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终身制”关键在考评
2016-01-18朱海涛
朱海涛
“终身制”,在公众的认知思维下,基本上等同于“铁饭碗”。在一劳永逸的“一考定终身”的机制下,一方面,部分教师产生惰性,忽视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更新提高。另一方面,“只进不出”给了滥竽充数者生存空间,直接导致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得不到优化,人员鱼目混珠、素质参差不齐。
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教师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等必须与时代同步,不断更新。而定期更新资格认证加强考核力度,增大了教师的职业风险,让教师在“不进则退”压力下,不断更新观念、提升自身能力。同时,在灵活的淘汰和进退机制下,有利于教师队伍新鲜血液的流入,整个师资队伍也能不断优化。
2015年,按照规划我国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但在“德才兼备”的标准中,考核内容如何设计,考核标准如何制订,谁来当“主考官”,这些问题都值得讨论。以师德考核为例,违反职业规范和师德标准是一个模糊概念,究竟怎样才算影响恶劣,这其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如果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又如何公平考核每一位教师?
而且,谁来考核教师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是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官员担任“考官”,考核结果是由学校或教育部门自己出具的,不过是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极可能存在着相互包庇、作假,最终“你好我好大家好”,使教师破“终身制”的考评制度,最终沦为一副好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成为有关部门热热闹闹的表面文章,花里胡哨的自我表演。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师去“终身制”,对激活用人制度活力,促进整个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都很有裨益。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科学制定量化标准,强化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同时,要解决好谁说了算的问题。有必要将权力交给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让民意决定教师的去留。并将老师的考核结果置于“阳光”下,增加监督的广度和透明度,如此,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定期注册制的客观公正,发挥教师去“终身制”考评制度的最大化作用。
(摘自2015年12月2日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