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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视域下之朱熹“理”“气”关系探微

2016-01-22吕相国李美玲

关键词:易学伏羲周易

吕相国,李美玲

(1.山东大学 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易学视域下之朱熹“理”“气”关系探微

吕相国1,李美玲2

(1.山东大学 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250100;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摘要:朱熹“理”“气”关系贯穿其思想之始终,“是整个朱子哲学的生发之源”,而其对“理”“气”关系问题的回答亦主要来源于《周易》。就“理”“气”关系在朱熹易学中的地位而言,他是以“理”“气”关系为框架来融摄“象数”和“义理”两派,从而能终成其“集大成者”的学术地位。他主要沿着如下逻辑脉络进行论述:首先,在朱熹看来“易即道”,且“易即理”,从而实现易学与“理”“气”思想的沟通;其次,朱熹基于《周易》为我们提供了三种比较稳当的“理”“气”划分方式, 即“形上形下”的划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划分、“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划分;再次,他认为“阴阳”二气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形式,“流行底”和“对待底”;最后,基于此,他得出“易只是个阴阳”的命题结论。

关键词:朱熹;理;气;易;道;太极

“理”“气”关系作为宋明理学追问的一个重要哲学问题,是宋明理学的一个重要学派特征,是宋明理学家都必须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而《周易》作为整个宋明理学主要思想来源之一,为宋明理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作为理学一派之集大成者,朱熹自不能例外,“理”“气”关系贯穿其思想之始终,“是整个朱子哲学的生发之源”*见丁为祥:《“理先气后”与“虚气相即”——朱子理气观的诠释与比较》,《迈入21世纪的朱子学:纪念朱熹诞辰870周年、逝世800周年论文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第44页。,而其对“理”“气”关系问题的回答亦主要来源于《周易》。虽然从其关于“理”“气”关系的思想的学脉直接承受上来看,主要是受到周敦颐《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和张载“理”“气”思想的的影响,但是不论是周敦颐,抑或张载,其“理”“气”思想直接承源于《周易》却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如周子《太极图说》中“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所展现出来的的“太极”、“阴阳”理论,受到《易传》“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及“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思想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又如张载之“太和”之气、“一物两体”理论等都与《周易》直接相关*张载在其《横渠易说·说卦》中说“一物两体者,气也。一故神,两在故不测。两故化,推行于一。此天之所以参也。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有两则有一,是太极也。若一则有两,有两亦一在,无两亦一在。然无两则安用一?不以太极,空虚而已,非天参也。”(见《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8月,第233-234页。)。朱熹虽然对张载之“太虚即气”理论多有批判,然对其“一故神,两故化”却多有赞词*《朱子语类·卷七十六》:“横渠云:‘一故神,两故化。’又注云:‘两在,故不测。’这说得甚分晓。”。且朱熹亦有自己的易学著作,如《周易本义》、《易学启蒙》,以及《朱子语类》等,可见他对《周易》颇为重视。因此,说是朱熹的“理”“气”关系思想受到了《周易》的影响,是完全合理的。就“理”“气”关系在朱熹易学中的地位而言,他是以“理”“气”关系为框架来融摄“象数”和“义理”两派,从而终成就其“集大成者”的学术地位,故余敦康先生有云:

“朱熹以太极为理,以阴阳为气,把太极阴阳之妙归结为一个理与气的关系问题,理属于形而上之道,气属于形而下之器,二者不离不杂,由此建构了一个包容性极大而可以集象数与义理两派易学之大成的理论框架。”[1]492

有鉴于朱熹“理”“气”关系在其易学思想的重要性,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朱熹易学中的“理”“气”关系思想展开论述。

一、“易”即“道”

朱熹认为“易”不仅仅是指《周易》一书,尤其是不仅仅指由孔子所确立的、以《易传》为内容的易学思想,“易”包含天地万物之理,他将“易”分为四种:“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2]28认为,在今本《周易》所包括的内容,即伏羲易、文王周公易和孔子易以外,“易”还有另外一种存在形式,即“天地自然之易”;即便是在今本《周易》之中,“孔子之易”亦只是其所含三种“易”的思想形式之一而已,且就这三种形式而言,存在着内在的分别:

“自伏羲以上,皆无文字,只有图画,最宜深玩,可见作易之本原精微之意。文王以下,方有文字,即今之《周易》。然读者宜各就本文消息,不可便以孔子之说为文王之说也。”[2]28

“今人读易,当分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读伏羲之易,如未有许多《彖》、《象》、《文言》说话,方见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如伏羲画八卦,那里有许多文字言语,只是说八个卦有某象,乾有乾之象而已。其大要不出于阴阳刚柔、吉凶消长之理。然未尝说破*按:“未”,中华书局点校本作“亦”,今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改正。,只是使人知卜得此卦如此者吉,彼卦如此者凶。今人未曾明得乾坤之象,便先说乾坤之理,所以说得都无情理。及文王周公分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说他一般道理了。然犹是就人占处说,如卜得乾卦,则大亨而利于正耳。及孔子系《易》,作《彖》、《象》、《文言》,则以‘元亨利贞’为乾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尽是说道理。然犹就卜筮上发出许多道理,欲人晓得所以凶,所以吉。”[3]1629

由上可知,朱熹认为“三易”,不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别,而且其思想内容上的差别也是巨大的。具体言之,“伏羲易”不立文字,只有卦图和卦象,以供卜筮之用;“文王周公易”将卦分为六十四,添入卦爻辞,虽“犹是就人占处说”,然“早不是伏羲之意”;至“孔子易”,在卦爻辞的基础上,“作彖象文言”,“尽是说道理”,“又非文王之易”。

虽然“三易”之间有着如此大的区别,他仍然认为“三易”之间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彼此之间仍然有着共同之处,即都是立足于“卜筮”,“伏羲易”完全是为卜筮而用,“文王周公易”“犹是就人占处说”,“孔子易”“犹就卜筮上发出许多道理”。然而他还是认为这种演化过程不仅是出于一种不得不然之势,而且是易之“本义”逐渐丧失的过程,因此由“孔子易”和“文王周公易”已经不能完全知道“伏羲易”之“本义”,更不用说先于“伏羲易”存在的“天地自然之易”。所谓的“天地自然之易”,就其字面含义来说,应指在伏羲画卦前,伏羲“仰观俯察”所据之“天地自然之道”。因此,这个未知的“天地自然之道”,便是《周易》的理论来源,而《周易》只是这个“道”的一种存在形式,由此可知,这个“天地自然之易”便是《周易》之本源义。

既然由“文王周公易”和“孔子易”,无法获知“易之本义”,那么可知,要获得“易之本义”是十分困难的,尽管如此,朱熹还是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深玩”“图画”,还是可以由伏羲易之“图画”以推知“易之本原精微之义”*朱熹强调由伏羲之“图画”以推知易之“本原精微之义”,其所谓“图画”指易之图书学派所画之伏羲先天卦位图,此也就使其易学为“先、后天图”找到了可以合理存在的学术空间。。

虽然这个方法得到了朱熹的肯定和认可,然而毕竟要获得这个“天地自然之易”,亦非易事,因为,“易”是无形无相的,不能以有固定形式之言辞和卦画来完全获知,故他曾感慨曰:

“虽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见者也。已形已见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见者,不可以名求,则所谓《易》者,果何如哉?”[2]2

既然“易”是不被文本言语所限制的,也就是说是超脱于文本言语之外的东西,那么“易”到底是什么呢?

朱熹认为“易”其实就是“道”,是“阴阳之道”。他说: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者,道也;两仪者,阴阳也。两仪者,阴阳也。 阴阳,一道也。太极,无极也。……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2]1

由上可知,朱熹是通过对“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解释,来推知“易即道”的,他认为,“太极”是“道”,“易有太极”,则“易”便是“道”了。而“太极”何以是“道”?在他潜意识中,认为这是共知共明的,并不需要解释和说明。他又认为“太极”即“理”:

“‘无极而太极’,只是说无形而有理。所谓太极者,只二气五行之理,非别有物为太极也。”[3]2366

我们可以知道朱熹的整个推理过程为:易是太极,太极是道,故易是道;又太极是理,太极亦是道,则道即理。而由上面的推理,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知:易即理,因为易是道,道是理,那么易即理。故我们可以说,在朱熹看来,“易”、“道”、“太极”和“理”四者在内涵上是一致没有分别的,因此我们不仅可以说在朱熹看来“易即道”,而且“易即理”。

二、“理”与“气”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获知朱熹的“易”是指“道”,而且此道不是别的道,是“阴阳”之道,且朱熹认为,“道”即“理”,“阴阳”是“气”。

“阴阳迭运者,气也;其理则所谓道。”[2]238

“阴阳只是一气”[3]1602

他不仅认为“阴阳”是“气”,而且是“一种气”,既然是“一种气”,则所谓的“阴阳”,就只不过是“一气”之进退屈伸而已,故他说“阳之退,便是阴之生。不是阳退了,又别有个阴生。”[3]1602而既然“道”是“阴阳之道”,那么“理”“气”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他认为,“理”是气之理,“气”是理之气,无理则气不能存在,无气则理便没有凭依处,“理”与“气”是一种“一而二”的关系。

“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3]2

“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3]3

然“理”与“气”毕竟不是一回事,它们彼此之间是有根本区别的,“理”是无形象的存在,而气则有形象。他说:

“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3]3

既然“理”“气”有这种根本的区别,那么“理”“气”之间的划分就是必然的和必要的,然而这种划分不能用“先后”来分,因为“先后”的划分方式会使人对“理”“气”关系产生误解,将“理”“气”视作两种不同的东西,从而使“理”“气”隔绝,让人失去对其本真关系的了解,故他说:

“不消如此说。而今知得他合下是先有理,后有气邪;后有理,先有气邪?皆不可得而推究。然以意度之,则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3]3

既然“先后”的划分方式在方法论上有如此大的弊病,那么我们该选择什么样的划分方法才能更加合适呢?所谓的“合适”,是指所选的划分方法既能够保留“理”“气”固有的分野,又不会将二者的内在联系遮蔽,朱熹基于《周易》为我们提供了三种比较稳当的划分方式。概言之,“形上形下”的划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划分、“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划分。具体言之如下:

1.“形上形下”的划分

《系辞》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朱熹认为,“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个道理;器是形迹,事事物物亦皆有个形迹。”[3]1935根据他的“道即理”可知,形而上者谓理,故他又说:“‘形而上者’是理,‘形而下者’是物。”[3]1935而当有人问他“阴阳如何是‘形而下者’”的时候,他说:“一物便有阴阳。寒暖生杀皆见得,是‘形而下者’。事物虽大,皆‘形而下者’,尧舜之事业是也。理虽小,皆‘形而上者’。”[3]1936也就是说,阴阳虽然是比较精细之物,亦是属于“形下”之范畴,故可以将阴阳所代表的一类归于“形下”范畴,将“理”归于“形上”范畴,因此“形上形下”就被认为是划分“理”“气”的一种方式,且这种划分方式在朱熹看来是最恰当的方式,他说:

“此言最的当。设若以‘有形、无形’言之,便是物与理相间断了。所以谓‘截得分明’者,只是上下之间,分别得一个界止分明。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别而不相离也。”[3]1936

也就是说这种划分方式既保留了“理”“气”之间“不相离”的联系关系,又能将二者作出明显“分别”,乃是一种最恰当的划分方式。而这种“最的当”的划分方法所采取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呢?从上面的引文我们可以得知,朱熹反对用“有形”“无形”的方式对“理”“气”进行划分,而反对的理由,我们从“设若以‘有形、无形’言之”一句可以探知,并非因为这种划分本身有错误,而是这种划分的表达方式,会造成“物与理相间断”的误解,因此,究其实,“形上形下”的划分还是从“有形”和“无形”的角度来对“理”“气”进行一种内在划分,所不同的是表达方式的不同,相较而言,这种表达方式更能够达到一种言意相符的最佳表达效果。

2.“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划分

《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朱熹在《本义》中的解释为:“阴阳迭运者,气也;其理则所谓道。”阴与阳,乃是指有形迹之气,“一阴一阳”之“一”是指阴阳之“迭运”,因此,单纯的阴阳,并不能称作“道”或“理”,只有阴阳这种“循环往复”才能称作“道”,故他又说:“阴阳非道也,一阴又一阳,循环不已,乃道也。只说‘一阴一阳’,便见得阴阳往来循环不已之意,此理即道也。”[3]1896由此可见,“一阴一阳之谓道”在朱熹看来已经被作为“理”“气”划分的一种方式。

然而阴阳“迭运”,“循环不已”,只是说明的阴阳二气的一种运行状态,如何便是“道”呢?于是朱熹又说:

“阴阳是气,不是道,所以为阴阳者,乃道也。若只言‘阴阳之谓道’,则阴阳是道。今曰‘一阴一阳’,则是所以循环者乃道也。”[3]1896

由此可知,并不是“阴阳”二气“迭运”所显现出来的“循环往复”之现象是“道”,而是这种“循环”现象的“所以者”为“道”,故“所以为阴阳者,乃道也。”因此,“道”便是“阴阳”运行的原因,“道”亦是存在于“阴阳”的这种“循环”运行中,通过这种“循环”运动实现其自身,而“阴阳”之运行,也只有以“道”为原因,才能实现,从而体现“道”与“气”的“分别不相离”的关系。“理”“气”的这种划分,并不是以有无“形”为划分标准,而是以“所以然”和“所然”为划分标准,故有别于上面所说的“形上、形下”之划分方式。

3.“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划分

《系辞》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朱熹《本义》的解释为:“易者,阴阳之变。太极者,其理也。两仪者,始为一画以分阴阳。”按照朱熹的意思,《系辞》这段话的“太极”,本是“为画卦说”,于是他说:

“当未画卦前,太极只是一个浑沦底道理,里面包含阴阳、刚柔、奇耦,无所不有。及各画一奇一耦,便是生两仪。”[3]1929

然而我们亦可以得出的信息是,在“未画卦前”,“太极”就存在,且是一个“浑沦底道理”,之所以说是“为画卦说”,只是根据《系辞》文本的语境为诠释文本而设,就其所说道理而论,却已超出“画卦”的范围的,因为不仅“太极”在“画卦前”,而且“太极”中除了包含“奇偶”,还包括“阴阳”,且据朱熹对“阴阳”和“奇偶”的关系而论,“阴阳”要比“奇偶”更具有普遍性,*如他认为“易只是个阴阳。庄生曰‘易以道阴阳’,亦不为无见。如奇耦、刚柔,便只是阴阳做了易。”(见《朱子语类·卷六十五·易一·纲领上之上·阴阳》,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3月,第1605页)可知他认为“奇偶”“刚柔”都是阴阳的另外一种表达或者应用。因此,将此句作为一种“理”“气”关系的理解亦是“题中之义”,且朱熹本人就经常做这种理解,而不限于“画卦说”的范围,如:

“周子、康节说太极,和阴阳滚说。易中便抬起说。周子言‘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如言太极动是阳,动极而静,静便是阴;动时便是阳之太极,静时便是阴之太极,盖太极即在阴阳里。如‘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则先从实理处说。若论其生则俱生,太极依旧在阴阳里。但言其次序,须有这实理,方始有阴阳也。其理则一。虽然,自见在事物而观之,则阴阳函太极;推其本,则太极生阴阳。”[3]1929

在此,他便将“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与“周子、康节”的“太极阴阳”说相比较来看,超出了他的“为画卦说”的范畴。且从此段引文,我们还可以看到,朱熹认为,“周子、康节”的“太极阴阳”是混在一起“滚说”,即没有对二者进行一种划分,而“易中便抬起说”,所谓的“抬起说”是指将二者有所区分,并不是“滚说”,而是“先从实理处说”,然后才说“阴阳”,对“太极阴阳”言说按照一定的次序,这种“次序”,也就是“生”字的含义,因此,“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意思为“须有这实理,方始有阴阳也。”可见,这种对“理”“气”的划分是明显的,且这种划分方法被朱熹认为是“推其本”的方法,所谓“推其本”是指这种方法是从“本末源流”的角度对“理”“气”进行的划分,这又有别于上面所提到的两种划分方式。

综上所述,朱熹对“理”“气”关系的认知是从三个不同的视域展开的,这三个不同的视域都有效的对“理”“气”进行了划分和区别,但是却保留了“理”“气”的“不相离”特点,因此,这三种划分方式,从效果而言,都是有效的。

三、“道具于阴而行乎阳”

就“理”“气”而言,“理”是“阴阳”二气之理,是“一阴一阳”运行的所以然,而“阴阳”二气的迭运,便为理,故“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3]1因此,“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3]2

就“阴阳”本身而言,“阴阳只是一气”,因此可以“做一个看”,而“阴阳”既名“阴阳”,便体现了“一气”的两种不同表现形态,因此又可“做两个看”。且阴阳之理具有普遍性,“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3]1604

然而“阴阳”二气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朱熹认为,“阴阳”就其为“一气”而言,只是“一气”之动静两种不同表现形式,阳动阴静,动者为阳,静者为阴,且“动极而静”、“静极而动”,阳动极则为阴,阴静极则为阳,表现为一种阴阳变化、二气流转之形态,然究其实,只是“一气”流转之两种不同存在方式而已。然“一气”毕竟有动静,分阴阳,且阴阳二气有不同的作用效果,故“阴阳”又是相分而言,朱熹认为阴阳的主要分别有:“阳主生,阴主杀”、“阳先阴后,阳主义,阴主利”、“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阳施阴受”等。

因此,朱熹便认为“阴阳”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形式:“流行底”和“对待底”。

“阴阳有个流行底,有个定位底。‘一动一静,互为其根’,更是流行底,寒暑往来是也;‘分阴分阳,两仪立焉’,便是定位底,天地上下四方是也。”[3]1602

且就“易”的含义而言,朱熹认为不仅其“字义只是阴阳”,而且就《周易》整部书而然,亦“只是个阴阳”,因此要理解“易”之义,就必须从“阴阳”的关系入手进行理解,朱熹也正是这么做的。他认为:“易有两义:一是变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对待底。”[3]1602“易”之“变易”和“交易”两义,便是得于“阴阳”之“流行”和“定位”关系。只是将“定位底”换作“对待底”,其实是一义。

具体到“两义”之间的内在区别,朱熹认为:首先,它们所适用的易学领域不同。“变易”适用于“占筮之法”,指阴阳老少之间的变化;“交易”适用于“卦图上底”,指“天地定位”“山泽通气”之类的先后天卦图。其次,他们的理论依据不同。“变易”是指阴阳二气的互相变化,“阴变阳,阳变阴,老阳变少阴,老阴变少阳”[3]1605;“交易”指阴阳二气对待交感,阴交于阳,阳交于阴。

“阴阳”之关系既如上述,然而我们在看朱熹对《系辞》“继之者善,成之者性”的解释时,发现朱熹对“阴阳”关系又有一种有别于他上面论述的观点。他认为:

“‘继之者善’,是阳;‘成之者性’,是阴。……‘继之者善’,是已发之理;‘成之者性’,是未发之理。自其接续流行而言,故谓之已发;以赋受成性而言,则谓之未发。及其在人,则未发者固是性,而其所发亦只是善。”[3]1604

就“阳主动”“阴主静”而言,似乎“已发”“未发”仍然在“阴阳”关系的统摄范畴之内,然而至“未发”是“性”,“已发”之善是从“未发”之性中发出,则可以看出与“阳先阴后”、“阳变应和”的“阴阳”关系出现了冲突,这种冲突在其对周敦颐《太极图说》“主静”的解释中表现的更加突出,因此就有人问他“太极‘主静’之说,是先静后动否?”朱熹的解答为:

“‘动静无端,阴阳无始。’虽是合下静,静而后动,若细推时,未静时须先动来,所谓‘如环无端,互为其根’。谓如在人,人之动作及其成就,却只在静。便如浑沦未判之前,亦须曾明盛一番来。只是这道理层层流转,不可穷诘,太极图中尽之。动极生静,亦非是又别有一个静来继此动;但动极则自然静,静极则自然动。推而上之,没理会处。”[3]2385

他首先认为,“阴阳”只是“一气”之“动静”,不存在“先后”之确定分判,“动极生静”、“静极生动”,“阴阳无始”,“互为其根”。这是从最根本处否定了“阴阳”可分“先后”的说法。其次,他又认为,虽然“阴阳”“互为其根”,不可分“先后”,然而以逻辑在先原则推知,必须先有动,才能流转,因此他认为“若细推时,未静时须先动来”。然而为什么会以“主静”要求人呢?他认为,“谓如在人,人之动作及其成就,却只在静。”这是从经验方面做出的证明,即从人之动作和获得的成就的现实经验来看,“静”是主,“动”是从。

他这种一从“逻辑”,一从“经验”的证明,完整的解决了“阴阳”“先后”的矛盾冲突,使“阳先阴后”和“阴先阳后”说各安其用,“阳先阴后”说确立的是一种理论上的逻辑关系,对理论的建构起到了清晰明了的作用,而“阴先阳后”说却从经验世界的层面确立了一种“性命”本位说的现实性效用。并且这两种说法在朱熹看来,并不是“阴阳”关系的“究竟义”,只是一种“方便法”,因此二者的运用并不会影响其“根本义”——“阴阳”只是“一气”,不存在先后之分判。

四、“易只是个阴阳”

朱熹认为,整部《周易》是对“阴阳”的摹写,他说“易只是个阴阳。庄生曰‘易以道阴阳’,亦不为无见。如奇耦、刚柔,便只是阴阳做了易。”[3]1605这是从其本源处说出了《周易》的理论来源,然而“阴阳”亦只不过是《周易》整部书的一个理论基石而已,具体到整本书,却是从“阴阳”这个理论基石推出来的,因此他说:“若只就一阴一阳,又不足以该众理,于是错综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初只是许多卦爻,后来圣人又系许多辞在下。”[3]1606而《周易》又是如何具体摹写“阴阳”,并从“阴阳”中推出的呢?

主要表现在《周易》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是通过对“阴阳”的摹写而产生的。这其中包括奇偶阴阳之爻、画卦、交易和变易原则*关于“交易”和“变易”原则,第三部分已经论及,此处省略,不再赘述。等,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朱熹认为,圣人画卦,是先画“一奇以象阳”、“一偶以象阴”,且每一“阴阳”各含有一“阴阳”,因此“才有两,则便有四”,依次类推,以至六十四卦。这种从“太极”到六十四卦的“生成”,是一种自然之理,是“不待安排而其势有不容已者”。朱熹又认为,从“太极”到“六十四卦”的整个画卦过程,其实就是“太极”内在之理的自我展现的过程,“太极”之理中天然的内涵着“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卦”之理,从“太极”中画出“三百八十四爻”,只是“太极”应有之义的一种展现,因此,他又说:

“‘易有太极’,便是下面两仪、四象、八卦。自三百八十四爻总为六十四,自六十四总为八卦,自八卦总为四象,自四象总为两仪,自两仪总为太极。”[3]1930

圣人根据“太极”之理和“阴阳”之数画卦的过程已如上述,还需要指出的是,朱熹认为“数”有两种,除了上面画卦过程中的“阴阳”之数,还有另外一种数存在,即“五行数”。他认为:

“卦虽八,而数须是十。八是阴阳数,十是五行数。一阴一阳,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只是五而有十者,盖是一个便包两个,如木,便包甲乙;火,便包丙丁;土,便包戊己;金,便包庚辛;水,便包壬癸,所以为十。”[3]1647-1648

由上可知,“阴阳数”是二的倍数,来源于“一阴一阳”;而“五行数”是五的倍数,来源于“五行”。就二者的共同点来说,不管是“阴阳数”,还是“五行数”,都是“数”,既然是“数”,便都是“气之节侯”。因此,朱熹又说:

“数只是算气之节候。大率只是一个气。阴阳播而为五行,五行中各有阴阳。”[3]8

且虽然“阴阳”“五行”都是“气”,然而”五行”毕竟是顺着“阴阳”而生出,因此,“五行”只是“阴阳二气截做这五个”,故“五行数”便是内含“阴阳之理”的五行数,仍然必须遵循“阴阳数”的一般规律。唯一的区别是,“阴阳数”的基数是“二”,“五行数”的基数是“五”,所以,由“阴阳数”生出的便是二、四、八、十六、三十二、六十四,由“五行数”生出的便是五、十。

由上可见,朱熹认为《周易》的一些基本观念都是以“阴阳”理论为基础而展开,甚至可以说整部《周易》也只是在讲述“阴阳”之变化,故他认为“易只是个阴阳”。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从四方面的论述,可以发现,朱熹易学思想是建立在“理”“气”关系基础上的,而对“理”“气”关系问题的解决,又多凭借《周易》之概念和思想,因此在朱熹那里,“理”“气”思想与其易学思想其实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如上文“易即道”节所述,他将易学与借以建立理学的“理”“气”概念做了一个很好的互释;又如他认为构成《周易》的基本元素,如阴阳爻、数等,可以从“理”“气”中衍化出来,而且《周易》的内在运行原则,如“变易”原则和“交易”原则,也是从对“阴阳”关系的摹写而确立的。因此,就其学术史之意义而言,他不仅将“易”等同于“道”和“理”,确立了《周易》在理学中的根本性地位,而且认为从“理”到“气”,到“易”,是一个自然衍化之过程,使“易学”成为“理学”发展演化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说明的是,本论文对此只是作了一个初步的探索性的研究尝试,或有不周详之处,尚望方家不吝指正。

参考文献:

[1]余敦康.汉宋易学解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孔凡涛)

On the Relation of Zhu Xi's Li and Ch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Yi-ology

LV Xiang-guo, LI Mei-ling

(Research Center of Yi-ology and Ancient Chinese Philosophy,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0100,Shandong,China;

2. Hist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550001,Guizhou,China)

Abstract:The relation of Li and Chi is interconnected throughout Zhu Xi's philosophy and is thought to be an origin from The Book of Changes.In Zhu's Yi-ology,the relation of Li and Chi is involved with two schools of image-numerology and meaning-pattern which developed eventually into its academic master status.Furthermore,he demonstrated the re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logics:Firstly,Yi is thought to be morality and doctrine so as to achieve the ideological communication of Li and Chi;Secondly,Yi-ology provides three surer division methods:metaphysical form and its opposite,Yin-Yang meters of Taoism,and Yin-Yang originated from Tai Chi;Thirdly,Yin-Yang possesses the "prevalence base" and "antithesis base";Finally,"Yi is just Yin-Yang" is drawn as a conclusion.

Key words:Zhu Xi; Li; Chi; Yi; Tao; Tai Chi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71(2015)03-0026-07

作者简介:吕相国(1984- ),男,河南安阳人,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易学研究;李美玲(1987- ),女,山东莱芜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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