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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所有权归照相馆吗?

2016-01-12

家庭百事通 2016年1期
关键词:民法通则肖像权营利

前段时间,我看到我的照片被悬挂在照相馆的橱窗上,但这并未经过我的允许,我只是在这家照相馆拍过这张照片而已。当我说明情况之后,照相馆老板说照片由其所拍,他享有所有权,可以将照片悬挂在店里。请问,他这么说对吗?

福建 刘女士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另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虽然照相馆老板拥有该张照片的所有权,但是将照片悬挂于橱窗上,该行为就是利用了你的照片对照相馆进行宣传,当然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因此,他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对于这种侵权行为,你有权要求照相馆老板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刘琬琳(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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