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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合作所双重性特征评析

2016-01-07

军事历史 2016年5期
关键词:戴笠国民党

中美合作所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两国共同组建的国际性军事合作机构,它在对日开展军事活动的同时也从事了严重偏离成立宗旨的复杂政治活动。当前,大陆学界对于中美合作所的研究逐渐升温,并开始纠正长期形成的历史误识。但是一些新出论著对该机构的多面性及其活动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仅关注其对日军事活动,所以在重新评说其活动和历史作用时出现了全盘肯定、赞誉有加的简单化倾向。这种评价抗战时期历史活动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的矫枉过正倾向,在当前国民党抗战史研究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必要借中美合作所的历史评价问题加以辨析。

一、正名不能矫枉过正

中美合作所成立于1943年7月,到1946年10月最后一个美国人离开,仅存在了3年时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在中国享有的极高知名度。在国共两党尖锐对立和中美两国长期对抗的特殊时期,海峡两岸对中美合作所的历史记忆呈现出从意识形态出发各取所需的“两极化”倾向。长期以来,中美合作所在大陆被定性为美蒋勾结屠杀共产党和进步人士的反动集中营。这一负面形象随着文艺作品《红岩》的广泛传播可谓根深蒂固。而国民党方面则将中美合作所塑造成隐蔽战线默默奉献、功勋显赫的纯粹抗日机构,极力美化吹捧。

中美合作所在大陆历史形象的改变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学者邓又平考证指出中美合作所是情报和训练机构,多年沿用的“中美合作所集中营”这一名称缺乏历史依据,这有助于澄清人们对中美合作所业务性质的历史误读。近十年来,学界对于中美合作所的研究逐渐升温,重点开始由对业务性质的认知纠偏转向对历史功罪的重新评说。随着官方总体肯定国民党抗战的历史功绩,大陆学者多注意强调中美合作所对于美军太平洋战场作战发挥的特殊作用,倾向于肯定其抗日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中美合作所是一个远比军事合作复杂的多面相组织。它既有对日军事活动又有复杂政治活动,其所作所为在当时就评价不一、争议不断。目前,一些学者在评述中美合作所的复杂活动及历史作用时,出现了简单化倾向。如有多篇文章提到中美合作所“是一个抗日机构而非反共机构”,该所的活动“都对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当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美合作所“为中国抗战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洪小夏:《抗日战争时期中美合作所论析》,载《抗日战争研究》,2007(3);杜鹃:《试论中美合作所在抗战中的作用》,载《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3)。,“是中美关系史上值得予以充分肯定的‘亮点’”*王建朗、梁景河主编:《近代中国:政治与外交》,911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有的学者还特别提到,“就目前资料所及,没有发现中美合作所开展过反共宣传或反共活动”*洪小夏:《抗日战争时期中美合作所论析》,载《抗日战争研究》,2007(3)。。这些论文究其本意,是拂去历史尘埃,继续为中美合作所正名,但由于仅关注中美合作所某一方面的活动,致使正名有矫枉过正之嫌,与历史事实存在出入。

对中美合作所业务性质的判断与对中美合作所历史活动的评价,是属于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是该机构的成立初衷及被赋予的业务范围,而后者是其存在期间实际开展的全部活动及作用。要做什么和做了什么两者之间可以一致、可以背离、也可以有出入。抗日与反共之间也不是非此即彼的逻辑关系,两者有时可以表现在同一个机构身上。那么,中美合作所是否做了超出其业务性质的事情?是否确实没有开展过反共宣传或反共活动?是否真的是中美关系史的“亮点”?对这一事关中美合作所历史评价的核心问题,还是用具体的历史事实来说话。

二、中美合作所偏离对日作战宗旨的活动及影响

中美两国建立合作所的主要目的是搜集对日作战情报、培训作战人员,传授美方军事技术、实施敌后作战等。中美合作所虽然在军事合作对日作战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从事了一些与其使命和任务极不相称的工作。其提供的装备和培训的人员,甚至在内战期间成为维护国民党统治、镇压革命力量的工具。中美合作所因此为外界所诟病,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中美合作所“自始至终是美中合作的重大事件,也是美国对华政策史上的一件不光彩的事情”*[美]费正清著,黎鸣、贾玉文等译:《费正清自传》,269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

(一)超出合作范围训练特种警察帮助国民党政权强化对内镇压。1943年4月15日,中美两国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正式成立中美合作所。协定中并无为国民政府训练特种警察的条款。*吴淑凤等编:《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中美合作所的成立》,231~242页,台北,台湾国史馆,2011。但随后制定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工作计划纲要》第33条,则提出“为增进军统局对敌谍一切罪犯之侦查,应设实验室及指纹室,并设班训练。所有一切设备、器材,均由美方供给。”*吴淑凤等编:《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中美合作所的成立》,313页。据台湾方面编印的《中美合作所志》记载:训练特种警察是中美合作所主任戴笠提出的计划,“在当时有其必需的因素”,同时也有其“对战后中国社会治安维护的深谋远虑”*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69页,台北,台湾“国防部”情报局编印,1970。。凭借秘密警察工作在国民党政权立足的戴笠,抗战爆发前就聘请美国警界专家,对其掌控的杭州警察学校警员进行秘密特工培训,使之成为戴笠“自1932年建立起来的全国秘密警察机构的一部分”*[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281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军统局与美国海军部开展军事情报合作,戴笠借机想进一步扩张其秘密特务王国,所以要求培养“受过良好训练的现代化警察人员”。中美合作所副主任、美方代表梅乐斯“极力支持此一措施”,决定协助军统局“训练一批特种警察,授以类似美国联邦调查局学校的教育”*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69页。。两人遂突破中美合作范围,在1943年5月开设了重庆特种警察培训班(即中美合作所第九班)。

特种警察培训班由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詹森(C.S.Johnston)中校率领助手密尼根(A.J.Meneghin)少校等5人,携带一批警用器材筹建。1943年11月来华专家达到31人,有直接来自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和陆军的军人,有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财政部的毒品稽查官员,纽约市警察排弹专家,火灾调查员,州警以及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地区检察官,另外还包括世界手枪射击冠军,兽医以及动物学家等。*Roy Olin Stration. SACO-The Rice Paddy Navy. U.S. Press&Graphics, 2004, p339.他们带来了千余种化学药品以及“说谎侦测机,磁石收音机,特别记录仪器,特别偷听电话仪器,指纹用具,万能钥匙,撬锁器具,瓦斯枪,各种小型武器,警卫车用无线电机,刑事科学图书,刑警图表,警犬、警鸽、马匹、车辆、收发报机、照相器材等大批物资”*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70页。。1944年1月特警班开训,技术类课程均由美国教官讲授。受训人员“几乎谁都没有受到任何能够用来对付日本人和普通罪犯的训练。训练的课程集中在对付政治犯和有效的镇压手段方面。”

1944年秋,美国战略情报局局长多诺万来华。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正式将训练特种警察纳入合作范围,美方承诺提供训练所需的各项教材、器材(主要是测谎侦查器和刑具等),并愿意协助军统在各地训练和装备特务武装部队5万余人。*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73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94。补充合同涉及的培训特种警察业务,完全与对日作战无关,使中美合作所的性质发生了微妙变化。当时在重庆负责为美国战略情报局收集中国出版物的费正清一针见血地指出:中美合作所执行的“联邦调查局训练规划”其实质“是培养和训练戴笠的秘密警察去对付中国的老百姓”*[美]费正清著,黎鸣、贾玉文等译:《费正清自传》,268页。。两期特警班学员共2000人抗战结束后毕业,分派到上海、北平等大城市强化社会控制,增强了军统的对内镇压能力。

中美合作所为军统培训特种警察在美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议。国务院和战略情报局都反对组成一个“FBI的学校”来训练戴笠的秘密警察,因为这像是“戴笠赤裸裸地要确保美方对国民党的内部政治压制的支持”*[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431页。。驻华美军司令史迪威对美国海军部情报官员开设特种警察训练班深感忧虑,1944年6月通过政治顾问戴维斯向白宫特别助理霍普金斯报告梅乐斯的危险活动。霍普金斯当即表示:“这些活动似乎带有损害美国利益的性质”*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143页。,支持史迪威适时将梅乐斯调职。史迪威离职后,继任驻华美军司令魏德迈同样“不想让在中国战区里的任何美方人员或军事设备用于政治组织”*[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432页。。1945年1月30日,魏德迈约见戴笠说:他最不放心的是美国的人员和装备,正用于与对日作战毫不相干的训练军统杀手。*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145页。4月,魏德迈获得参谋长联席会议支持,掌握中美合作所美方人员的领导权,并对其活动予以限制,提出“凡中美合作所所做之事,如不违反美军总司令预定政策,其中美合作所协定为有效”。军统局副局长唐纵认为,此举意在防止国民党“利用中美合作所之武器以与共产党作战”*公安部档案馆编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503~504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魏德迈两度下令调查中美合作所从事的与对日作战毫不相干的秘密活动,调查委员会8月22日提交的报告说:“调查中尚未发现中美所美方人员动用武器对付延安的明显证据。但有充分证据表明,美方把武器供应给中美所的中国人时,明知这些武器是用来打共产党的。”*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147页。

尽管梅乐斯极力否认开办特种警察训练班帮助国民党政权压制民主力量的事实,但是抗战胜利后美方决定从未用完的经费中资助多名军统高级特务赴美学习的史实,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中美合作所卷入中国内政的程度。《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第17条规定:中方人员“凡成绩特别优异,在合作工作上有送美研习之必要者,经本所选定呈奉蒋委员长批准后,得送美研习。美国政府对该学员均供给居住学习及来回旅费。”*吴淑凤等编:《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中美合作所的成立》,238页。1946年春,经军统局人事处选派,董益三、刘镇芳、毛万里、鲍志鸿、乔家才等40名特务骨干分两批到美国接受训练。多数在警察学校学特警,也有学宪兵、军事、外交和无线电。新泽西州立警察学校甚至特别开办了一期中国班。*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130页。抗战胜利后资助军统人员赴美深造,更是完全背离了中美合作所成立的主旨,只能表明以梅乐斯为代表的美方人员在中国内战阴云密布的敏感时期沿着扶蒋反共的危险道路步步迈进。

虽然中美合作所1946年7月即宣布解散,但其传授的特种警察技术、培训的特种警察以及提供的各类审讯器材,成为美国帮助国民党维护独裁统治、镇压进步力量的工具。1946年7月,军统特务相继暗杀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和闻一多,周恩来指控特务使用的美制无声手枪是中美合作所提供的。*《贝乐利发表声明斥周恩来谈话》,载《申报》,1947-07-26。中美合作所的美方人员对此难脱其咎。正如美国学者魏斐德指出的,“美国特别行动官员为了收集情报而训练警察,可到头来却被指控为同右翼独裁政权相勾结,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美合作所训练戴笠秘密特工的项目都曾使战时美国情报机构的努力成为赤裸裸的犯罪行为。”*[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433页。

(二)暗中破坏抗战后期美国调处国共关系的努力。1944年豫湘桂战役的大溃败,引发了中国战场军事、政治的全面危机。国内民主运动高涨,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为稳定中国局势,美国政府加大了介入国共关系的力度,以调解人身份建议国共两党取得谅解。驻华美军司令史迪威力主美国在援助国民政府的同时,也要和中共合作。在他和美国副总统华莱士的坚持下,美军观察组(亦称“迪克西使团”)进驻延安,与中共高层正式接触。观察组除军事观察员和技术人员外,“还夹杂进少数使馆政治官员、战略情报局特工人员以及一个显然是为海军驻华小组和国民党秘密警察效劳的密探”*[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8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国民党坚决反对美国政府与中共的正面接触,更不接受史迪威用美国援华物资武装一切抗日的中国军队(包括八路军)的计划。梅乐斯则是“以罕见的方式卷入了召回史迪威的危机”。由于中美合作所拥有与美国直接联系的通讯条件,许多要送往华盛顿和重庆驻华美军总部的战略情报局的重要报告以及来自“迪克西使团”的情报副本几乎总是很快就到了戴笠和梅乐斯手中。*[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239页。梅乐斯还诱使来华协调史迪威与蒋介石矛盾的总统特使赫尔利使用中美合作所的无线电台与华盛顿直接联系。赫尔利10月10日向罗斯福危言耸听地指出:“如果你在这场争论中维护史迪威,你将失去蒋介石,并且你还会连同失去中国”*[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72页。,建议总统解除史迪威职务。这封影响美国对华政策的重要电报,即由中美合作所的电台发出。由于罗斯福和赫尔利之间最重要的电报往来都经过了中美合作所总部,戴笠的特工人员能够轻松地获取美国对华外交的重要情报。

史迪威去职后,赫尔利继任驻华大使,以调停人身份介入围绕联合政府问题的国共谈判。他建功心切,与毛泽东共同签署了《中国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协定》(即《五条协定草案》)。国民党拒绝接受协定提出的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对赫尔利的调解活动进行阻挠。梅乐斯更是“想方设法插手国共之间的斗争,甚至达到破坏其他美国计划的地步。”*[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238页。同样是借助中美合作所的通讯优势,安插在无线电通讯系统的军统人员掌握了美方大量绝密情报,为其坚持一党专制、拒绝民主化改革提供了先机。“当时许多美国人怀疑赫尔利和梅乐斯向中国人提供了美国秘密信件的抄本。”*[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72页。最后,赫尔利在劝说蒋介石接受《五条协定草案》无效的情况下,不顾已以证人身份签字的事实,反过来劝诱中共接受蒋介石的方案,事实上成为国民党政权的代言人。1945年初,赫尔利访问中美合作所总部。梅乐斯在欢迎宴会上还不失时机地诱导赫尔利相信“美国国务院正在策划一场巨大的阴谋,准备向中国共产党提供军队和武器”*[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504页。。被激怒的赫尔利随即对驻华使馆内倾向于加强与中共交往的“中国通”进行清洗与迫害,并与国务院就对华政策展开激烈争论,酿成一代美国外交官的悲剧。赫尔利的翻云覆雨、出尔反尔,使其调处国共争端的活动实际成为抬蒋压共,并推动美国对华政策向战后的扶蒋反共转变。中美合作所的暗中破坏和阴谋挑唆,在中间发挥了无法推卸的消极作用。

(三)抢占沦陷区大城市和不透明的军用物资交易加强了国民党的内战准备。关于受降权的争夺,成为战后初期国共两党分歧的焦点所在,在一些地区还引起了激烈冲突。魏德迈唯恐中美合作所公开卷入中国内战,所以命令梅乐斯不准中美合作所的任何美国人参加共产党地区的军事行动。但是梅乐斯对此置若罔闻,仍调动武装力量直接参加战斗,帮助国民党政权抢夺抗战胜利果实。

戴笠为赶在长期坚持江南敌后抗战的新四军之前接收南京、上海、杭州等沦陷区中心城市,一面招降当地伪军维持治安,一面准备调动中美合作所指挥的游击部队及各训练班编训的教导营挺进宁沪杭。他派中美合作所参谋长李崇诗赶赴浙江淳安与梅乐斯紧急商谈,议定中美合作所的“前进指挥所即由建阳向杭州、上海转移,并以中美班在东南地区的第一、六、七、八班组成‘平定部队’,下分四个直属分队,以中美联军性质挺进东南各大城市”。*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142页。

8月12日,梅乐斯向全体美方人员发布命令:“戴笠将军已命令突击军、忠义救国军及在他指挥之下的各部队,向沦陷区各大城市集中,以便为中央政府重建秩序。此为遵照委员长命令所指示者。中美合作所美方人员应遵守各中国单位指挥官之命令行事。携带全部电讯器材及全部武装。当日军仍在作战时,游击战事仍将持续,我方应尽速将所有武器及弹药运交忠义救国军,继续予以后勤支援。”*[美]梅乐斯著:《神龙·飞虎·间谍战》,844页,台北,台湾新生报社出版部,1981。稍后,为掩饰自己抗命不遵的证据,梅乐斯又发电告诫收到行动命令的部下:“在郑重保证你们的部队严守秘密之后,将这一命令烧毁。”*[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247页。虽然中美合作所的美方人员在战争中没有直接与中共军队发生冲突,但其为国民党军队抢占沦陷区大城市的行动,客观上助长了蒋介石集团推行反共内战政策。

抗战胜利后,由中美合作所训练并用美国武器装备的忠义救国军、军统别动军、各教导营以及行动队等武装特务,改编为交通警察部队,下设18个交通警察总队和1个直属大队,共计64402人,“仍由军统局督导其业务”。*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167页。交通警察部队以维护交通为名,抢占战略要地和铁路线,成为国民党加紧内战部署的开路先锋。

1946年2月戴笠飞机失事后,军统局和美国海军部一度热烈磋商的继续合作重建中国海军的计划搁浅。依据双方拟订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结束协定》,中美合作所于7月1日结束(气象合作业务延后至10月结束)*叶翔之监修,费云文执笔:《中美合作所志》,170页。。美国政府将已经启运的援华战略物资,免费提供给国民政府。“光是供中美所的医疗器械就足有装备三个军医院的全套设备。……武器弹药,至少也能装备10万武装特务。”*潘嘉钊等编:《戴笠、梅乐斯与中美合作所》,49页。从抗战结束到1946年3月,美国海军共向中国提供了价值超过1700万美元的军用物资。*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954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

美国海军与国民党政府的战时军事合作,主要是通过中美合作所这一渠道。所以,战后美国海军援华物资基本上也是通过中美合作所转交给国民党政权的。国共内战一触即发,大量军用物资以不透明的交易形式提供给国民党政权,明显有助于支持蒋介石的内战准备。

三、中美合作所的双重性特征及成因

评价中美合作所的历史功罪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难题。美国学者沈愚指出:“中美合作所在战时颇有争议的所作所为以及战后对它的众口不一的评价,使其历史一直深受国共两党之间政治斗争的影响。”*[美]沈愚原著、许茵编译:《史实与评说:中美合作所功罪之争》,载《民国档案》,2002(1)。在抗日战争胜利70多年后,重新审视这一战时军事合作机构的活动及作用,当然应持客观公正之态度,同时也应警惕因为总体肯定国民党抗日变现而不加辨析一味“歌功颂德”的倾向。

中美合作所作为联合组建的中美战时军事合作机构,美方通过给予军事装备援助、派遣技术人员来华指导、传授特种作战技术、组建游击队等方式,在对日作战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此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已很丰富,毋须赘述;但是,另一方面,中美合作所本身存在的问题又使其卷入到中国内部的政治斗争中,并站在与人民革命力量对立的国民党政权一边,直接加强了为维护专制统治而存在的国民党军统的力量,使其“在数量上急剧扩张,在装备质量上更是上了一个层次”*马振犊著:《国民党特务活动史》,572页,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这就使中美合作所带有无法回避的消极性。费正清对中美合作所兼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于一身的双重性特征,有较为深刻的评价。“中美合作所的确起了骚扰日军的作用,并为美国海军登陆作好了准备。要命的是,当1945年国共开始内战时,这个所把美援完全用于国民党方面,这在客观上意味着美国早就开始了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活动,从而引起了中共强烈的怨恨,并称之为美帝国主义的罪行。”*[美]费正清著,黎鸣、贾玉文等译:《费正清自传》,268页。

中美合作所呈现出融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于一身的双重性特征的深层原因,在于美国战时选择了一个融抗战与专制于一身的合作政权,在于具体与美方海军部合作的国民党军统战时具有兼抗战与反动的双重性质。亲历抗战的著名记者爱泼斯坦写到:“中美合作所的任务是在正面战场上向日本人进行渗透,收集情报,组织一个沿海观察系统来报告敌人船只的活动,并为将来美国登陆做准备。当然,所有这些活动都是正当必要的。但中美合作所邪恶的一面在于其组织本身,后来它使这个机构变得面目全非。”*伊斯雷尔·爱泼斯坦著,陈瑶华、谢念非、于尔晨、陈亮译:《中国未完成的革命》,349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具体负责与军统合作的梅乐斯是符合戴笠期望的共事人选:“与高层人物有联系,具备领袖的素质,是‘中国人的真正朋友’,并具有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对广泛的政策问题却又淡然置之”*[美]费正清著,黎鸣、贾玉文等译:《费正清自传》,265页。。梅乐斯及其同僚不了解中国政治社会,对政治考虑极为迟钝,“几乎所有这些美国人在赴华工作之前都对中国一无所知,也不会说最基本的汉语,所以他们有时对环境的误解往往令人可笑。”他们由于看重军统的网络组织和情报能力而过分倚重这一特务组织,甚至极力推崇戴笠的精明和权威。梅乐斯始终支持蒋介石政权,采取顽固的反共立场,其活动“代表了美国政府中极端保守、极端反共的那一股势力。”梅乐斯甚至比赫尔利、魏德迈走得更远,“对国民党、对戴笠的忠诚似乎超过了对美国的忠诚”*陶文钊著:《中美关系史》,上卷,27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结果使中美合作所与戴笠特务组织捆绑在一起,很大程度上为国民党政权所用,不恰当地介入到中国内部政治斗争的漩涡。

中美合作所“在战时中国政治和军事极不稳定的情况下”,以其带有政治色彩的复杂活动,对战后中国政治以及“中美关系发挥了很不相称的巨大影响”*[美]迈克尔·沙勒著、郭济祖译:《美国十字军在中国》,234页。,成为美国战后扶蒋反共政策的先声。这种历史影响甚至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曾在中美合作所工作的美国老兵归国后成立了老兵协会,他们仍然坚持反共立场,多次应邀到台湾访问和聚会*Shen Yu. SACO:An Ambivalent Experience of Sino-American Cooperation during World War II,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1995: p41.,对中国大陆持有敌对态度。据此看来,某些学者所言:“中美合作所本应是中美关系史上的一个亮点,不幸却误变成一个污点”的说法*洪小夏:《抗日战争时期中美合作所论析》,载《抗日战争研究》,2007(3)。,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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