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资本市场体亟需进一步优化
2016-01-01吕劲松国家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
文│吕劲松 国家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亟需进一步优化
文│吕劲松 国家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倒三角”形态的资本市场融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有限。
融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有限
股权融资规模过小,在降低企业负债率、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过去5年(2010~2014年)中,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1.92万亿元,虽然绝对数不小,但仅占同期社会融资额的2.52%,股票市场融资功能有限。
相关研究显示,2013年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与GDP的比值已上升至130%,而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在70%左右,有些甚至只有50%。由于银行贷款等债权类融资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企业运行良好时容易获得超额贷款,而出现困难时不但难以获得新的贷款而且经常面临提前收贷压力,因此整个社会负债过高时,单户企业出现的债务危机容易不断传导引发金融风险。
资本市场在调结构、助创新、引导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2013~2014年,A股融资额的96%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投向已上市的存量企业,新上市企业仅获得约4%的融资,部分高成长的、国家鼓励的新兴领域企业被挡在资本市场之外,一些创新型公司不得不寻求到海外发行上市。同时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未有效发挥,以2014年上半年为例,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新股发行募集资金240.79亿元,而累计冻结的申购资金就达1.66万亿元,中签率仅为1.66%;从资金需求方面看,约600多家企业排队等待上市,现有待过会的企业平均等待时间近2年。投资、融资双方需求旺盛,但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
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更难、更贵。尽管国家政策提倡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但当前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比从银行贷款更难、更贵,表现为上市门槛较高,核准时间周期过长。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小板、创业板上市45家企业,从IPO申请受理到上市平均期限达2.7年。从资本市场融资的财务成本也高于间接融资成本,以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例,目前该类债券平均票面利率约9.3%,而同期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约为6.6%。
资本市场呈现“倒三角”形态
从市场构成角度而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主板(含中小板)主要为大型成熟企业服务,创业板主要为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服务,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为特定区域内企业提供服务。这些板块理论上应该是“正三角”形态分布,越往下融资企业越多,融资需求越旺盛。
但在2014年,主板(含中小板)融资7692亿元,创业板融资500亿元,新三板融资132亿元,3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合计融资464亿元(未包含股权质押融资),基本呈现“倒三角”形态。
其主要特征包括:其一,创业板融资比例偏低。截至2014年年末,创业板上市企业406家,占A股上市企业数的15.54%。2013年创业板融资额只占A股的2%左右,2014年开展创业板再融资后情况有所改善,这一数据增长到6%,但占比依然偏低。
其二,新三板呈现地域化特征,且市场容量较小。2014年年末,新三板挂牌企业1572家,地域特征较为明显,集中在北京(占23.03%)、江苏(占10.88%)、上海(占10.56%)和广东(占9.48%)等地。由于整体容量较小,单户企业的融资行为对新三板的各项指标造成影响,如2014年全年融资额132亿元,其中57.87亿元(占43.84%)实际上是由1家企业(昆吴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市时融资35.37亿元,随后定增22.5亿元)获得,对融资企业地域、行业等指标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其三,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少,认可度低,发展不平衡。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共有3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合计挂牌企业4244家,全年提供融资464亿元。由于融资少,交易冷清,社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可度依然较低。并且,区域间市场发展极不平衡,前3家市场的挂牌企业数量、融资额和股权交易分别占到全国的47.83%、53.74%、72.85%,大部分市场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产品结构“重债轻股”
产品结构存在“重债轻股”的趋势。2002年,社会融资规模中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的比值为0.58,即股票融资多于债券融资;而到2014年,这一比值变化为5.59(最高的2012年为8.97),债券融资规模已经远远超越股票融资。除了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外,在股票市场中也存在股权融资占比较低的情况,上交所2013~2014年融资中,在包含优先股的情况下,股权融资占比为55%。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层面,股权融资仅占到15%。“重债轻股”的不合理发展模式,使得资金难以转化为资本,难以有效降低企业负债率。
部分债券融资存在演变为间接融资的趋向。我国目前90%以上的债券(主要是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面向交易商协会会员发行。由于交易商协会会员大都是商业银行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债券的购买者实际主要是金融机构而不是普通公众和一般企业,债券融资已逐渐趋同于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属性。
健康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合理分布的投资者群体。在我国,投资者目前主要集中在由主板和创业板组成的股票交易所市场,对其他层次的资本市场关注度较少。且股票市场投机氛围重,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多发,严重挫伤了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积极性。
根本原因
2015年以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这些问题依然存在,亟待找到根源并加以解决。
目前,在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构成的场内市场,企业上市实行核准制,从前期审核到最终批准都集中在证监会,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不单是市场监管者,同时也是市场参与者。
当前区域性股权市场总体为“一省一市场”格局,基本上是一个省级政府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部分市场并非是在市场需要的情况下自发形成,因此一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成立较长时间依然没有企业挂牌,一些市场虽有企业挂牌但交易冷清。由于与市场需求并不契合,优质挂牌企业少,投资者积极性低,挂牌企业难以实现融资和股权交易,造成市场缺乏吸引力并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企业诚信不足问题在银行贷款中也普遍存在,但由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会对企业状况进行调查,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情况下,投资者众多,在机制上只能依赖于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和企业自身诚信,诚信不足问题在资本市场较为突出。
由于制度等各方面原因,资本市场失信成本较低。因此,直接融资的高成本实际上是在诚信体系不足情况下的风险溢价;“倒三角”市场构成则是诚信度、信息透明度影响下形成的自然选择。
从企业角度而言,当前股权融资意识较低,大部分企业倾向于债权融资。通过股权融资后,企业会出让部分股份未来收益,让渡出一些企业控制权,同时股权融资后企业信息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受到各方关注,因此部分企业不愿进行股权融资,而是倾向于贷款等债权融资。
就外部环境而言,金融体系中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能力不足。银行业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每个县域内都有多个银行分支机构,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在当地就能完成融资;而在资本市场融资需要到北京(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省会城市完成相关审批或注册手续,异地办理加大了融资成本和难度,这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尤为明显。
此外,债券市场还存在多头建设、多头管理的问题。这些多重因素加剧了“重债轻股”趋势的形成。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首先,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应改变当前管理越位、监督缺位的现象,回归监管者的本位,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厘清政府和市场行为的界限,将市场能够解决的尽快还给市场,不再控节奏、管价格、切蛋糕。减少对市场主体微观活动的干预,集中精力于宏观风险的防范和市场秩序的维护,给予各方公平参与的机会。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参与主体的活力,利用市场规律促进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其次,进一步加快注册制改革,加快《证券法》修改进程,及时启动集体诉讼制度、民事赔偿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和失信惩罚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支持更多满足条件的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性文件的出台,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措施激活市场活力,鼓励更多合格投资者和优质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归并简化既有债券品种,构建科学规范的债券分类体系,尽快实现同类发债主体按相同注册条件、披露规则、监管制度发行债券,由投资人依风险收益状况自主选择。
更重要的是,推动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资本市场应担负起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任,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产品品种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通过增加分红等方式提高投资者回报率,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吸引更多合格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规模。
同时,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失信成本和代价,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