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消费空间的转向与再生产
2016-01-13吴鸣然副教授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211100
■ 吴鸣然 马 骏 副教授(河海大学商学院 南京 211100)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消费空间的转向与再生产
■ 吴鸣然 马 骏 副教授(河海大学商学院 南京 211100)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消费观念保守,其消费空间非常有限。新型城镇化发展不仅促进更多的农村居民到城镇居住、生活,而且农村消费空间也随之发生诸多变化,并将得到进一步扩大。文章指出,农村消费空间再生产必须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既要重视自身消费空间的拓展,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还要重视与城镇消费空间的对接与并轨,促进城乡消费空间一体化。
关键词:农村消费空间 新型城镇化
传统城镇化发展过多强调政府投资造城和城镇土地空间扩大,已经暴露出诸如城乡发展差距继续增大、农业人口市民化困难等问题。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中国需要走一条以扩大消费为引擎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最重要因素之一,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将由以投资主导的方式转变为以消费主导的方式。由此,新型城镇化发展背景下的农村消费空间拓展不能局限于农村场域内,还要重视与城镇消费空间的对接与并轨,使农村消费空间再生产既能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又能促进更多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农村消费空间:分类及主要存在问题
消费空间是消费发生的空间和地方,“消费在其中发生,并且受到这个为消费而刻意建造的空间所调控”,或是“作为产生消费关系并为消费关系所生产的现象”(张敏等,2013)。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二元化,农村消费空间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随着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农村消费及其空间问题越来越多,已经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生活、文化三个方面。
(一)生产消费空间:消费力严重不足
农村生产消费指农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消费支出,以及农户为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和增加农业生产固定资产的支出(卢东宁等,2008)。生产性消费是以获得生产收益为目的的消费,其发展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近年来农民为提高粮食产量和增加经济收入不断加大消费投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较快,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第一,消费产品依旧是简单的生产资料。当前中国农业生产仍以一家一户的小农方式经营着,农地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不高,农户的生产消费品主要是粗放式农业生产需要的梨、耙、锹、锄头等农具,以及化肥、农药、除草剂、薄膜等化工产品。第二,农户生产消费水平低。在一般农户的家庭消费中,子女教育、住房修建、人情往来等开支越来越大,而用于生产上的消费逐年下降。特别是,随着农村城镇化深入发展,更多的农户不再重视农业生产,有的把农业作为副业,有的甚至放弃农业生产,不愿意在农业生产上增加投入。第三,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挫伤了农户生产消费积极性。虽然政府支农、惠农、强农的力度不断增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了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收入也增长较快,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速度更快,农业收入提高赶不上生产资料上涨的速度,一些农民觉得在农业生产上增加消费不划算。第四,不愿意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消费。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道路等设施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基础,一直受到农村集体和农户的重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被取消后,国家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鼓励农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资建设基础设施。但遗憾的是,随着农业人口流动的加快,很多地方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们不愿意出钱、出力建设基础设施,只能更多地依靠政府投资。
近年来,国家大力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不断加快,农业生产规模日趋扩大。但这主要是政府扩大农业生产消费行为,而农户和农民个人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并没有同步跟进,相反却在不断减少。当然,农户的农业生产消费减少不一定是坏事——农村城镇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势必要减少农业生产消费,并将生产消费重点转移到非农产业上。但我国是人口大国,吃饭是头等大事,农业生产无论在何时都不能松懈。农户及农民对生产消费的减少,则需要国家和政府消费及时跟上,否则,有可能动摇农业根基,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二)生活消费空间:需要与城镇进一步对接
在小农经济模式下,农民生活用品大多是自产自消、自给自足的。随着城乡经济关联度的不断加强、交通的日渐便利,以及信息网络的普及,农民生活消费空间日渐与城镇接近,出现了农民利用城市消费空间进行日常消费的趋势——不仅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消费品数量和种类大大增多,更重要的是,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比如,过去农民的食品消费受季节性影响很大,只能通过风干、酒糟、腌渍等传统食品存储手段保存食材,而如今市场化发展,农民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与城镇居民一样的消费品,一年四季都能消费新鲜食材。再如,传统农村社会农民的生活用品基本上依靠家庭制作和小作坊提供,而随着工业化发展,城镇工业产品源源不断流到乡下,农村人的衣着、家庭日常消费品几乎全部来自城镇。
但是,目前农村居民享有的生活消费品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不如城镇居民,并没有与城镇居民消费对接起来。其一,农村家庭更多的消费品集中在生存需求上,用于家庭成员发展上的消费比较少。譬如,城镇家庭在小孩择学、家教、娱乐、营养、保健上都有较高的投入,而多数农村家庭用于孩子方面的消费就是保证孩子吃饭、穿衣、上学等最基本需求,没有城镇居民那么“讲究”。其二,农村人消费观念陈旧,难以接受新消费。体检对城镇职工和居民都是很平常的消费,一般人一到两年就要体检一次。近几年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要求基层医院为农村居民提供体检,但多数农村人不会主动体检。即使国家免费为农村老年居民提供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服务,也有一些老人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借口“不吉利”,拒绝医生带着药箱和检查仪器进入家庭。其三,家务基本上依赖家庭成员,社会性弱。城镇居民不仅请客吃饭、文化娱乐等消费到饭店、棋牌室等场所,而且家务劳动也越来越社会化,洗衣服到洗衣店,打扫卫生请钟点工,而农村人勤俭、节约、可吃苦的美德依旧牢固,不太愿意在家务劳动上花“冤枉钱”。总的来看,农村居民的消费与城镇还是有较大差距,农村生活消费空间还没有完全开放。
(三)文化消费空间:活力有待释放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改进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农民对文化消费有着更高的需求。信息技术、大众传媒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缩短了城乡空间距离,农民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多渠道地获得城镇文化消费空间。特别是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使越来越多的居村农民和转移到城镇的打工者接受城镇“突出自我、个性张扬”的消费理念(胡若痴,2013)。然而,目前农村文化消费空间依旧处于未开发状态,其原因不仅有观念落后方面的因素,更多的是由于农村文化消费设施的缺乏,农民在农闲之余能够选择的娱乐活动十分有限,只有聊天、看电视、烧香拜佛、打牌打麻将等少数几种。农村文化消费种类有限,农村居民只能进行简单、初级的文化活动,而且易造成迷信、赌博之风盛行,直接冲击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正如丰凤(2010)认为的,农村畸形消费现象普遍存在,是农民缺乏健康的精神文化消费、精神空虚的表现。
新农村建设开展后,各地政府都加大了农村文化发展投入,普遍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图书室、微机室、体育活动室等。一些地方政府还开展了“15分钟文化圈”建设,要求文化设施必须满足村民出门15分钟就能得到文化服务的标准,农村文化硬件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不少农民对政府实施的文化建设比较冷淡,相比较看书、读报、上网,他们更喜欢打牌、打麻将、串门聊天,以至于不少农村社区的文化设施空置。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活力还没有完全被释放,文化消费空间有待进一步开拓。
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农村消费空间转向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城镇化,它要求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并实现市民化。鉴于此,农业人口向城镇流动、转移及其市民化将改变城乡人口结构,提高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不仅如此,新型城镇化与农村消费空间转向还是相互的:作为新型城镇化重要内容的人口城镇化,其发展将促进城乡社会消费扩大和农村消费空间转向;相应地,消费及其空间转向不仅仅是生产、生活、文化行为,还将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必将带来农村消费空间转向
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在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流动而市民化不足的背景下实施的,其目的之一是要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市民化关系,使城乡经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市民化发展并非是矛盾的,虽然它们在空间距离上一个在农村,一个在城镇,但新型城镇化发展将二者统一起来,即新型城镇化要基于新农村建设基础上推动农业人口更多、更快、更好地向城镇转移,进而减少农民,实现农民市民化。由此,新型城镇化发展必将带来更多的农民离开农村到城镇打工、生活。与此同时,一些农民的消费空间也发生改变,由农村消费空间转移到城镇消费空间。换言之,由于大量农业人口流动到城镇,这些人将丢弃农村消费空间,不得不选择城镇消费空间进行日常的消费活动。尽管进城打工者的一些消费观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与城镇居民消费存在一定差距,但他们必须适应城镇消费空间的生活,在城镇消费空间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消费方式,或改变自己的消费行为,以适应城镇消费空间的生活。
(二)农民消费空间的城镇转向是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
马力(2013)认为,工业化提供供给,城镇化提供需求。改革开放后,中国工业化获得了快速发展,而城镇化发展落后于工业化,造成一些地方消费市场低迷不振,工业产品严重过剩。为此,政府尝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以及送工业产品下乡等举措拉动消费市场,以求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但这些举措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都比较有限,消费市场拉而不动,或拉而少动,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消费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新型城镇化发展,将有大量农业人口流动到城镇,并在城镇居住、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卫生、娱乐,而这些活动所需要的消费,将大大超过他们在农村的需求。如此,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农业人口消费的城镇转向,将拉动万亿元、甚至几万亿元的巨大内需市场,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消费空间的城镇转向有助于农民实现市民化
农民市民化是一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农民工大潮以来,各地政府为促进农民或农民工市民化做了大量工作,有不少城市已经将农民工视为城市新市民,但农民真正实现市民化的不到10%。2014年7月,国务院为了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且要求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让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固然,国家从户籍改革、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农民市民化的选择是正确的,但在此框架下还需要具体的推进措施,其中之一是引导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消费走向并使其城镇化。消费城镇化是农民或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的工作、生活等城镇化都可以从消费城镇化开始,只有农民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城镇化,农民才能在城镇居住、生活、工作,才能将自己视为城镇居民,也才能进一步融入城镇社会。
(四)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有助于居村农民过上城镇式生活
农民市民化包括农民工市民化、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和居村农民市民化三个部分。就我国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状况看,大多数农业人口很难离土离乡到城市尤其到大城市,更多的农民需要在农村城镇或集中社区/新型社区实现市民化,即居村农民市民化是农民实现市民化的重头戏。就农民消费空间转向看,农民工和城郊失地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的消费是到居住的城镇空间进行消费活动,其居住空间与消费空间是一体化的,没有地界上的分离。而居村农民的消费空间是双重的,一个在村庄社区附近,与他们的居住空间相连,另一个在城镇,包括农村城镇和城市,这个空间与农民居住空间是分离的。但不管怎样,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能过上城镇式消费生活,政府或将城镇式消费商品送到农村,或引导居村农民到城镇进行消费活动。总之,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消费空间的城镇化,将有助于居村农民过上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生活。
农村消费空间扩大与转型:再生产途径
新型城镇化强调人的城镇化发展,其中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将产生巨大的消费需求,并且增大了城镇消费空间规模。同时,城镇消费空间的增大势必要向农村扩散、溢出,进而引发居村农民消费方式的变化和消费量的扩大。虽然短期内这种溢出不足以熨平城乡消费空间的不均衡,不能让农村消费空间与城镇消费空间完全对接与并轨,但从长远看,消费空间的城镇化转向将对农村居民和进城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产生深刻影响,并将逐步消弭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消费生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农村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不同,消费环境差异较大,农民消费需求不尽相同(方松海等,2011),消费空间的拓展不能整齐划一,需要根据城镇化发展程度适度推进消费空间城镇化发展;并且,由于农村消费空间城镇化及其与城镇消费对接是个渐进的过程,不能采用行政措施强迫农民到城镇空间消费,也不能在农村地区随意建造城镇消费空间。从再生产角度看,农村消费空间的增大、延伸与转型需要有相应的城镇化政策支持,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消费能力
开拓农村消费空间,最首要的是要增加农民尤其是中低阶层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上不去,消费就不可能提高,相应的消费空间也就难以扩大和转型。索洛模型表明,稳态的消费水平是稳态产出和稳态折旧之差。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以至于长时间以来产出变小,折旧变大,并且造成目前农村居民的资本存量远未达到稳态的水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要千方百计提高中下层农民的收入水平。凯恩斯的消费倾向理论指出,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会逐步下滑,因此中低收入者收入增加部分的消费倾向要大于高收入者。农村基础消费设施较为简陋,高收入者难以在农村找寻到相应的消费空间,加上富裕家庭消费基本饱和,他们更倾向于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因此,提高农村中低等阶层的收入水平,加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是拉动农村消费空间扩大的重要手段。为此,政府需要切实减轻乡镇企业和农村居民不合理的经济负担,理顺收入公平分配机制,改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帮助中低收入居民获得更多的资源。并且,鉴于农业的附加值较低,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常会发生增产不增收的尴尬,政府除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外,还需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鼓励更多的农民兼业,既能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又能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
(二)加强农村消费设施建造,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中国城乡发展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上,还表现在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低于城镇居民。如此,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除了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消费支付能力外,还在农村场域中建造促进农民消费的消费空间,包括一些消费场所和促进消费的辅助设施,让农村居民有钱且有花钱的地方。一方面,需要在农村建造城镇化消费场所。农村社会消费场所比较少,主要是集市和村庄的小商店,农副产品交易和居民购买小工业品都在这两个地方进行。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对消费的需求日趋提高,需要空调、冰箱、电视、电脑、手机、机械等商品服务,而这些消费需求与城镇居民基本类似,需要政府能提供与城镇相似的消费场所,如在农村城镇建造购物商场、在村庄建造标准化超市等。另一方面,农村消费设施的建设还包括为农民消费服务的设施。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拆、并、新建了一些大规模的农村社区,农民消费活动的集中程度有所提高,但大多数农村,村民仍旧分散居住着,农民需要走很长的路才能进行消费。鉴于此,政府在建造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外,还需要开展农村道路建设和发展农村公共交通,为农民远距离消费提供便利。当然,由于多数农村经济能力弱,很难让农村道路建设和交通发展与城镇一样,它需要政府将城乡消费视为同一市场,支持、补贴农村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刘伦武,2010)。
(三)转变消费观念,引导农民积极消费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经济负担重,加上缺少医疗、养老、困难救助等社会保障,绝大多数农民以勤俭、节约为美德,不敢增加消费,甚至遏制消费需求。虽然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富裕起来了,已经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但由于存在消费的“荆轮效应”,传统的消费思维模式与消费习惯诱导广大农民储蓄,而不是扩大消费。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引导农民转变消费观念,鼓励农民积极消费。其一,加快农民工、城郊农民市民化进程,促进他们尽快融入城镇社区,进而习得城镇居民的消费方式,舍得在子女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文明生活上进行“高消费”;其二,推进居村农民市民化发展,引导更多的农民向农村城镇、中心社区或集中社区集中,并为他们提供高水平的城镇化消费空间服务;其三,纠正农村居民在红白事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提倡适度、文明消费方式,既要扩大农村消费空间,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又要保证农村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遏制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等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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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北地区湖泊保护战略研究”(12EYB008);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苏北地区湖泊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机理与路径”(1202087C)。支持机构:江苏沿海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苏省循环经济工程中心;东部资源环境与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海大学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