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生命成为最好的自己
2016-01-07朱永新
朱永新
在2015年新教育年度会议上,我们提出了“新生命教育”的理念——拓展生命的长宽高,让每个生命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提出,应该在学校教育中开设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并且与现有的体育、心理、安全、思想品德教育等课程进行有效整合,通过绘本课、阅读课、电影课、生命叙事剧等课程开展生命教育。那么,如何有效地实施新生命教育呢?我们提出以下三项原则:
一、以尊重生命为根本,重视过程的幸福与完整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教育中的爱特别关注。教育家夏丏尊说过,教育没有爱,就像池塘里没有水。其实,真正的爱里本应该包含尊重。但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以爱为名,行干预之实,甚至对生命的成长进行控制。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尊重的根本性。如果说教育没有爱,就像池塘里没有水,那么,如果没有尊重,就等于根本没有池塘。
爱是喜欢可爱的部分,包容不可爱的部分。所谓包容,则是一个人内心已经存有是非对错的判断后,在己对人错的情形下,对自我的道德升华。
对于生命来说,爱当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对生命的尊重,爱就没有了方向,就是没有智慧的爱。
尊重则不同。因为生命无时无刻不在发展之中,因此,对生命的尊重,是对一个人未知潜力的尊重,对一个人未来可能的尊重。尊重是对不同甚至相反意见的认可,是对自我的挑战,是对差异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敬畏。尊重是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己所欲,亦勿施于人”的飞跃。
只有尊重,才能产生敬畏。教师尊重生命,则能敬畏生命、敬畏童心,从而做到自身积极进取,对学生真正平等相待。学生尊重生命,才可能真正自省与尊师,从而主动汲取教育的养分,快速成长。这样一种基于平等之上的尊重,是所有生命之间和谐共存的根本。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新生命教育中有着丰富的关于身体健康的内容,这意味着食堂、宿舍、医务室的工作人员,都是课程的实施者之一,而这些场所也同样是开展新生命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尊重为底色,我们将无法想象这样的新生命课程该如何开展。
同时,新生命教育重视过程。我们认为过程的幸福完整本身就是一种结局,而通常意义上结局的幸福完整,则由每一段过程中的幸福完整体现和累积。幸福是人类的终极追求,因此,在进行新生命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会更加强调自主性和个体的自我感受,要指导、帮助教育中的每个人去追求幸福,因为追求幸福的过程也是获得幸福的过程。
二、以身心舒展为前提,吻合生命节律,凸显个性发展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一个人在紧张恐惧时,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都会呈现出紧缩的状态;而在肆无忌惮时,又容易呈现出放纵不羁的状态。显然,这两者都不是理想的生命状态。而我们用“舒展”一词描述我们认为理想中的生命状态,这是指经过引导后,生命个体能够在自由与纪律之间、在动与静之间找到平衡状态,并自如展现。
生命的舒展,既不同于对生命的压抑,也不同于对生命的放任自流。压抑固然不利于发挥生命的潜力,放任自流也会导致对教育的废弃。新生命教育遵循舒展的原则,就能让每个生命通过一定的打磨,但又如前所示地展示出自己独特的美好,最大限度地发挥个性,成长为最好的自己,从而避免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尤其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优秀个体对一般个体的压制甚至控制。
同时,如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一天有早、中、晚一样,新生命教育应该遵循着相应的节律。这种节律对教学内容而言,是不同学科的科学组合,是吻合认知规律的循序渐进;对教学方式而言,是符合学习心理的疏密得当;对学生的每一天而言,是身体和精神的动与静、张与弛的错落有致。新生命教育特别重视身体教育,新教育特别重视艺术教育,都是基于这样的认识。
这样吻合生命节律的舒展,就像不同种类的花朵有着不同的花期一样,能够让生命在成长的过程中日益突出个体的特点,这时配合以合适的教育,就会培育出真正有个性的人。
三、以生命共同体为基石,强调师生共同成长,家校合作共育
新生命教育,需要生命唤醒生命。我们提出拓展生命的长宽高,让每个生命成为最好的自己,这里的“每个”,不仅指学生,同时包括教师乃至父母。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父母与孩子的本质是互相依赖的生命,是共同成长的伙伴。教师、学生、学生父母三方所形成的关系不是对立而是统一的:没有孩子的诞生,父母不是父母,只是普通的男女青年;没有教师的出现,孩子只是孩子,不是学生;没有学生的存在,教师也就不会存在。这样在教育中彼此依存的三方,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只有三方平等的协力,生命之间才能出现积极的碰撞、有效的交流、相互的促进,共同朝向“让每个生命成为最好的自己”这一目标前行。因此,教师和父母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成为最好的教师、最好的父母,从而开展最好的新生命教育;但另一方面,人无完人,最好的永远在明天,永远不存在一个最好的自己,因此,教师和父母只有能够与孩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激发、共同成长,才会成为最好的教育者。
不仅孩子、教师、父母,从更大的视野来看,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但又是人类整个命运共同体的一员。脱离整体,只观察个体生命的成长,就像我们眼中只有一棵树,而忽略了整片森林。人类这个命运共同体,不仅指的是在今天这个所谓的“全球化”时代,面对共同的生存困境而不得不如此看待,而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像源源不断的河流一样,从来就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每个人,包括我们的孩子,都是这条生命河流中的一滴水。
因此,教育生活中一旦形成这种教师、学生、父母的生命共同体,家校合作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所有教育中的家校双方合作,都会起到1+1>2的良好作用。在新生命教育中,“家校合作共育”这一点则是点睛之笔。生命是完整的,新生命教育因此必须在教育过程中实现完整,才能最大意义上体现出效用。因此,和新教育的其他课程相比,所有的新生命课程都更有必要赢得学生父母的支持,从而在校内和家庭中同时开展、形成互补。应该在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教育优势的同时,协调家庭、社会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借助于“新父母学校” “家校合作委员会”等项目,将新生命教育的开展场所拓展到家庭,创设更多适合于家庭开展的新生命课程。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责 编 子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