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教育差强人意
2016-01-15赵贝贝中国人民大学
文 / 赵贝贝(中国人民大学)
对于大多数女学生而言,继续升学往往可望而不可即,而好的职业僧多粥少,就业受到很大限制。在很多家庭看来,培养女学生的目的不在于就业与自立,而是自我包装、待价而沽的一种手段。
得到较快发展
教会女学开中国近代女子教育之先河,中国结束了“有女塾,无女学”的局面,女性开始接受近代新式教育。伴随民族危机的到来,女子教育被作为“保国保种”的重要策略被提上议程。
面临私立女学屡禁不绝的情况,清廷于1908年宣告女学解禁,正式将女子教育纳入学制体系。这样,在多方力量推动之下,教会女学、国人自办女学、官方女学都渐成气候,女学堂、女学生数量呈跳跃式增长。至民国建立后,1922年教育部颁布《壬戌学制》,彻底废除两性教育双轨制,并开展女子中等教育,女学体制进一步完善,女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都较前期有重大发展。
女子高等教育。民国女子普通教育的长足发展,首先表现在高等教育对女性的开放。五四时期,北京大学首开女禁,招收9名女旁听生,迈出近代中国大学男女同校的第一步。随后,各地高校纷纷仿效,也先后对女性开放,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人数逐渐增加。1922年,女大学生已达665人,占大学生总数的2.1%。
据统计,高校女生人数呈逐年上升的态势,由1922~1923年887人,占总学生人数的2.54%,上升至1936年6375人,占15.21%。在女子高等教育方面,1920年成立的女子高等师范学堂(后改名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量,打破了女子高等教育由教会独占的局面。其培养目标为“养成中等学校师资,养成教育行政人员,研究高深学术,发展女性特长”。并据此分设教育心理、国文、英文、史学地理、数学、物理、物理化学、博物8个学系。在学科设置上不再注重“家事科”,“缝纫”“家事”等仅作为点缀,这显然突破了“贤妻良母”的女子教育观,更加注重女性教育的专业素质培训。高等教育对女性开放,意味着女性获得了与男性同等教育的机会,有利于实现男女教育权的平等,进而为职业权的平等奠定了基础。同时,提高知识女性的文化素质与觉悟程度,扩大女性择业范围,也为女性提高就业层次创造了条件。
女子初等教育。民国初年实行学制改革,女子教育原有的两等(初高等)小学教育、高等教育(高等女师)量之外,增设了女子中等教育——女子中学及女子职业教育,女子教育系统趋于完善。在初等教育方面,女生增加速度超过男生,尤其是在初小阶段。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两个时期男女生增加幅度中,初小生中男生增幅31.8%,女生是93.1%;量高小生中男生增幅29.5%,女生是42.2%。显然民国初年,在初等教育领域,女生数在初小阶段几乎翻倍,在高小阶段也超过40%。另外,据统计,1922~1923年全国女子小学的分布正逐步趋向普及:量全国以县为单位,拥有女子初等小学的县占76.6%,拥有女子高等小学的县占35.9%。
女子中等教育。1928年国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就女子教育方面提出:量“女子中等教育,应培养女子特有的社会职业,而适应其特殊的需要,故女子中学应单独设立为宜。”以此作为整个国民政府时期女子教育的指导方针,有力地促进了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12年到1930年,全国中学女生人数由677人增至59939人,中学女生所占比重由1922~1923量年的3.14%增至1930~1931年的14.91%;量其中女子中学分布相对集中于沿海省份,仅江苏省一省女子中学数即有36所,其学生数占全国女中学生总数的29.3%。女子中学的发展,在客观上为女性叩开高等学府的大门架起了阶梯。
表1 :民国初年接受初等教育的男女生数
女子职业教育。女子职业教育在清末已露出端倪,到民国后规模继续发展壮大。社会有识之士,如黄炎培、蔡元培、邹韬奋等,积极提倡女子职业教育,探讨其重要性及作用,为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府在制度方面也给女子职业教育发展以一定支持,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职业学校法》,规定男女职业教育并列于同一系统,结束男女双轨制。
国家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使得这一时期女子职业教育成果卓著。根据中华教育改进社调查:量1923量年全国甲种实业学校学生总数为20360人,其中男生18908人,女生1452人,女生占总数的7.13%;量全国师范学校学生总数为38277人,其中男生31553人,女生6724人,女生占总数的17.57%。到1925~1926年,全国实业及职业学校中,女生人数占到18.76%。1931年全国有女子中等职业学校69所,兼收女学生的职校有37所,共有女学生10923人,占职校学生总数的27.5%。可见民初女子职业教育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增长幅度还是很快。
这一时期女子职业教育还出现了一些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学校,如1912年2月在孙中山先生支持下成立的上海女子法政学校,1921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成立的专门培养女子革命干部的上海平民学校等,丁玲、王剑虹、王一知、钱汉英等都是这些学校培养的学生。
女子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为知识女性提供了医护、师资、会计乃至法政等方面的职业培训,增加了女性对各类社会职业的适应能力,使其自主择业成为可能。
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民国时期女子教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但总体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女学分布的严重地域失衡:量以女子初等教育为例,全国以县为单位,女子初等小学普及率在95%以上的省有6个,分别为直隶(量96.7%)量、山东(量98.1%)量、山西(量97.1%)量、江苏(量98.3%)量、浙江(量96%)量、四川(量96.6%)量;量女子高等小学普及率在50%量以上的只有两省,分别为江苏(量73.3%)量和浙江(量78.量7%)量,其余省均低于50%。全国有423个县未设女子初等小学,1161个县未设女子高等小学;量而在沿海地区的江浙两省,女子教育普及率已遥遥领先。全国女子中学有一半以上集中在沿海地区,江苏一省占29.3%,北京占25.3%,直隶、山东、浙江、福建、广东五省合占25.8%,其余各省合占19%。这种地域分布失衡的情况,与政府干预程度和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关。
其次,女学女生人数增幅很大,但与男生相比,仍比例悬殊。初高等小学教育,1918~量1919年,女生人数分别占4.3%和5.5%,而男生分别占95.7%和94.5%;1922~1923年,女生人数分别占6.34%和6.04%,而男生分别占93.66%和93.96%。全国中等学校男女学生比例差距也很大(见表2)。
表2 :全国中等学校男女学生所占比例
地方上的女子中学男女比例悬殊更大,以民国十九年度(量1930~1931年)云南省市县立中学男女学生数比较:量高中计128人,全为男生;量初中计6211人,男生5648人;量合计中学生共6339人,男生5776人,女生仅563人。
从1920年代初(量1921~1923年)量在实行兼收女生的大学里,女生人数微乎其微,仅占学生数的1.82%(参见表3)量。
表3 :1921~1923年女生在男女同校的大学中所占比例
据1928~1929年对34所高校学生的一项调查,有29所兼收女生。女大学生1485人,占大学生总数(17285)量的8.59%。即使大学实行兼收女生之后,女生人数与男生人数还是比例相差很大。总之,与男性相比,受教育女性人数很少;而受教育女性与当时整个国家二亿妇女相比,比例更是有限。
再者,毕业女学生学历偏低,且专业分布过于狭窄。同期对全国26所专门学校的调查表明:2/3以上学校不招收女生,有女生的仅仅8所学校,女生占学生数的6.86%。女子中等职业教育显示出一定发展实力,但主要集中于师范教育方面。
女子职业教育中更屈从于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大多设置培养女性“贤妻良母”品质的专业,如黄炎培所说,“十校之中仿佛有九校是刺绣、缝纫,间或有育蚕、花边等科。江苏私立女子职业中学有商科,要算比较大规模的了”。绝大部分课程设置集中于文教、卫生、轻纺工业等类,而与科技类、政治及理工科偏离。
女性接受女子教育的人数少,毕业人数少,直接导致知识女性群体规模小,以后能真正走向社会就业的知识女性就更少了。女学地域分布失衡导致地区间女性发展的不平衡,大致来说,内地接受教育的女性要少于沿海地区,导致女性就业分布的情况也呈现沿海多于内地的局面。而女学层次偏低、教育内容过于狭窄等不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女学生毕业后出路狭窄,女学生往往就是时髦“女结婚员”的别称。对于当时很多家庭来说,培养女学生的目的就不在于就业与自立,而成为其自我包装、待价而沽的一种手段。对于大多数女学生而言,继续升学往往可望而不可即,而女教师、女医生等适宜的职业往往僧多粥少,就业受到很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