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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视阈下高职青年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探微

2016-01-06陆菊

广西教育·C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博弈模型囚徒困境青年教师

陆菊

【摘 要】简要阐述“囚徒困境”模型,针对高职青年教师的存在问题,利用“囚徒困境”模型来分析教师流动机制中高职院校与青年教师之间的博弈,并从政策制度、措施保证及流通渠道三方面构建高职青年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以破解“囚徒困境”局面。

【关键词】囚徒困境 博弈模型 高职院校 青年教师 合理流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0-9889(2015)11C-0097-02

高职院校与高职青年教师之间的关系,并非“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高职青年教师流动已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常态行为,假如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人才“潜流失”或人才“逆淘汰”局面出现。当高职青年教师出现流动行为(包括流进和流出两个方面),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也一定会随之改变,从而对高职院校发展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鉴于此,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尝试使用“囚徒困境”模型来对高职青年教师的流动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供借鉴。

一、关于“囚徒困境”博弈模型

所谓博弈理论,就是研究博弈主体在交互行为中进行理性选择的理论。具体来说,就是在博弈过程中,博弈双方或多方考虑到自身利益、自身的决策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可能影响、他人的决策行为对自身造成的可能影响,选择自认为的最优策略,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囚徒困境”是其典型模型,同时也是“纳什均衡”的典型案例。“囚徒困境”模型如下:警察在审问同一案子的两个嫌疑人A、B,因证据不足,希望嫌疑人能够自动认罪,于是把A、B两人隔离单独审问,并分别告诉两人:假设你认罪,同伴不认罪,那么把你释放,同伴判刑10年;假设你不认罪,同伴认罪,那么你判刑10年,同伴释放;假设你们两人均认罪,证据充足,两人均判刑5年;假设你们两人均不认罪,缺乏证据,两人均判刑1年。该案例假定A、B均是理性经济人,在博弈中只为谋取自身最大收益而忽略其他参与者的收益。A、B隔离后不能串供,就个人的理性思考,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无论同伴是否认罪,自己选择认罪策略都能够让自己所获刑期不多于同伴。最终A、B两人均认罪了,分别判刑5年。A、B两人认罪的策略选择就是“纳什均衡”,是一种非合作均衡,这是博弈各方最优选择的一种组合。该模型实际上反映了个人理性和集体(A、B两人)理性的冲突,个人经其理性分析后所使用的占优策略,并未实现集体(A、B两人)的最大收益,也未实现个人的最大收益,但这样的结果在博弈中时常发生,不容易挣脱,因此又称为“囚徒困境”。

二、高职青年教师流动存在的问题

伴随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大,高职教师流动逐渐趋于常态化,高职青年教师作为高职教师群体中的中坚力量,由于其年龄特征、心理需求以及各种环境的影响,他们的流动行为较为频繁,呈现出流动规模扩大、流动速度加快以及流动方式多样化等特征,并对高职青年教师的合理流动以及高职院校的发展起到了消极阻碍作用:

(一)流动行为频繁、流动规模扩大,造成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失衡。流动主体多为45岁以下的男性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中坚力量,流动频率过快致使部分学科师资缺乏,专业梯队断层,素质结构降低。由此造成的连锁反应会引发有关教师的思想浮躁,致使其工作主动性受挫。

(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陈旧,阻碍了高职青年教师流动的合理化进程。部分高职院校依然采取陈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一味使用管理制度、行政手段等方式进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档案、合同等限制教师的合理流动行为,再加上传统的人事制度依然是“终身制”,这让高职青年教师出现分流不畅的困境,很容易出现人才闲置或浪费的局面。

(三)有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阻碍了高职青年教师的合理流动,导致高职青年教师和高职院校出现“双输”局面。如聘用制有利于高职青年教师的自由流动,但与之配套的档案、户籍等有关规章制度并未完善,具体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再加上现行法律制度执行力度不足,高职青年教师违约行为时常出现,不仅让高职青年教师在经济、声誉等方面受损,也对高职院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付出较大的隐形成本。

三、高职青年教师流动的博弈模型分析

高职青年教师与高职院校作为不同的博弈方,高职青年教师可以选择的策略为:流动、不流动;高职院校可以选择的策略为:同意、不同意。应用“囚徒困境”模型可构建四个策略组合,假设博弈双方均为“理性经济人”,遵循“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决策,高职院校将采取各种措施留住对自己有用的教师,而教师则追求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如经济利益、专业发展等)。模型分析如下:

(一)策略组合1:高职青年教师想“流动”,高职院校“同意”其“流动”。对于高职院校而言,选择“同意”策略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流动”教师的学科、教学水平等因素与学校发展不相符,该教师的“流出”行为能够增加教师“流进”岗位数,更好地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二是“流动”教师为学校骨干教师,其学科、教学水平等均为学校所急需,其“流出”行为会导致师资水平受损,但学校关于教师流动的规定会让“流动”教师付出一定代价,如果还能够营造出一个“尊重人才”的宣传氛围,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流入”,两者相加,受损程度减少甚至还能够带来一定收益。对于高职青年教师而言,“流动”意向一般是基于更好发展前景或更大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的,如顺利获得批准,其“流动”策略将为自己带来更多收益。该策略组合如果应用得当,将会出现“双赢”局面。

(二)策略组合2:高职青年教师想“流动”,高职院校“不同意”其“流动”。高职院校拒绝高职青年教师的“流动”意向,将会出现下列结果:一是“流动”教师继续“流出”行为,通过各种途径最终离开学校,并且在外给予学校负面评价;二是“流动”教师停止“流出”行为,但不安心工作,呈现“隐性流失”状态。以上两种结果均会导致学校利益受损,而高职教师继续“流出”行为直至成功则会收益不小,停止“流出”行为则无利益损失。

(三)策略组合3:高职青年教师不想“流动”,高职院校“同意”其“流动”。因高职青年教师的学科、教学水平等因素与学校发展不相符,或者考核结果不佳等原因,高职院校有意让其下岗或调动,但教师本人并不愿意,将会出现下列结果:一是学校采取一定措施最终让该教师下岗或调动,学校获得一定收益,而教师利益受损;二是学校采取一定措施后未能够让该教师离开原岗位,但教师产生消极情绪,无心工作,最终造成学校、教师两者的利益均受到损害。

(四)策略组合4:高职青年教师不想“流动”,高职院校“不同意”其“流动”。高职青年教师毫无“流动”意向,高职院校也“不同意”教师“流动”,工作状态无改变,双方收益也无改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职院校和高职青年教师很容易陷于“囚徒困境”之中不能自拔,而构建高职青年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正是破解“囚徒困境”的重要途径。

四、高职青年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的构建

(一)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政策调整博弈“收益矩阵”。高职院校作为博弈参与者,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政策调整博弈的“收益矩阵”,打破原有的纳什均衡,促使双方向着对各自都有利的新的均衡转变。国家要以法律形式、政策措施为高职教师流动做好服务工作,并以市场作为调控手段,为高职教师合理流动保驾护航。高职院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制定适应本校的配套管理制度,健全与之相符的运行机制,如建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一边鼓励想深造的高职青年教师“流出”深造,一边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加以补充;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以“优留劣汰”来调节高职青年教师的主动流出和被动流出,同时有效规避学术近亲繁殖;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条件留人”,以此引进优秀教师,用好现有教师,留住骨干教师,培养有潜力的教师;建立“防意如城”的约束机制,约束高职教师的不合理流动行为,在保障教师利益的同时也要有效保障学习的权益,尽量降低教师“流出”损失;建立“朝督暮责”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有意干扰高职教师合理流动相关政策执行的行动,以保障教师和学校两者的合法权益。

(二)措施保证:强调信息“对称—共享”,以重复博弈破解“囚徒困境”。“囚徒困境”的产生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私有化,假如高职院校与高职青年教师之间的沟通不畅,那么他们就会单纯地根据各自的最大利益选择策略,其结果并非最优,甚至会损害到自身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博弈各方所拥有的信息差异往往会影响到策略选择和博弈结果。所以,构建高职院校与高职青年教师之间的沟通平台,让双方能够共享有关信息,并且互动交流,促进公共信息的增加。高职青年教师可以对学校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增加对学校的归属感、信赖感;高职院校可以及时了解高职青年教师动态,对教师流失防微杜渐,并且在一次次博弈中进行政策制度调整,措施方法改进,为高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针对高职青年教师这一群体的重复博弈中体现其合作意向,以破解“囚徒困境”。

(三)流通渠道:妥善处理“流出-流进”,以合作博弈重构“纳什均衡”。博弈专家已经用数学证明,在重复博弈的情况下,合作可能是稳固的。合作行为在有限次博弈中会出现,只要博弈的次数足够长,双方就会逐渐从互相背叛走向互相合作。一般情况下,高职青年教师与高职院校的流动博弈大部分仅为1次,而高职院校在与不同的高职青年教师的博弈过程中,会逐渐认识到与高职青年教师进行合作,妥善处理好高职青年教师“流进—流出”关系,才能够破解“囚徒困境”,重构使双方均获得较大收益的“纳什均衡”状态。高职院校要辩证看待人才流动,要及时掌握“流动”教师的心理需求,如“流动”教师属于主动“流出”,并且属于学校极力挽留的人才,就要了解他们是因专长无法施展还是工作生活环境较差等问题才会有“流出”意向,在可能范围内极力满足“流动”教师的需求,以达成合作意愿;如果达不成合作意愿,最好也能够做到“好聚好散”,为学校塑造一个正面、积极的宣传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流进”;如“流动”教师属于被动“流出”,就要在不影响学校发展的前提下做好后期的协调工作,减少损害学校和教师的利益。此外,高职院校还要促进部分教师的主动“流出”,把一部分青年教师“放”到国外去,放到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等地方去“充充电”,同时通过多途径、多手段促进优秀青年人才的“流进”,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五、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职青年教师的合理流动是高职青年教师与高职院校的博弈结果。高职院校只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调信息“对称—共享”,妥善处理“流出—流进”,才能够合理、有效化解学校与高职青年教师之间的利益冲突,真正构建完善的高职青年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参考文献】

[1]庄玲玲.“博弈论”视野下的高校教师流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5)

[2]陈庆礼.博弈论对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中不合作现象的审视与超越[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3)

[3]颜立茹.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博弈分析[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基金项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改科研类项目(2011JG13)

【作者简介】陆 菊(1979- ),女,壮族,广西象州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人文教育。

(责编 何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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