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弹性与信息特征: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市场分析
2015-12-23胡春生
胡春生
利率弹性与信息特征: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市场分析
胡春生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由民间金融和制度金融组成的一个二元结构,两种市场、两种利率的“二分法”特征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互利率弹性的大小决定了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是替代关系还是互补关系,并直接决定了区域性金融市场格局。制度金融主要服务大企业;民间金融主要服务中小企业,这根源于民间金融能够解决金融组织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特征决定了贷款利率高低,也决定了资金的物品属性,对经济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信贷均衡面临着信息难题,而高度专用性是信贷信息特有的属性,这会导致信贷产品具有极高的个性化水平。我国金融市场有效性的形成,是以中小微型企业为载体、民间借贷市场为工具、利率市场化为内容、两种市场合而为一为目标的市场逻辑生成过程。
民间金融;制度金融;利率;信息特征
胡春生,贵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贵州贵阳 550005)
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了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从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①互动关系中探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2011年“温跑跑”,到2014年以廖荣纳等为代表的民企老板出逃境外事件为标志,近几年我国民间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体制内的严重缺陷以体制外金融泛滥为形式表现出来,一些金融风险个案大有演变成为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趋势,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因此,以民间金融和制度金融为研究对象讨论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发展的一个现实性课题。
本文的研究主旨在于:一是根据利率弹性界定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的关系,划分信贷资金的物品属性,从不同物品属性资金的需求角度来探寻金融市场稳定与否的根源;二是利用企业的信息特征分析信贷利率的变化,讨论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对中小微企业产生差异性供给的原因,进而探讨我国金融领域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的路径。
一、利率弹性变化中的金融市场分析
(一)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利率偏弹性函数我国民间金融起源于自然经济时期,发展、完善于市场经济构建过程中。新中国成立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导致我国信贷市场不存在民间金融。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民间金融开始出现,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化,形式日益趋于多样化。[1]2001年,我国民间资金约为3万亿元[2],2005年民间融资规模约为9500亿元,占GDP的6.69%[3],到2013年民间金融市场规模超过5万亿元[4]。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由民间金融和制度金融组成的一个二元结构,市场中存在着民间金融(F)资金需求量(QF)、民间借贷利率(RF)、制度金融 (I)资金需求量 (QI)、制度金融贷款利率(RI)、企业产出价值(Ov)五个变量。其中,QF、QI是因变量,RF、RI、Ov是自变量,即QF、QI是关于RF、RI、Ov的函数,具体形式如下:
据此可求得需求函数关于三个自变量的六个偏弹性。根据偏弹性的经济数学原理可知,当两个互利率弹性EFI>0、EIF>0时,F和I是替代关系;当 EFI<0、EIF<0时,F和 I是互补关系。当两个自利率弹性|EFF|>1、|EII|>1时,对企业来说F和I是奢侈品;当|EFF|<1、|EII|<1时,对企业来说F和I是必需品。当两个需求对产出的偏弹性EFV>0、EIV>0时,对企业来说F和I是正常品;当EFV<0、EIV<0时,对企业来说F和I是劣质品。
(二)对利率偏弹性经济含义的解释
如果EFI>0、EIF>0,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是替代关系,这是一种在有限范围内存在有限竞争的共生模式。一般而言,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服务的对象存在着差异。制度金融主要服务大企业,因为制度金融具有资金规模优势和利率优势,能够满足大企业的融资需求。民间金融主要服务中小企业,这根源于民间金融在特定的区域里能够解决金融组织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民间金融在苏、浙、闽等经济发达地区处于强势地位,而制度金融却日渐式微。在这些地区,民间金融不仅满足了大量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与制度金融展开一定程度的竞争,部分盈余资金通过一定的转换替代了制度金融的作用,提供给了一些大企业和大项目,造成制度金融的资金供给功能日渐衰弱。本文认为,一个地区经济是否发达取决于当地是否存在着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而非是否有大企业大项目的存在。如苏南、温州、闽南以及珠三角地区,这些地区经济之所以发达纯属中小微型企业遍地开花所致;内地的宜昌、包头、攀枝花等城市并非没有大企业和大项目,但经济发达程度却无法与前者相比。在这种情况下,民间金融的|EFF|<1,对中小微型企业来说,民间借贷资金是一种必需品;制度金融的|EII|>1,资金的制度供给是众多小微型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对大企业来说,因为EFV>0、EIV>0,所以民间借贷与制度金融供给的资金都是正常品。
如果 EFI<0、EIF<0,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形成互补关系,这应该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流。我国是一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的高增长孕育着商机无限,这会导致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将长期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加以制度金融的合同执行成本高,其统一化的信贷流程和标准化的产品模式决定了对大企业和大项目这种“双大”对象的服务定位,大量具有良好投资机会的中小微型企业被排除在制度金融的服务对象之外,双重因素的叠加影响加剧了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的严重不足。这种“短缺经济”的长期性必然要求进行体制外的资金补充,这并非如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制度金融与民间金融是一种“此消彼长”的替代效应。客观上来讲,民间金融填补了制度金融所空缺的区域空白、产业空白、产品空白和体制缺陷。即民间金融弥补的是制度金融的“软肋”,二者的相互关系从短期来看在局部范围内可能是替代关系,但从长期来看,无论在哪个角度二者都是互补关系。
二、利率弹性效应下的我国金融市场均衡
(一)斯拉茨基方程
利率是让渡资金使用的价格,其大小衡量有效市场中资金的稀缺程度。利率的变化会引起企业对市场中资金需求量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被分解为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两个部分。正常情况下,企业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在这个问题中,内生变量是QF、QI,外生变量为RF、RI、OV。经过最优化计算,相应的民间金融的斯拉茨基方程如下:
方程中Q*F是QF对应的市场均衡值。第一部分表示替代效应,第二部分表示收入效应。关于替代效应,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对资金的偏好具有非饱和性特征,于是这意味着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与利率变化的方向相反,而且无论资金的物品属性是何种情况,替代效应都是一个正值,即利率下降所引起的边际需求量始终是一个正值。
(二)收入效应下的我国金融市场分析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着隐性分类,制度金融偏好于“双大”服务,对中小企业广泛存在着信贷配给,这表明对大企业来说,制度金融是一种必需品。与此相反,对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制度金融是一种奢侈品,只有少数财务报表健全、具有一定抵押担保能力的中型企业和极少数政府行为类的小企业,才享有制度金融的资金供给。民间金融内生于私营“低端经济”,极度的市场需求催生了这样一种组织形式,这种“内生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一系列经济奇迹,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闽南模式等。不过,对中小微型企业来说,民间来源资金既有可能是正常品,也有可能是劣等品。
当民间资金是正常物品的时候,有∂Q*F/此时企业产出的增加会导致资金需求量Q*F的增加,此时企业较好的盈利能力增强了它的信用,企业不仅在民间金融市场上能融到更多的资金,也能得到制度金融的资金供给。也就是说,收入效应强化了替代效应,即收入效应加强了利率RF下降产生的替代效应。这里表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一样与利率呈反方向变动。所以,利率下降时带来的资金的边际需求量是一个正值,即收入效应是一个正值,于是总效应是一个正值。一般来说,民间利率大约是基准利率的1~3倍[5],如果民间资金的|EFF|>1时,其利率合理下降时会有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如果利率上升,则会抑制经济的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民间金融的经济绩效取决于其利率的高低。
当民间资金是低档物品时,有∂Q*F/∂QV此时企业产出的增加会减少资金需求量Q*F,表明企业投资效率高,正处于规模经济状态,这是一种稳定均衡状态。此时,产出OV与变动方向相反,表示收入效应与利率成同方向变动,并与替代效应变化方向相反,收入效应为负值,不过替代效应的绝对值大于收入效应的绝对值,总效应仍为正值,与正常物品的时候相比较,总效应要小于后者,但整个经济却是一种稳定状态。
(三)民间金融的市场化特征
实证研究表明,1997—2007年间,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为年均1.45%,它对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度达到39.23%。[6]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的博弈是市场的选择,众所周知,我国制度金融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利率是否市场化直接影响着制度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与此相反,民间金融客观地反映了信贷市场借贷双方对资金的供需状况,解决了自由资本与中小微型企业所需资本之间的矛盾,给借贷双方提供了发现利润的机会,这是一个真正的市场。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制度金融贷款利率一直备受“诟病”,其实并不然,制度金融对大企业大容量资金的供给形同于一般商品的批发形式,因而利率低;民间金融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资金供给具有分散化特征,形同于一般商品的零售形式,故而利率相对较高。所以,利率双轨制的存在,并非仅仅是政府对市场的管制,其中也有市场无奈的选择。民间金融承担了中小微型企业高成长所带来的高风险,加以金融市场客观存在的“短缺经济”特性,所以高利率是一种正常现象。这种市场结果的含义,是根据信贷资金的约束情况反映企业对资金的相对偏好。进一步地,市场传递着资金价值评估的忠实性和一致性,同时也深刻反映了自由市场的社会协调性特征。
三、信息特征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作用分析
利率是对未来支付的承诺,履行承诺却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信贷均衡面临着信息难题,而高度专用性是信贷信息特有的属性,这会导致信贷产品具有极高的个性化水平。[7]信贷信息可分为“硬信息”和“软信息”两类。“硬信息”是定量的以数字形式存在的非人格化的一般性知识,属于“公共产品”,它容易被传递,传递成本不高。制度金融的借贷依靠的是硬信息。“软信息”是定性的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人格化的一种特定知识,[8]属于“私人产品”,这种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往往是同一主体,它的传递成本相当高,民间借贷依靠的就是这种软信息。市场对信息的反应与信息的传播途径有关[9]。硬信息是大企业的 “身份特征”,所以制度金融非常青睐大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天生的“缺陷”使其拥有特定的软信息,这与民间金融形成天然的契合,自然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其实,金融市场的这种分割是民间金融、制度金融、企业三方博弈各自优化自身行为的结果。
自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各大国有银行将贷款权上收,实行信贷员的贷款终身负责制,制度金融表明了对风险的容忍上限,从制度上确定了大企业是制度金融的服务对象。长期以来,民间金融是一种被边缘化的组织形式,基于血缘、人缘、地缘、业缘等关系组成的社会网络具有信息共享、风险分担、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等作用。[10]通过这样的社会网络贷方能够获取关于借方的信息,从而使民间金融在向信息不透明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融资具有较好的信息优势,加以利率双轨制的存在,民间金融解决了制度金融产生的信贷配给问题。现在,我国GDP的60%、税收的50%和就业的75%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11]尽管有学者认为,关系型贷款可以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破解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从中大银行也能拓展利润空间,最终实现银企双赢。[12]但是,在现实中,这种模式只适用于极少数政府行为类小企业,而绝大多数小企业是通过市场由民间金融孵化发展的。民间借贷资金在特殊情况下成为吉芬物品是由于信息失真、传递渠道不通畅所致,这会给原本不景气的经济造成进一步振荡。在信息正常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资金是必需品,或是普通低档物品,此时,民间借贷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民间借贷利率成为引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向标。可见,处于民间社会网络中的民间金融所拥有的信息具有正的外部性,它改善了信息不完全的制度金融的资金配置效率,使整个金融市场能够达到最优的均衡。[13]
四、金融市场的效率生成逻辑
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成熟与不完善性,直接导致企业信贷整体上并未进入证券信用阶段,大型企业大多依赖银行信用融通资金,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民间影子信贷市场进行简易贷款。所以,金融市场的有效性集中表现在借贷利率能否真实反映信贷资金的供求状况,对借贷双方来说是一个利率的市场匹配过程,这种价格发现功能通过信息流的连续传递,反映出资金的稀缺程度带来的投资约束所实现的社会配置效率。现实中制度金融是一个比较扭曲的市场,管制的信贷利率并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供需特征,这是未来市场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民间金融而言,利率的市场效率取决于信贷资金的物品属性和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的程度。中小微型企业的“软信息”特征始终制约着其融资效率,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可让社会共享的全国性的中小微型企业信息数据库,这种代表“身份”特征的征信系统倒逼中小微型企业诚信经营,贷方通过数据库中的数据对企业信息进行甄别,确定借贷利率,降低融资风险。同时,企业也可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低廉的融资时间成本实现发展。这样,伴随高成长时期逐步 “风干”中小微型企业的 “软信息”,缩小其作用范围,不断扩大其“硬信息”范围,借此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信贷资金的时间价值。
信贷资金的奢侈品属性和吉芬物品属性是经济发展中可能会出现的现象。当资金是奢侈品时,此时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富有弹性,说明银根趋紧,据此可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加资金供应,通过降低市场利率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使资金回归必需品状态;当资金是吉芬物品时说明银根过于宽松,这可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减少资金供应,通过提高利率缩小民间借贷资金的收入效应,并最终使收入效应的绝对值小于替代效应的绝对值,使其变为普通低档物品。本文认为,民间借贷资金的必需品属性和普通低档物品属性是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可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信贷环境。制度金融与民间金融的这种互动,形成了一个竞争性中小微型私人企业发现利润的过程,促使我国经济走在均衡的路上。所以,我国金融市场有效性的形成,是以中小微型企业为载体、民间借贷市场为工具、利率市场化为内容、两种市场合而为一为目标的市场逻辑生成过程。正因为民间金融内生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二者不断以组织创新的方式助推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这种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在2010年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真正诱因。
五、结论与启示
两种市场、两种利率的“二分法”特征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互利率弹性的大小决定了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是替代关系还是互补关系,并直接决定了区域性金融市场格局,如在温州,民间借贷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强相关关系,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小企业遍地开花,民间借贷规模相当庞大,表明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目标函数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西部欠发达地区,二者却是一种截然相反的现象。所以,民间金融与制度金融之间不同的关系属性决定了民间金融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现实意义。
信息特征不仅决定了贷款利率的大小,而且也决定了资金的物品属性,对经济的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中小微型企业拥有的软信息质量的鉴别,完全取决于信贷员和信贷组织的判断能力,所以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有着重要的市场意义和政策含义。由于中小微企业的客观存在,无论金融深化到何种程度,制度金融都无法取代民间金融,这是 “金融功能外生性”命题的非制度性现实意义。区域社会网络是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一种社会资本,有着很强的经济价值,是民间金融生存的“土壤”。鉴于民间金融的“双刃剑”特征,本文提出三点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制度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整合监管部门,由专一部门统一监管民间金融;三是各地应建立区域性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注释:
从所有制性质来看,民间金融包括两部分:一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没有注册登记的各种非正规金融组织、个人及它们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二是在国家正式制度安排下存在的各类民营中小型金融组织及它们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与此相对立的一个概念是制度金融,它是指国家正式制度安排下组建的各类非民营金融机构及它们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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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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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18X(2015)03-0049-0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绿色经济增长核算模型的构建及应用研究”(7110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