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业内外
2016-01-19
图书和阅读市场是否应是电商平台的主战略?
日前,当当在出版界大力网罗人才的信息引发了业界的热议。当当争抢数字阅读市场、IP运营以及自出版等地盘的举动,到底是穷途末路的表现,还是绝处逢生的机会?
《出版商务周报》报道:2014年底至今,当当高调介入图书、数字出版内容以及IP孵化领域。而与此同时,曾经以此套逻辑野蛮生长的盛大文学却以8.1亿美元被腾讯收购。业界普遍看好腾讯阅文集团在未来阅读市场的潜力,但是很少人思考盛大文学愿意放弃独立IPO投入腾讯怀抱的原因。
2014年数字阅读市场101.3亿元,看起来很美,实际上,数字阅读如果没有运营商和SP业务支撑,数字报表其实惨不忍睹。而盛大文学为何在这个节点出售给腾讯呢?背后的原因更多还是因为运营商和SP的游戏,处处都显示出了山穷水尽的迹象,盛大文学在此刻出售是最佳选择。
这也意味着,在移动阅读内容领域如果体量不够大,是很难在和移动运营商目前的利益博弈中取胜的。唯有腾讯,一方面有自己完全可以和移动运营商分庭抗礼的微信体系,一方面也有运营商没有的腾讯阅读和媒体阵营。而运营商的阅读业务本身也出现了明显的转折分水岭。
不幸的是,当当此刻却以和盛大文学相似的逻辑在自出版平台上高歌猛进,这样的战略选择是当当平台转型失败后的无奈选择,还是作为一个脱胎于出版商(科文剑桥图书公司,是李国庆2000年成立的做出版的公司)的当当轮回到当初出发点的宿命呢?这一轮战略选择,既不能和当初贝佐斯的亚马逊以阅读为入口和“飞轮效应”的战略对标,也不能和盛大文学UGC(用户产生内容)以及IP孵化运营对标。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阅读究竟是最佳入口,还是也能真正独立为一门生意?我们从亚马逊、盛大文学、阅文集团、知乎、豆瓣等内容平台的发展轨迹也不难看出其中端倪。回望电子商务和数字阅读这十年来的发展轨迹,我们还是要向贝佐斯投以致敬的目光。
由此看来,当当把图书、数字阅读自出版和IP孵化当成自己战略生意,极有可能凶多吉少。
人民日报关注互联网版权问题
别让知识产权"裸奔"
互联网刚刚兴起时,“拿来主义”和“避风港规则”一度成为“丛林法则”,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侵犯着知识产权。但随着互联网发展驶上正规车道,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了绕不过去的坎儿。近日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刊载文章《别让“互联网+”的知识产权裸奔》,关注“互联网+”新生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人民网报道:文章中采访了业内多位专家学者,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飞速发展下的必要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认为,互联网运营者已经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共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表示,知识产权法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竞争者无偿使用他人成果,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回报。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正是在为保障创造提供激励机制,促进整个网络产业进入良性发展的状态。
文章提到,避风港规则在今天的条件下应该更加慎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认为,避风港规则不合理地降低了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损害了网络服务商预防第三方侵权的积极性,在我国为不少网络服务提供者滥用已是事实。他寄希望于从法律上强化网络服务商作为中间商的注意义务。
文章还指出,目前关于网络上涉及著作权法的纠纷,民事刑事标准不一,在民庭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可能在刑庭被认为是犯罪,亟待从立法上加以解决。而除了法律标准的问题,民事损害赔偿力度不够,也使法律作用受到限制。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表示,中国的基础设施、社会环境较网络时代有所滞后,因此还处在一个需要不断尝试的“倒适应”阶段。
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建与不建?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潘凯雄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所谓文学的评价标准除去所有文学作品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语言文字要求和普世的社会公德一类“公理”外,其他的从来就是开放与多样、不断丰富与不断创新的。比如,当现代主义文学兴起,原有的文学评价标准已不足以解释时,现代主义的文学理论体系随之应运而生;当然这一切又都是在文学这个大框架内运行,无非你说人物要典型,他强调的是去典型之类。不过,这些主张背后都有自己的哲学思考作支撑,而这些哲学思考又是和作者对社会、对现实的深刻理解相联系,绝非大着嘴巴作惊人语。倘以此回过头来反观是否需要为网络文学新建一套评价体系?答案应该是十分清晰的。坦率地说,网络文学现有的写作状态还远未到这个时候,现有的文学评价体系完全有能力对其作出评判。至于目前批评界缘何对它的集体“失声”,不是因为其现有评价体系不好使、不够用,其缘由正可套用一句网络热语——“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