了。转来转去,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个换了壳的农贸市场。远不如沿着迂回的山路走进去,偶尔碰到一位背着背篓的老婆婆来得亲切、自然。
乡村,并不纯然是被改造的。“再造乡村”,也应该遵循着这样的认知,重在经营,前提却是尊重。首当其冲就是尊重乡村的文化。那些来源于乡村生活,即老百姓柴米油盐、喜怒哀乐里的生活文化,尤其需要关注。
多年前笔者曾去过桂林的一个小镇,名字已不记得,却依然对那条穿镇而过的小河印象深刻。那是一条上了年岁的小河,两边是普通的民房,走不多远便能看到砖雕的牌坊。傍晚时分,太阳的余晖洒在这小小的镇街上,在河面上泛着亮光。这里的夏天极其闷热,大人孩子便在河边的廊上摆上桌椅板凳,吃饭聊天,享受劳累一天后的片刻轻松。走在这条有点老旧的街道,沿途看到的并不是千篇一律售卖的商品,而是镇上的人们依旧在那里自如地生活。对于游者,能够感受到的除了这里独特的自然环境,凝聚着历史的建筑,更重要的还有小镇那特有的安宁、恬淡和不急不躁,而这又是沉淀了多少年的风土人情啊。这些,正是乡村独有的价值所在。
当然,经济是乡村发展所必须的血液,如果不解决好,任何乡村文化保护的想法都是一厢情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也不能要求乡村的人们去固守所谓传统的生活。如何才能将乡村的保护和开发协调好,是“再造乡村”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事实上,保护与开发也不总是相互冲突的。河南的郝堂村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依水的小桥,如盖的大树,轻掩的柴扉,小布瓦构筑的豫南民居,精心修葺的土坯房,以及新小学、新礼堂……在村庄再造的过程中,不仅保留了原本村庄的肌理和风貌,还尽量将村民的生活留存了下来。在此基础上的旅游开发,不仅让来此的游客真正感受到了乡村风情,更让这个曾经和很多凋敝的村庄一样贫穷闭塞、人口外流的古村重现了生机。只是不同的乡村有不同的资源,约束条件自然也就不同,要达到郝堂村这样“再造乡村”的效果,确实需要耗费一些心思才行。
(摘编自《农民日报》2016年09月21日03版,作者张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