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有罪,扳倒“副会长”
2015-12-22风扬
风扬
2015年3月24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漯河“黑老大”王华一案。王华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十一项罪名,可谓罪行累累。而令这个在漯河呼风唤雨的“黑老大”做梦也没想到的是,扳倒他的不是那些他欺凌过的受害人,而是一个绝症女人临终前缘于良心自救而爆发出来的强大力量。
1998年10月18日凌晨4点,河南漯河市源汇区的“觉醒商行”无缘无故发生火灾。火灾中,店主宛振宇夫妇被活活烧死。后经消防部门鉴定,火灾是外来火源引起的。但案件最后以“电路老化”为由草草结案。事发后,宛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真凶,但凶手就像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14年后,宛家人接连收到三封匿名信,写信人自称知道当年的事。这个写信人,便是当年的凶手之一苗会菊,指使她纵火灭门的是被称为漯河“黑老大”的漯河市工商联副主席和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王华。为了自证有罪,苗会菊苦苦寻找证据,不惜在生命最后时刻也要把自己送进大狱。这一切,都只因为儿子告诉她:人犯了错,只要往回走,就一定能走到头。
三封匿名信与尘封的纵火案
2012年10月10日傍晚,家住漯河市源汇区的宛振水下班回到家,小区门卫递给他一封信,说是下午三点左右,一位中年女人送来要交给他的。宛振水疑惑地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短笺写道:“振宇哥和嫂子的忌日快到了,我想到坟前去祭拜一下。除此之外,当年的事我也知道一些,如果你们想知道,可以联系我,阿菊。130xxxx1234。”看着信封上的字迹,宛振水愣在原地,14年前哥嫂丧生火海的一幕幕又在眼前重现……
1998年10月18日凌晨五点,正在睡梦中的宛振水突然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说他哥哥宛振宇位于漯河源汇区的金店“觉醒商行”着火了,火势非常厉害,里面的人还没有出来。挂断电话,宛振水立即往火灾现场赶去。到了一看,整个商行都笼罩在大火当中,消防车已赶到,可火势太大,根本没办法进去救人。一个小时后,大火才被扑灭。宛振水不顾危险,四处寻找哥嫂身影,最终在卫生间发现了他们,两人均已死亡,身上烧得 全是水泡,背都熏黑了,现状惨不忍睹。宛振宇的一儿一女因为没睡在店里而逃过一劫。
案件以“电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为由草草结案。可隔壁邻居却说,凌晨四点多,听见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没多久,“觉醒商行”便着火了。经当地消防部门鉴定,火灾是由外来火源引起的。拿着这个结论,宛振水不知往公安部门跑了多少次,但始终没为哥嫂讨回一个公道,而这起案件因为没有新证据而不了了之。14年来,宛家人没有过过一个安稳年,当年不清不楚的火灾就像是一根刺,竖在每个人心里。
这些年,得知宛家人急切想要翻案的心态,不少所谓的“知情人”都借此前来索要线索费,对这个“阿菊”宛振水只当又是骗子。两天后小区门卫又递给他一封信,接二连三的信,让宛振水不得不信。
2012年10月16日,宛振水拨通了阿菊的电话,两人约好在市内的一处公园见面。见到阿菊后,宛振水开门见山询问当年事故详情,可阿菊却推脱要到哥嫂忌日那天才愿说出来。虽然宛振水迫切地想知道当年命案的内幕,但是这个阿菊坚持要到那天说,他也无可奈何,只能继续等待。
2012年10月18日,哥嫂忌日,宛振水一大早就给阿菊打电话,约她一起去扫墓,可对方始终关机。此后一个星期,她就像消失了一样。就在宛振水以为这一切都只是个玩笑时,阿菊再次出现约他见面。
当天下午,在市区的一间茶楼,苗会菊主动介绍了自己。今年46岁的苗会菊是河南漯河当地人,初中毕业后,她便外出打工,认识了前夫孙培超。孙培超比苗会菊大六岁,城市户口,开有一家电焊铺子,和“觉醒商行”在同一条街上。两人认识时,孙培超有家室。两年后,孙培超离婚娶了苗会菊。婚后,夫妻俩居住在源汇区八一路上的一幢家属楼里,和弟弟孙培国门对门。1998年年中,苗会菊怀孕了,不幸的是,他们夫妇俩先后下岗,家庭陷入了窘境。
说到这,苗会菊问宛振水:“你认识我小叔子孙培国吗?”宛振水摇摇头,对于这个人他实在没印象。“当年,就是他指使人纵火的。”突然听闻哥嫂当年的命案果然有隐情,宛振水着急询问时,苗会菊却神情尴尬地说自己只是知道凶手是谁。宛振水当即要求苗会菊跟他一起去公安局报案,苗会菊却坚决不去。
一段艰难的“回头路”
苗会菊并没有跟宛振水说实话。当年宛振宇夫妇的死,她也参与其中。苗会菊记得,那一天晚上,她刚睡下,小叔子孙培国来敲门。进门后,孙培国告诉哥嫂有人找他烧铺子,事成后有30万元酬劳。纵火可是犯法的,苗会菊听后力劝小叔子不要做,可没想到,丈夫却狠狠推了一下她:“你一个女人知道啥,别瞎插话。”苗会菊知道丈夫是对这30万元心动了。弟弟走后,孙培超坐在那里想了半宿,临近天亮时,他决定把这事承包下来。1998年10月18日凌晨,苗会菊和丈夫骑着自行车赶到“觉醒商行”门口,把装有汽油的塑料袋放在准备好的木条箱上,然后把箱子靠在“覺醒商行”的卷闸门旁后,孙培超让妻子去点火。苗会菊战战兢兢地拿着烟头扔在了木条箱上。顿时,火着了,很快把整间商行包围。事后据孙培超交代,当时他们根本就没想到店里会有人。回到家,直到早上七点多,他们才知道宛振宇夫妇当晚睡在店里被大火活活烧死了。苗会菊吓坏了,小叔子孙培国找到他们,让他们别害怕,并说“华哥”一切都安排妥当。
从那以后,苗会菊每天都在胆战心惊中度过。两个月后,儿子出生,她的心才稍微好受一点。没多久,孙培国给大哥大嫂送来一万元,说是辛苦费。孙培超怕事情闹大,也没敢多要。2006年,孙培超的电焊铺子倒闭,一家人彻底没了生活来源。而此时,苗会菊听闻丈夫在外面有了人,夫妻关系更是紧张。一次,两人大吵之后,苗会菊脱口而出要去公安局投案自首。孙培超怕事情告破便用孩子威胁苗会菊,同时还强迫她染上了毒瘾。2007年4月2日,当地警方从苗会菊家中搜查出海洛因0.5067克。最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指出苗会菊为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在其家中向吸毒人员出售海洛因,最终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后,等她刑满释放时,才知道丈夫有了情人,而儿子也被交给孙培超的大姐抚养。12岁的儿子十分懂事,虽然妈妈做了错事,但依然和她很亲近,母子俩聊天时儿子也经常鼓励和安慰苗会菊说:“我们老师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只要真心悔改,肯定会被原谅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你都是我妈妈,等我长大了,我挣钱养你,也养爸爸,我让你们过好日子。”
儿子的一番话点醒了苗会菊,她开始尝试着接触宛家人,想要为当年的错误做些什么。在得知宛振宇年迈的老母亲月月去有关部门上访,眼睛都哭瞎了,而两个孩子也在父母离世后郁郁寡欢。听到这些,苗会菊心里更沉重了。
2012年年中,苗会菊开始头疼,并掉头发。儿子吓坏了,催促着她去医院检查。后经医生确诊为脑瘤,必须尽快动手术,否则生命堪忧。苗会菊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在走之前,必须给自己的心脱罪。2012年9月30日,中秋节。苗会菊特意做了一大桌子菜,请小叔子过来吃饭。几杯酒下肚,苗会菊特意提起了当年的事。略有醉意的孙培国放松了警惕,提到了一个人“王华”。对于王华,苗会菊一点也不陌生,在漯河当地,那可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是漯河市召陵区工商联主席、漯河市工商联副主席和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
难道当年的事王华就是幕后黑手?苗会菊想继续问,可是小叔子啥也不愿多说。找不到突破口的苗会菊只能把目标转向了丈夫,从丈夫口中苗会菊才得知:1994年,王华因做生意向宛振宇夫妇借款40万元。借款到期后,宛振宇夫妇多次向王华讨要,王华不但赖账,还恶语相加,甚至出手打人。宛振宇夫妇的家人气不过,找王华理论,发生争执,失手将王华的胳膊划伤,这事闹得人尽皆知。虽然最后宛振宇夫妇赔了钱,但此事让王华觉得很没面子,从此便怀恨在心,一直伺机报复,这才找到孙培国,给他30万元,让他烧了宛振宇的“觉醒商行”。这一切,都被苗会菊录了音。
搜集到部分证据后,苗会菊联系上了宛振水。为了多陪陪儿子,真相在嘴边苗会菊却始终说不出口,不久后,她跟丈夫离了婚,全心全意守着孩子。
根据苗会菊提供的线索和录音,宛振水将事情的前因后果报告给了漯河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向阳。2013年1月5日,漯河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对当年的纵火案重新调查。2013年1月8日,宛家人约苗会菊去家里吃饭,说是要好好感谢她。进屋后,宛振水的老母亲一下子握住苗会菊的手,感激涕零:“孩子,谢谢你,要是没你,我家宇娃子就得一辈子冤死,大妈谢谢你。”说完,几乎要给苗会菊跪下。看着年迈的老人如此对自己,苗会菊心里别提多难受了。饭桌上,宛家人把好吃的都往她碗里夹,看着宛家人信任的眼神,苗会菊伏在桌子上痛哭起来:“对不起,我骗了你们,当年的事我也是凶手。”从苗会菊陆陆续续的交代中,宛家人得知了全部的事实真相,他们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恩人”和凶手联系在一起,当即把这一情况汇报给了漯河市源汇区公安分局。
2013年1月8日苗会菊因涉嫌纵火,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刑事拘留,2013年2月5日经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苗会菊提供的证据,警方迅速将王华抓捕归案。王华被揪出后,牵扯出许多大大小小的案件。
之后,被告人王华、孙培国、孙培超、苗会菊、方民、朱文祥、郭保才、罗东军、杨培坐、董国平、王胜涛、彭来喜、徐德洲、王永记、李长征、孙顺江、李一男、李延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于2013年8月28日移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5月29日,鹤壁市检察院反渎局受河南省检察院交办,将已调任漯河某区检察院工作的原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副局长杨某和已退休的原源汇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某抓获归案。杨、孙两人在该放火案中涉嫌包庇幕后真凶王华。至此,王华这个漯河黑老大才彻底被扳倒,他的“黑暗王国”也在顷刻间倒塌。
2015年3月24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华共涉嫌11個罪名,放火案放在了第一天审理,而苗会菊则是此案的核心证人。庭上,苗会菊看上去十分憔悴,她的脑瘤已经到了晚期,时间已然不多。宛家人最终原谅了她,并为她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官能从轻判决。这段回头路,苗会菊走了太久太久,可最终她还是回来了。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孙培超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苗会菊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宛振宇的律师代表受害人亲属要求赔偿80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华、孙培国、孙培超赔偿200万元。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