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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背反

2015-12-29林圣

上海艺术评论 2015年4期

今年三月,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12套广场舞,对全国广场舞进行了“标准化”限定。该举动收效可谓差强人意,不少跳“国标”广场舞的舞蹈者感到“国标”舞蹈既困难又单调,网络媒体对此亦怨声载道,议论纷纷。此事令人联想至当前上海市民文化节中的情形:各个群众舞蹈队伍为了参加各类市民舞蹈比赛而奉专业舞蹈为圭臬,将统一规范为最高的目标。群众舞蹈队的领舞人为了追求比赛成绩,硬性地限制舞蹈队排演的曲目,长期重复排练同一支舞蹈,挫伤了人们舞蹈的积极性。从舞蹈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群众舞蹈标准化和统一化的趋势无疑具有弊端。

鲜活的肢体形式不适于标准规限

群众舞蹈具有多元性和活态性的特征,它理应是多姿多彩、五光十色的,而不应仅受限于单一的动作样态。对于以鲜活的人体为艺术媒介的舞蹈而言,标准规限是最不适宜的。从生理角度来看,不同民族、年龄层次的人群体质各异,个体的动觉经验和动作认知程度也有所别。青年人适合于跳激情飞扬的现代舞和流行舞,而对于年至耄耋的舞者而言,步拍较缓和的抒情舞更加有益。面对舞蹈者体质的差异性,当前群众舞蹈中的的民族舞、流行舞、舞会舞、现代舞等等形式尚不足以满足需要,何况让人们跳同一种舞蹈?可以说,不同种类的舞蹈是异质的价值观念和民俗习惯的体现,它扎根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之中,与当地的群众文化生态紧密相联、不可分割。如江西省一些地区盛行的传统“傩舞”是“傩文化”的衍生,其具有代表性的“跳钟馗”等戏剧性舞段具有鲜明的“傩文化”传统特色,受到当地群众的喜爱。类似这些民俗舞蹈不仅关涉审美和娱乐,还与该地区人民宗教信仰和传统观念息息相关,如果对其一概采取“国家标准”,显然有失合理性。

一般而言,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深度是人们反复咀嚼和品咂其韵味的理由,相比于专业舞蹈,群众舞蹈的动作本体在纵深层次上稍有不如(如“国标”舞蹈中以流行乐曲“小苹果”编创的舞蹈),但是个性随意、多种多样,同时动作样式不断更新应该是群众舞蹈值得保留的特点。当下社会,人们的主体性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舞蹈爱好者渴望跳自己喜欢的舞蹈,这为群众舞蹈的多元发展提供了新的沃土。人们追求个性的身体和动作之美,希望跳出已有的程式,呼唤多元的舞蹈和肢体动作来与之相映衬。在这样的情势下,统一和规范某一类型的舞蹈无疑将成为舞蹈发展步伐的阻隔。

舞蹈应是动作无拘无束地自由流淌

自发性可称是舞蹈最原初和本真的特点。追溯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舞蹈受规范和统一的思维的影响是在社会阶级出现分化后,为表演性舞蹈形态的伴生物。最初始于夏朝,由于宫廷王室追求享乐,喜好乐舞,因此,舞蹈随之发生了性质的转变——从最初单纯的自娱性舞蹈脱胎而成为具有表演性质的舞蹈。这一转变的根源来自社会政治的客观影响,而非人本因素。从舞蹈发生学角度来看,最原初的舞蹈产生自游戏、模仿抑或巫术等原始部落的活动,是出自身体本能的节奏化运动。因而,舞蹈行为既非他者所授予,也非“先验”地存在身体之中,而是自然而然的外在肢体表现。

自发性舞蹈具有无拘无束的特性。中国古代文论著作《诗大序》中曾论及舞蹈的自发性特征,“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情感充溢于内心之时,四肢便会不自觉地自由摆踏、手舞足蹈。《礼记》中也有类似的论述:舞者动之于情,本于心。从舞蹈根性的状态来看,最为自然的形式是不受任何标准限制的,它是人内在感受自然而又直接地外露。群众舞蹈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这一特点。如果将群众舞蹈和专业舞蹈相混淆,统一合定四肢形式(诸如手足的位置节奏等)将破坏群众舞蹈本来的面貌。对舞蹈者来说,“他者”授予的标准化动作与自发经由“情动”而生的动作具有根本的差别。正如美国现代舞蹈先驱伊莎多拉·邓肯所言,舞蹈是人们内在生命经验的“外化”,真正的舞蹈需要个体内在生命的参与,“他者”授予的舞蹈终究难以与个性化、异质性的机体相匹配。邓肯竭力提倡“自由舞”,推崇随性舞蹈,以此来反对被各种规范和教条框定的古典芭蕾,其目的也在于寻找舞蹈最初的形式。

初始的自发性舞蹈在当下社会中有着现实意义。随着机器大工业和信息时代的相继到来,人们正在沦为机器和信息设备的附庸:一切身体动作须与机器相配合,失去了自我的身体控制意识。而在另一方面,对工具理性的过分张扬和对感性贬义的思想传统又使得人失去了自发抒情、宣泄的动作本能。在此情形之下,舞蹈可以成为调节外在强制力和内在理性的中间环节。不受规限的群众舞蹈能够成为德国思想家席勒所说的除了物质冲动和形式冲动之外的“第三种精神力量”。作为一种摆脱外在物质和内在理性控制的自发冲动,自由的舞蹈肢体动作可以使人们恢复到如席勒所理想的“自由、完整的人性”。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为群众舞蹈套上规范和统一的镣铐让人们少了一帖解除由现代性的弊端所引致问题的解药。

风采多姿的群众舞蹈是创新的泉源

一直以来,各门类艺术都能从群众和民间百姓之中汲取养分,公认的精萃艺术和群众艺术间一直存在着互补互渗的关系。先秦《诗经》取自民间而流芳千古,屈子《九歌》由民间辞赋提炼所成。舞蹈领域中,堪称西方艺术经典的芭蕾舞步取自欧洲土风舞蹈,至今仍有动作名称与民间叫法相同;我国古代唐朝特设乐舞机构“太常寺”,专事采集、甄选民间舞蹈的精华。源自民间的舞蹈艺术情感真挚,形式多变,兼且内容活泼丰富,较少死板、拘谨的教条。民间舞蹈的动律通常源于生活感悟和特定情绪,动作情感同民俗情怀相联系。可以说,一旦经由“舞台化”手段的润饰,群众舞蹈就有可能成为绝佳的舞蹈精品。

与此同时,群众舞蹈还是新的舞蹈类型的培土。无论华尔兹、恰恰、伦巴还是探戈——这些我们熟知的以高度规范的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华丽舞蹈最初无一例外地源自群众。群众舞蹈可以酝酿和诞生崭新的舞种,最典型例证是街舞,在街舞诞生之初,恐怕无人会料及这一初时混杂着当地帮派文化背景的“战斗舞”迅速转变为当前风靡全球的主要流行舞种。从最初的雏形到现今数以亿计的职业街舞表演者,仅仅半个世纪。街舞惊人的发展与较少地受到各类舞蹈技术准绳的限制和考量有关,美国政府多元兼收、鼓励培育多样群众文化的政策为街舞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很难想象似街舞这类几乎没有标准动作的自由舞蹈形式能在统一化、标准化舞蹈的环境之中诞生。长期以来,缺乏创造性是我国舞蹈的痼疾,其病灶可归因于过多追求“标准化”的思路,从而扼杀了活跃的创造力。如能适当作出调整,引导群众舞蹈的多样性,或许将为舞坛吹刮起清新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