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市民化路径选择*——基于生活方式变迁的视角
2015-12-26陈世永王华斌
陈世永,王华斌
(1.淮北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淮北235000;2.安徽农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安徽 合肥230036)
“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大量城郊农地被征用,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每年约有300万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失地农民达4 000万~5 000万人。”[1]更有数据称,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将可能达到1亿人以上[2]。失地农民怎样能顺利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如何获得城市生活空间公平,近些年来,此类问题已成为学界热烈研讨的话题。
一、概念界定
失地农民,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失地农民,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形成一定规模。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因为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城镇建设、公益事业等而逐步失去农业用地,并且没有得到就业安置和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的农村户籍人员组成了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传统农民,又不同于现代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失地农民,一般意义上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所导致农地减少的农民。根据笔者的理解,一般可以为两大类,分别是“主观自愿失地农民”(简称“主动性失地”)和“客观被动失地农民”。主动性失地是指因为城乡差距的存在,城市优势生活机会诱使农民为能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经济利益等不愿继续承包土地,而自愿放弃使用权以及附着在土地的一切权利。客观被动性失地根据失地原因不同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政府、机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被迫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其他附带的权利;另一类是因为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而使得农民不得不放弃土地的使用权。
无论是主动性失地还是客观被动性失地,其结果是一致的,即失地农民都要面临市民化的问题。所谓失地农民市民化,笔者认为有两个层次的内涵:一是失地农民的生活空间发生转换,由农村转向城市或城镇;二是完成空间转换之后,市民化所要求的最本质因子是实现人的城市化,增强人的城市性。而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如能真正使其在城市立足、平等合理地分享城市文明就必须完成“市民化转变”。
二、当前我国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城市化的实质就是要把越来越多的农民“化”入城市[3]。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方式根据“二分法”不外乎迁移型城市化和就地城市化两种类型。而失地农民市民化过程应是通过迁移型城市化完成。迁移型城市化的失地农民要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完成市民化的转型必须在生活方式上符合城市性特质,完成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笔者结合2014年7月份对淮北市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实证研究资料,从劳动生活方式、消费生活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生活方式、价值观等五个维度来描述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选择淮北市凤凰城滨河、渠沟镇仁井小区、仁和小区的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问卷调查选择样本150个,访谈法主要运用集中座谈和个别访问的形式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6份,问卷回收率97.3%。其中,有效问卷141份,问卷有效率96.6%。
问卷资料主要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访谈资料主要运用“提炼关键词”法做文字整理和分析。
(一)劳动生活方式
劳动生活方式是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具体表现为失地农民获得劳动机会大小、获得方式、劳动条件和劳动效果。根据调查,失地农民获得劳动机会较小。见表1、表2。
表1 农民失地前从事的职业
表2 农民失地后从事的职业
表1、表2数据显示,在调查对象中,76.6%农民在失地前从事的是农业劳动。但失地后,仍有53.9%农民还自认为是农民。在后期的深入访谈中发现,失地农民通过政府或自谋渠道,发挥自己的专长,仍就业于与农业活动有关的行业,如蔬菜大棚种植。就表中“待业或无业”这一栏数据显示,很多农民失地后未获得劳动机会,失地等同于失业。
(二)消费生活方式
失地农民迁移到城市后,消费心理仍延续相对保守的倾向,消费水平没有大的提高,除了少数家庭需要进行教育投资以外,大部分家庭仍然把大部分钱用于日常食物消费。消费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人们消费心理的影响,而更为重要的是,受到收入是否增长的影响。而对于失地农民而言,收入增加速度缓慢,增加水平有限是限制其生活水平提高、方式变化的根本原因。
目前,失地农民消费水平总体上处在较低层次。根据调查,在饮食选择上,大多数失地农民比较节俭,选择食物时更多地考虑价格而非质量;在衣着打扮上,年龄较小的失地农民追求时尚和品牌,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较失地前的追求没有明显变化。在住房消费上,失地农民之间的经济差异使得失地农民间存在较大分化,靠土地转让而致富的失地农民住房室内装修、家具置办与市民无较大差异;而贫困的失地农民虽住集体安置高楼,但室内装饰简单,生活简朴。在出行消费上,部分失地农民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和电动车;大部分农民靠徒步。
在发展型生活资料的消费方面,失地农民投入个人发展的消费资料较少,大部分钱财都投入子女教育中。再有,人情往来也是家庭消费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闲暇生活方式
失地前农民的生活方式倾向于原始的劳作休闲一体式方式,即劳动与闲暇没有严格意义的区分。春耕秋收,冬季则作为休息的时间,而每日生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工作的时间更取决于天气和节气的变化。农忙时,农民致力于田间劳作,无闲暇可言;农闲时,农民致力于闲暇生活。而闲暇的方式主要局限于无事休息、看电视、闲聊及打麻将、下棋等一些娱乐活动。
而农民失地后,通过调查发现,农民的闲暇生活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若有变化,仅仅局限于闲暇时间的增加。失地前,农民的闲暇仅相对于农闲而言,而失地后,部分农民劳动生活从有变无,职业身份从农民转变成无业或待业人员,对于他们而言,在未就业前,闲暇就是生活的全部。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失地农民迁移到城市后,善于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在被调查的样本中,有8.5%的农民开始接触网络,7.8%的农民开始读书读报,而大部分中青年失地农民更热衷于一项娱乐活动,即跳舞。每天傍晚,只要天公作美,去社区广场跳舞成为失地农民的一天必不可少的活动,甚至于成为有些人的生活期盼,尤其是对于那些因为失地补偿而暴富的农民。
表3 农民失地后的闲暇生活内容
(四)社会交往方式
失地农民迁移到城市以后,因为居住结构的变化使得原有的地缘关系被解构。同时,未就业的失地农民暂时没有机会去建立新的城市业缘关系,而即使就业的失地农民因为工作的流动性而未能建立起稳定的业缘关系。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交往表现出内倾性特点,即诉求于亲缘关系之间的联系,或者试着去寻找被解构的地缘联系。见表4、表5。
表4 “您每周与邻里联系几次?”的调查结果
表5 “遇到生活问题首先找谁帮助?”的调查结果
(五)价值观
对于失地农民失地后心理上、思想认识上的变化,有学者研究提出,经济生存边缘化、文化生活上的双重性、心理认同的彷徨是失地农民的思想写照。“许多失地农民虽然名义上已经是市民,但他们常常不认同自己的‘市民’身份,也不能被城市文明所接纳,同城市格格不入,生活在城市的边缘。”[4](见表6)
表6 城市身份认同情况
三、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条件分析
失地农民与“市民”的距离有多远?他们失地迁移城市后是否具备市民化的条件?目前失地农民的生活状态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失地农民不得不接受失地这一社会事实。在此状态下,他们在革新观念、改变生活上还没有做好积极准备,因此,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过程表现出失地农民“被动性”特征。
第二,农民自身的阶层局限性导致了农民在接受现代信息和文明上处在相对弱势位置。长期的二元分治使得农民的文化程度、传统的生活经验更多地适应于农村土壤。城市现代生活要求市民能主动接受社会变革,追求知识,尊重科学与技术等。迁移至城市的农民暂时还不具备诸如此类的特质。现代生活最深刻的问题是个人面对都市中的各种力量、传统、文化和技术如何保持存在的自主性和个体性,个体如何调整自己以适应外部力量。艾利克斯·英克尔斯认为,个人的现代性是一个多种性质的综合体。他从态度、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给出了现代人格的特征:现代人准备和乐于接受他未经历过的新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经验;思路开阔,头脑开放,尊重并愿意考虑各方面的不同看法;重视现在与未来,守时惜时;个人效能感强烈;计划性;追求知识;可依赖性和信任感;注重专门技术;乐于让自己和后代去选择离开传统所尊敬的职业,敢于挑战教育的内容和传统智慧;了解生产过程,期望能在认识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创造力。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具备并增强这些特质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5]。
失地农民与市民的现实距离也导致了失地农民与市民的心理距离的存在。而目前,他们城市生活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强化了这种心理距离感。主要体现在:
第一,迁移后失地农民劳动就业无渠道,他们缺乏可持续生计的职业竞争能力。目前政府也积极致力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使其能尽快解决生存问题。但一方面,基于政府就业培训机会的惠及面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基于失地农民自身的生活态度,部分失地农民的失业状态导致了他们产生社会剥夺感。
第二,生活成本的相对提高使得失地农民在生活面前感到无奈。传统的低成本的自给自足式的生活方式是失地农民失地前的生活写照。依靠土地,农民世代生存。农民失地后,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生活资料都需要购买。而农民的购买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在未求得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农民更倾向于节约生活成本。电视、电灯、洗衣机、电话等日常现代生活用具大都成为摆设。而失地农民原有的熟人关系纽带——地缘关系被城市单元化的独立的居住方式所解构,大部分失地农民的活动被阈限于家庭活动范围。一方面活动范围被限制,另一方面,又想要节约生活成本,所以,失地农民的生活单调乏味。尤其是一些空巢失地农民家庭,老人生活孤寂。
对于迁移到城市的失地农民而言,另一项重要生活开支就是孩子的教育投资。农村的教育质量相对较低,教育投资内容相对贫乏,投资花费也相对较少。而迁移到城市以后,平等地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资源成为失地农民的一大欣喜。投资项目多了,内容丰富了,自然投资费用也增加了。而这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又是一大愁事。因此,高成本、高消费的城市生活又让失地农民在消费行动中望而却步。
第三,城市文化适应滞后,失地农民原有的社会交往关系网因生活地域变化被解构,而新的业缘关系纽带又未建立,致使失地农民城市生活产生孤立感。长期的城乡二元分治政策使得生活在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中的农民和市民具有完全不同的文化特质、社会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而在社会变迁过程中,随着户籍制度的变化,区域分割空间在减少,两大社会区域中农民与市民的生活圈的空间交集在扩增。但是,与之相适应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却并没有随之建立起来。充满着乡土气息的旧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与现有生活不相匹配。这种因文化变迁滞后而产生的文化融合失调使得这些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面临的不仅仅是户籍、社会保障、失地补偿等问题,城市融合问题更是他们必须直面并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熟人社会的人际网络阻碍失地农民对城市社会文化的认同。失地农民大部分被集中安置,失地农民的社会关系网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构成,他们缺少如城市居民那样实质意义的业缘关系。即使是征地后被安排进城市社会组织的那部分人,也很难与其工作群体建立起具有城市特质的业缘关系,难以对城市社会文化产生认同。
由于失地农民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使得他们的交往表现出内倾性,但同时又因为原有的地缘关系被打破,所以,失地农民的生存孤立感在增强。
第四,失地农民的社会不信任感较强。具体表现为,失地农民不信任政府,不信任社区,不信任居委会。农民在利益选择时具有浓厚的理性色彩。当农民有事求助于政府但未能达到其满意度时,或政府优惠政策没有惠及于己时,不论其缘由,不信任感顿及产生。正是因为不信任感的存在,所以,失地农民在自身利益保护上,缺乏正式手段,往往寄希望于原有的私人熟人关系。
第五,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一方面,在失去能够为自身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土地之后,很多农民得到了城市户口。但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失地农民却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同时,其也失去了作为农民所享有的保障。另一方面,通常情况下,失地农民享有的社保水平普遍偏低,并且内容上多是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多数地区都没有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或者扶持措施。以至于常常出现失地农民‘就业难,看病难’问题。”[6]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生存到发展,失地农民城市社会生活的排斥感、孤立感而滋生出的城市社会生活的距离感使得失地农民完成市民化过程还需要很长一段时期。
四、失地农民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失地农民市民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失地农民都市性、现代性增强的过程。都市的制度和过程改变了人的心理、性情与行为,形成了具有鲜明特性的都市人的生活方式。失地农民构建城市生活方式、培育个人现代性品质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是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化的过程,也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磨合的过程。失地农民完成市民转型,需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机制,帮助失地农民真正“化”入城市现代生活中,真正拥有市民的生活方式。
第一,政府提供劳动就业支持,加快实现失地农民就业的组织化,同时帮助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失地农民不等同于“失业、无业市民”。失地农民迁移到城市,首要解决的即是生存问题。由于大部分失地农民缺乏市场就业意识,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所以,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应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政策。而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低、社会资源有限等弱势特质要求失地农民在城市市场就业获得时组织能够介入,实现就业的组织化。因此,希望政府能组织失地农民参加就业培训,能组织失地农民安排就业。
与此同时,要帮助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一味地保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主动就业。贫困文化、失业文化会使得失地农民滋生惰性和失去生活信心。因此,政府应尽可能让失地农民参与到城市就业当中。
在具体实施方案上,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而实现其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方式介入到失地农民就业过程不失为良策。当前,一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内陆城市已经如春笋般建立,并通过与政府合作来为民众提供服务。失地农民现在分布在各城市社区。政府通过项目立项建设与专业社工机构合作。一方面,专业机构社会工作者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指导与培训服务、城市生活心理适应服务、失地农民家庭关系协调服务、失地农民子女城市学习适应服务等。一方面,失地农民自身受益;另一方面,专业社工机构可以对此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其研究结果将为政府政策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第二,社区应能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合理安排闲暇生活内容,组织失地农民有效利用闲暇时间。积极的闲暇文化能帮助个体社会化,帮助个体成长并成才;消极的闲暇文化只会滋生个人消极的生活观,消极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因此,社区能把现代文明闲暇活动带到失地农民生活中。当前,社区文化生活建设比较丰富,大部分社区都设置了“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文化传播和宣传阵地。针对失地农民,社区可以利用此类阵地,为其提供系列文化讲座,让其真正参与活动,享受城市现代文明。如通过失地农民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大家学习现代科技;创办少年宫,帮助失地农民子女丰富业余生活;创办老年人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创办妇女活动中心,帮助无业妇女就业等。通过有序的组织化的闲暇生活安排,帮助失地农民尽快融入到城市现代文明生活中。
第三,为失地农民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体上可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津贴等项目。根据失地农民生活境遇,失地农民应能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待遇。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内容则主要包括贫困救济。未达到城镇最低工资水平收入的失地农民应能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使失地农民不致因为失去土地而生活有所降低,并增加他们的城市生活信念。
第四,失地农民自身要积极进取,完成精神生活方式的变革,完成社会心理的转换。“安贫乐道”“知足常乐”等曾是对农民保守封闭心理的最佳写照。而如今,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媒体信息越来越发达,农民流动空间越来越宽广,其保守消极的原有精神状态也在不断改变。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大大激发了农民们主动创造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他们也切身感受到知识和技术的重要性和学习的必要性。然而,在城乡差距现实面前,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被挫伤。因此,失地农民要正视差距,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的塑造,来赢得社会的正面评价。
要完成精神生活方式和社会心理的转换,非在朝夕。一方面,需要失地农民自身积极向上,奋发自强;另一方面,需要完成此类转换的土壤。而介于目前实际,很多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此时,更需要后者的影响。生活在同一社区的城市居民,可以伸出援助之手;社区管理者,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失地农民在城市学习的子女的周围人可以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关注其子女,爱其子女,往往也会改变其家长。
阿马蒂亚·森认为,个人的可行能力依赖于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安排。失地农民在进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要通过土地资源的市场化整合,实现经济资源的转换和替代,在脱离土地、告别农耕生产方式的同时,获取产业转型的经营资本和经济条件,在此基础上,拓展与城市生活相适应的能力,逐渐成为城市产业中的创业者和现代职业体系中的就业者,进而在非农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增进和提升自己的各项社会权利,逐步融入城市生活[7]。
要提高失地农民的城市生活能力,政府、社会、社会组织体系及失地农民自身等各方都需要共同去努力。政府需要为其提供政策环境支持和制度保障;社会为其提供和谐的文化环境保障,逐渐消除大众乡村劣势心理;社会组织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对于失地农民自身来说,需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失地农民只有提高城市生活能力,拥有城市生活方式,才能真正意义上完成市民化的转变。
[1]潘家华,魏后凯.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84.
[2]民进中央.失地农民数量迅速扩大2020年将超1亿[EB/OL].[2009-03-14]http://finance.ifeng.com/news/hgjj/20090314/444840.shtml.
[3]《失地农民市民化价值观变迁研究》课题组.失地农民市民化价值观的变迁——合肥市芙蓉社区失地农民价值观变迁研究报告[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1):25-29.
[4]吴爽,秦启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身份认同研究进展[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23):193-196.
[5][美]英格尔斯,[美]史密斯.从传统人到现代人[M].顾昕,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9-27.
[6]李振仙.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探微[J].人民论坛,2013,20(2):55-58.
[7][印度]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颐,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