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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预装软件划定司法红线

2015-12-29沈彬

现代阅读 2015年9期

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三星、OPPO两家手机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之前的手机测评中,这两家的手机预装软件是最多的——OPPO手机总共预装了71个软件,其中不可卸载软件达47个;三星手机为44个,预装软件均不可卸载。目前,上海一中院已经受理了这两起公益诉讼。

这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公益诉讼”机制以来,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由消协提起的公益诉讼。此案标志着“消保委”代表广大消费者通过公益诉讼维权,这一渠道已经从法律规定“落地”为司法现实,这是一大进步。

有关手机预装软件的诉讼,之前也有过。2014年6月,因为苹果手机里的预装软件不可卸载,深圳市民姚小姐就提起了诉讼;一审败诉之后,2015年6月深圳市中院又对此案二审开庭。

其实,手机的预装软件,在法律上还是相对模糊地带,到底是属于手机商的自主经营范围,还是不正当竞争;到底是给用户带来更多便利,还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尚没有公论。通过这次公益诉讼,预装软件的是非对错,该在法律上有一个说法。

相对于深圳姚小姐对苹果的诉讼,这次上海消保委“选择起诉”三星、OPPO两家手机商,显得更有“司法智慧”。

其一,据之前有关行业调查,苹果手机的预装软件问题并不突出,用户体验不算太差;而三星、OPPO手机,则是预装软件的“重灾区”,前者装了44个预装软件,后者装了71个!这偏离预装软件方便消费者的主题更远,更方便法院针对个案厘定是非、划出红线。

其二,姚小姐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苹果为其重新设计系统,较难得到法院支持;而这次上海消保委的诉讼请求是:手机商在销售时明示手机的预装软件情况,以及确保这些预装软件可以被消费者卸载。这两个诉讼请求,紧扣着《消保法》明确的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更大。

这次公益诉讼,把民间诟病已久的预装软件问题递交法院,而且非常有技巧地选择了2个“典型被告”,希望司法机关能及时通过审判划定预装软件的红线。

(摘自《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