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所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及对策建议
2016-01-22卢志利
卢志利
[摘要]国际收支统计是国家对本国国际收支状况开展评价和判断的基础和依据。伴随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原有统计制度的局限性逐步显现,也出现很多新情况:基础货物贸易叠加对外贸易融资,交易中介取代交易主体参与跨境贸易,脱离实物交易的虚拟交易增多,货物贸易物流资金流脱节,一笔资金涵盖两重交易性质,跨国公司绕道银行开辟新型款项划拨路径,银行卡统计存在短板。同时面对现有统计手段存在局限性,统计制度有待修订,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业务覆盖范围交集模糊地带需要澄清等新挑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强金融创新业务调查研究,开展现行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完善性论证,推动制度修订工作,研究改进数据采集方式,提高编表自主性和独立性。
[关键词]国际收支;新挑战;统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12-0102-03
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
目前,我国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原则采集国际收支数据,按季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实行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确立的申报制度为基础,以间接申报和直接申报为主、其他部门数据为辅、抽样调查为补充的统计体系。间接申报是申报主体通过银行间接向外汇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直接申报是金融机构就其自身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向外汇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抽样调查目前主要是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时,除包括国际收支统计部门采集的数据外,还辅以其他相关部门数据,如人民银行外汇收支信贷和央行资产负债统计、商务部直接投资统计、海关货物进出口统计、外汇局外债和外汇储备统计、证监会证券发行数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收入数据、旅游出境伙伴国旅游收入数据和国际清算银行相关数据等。
二、我国国际收支统计面临的新情况
(一)基础货物贸易叠加对外贸易融资
银行在开展贸易融资业务当中,会主动投资购买基于进出口贸易背景的商业单证,从而取得对进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权利。常规情况下,境内银行主要为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融资,比如福费廷、保理和海外代付业务等,但特殊情况下,也会从境外金融机构包买境外出口企业对我国进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商业单证,为境外企业提供融资(其与海外代付业务的区别在于境内进口企业并不是融资银行的客户,包买商业单证银行并不直接向进口企业提供融资授信)。商业单证到期后,由境内进口企业直接偿还境内银行对外提供的融资款项。此类业务当中,跨境资金流出并不体现为我国进口企业对外支付商品货款,而表现为由商业银行为境外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因此较容易与金融机构自身对外资产负债业务相联系。此类业务情形下,如何正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也值得探讨和商榷,是将境内银行对外融资按间接申报处理,以境内进口企业名义申报一般贸易进口,还是按境内银行对外资产负债业务对待,做直接申报处理。后一种情况,还需要考虑进口企业的后续货物核查问题。此类业务反映出基础货物贸易叠加银行对外贸易融资后出现的申报交叉两难抉择问题,需要给予必要关注。
(二)交易中介取代交易主体参与跨境贸易
跨境电商交易成为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中出现的新情况。在此类型交易过程中,跨境电商需要为境内买家或卖家与境外交易商之间撮合交易,跨境资金结算款往往为商品交易集合款,交易参与方包括多个买家/卖家,同时交易对手国家也常常分散为多个国家。这些给目前逐笔采集国际收支交易信息增加了难度,反映出集合交易和逐笔信息采集的矛盾。
(三)脱离实物交易的虚拟交易增多
在商品贸易发展过程中,除传统的进出口货物贸易基础形式外,围绕物权凭证转让交易越来越多。交易者并不关注商品实物交割,仅仅针对某种商品的市场认可度和价格波动进行投机买卖。比如目前在特殊监管区域针对商品货物仓单开展的背书转让交易,货物可能无须出入特殊监管区域或者国家关境,但货物所有权在境内外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流转,导致同一单货物的交易额成倍增长,由此可能出现海关进出口货物统计额与国际收支货物贸易交易额出现偏离。
(四)货物贸易物流资金流脱节
涉及此类业务,较为典型的案例是外方委托境内企业加工某种产品,并提供资金给境内关联企业购买加工产品过程中所需的模具,模具留在境内使用,但所有权归属外方。购买模具属于货物交易,但由于货物未出境,导致海关未作相应登记,从而出现物流和资金流脱节现象。
(五)一笔资金涵盖两重交易性质
在直接投资类境外承包工程业务当中,自第三国采购货物到工程项目地使用的情况,第三国货物采购款同时兼具境外直接投资性质,需要从中明确一种性质进行申报,同时还需要舍弃一种潜在的交易内容,使国际收支申报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国际收支交易的整体全貌。
(六)跨国公司绕道银行开辟新型款项划拨路径
跨国公司为降低资金划拨成本,提高集团内资金运营效率,常常成立内部财务清算中心,绕过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实现资金体内循环。在此情形下,境内外资企业借助境外财务清算中心实现跨境资金调拨,给传统间接申报提出新问题。一是交易对手国别只能按财务中心所在国家申报交易对手国别,与实际交易对方国家有出入;二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轧差清算情况,与国际收支权责发生制原则相抵触。
(七)银行卡统计存在短板
目前,银行卡发卡量逐年递增,发卡机构也涵盖境内和境外,其作为新型贸易结算工具的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得到加强。特别是涉及到旅游项目统计,能否借助银行卡大致估算出境旅游支出数据就显得非常重要。但在实际当中,目前除银联卡可以通过银联组织获取以外,境外visa、master等银行卡的交易数据较难获取,这给旅游项目统计增加了不小的困难,也凸显当前国际收支统计手段还存在局限性。
三、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遇到的新挑战
(一)现有统计手段存在局限性,统计制度有待修订
从国际收支统计来看,传统的间接申报在国际收支统计中所占比重较大,但其中所涉及的交易统计项目有部分未能直接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表数据当中,比如货物贸易数据、旅游数据、直接投资数据等,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间接申报统计的自身局限性,具体包括:1.间接申报实行收付实现制,而国际收支统计要求权责发生制。2.间接申报要求发生实际资金收付行为,对于经济所有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而没有实际资金收付的交易无法进行记录,比如国与国之间的无偿物资捐赠属于国际收支交易内容但间接申报无法统计。3.部分统计科目的内涵与国际收支标准存在出入。4.间接申报统计范围主要局限在境内和跨境环节,境外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统计目前还难以实现。
除间接申报以外,目前直接申报仍处于前期调整完善期,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统计范围理论上明确为法人类金融机构,但实际全国符合此定义范围的机构究竟有哪些还不是十分明确,对于金融机构的认定还存在操作标准有待明确等问题,比如是以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颁发的证书为准,还是要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酌情判断处理;二是直接申报数据采集工作量庞大,统计项目指标专业性强,而各金融机构填表报送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初期报送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二)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业务覆盖范围交集模糊地带需要澄清
目前,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从理论上说泾渭分明,一套报表体系涵盖金融机构自身对外资产负债及交易情况;另一套报表体系覆盖非金融类机构和个人对外交易情况。但两套报表并非绝对分割,两者之间存在交叉业务,可能涉及同时报送两套报表。比如境内保险机构为非居民提供保险服务,属于保险公司对外开展保险业务并影响保险公司对外资产负债,应该归属直接申报内容,但当保险公司实际从境外收到保险费时,从保险公司的开户银行角度来说,属于收到本行客户的跨境保险服务收入,又牵扯间接申报。此种情形下,两套报送体系是否存在重复报送,以及将报表统计数据如何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投资头寸表中进行调配使用,也是需要进行明
确的问题。再如前文提及的境内银行对外提供贸易融资的案例,同样涉及境内机构从境外购买商业票据,属于银行的投资行为,但若按直接申报处理,境内进口企业又面临有货物流无资金流的尴尬境地,因此还要考虑补充间接申报。诸如此类,不一一列举,都需要未来在规划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中给予明确。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创新业务调查研究
面对金融创新浪潮,要注意收集涉外经济交往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照现有的统计申报方式和统计手段研究对应性申报方案。在收集新情况过程中,特
别要加强对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和跨界业务的研究,摸索新业务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并找出现有统计方法和统计手段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于目前统计方法难以满足申报需求的,除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技术支持外,还可相应提出制度修订建议,确保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理论研究紧密联系业务实际。
(二)修订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对于目前的直接申报、间接申报、抽样调查和其他数据源作为补充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架构,要对照编制平衡表和投资头寸表这一最终目的,研究目前数据采集方式、手段和方法的延展性、科学性和适应性,搞清不同制度体系架构的内涵和外延,理顺三种制度的关系。对于不同统计制度涵盖范围的重叠交叉部分,要比较依照不同统计方法得出统计结果的优劣,制定协调原则和方法。同时对于目前制度范围涵盖不到的新业务、新情况,要及时对原有制度进行补充和拓展,不断加快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创新步伐,确保制度修订工作与时俱进。
(三)改进数据采集方式,提高编表自主性和独立性
国际收支编表数据来源多元化不利于提高报表数据整体的内在统一性,容易出现统计项目不同,相应的编制方法不一、统计口径不齐等问题。而且数据来源外部化,也会对其他部门产生依赖,难以控制数据采集加工的精确度和时效性。因此,国际收支统计应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在外部条件允许情况下,研究拓展统计方式、统计手段、统计制度的可行性方案,尽可能减少对外部门数据采集需求,提高编表自主性和独立性。
[参考文献]
[1]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M].2009.
[2]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诠释国际收支统计新标准[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5.
(责任编辑:张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