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偷情故里”是畸形的文化招牌
2015-12-29
名著《金瓶梅》引发了“西门庆故里之争”,山东省阳谷县、临清县和安徽的黄山市因为西门庆争得不可开交。近十年来,三地都纷纷举起“西门庆故里”招牌,竞争不息。昔日臭名昭著的“淫贼恶棍”,如今却变成“产业英雄”,甚至连“偷情故里”都成为追捧的对象,这不得让人感叹:以“色狼”为招牌的文化产业,几乎击穿了道德伦理底线,而对“偷情故里”的争夺,则暴露出地方政府饥不择食的利益躁动。
任何事情都该有善恶美丑之分,发展文化产业也不例外。诚然,炒作历史名人,固然能吸引眼球,收获些许利益,但除了利益,也要考虑价值导向问题。争夺西门庆这样一个淫棍恶霸的故里,是在以丑为美,宣扬的是一种低俗文化。三地的这种做法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是对传统道德观的背叛。可以说,在这场故里之争中,浸泡了传统文化中闷骚暗流的风月旨趣,一定程度地渲染了“见色忘义”的非主流道德取向,对游人、对当地民众乃至整个社会,都可能带来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和价值误导。
“色鬼老家、偷情之乡——西门庆故里欢迎你”,这是网民对“西门庆故里之争”的讽刺,也暗含着批判和谴责。但地方政府为何不顾公众谴责,“拣拾”起这一肮脏和丑陋的历史角色,“勇敢”地弘扬本地文化产业呢?个中原因恐怕就是利益之争,是金钱的驱动,其背后涌动着一种按捺不住的政绩躁动和饥不择食的发展焦虑。
照理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并无不可,文化经济果能相得益彰,善莫大焉,但有一条,不能钻到钱眼里只见“经济”不见“文化”,也不能只要利益,不要道德底线,更不能以耻为荣,以文化精华之名,行垃圾糟粕之实。
是错误的就要纠正。对于类似西门庆故里之争的“怪相”,宣传思想部门要及时进行文化匡正,产业监管部门应该引入监督问责机制,对于文化旅游开发应该设定道德准入原则,使其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底线。
总之,当“色鬼老家”被宣扬、当“偷情故里”被标榜,文化产业就难免步入歧途。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本文作者:李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