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
2016-01-21
工信部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提十大主要任务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工信部制定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提出了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协调发展、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促进工业绿色开放发展等十大主要任务。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工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制造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工业能源消耗增速减缓,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下降,部分重化工业能源消耗出现拐点,主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部分工业行业碳排放量接近峰值,绿色低碳能源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明显提高。
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稳步上升。
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装备基本普及,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显下降,高风险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绿色制造产业快速发展。绿色产品大幅增长,电动汽车及太阳能、风电等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水平显著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与服务等绿色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绿色设计与评价得到广泛应用,建立百家绿色示范园区和千家绿色示范工厂,主要产业初步形成绿色供应链。
国土部发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树立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强化源头保护的新理念,突出改革创新,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制定全面实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及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三同时”和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公示等新制度,明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政策,鼓励各地探索PPP模式、第三方治理等新措施,进一步巩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果。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坚持地方政府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保护与治理新格局。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项资金将在加快推进矿山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整治等方面提供支持。《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整治等;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