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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土地?何种发展?
——《土地的终结:一个边疆土著地区的资本主义关系》

2016-01-24陈航英

关键词:拓荒者高地资本主义

陈航英



谁的土地?何种发展?
——《土地的终结:一个边疆土著地区的资本主义关系》

陈航英

通过对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中部的一个农业社区——劳杰高地(Lauje Highland)——长达20年(1990—2009)的调查,加拿大学者塔妮娅·穆瑞·李(Tania Murray Li)在《土地的终结:一个边疆土著地区的资本主义关系》(Land’ s End: Capitalist Relations on an Indigenous Frontier)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劳杰高地人自身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资本主义关系以一种隐秘的方式(the insidious ways)出现在他们的社区中;进而导致一个极为平等的社区在短短20年时间内变成一个两极分化的社区,小部分人积累了大量资本和土地,而大部分人则失去土地、(半)无产化[1]。

围绕资本主义关系产生这一主题,《土地的终结》全书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劳杰高地人为何希望得到发展,包括第一章,和第二、三章中小部分。第二部分则阐述了如何发展的问题,也即高地人采用了何种发展途径,包括第二、三章中大部分。第三部分则阐述了发展的结果,及其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

一、希望得到发展

在1990年代之前,构成劳杰高地社会结构最为重要的两大制度是:土地的集体使用制度和财产占有的个人主义(possessive individualism)。在劳杰高地主要有两类集体土地:一是未经开垦的原始森林(do’at)。原始森林是自然形成的,所以私人无权占有,但通灵者(pasori)拥有管辖权;二是由拓荒者(pioneer)开垦的土地(ulat)。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后者。根据“谁劳动,谁占有”的原则,拓荒者在开垦出一块土地后便自然成为土地所有者。拓荒者可以将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这并不是出售,他们更愿意将之视为是对之前所付劳动的一种补偿。只要予以了补偿,拓荒者就失去土地所有权。但更多的情况是,拓荒者会保有土地所有权,而是将使用权交给亲属、邻居,但不收取地租。等到拓荒者去世后,其子孙后人便可以轮流使用这块土地,但不能将之分割或占为己有,因为他们只是从拓荒者那里借用这块土地。如此,私人的土地就获得了一种“集体的”性质。

在上述两种制度的安排下,传统高地社区既强调个体自我劳动、受益的权利,更重视个体对他人和整个社区的责任,并力图在个体和集体之间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总之,这种互惠共生的制度安排让每个人都得以维持基本生存。另外,上述制度也让高地人在被吸引进入沿海地区市场的时候,维持住了自身的自主性。由于土地集体使用制度保证了高地人基本的生活资料,所以商人不能强迫高地人生产更多的商品性粮食或者出卖自身劳动力。高地人能够自由地进出市场(free to go down to the market)。

虽然如此,但上述传统制度在维持高地人基本生存的同时,却无法提供给他们所期待的发展。在与沿海地区交往的过程中,高地地区一直被视为是一个落后的地区(minus region)。这一是指当地落后的基础设施状况,二是污指高地人懒惰、没文化和缺乏进取心。对照沿海和高地的现状,这一社会污名也为高地人自身所认同。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自己缺乏教育,所以才会被沿海的商人欺骗、被地区首领呼来喝去。此外,外出务工和探亲的经历也加深了高地人自觉落后的感觉。所以,高地人极为希望被纳入国家统治范围,融入国家的主流中去;他们希望政府可以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包括道路、学校、医院等。总之,正是社会污名的经历、生存环境的不安全以及对现代村庄生活的向往,使得高地人极力希望得到发展。

二、何种发展?

在种植可可之前,高地人希望通过种植烟草和葱这类经济作物取得发展。但由于地方市场极易饱和、病害等原因,没有人从这两类作物的种植中积累财富。而可可则不同,作为一种供应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经济作物,其市场前景广阔。所以,在1990年代初期,劳杰高地人开始大面积种植可可。但正是可可种植的引入,瓦解了劳杰高地原先的土地集体使用制度,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进而在根本上颠覆了高地的传统实践并将新的实践和社会关系带入高地。

不同于烟草和葱的“一年生”特性,“多年生”的特性使得种植可可树的土地必须是固定的。这就激发了圈地运动,打破了高地社区原先的土地集体使用制度。首先,高地人自身通过各种手段排挤亲属对土地的使用,而将土地私有化;同时,他们还圈占原始森林的土地。其次则是政府的发展规划,积极鼓励“资本进山”,让更为“先进、文明和有生产效率的”沿海地区居民进入劳杰高地投资买地,从事可可树的种植。但事实上,这些人并没有耕作经验,他们只是受利益诱惑才大批涌入高地购买土地。这就进一步加剧了高地土地的私有化和商品化,进而影响到更为偏远的内陆地区,从而使土地私有化浪潮有如多米诺骨牌一样从沿海波及到内陆地区。

但问题是,为何在土地私有化的过程中,高地人自己没有进行抵制呢?塔妮娅·李指出,这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财产占有个人主义观念和现实转变的需求内在地衔接了起来。因为在高地人的所有制原则中,那些付出越多、干活勤快、技能越好的人,原本就是应该获得越多的人。另一方面则是高地人自身谋求发展和改变的期望。所以,土地集体使用制度被瓦解也就是自不待言了。

到1998年,高地地区的土地基本上被圈占完毕。但高地人最大的抱怨不是公有土地被圈占成为私有,而是原本丰裕的土地供应来源已经被终结了。但高地人对土地终结的感受和经验却是不同的:少数人拥有了大量的土地,而多数人则无地或者少地。尽管有所差异,但在圈地运动中大部分高地人或多或少都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他们乐观地期望能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辛勤劳动过上一种稳定的“中农”式(the stable “middle-peasant” style)生活。

三、资本主义关系的建立及其结果

在全球其他地区土地也是私人占有和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为何在那些地区人们能够维持所占有的土地,而高地人在将土地私有化之后却难以维持而纷纷失去土地?塔妮娅·李明确地指出,正是因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出现使得高地人难以维持其对土地的占有、难以完成其农场的简单再生产、难以过上一种稳定的“中农”式生活。

塔妮娅·李认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建立并不仅仅取决于土地、劳动力的商品化,还取决于另外一个重要过程,即原先可以使人们获得食物、劳动力、土地和帮助其渡过危机的非商品性关系(non-commoditized social relations)被侵蚀了。正是因为非商品性关系的存在,所以无论是否有“效率”,高地人都可以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自在耕耘。但在土地私有化之后,利润成为了首要的目的,因此高地人必须参与市场的竞争、必须有效率地生产;如若不然,他们就会遭到“简单再生产挤压”。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已经从作为一个“机会”(market-as-opportunity)转变为了一种“强制”(market-as-compulsion)。高地人已经无法像从前那样自由地进出市场,即便在他们的小块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他们也无法养活其家人,所以,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种植经济作物并希望获得的现金收入足以购买食物、养活家人。而此时,高地人是否可以保有自己的土地就完全取决于可可价格和粮食价格之间的比率了。所以,资本主义关系“一旦建立,它就体现出其强制性,它侵蚀选择,既不能被取消,也不能回避”。没有竞争力的农民丧失土地等生产资料、沦为无产者,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

那么这样的发展状况下,高地人又是如何反应的呢?塔妮娅·李惊奇地发现,虽然有如此的不平等和现实的生活危机,但高地并没有爆发出公开的抗争。通过考察,她发现,没有爆发公开的抗争并非是高地人采取了斯科特意义上的“弱者的武器”这一逻辑,而是他们内在的一种“边疆思维”(frontier thinking),即边疆那边总有一块原始森林(do’at)等待他们去开垦,如果不在这里,那就在山那边,或者再那一边。正是这一“边疆思维”使得高地人并不将自己遭遇的不公平视为是一种结构性的结果,他们反而认为是一些非常具体的、偶然的因素——比如人的个性、干旱、疾病、债务、价格等——导致的。他们认为总有一天他们自己也可以像邻居那样获得成功,而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勤劳和决心。

当然,高地人也为修路这件事情公开抗争过,但现实是没有任何外在社会力量帮助他们。那高地人是否可以如主流发展叙述所言,离开农业、另谋发展呢?事实上也不行。虽然当地政府也以发展为名引进矿产企业和种植园,但这些外来资本需要的只是土地,而非劳动力。另外语言差异、受教育水平、工作岗位有限等因素也使得高地人难以像中国农民工那样外出务工。而当高地人希望迁移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农业之时,他们发现原始森林已经被政府划定为森林保护区而禁止开发。

在著作结尾,塔妮娅·李悲观地指出,大部分高地人已经陷入到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福利以及没有帮助的困境之中,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没有出路、没有退路以及孩子没有未来的命运,他们已经穷途末路。

四、贡献与启示

在我看来,《土地的终结》一书对于当下中国“三农”问题的思考是有极大裨益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该书第一个贡献就是对当下主流发展话语的反驳。主流发展话语认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不仅仅指农业)优胜劣汰是自然的,那些没有效率的生产者(小农)应该将土地交给更有效率的生产者(大农、农业企业),然后自己外出务工或留在原地为后者打工;这样不仅有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一切似乎都那么协调和美好。但正如塔妮娅·李所指出的那样,问题在于其他地方是否有那么多工作机会呢?那些力图实现机械化、化学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农场是否可以吸收那么多劳动力呢?答案显然是不能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些已经离开原先生活、生产方式但又找不到其他维生机会的人们该何去何从?国家又该如何安置这些“漂浮”的人口?

第二大贡献和启示是对“市场”所扮演的角色的认识,即市场何时可以成为促进发展的一个“机会”,何时又会变成一种“强制”?回到中国,黄宗智对中国农业现实和将来做出的一个判断是:中国农业将会是一个以“小资产阶级”为主的产业,其主要依靠小规模的菜- 果种植和兽- 禽- 鱼饲养[2]27。他做出这一判断的基础就是把市场视为是一个“机会”,认为新兴的市场消费需求可以帮助中国小农走出“过密化”和“内卷化”的困境,从而转变成为新时代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但现实是在没有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力量的协助下,对于从事“新农业”生产的小农来说,市场显然已经是一种“强制”。他们在流通领域只能是处于从属地位,并被“半无产化”[3]。

本书的第三大贡献在于告诉我们,即便没有公司、国家等这些外在力量的介入,资本主义关系也可以自发地在农村社区内部产生出来;而且相对于前一种宏大的、激烈的产生方式,后一种产生方式则是更为隐秘、也更为平常。借用拜尔斯(Byres)的术语,前一种可称之为“自上而下”的资本主义产生方式,而后一种则是“自下而上”的、农民分化的资本主义产生方式。但可惜的是在当下中国农政变迁研究中,对于后一种资本主义产生路径的关注仍不足够;“农民分化”视角也一直为众多“三农”学者所忽视,他/她们依旧将当下中国农民视为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

与之相关的第四大贡献则是对当下各类农村社会运动的启示。塔妮娅·李尖锐地指出,当下农村社会运动所设想的情况与农村实际、农民实际需求之间存在错位(mismatch)。社会运动者更多关注外来力量攫取土地、破坏小农原先生活方式等类似宏大的、公开的情节,但是对于像发生在劳杰高地这样的微小的、隐秘的情节则是忽视的。所以当那些被抛弃的高地人起来抗争的时候,没有任何社会运动者来帮助他们。即便有关注,他们提出的“回到过去”的保守路径(a conservative path)也并不为农村居民所认同,因为这些农村居民想要的恰恰是脱离过去、得到发展。而这也正是当下中国农村社会运动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所在。

[1]Tania M. Li.Land’sEnd:CapitalistRelationsonanIndigenousFrontier. Durham and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2014

[2]黄宗智. 中国新时代的小农场及其纵向一体化:龙头企业还是合作组织?. 中国乡村研究,2010(8):11-30

[3]武广汉. “中间商+农民”模式与农民的半无产化. 开放时代,2012(3):100-111

2015-11-10

陈航英,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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