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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乔治·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看译者主体性

2015-12-19李瑞玲

卷宗 2015年11期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阐释学

李瑞玲

摘 要:在简要介绍阐释学理论的基础上,以阐释学的代表人物斯坦纳的翻译四步骤理论为指导,以朱生豪的英译《书生缘何短命》为研究对象,将译者主体性这一抽象概念分解到斯坦纳的“信任”、“侵入”、“输入”和“补偿”四个具体翻译步骤中,为进一步确立译者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阐释学;斯坦纳的翻译四步骤;译者主体性

1 引言

传统的翻译理论是以作者中心论和原著中心论为主导,译文仅仅是“派生的和非创造性的活动”,译者被认为是生活在原作者身影下的隐形人,不应该具有个人情感和背景[1]。因而形成了“作者是主人,译者是仆人”的局面[2]8。然而自20 世纪60年代后,翻译理论有了新的发展,文化转向带来的目的语研究,多元系统理论的发展和阐释学的兴起,翻译理论家对翻译的意义、对等功能有了重新认识,译者主体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阐释学理论中,译者不再躲在原作的背后,而是走出来与观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阐释学的代表人物乔治·斯坦纳(Steiner,1929-) 是当代英国著名学者,其代表作是《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After Babe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此书“被视为西方现代翻译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理论价值的重要文献”[2]224。本文旨在探索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并将他提出的阐释学的翻译步骤用于分析朱生豪的英译《书生缘何短命》,以探索译者主体性的发挥。

2 译者的主体性

所谓主体性是指主体的本质特性。“具体的说,主体性是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本质力量的外化,能动地改造客体,影响主体,控制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的特性”[3]。根据以上观点,我国著名学者查明建和田雨将译者的主体性定义为“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纵观中西方传统翻译理论,我们发现,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论,尤金·奈达提倡“功能对等”的翻译原则,还是纽马克的文本中心论[4],都主张以原作为权威,主张译文必须贴近原文。因此,传统翻译观要求译者“忠实”地表达原文,认为“理想的译者应成为一块玻璃,透明得让读者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译者的主观能动作用被忽略了。而实际上,译者的主体性是一种事实存在。在文学翻译创作过程中,译者的翻译行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 历史文化背景,个人的生活经验,译者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知识装备,语言应用能力等。译者不再仅仅是对原作意义的还原,而是能动地理解和阐释原作的过程。翻译过程从译本的选择,翻译目的,翻译策略的确定到对作品的阐释,都是译者主体性的体现。综上所述,无论传统翻译理论对译者主体性进行了怎样的遮蔽和限制,都不能阻止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个性化的理解,阐释和语言层面上的艺术再创造。但是译者主体性是有限度的。译者不可肆无忌惮地发挥译者主体性,只有在“忠实”规则下发挥译者主体性,才是合理的。

3 乔治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

在《通天塔之后: 语言与翻译面面观》第二版的《序言》中,斯坦纳明确指出:“理解便是阐释,领悟一种意义便是翻译”[6]11。他的“理解即翻译”的论断指出了阐释是翻译的普遍特征。在书的第一章“理解即翻译”,斯坦纳指出“语言处在永远变化的过程中”[6]18。语言的现代化进程很快,语言的变化形式各种各样。传统的语法也在不断的变化。斯坦纳引入索绪尔历时和共时概念,认为“每个语言现象都有时间性”[6]24,他指出每一段话都是属于一定的历史背景的,要透彻理解一段话就要利用一切的工具,同时要研究句子结构,进行语法分析,判断其语气价值等等,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要做到“透彻的理解”,再现原文不是轻而易举的[7]8。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的第五章“阐释的运作”(the hermeneutic motion)里,斯坦纳详细的论述了阐释学的翻译步骤:信任(Trust);侵入(Aggression);吸收(incorporation);补偿(restitution)。首先,译者相信他要翻译的作品言之有物;其次,作者开始对原文理解,挖掘其中的含义;再次,作者把原文的意思和形式移植到译文中;最后,作者补偿翻译中遗失的东西,恢复失去的平衡。译者的主体性也在这四个翻译步骤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4 朱生豪英译书生缘何短命中译者主体性的体现

1信赖

“首先是初始的信赖,一种信任的投入,以过去的经验为保证。……我们冒险一试,从一开始就相信文本言之有物,翻译不会是空洞无用的行为。所有的理解及理解的外化表现-翻译,都始于信任”[8]93。译者依据自身的经验以及兴趣爱好进行判断,相信自己选择的文本是有意义的译者选择自己信赖的文本体现了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朱生豪选择英译书生缘何短命这篇文章是有意义的,有利于外国人了解中国,也使国人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这才能促进改变,促进提高,吸收国外的长处以弥补自己的不足。译者选择自己信赖的文本体现了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

2侵入

“侵入”即渗透,理解。斯坦纳引用了拉丁教父圣·哲罗姆(Saint Jerome) 的一个比喻: “意义是译者擒回的俘虏。我们‘破解一个密码: 破译是解剖性的,必须击破外壳,层层剥离内核”。因此译者的理解行为具有“侵略性”和“摧毁性”。我们的理解是建立在“成见”的基础上,即译者的文化背景和知識结构以及历史背景,因为“我们总归是属于一定的传统”[8]107。因此,任何译者都无法完全客观再现原文或穷尽对原文的理解。由于译者的主观因素难免会“侵入”到原文中去,因而呈现出不同的译文。不同的译者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文章中“各种运动队却多得两只手数不过来”这句话,朱生豪译为“there are more sports teams than you can count using all ten of your fingers.”而有的人就译为了“all kinds of sports teams are too many to count with two hands”因此可以说译者由于受个人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对相同作品会有不同的理解。

3吸收

斯坦纳认为,“对原文意义及形式的引进和接纳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也不是要把它们引进,吸纳到真空中去。本土的语义场已经存在,但已拥挤不堪”[8]108。譯者的吸收方式有所不同,或将其归化或将其异化。译者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在英译书生缘何短命这篇文章时,朱生豪大多采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归化是把源语本土化,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采取目标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比如这句话“曾经参加总统竞选的民族党候选人克里”,汉语习惯这样表达,而英语是这样“John F.Kerry, the Democratic candidate for U.S presidency in 2004”.还有这句话“主要不是我们所谓的锻炼身体”,汉语一般多用动词,而英语多用名词,所以译为了“young people here do not so only to be physically strong”.这样做有利于目标语读者的理解。

4补偿

译者在对原文“信赖”、“侵入”和“吸收”的过程中都带有主观性,因此可能破坏原文的平衡,斯坦纳提出的最后一步“补偿”显得很重要。斯坦纳认为,“译者频繁地介入: 他要么加入太多———填充资料,润色渲染,曲解附会; 要么省略太多———草率行事,删减内容或截去棘手难译的部分”。而“真正的翻译总是寻求均等的补偿”[8]111。这样译者才能做到忠实于原文。恢复平衡状态是译者职业道德的要求。译者补偿的策略有多种,包括: 脚注和篇末的附录、文中加括号、注释、语内直接补偿。在这篇文章中主要是语内直接补偿,比如“不招体育特长生”,朱生豪译为了“it dose not admit students who have shown extraordinary athletic prowess despite poor academic performance”,因为一说体育特长生,咱们都知道是体育好而学习不好的,但外国人不了解,所以翻译时应该解释一下。还有这句话“有领先或落后的时刻”, 朱生豪译为了“the moments of running ahead of or lagging behind your opponent will surely occur.”这句话也补译对手一词。

斯坦纳的阐释理论非常有价值,但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他强调译者对原文的阐释,而由于译者受自身的语言功底、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同一个译文就会有无数的阐释。那么阐释究竟是有限度还是无限度的? 他认为阐释者是对“原文加以阐释和发挥的人”[6]80,那么“发挥”的尺度如何把握? 虽然他也提到了“译文与原文的距离怎样才算适当”的问题[6]280 ,却没有明确回答。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译者深思的。此外,斯坦纳的阐释学四步骤中关于“吸收”的论点有其局限性。他提出吸收的过程可能导致“归化”和“异化”两个极端。不管是哪个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语和目的语。但是斯坦纳却强调吸收给目的语带来不同程度的重构和混乱。“没有哪一种语言或传统象征组合,文化团体在引入新血液的同时不冒着被改变的风险”[8]108。这些都是在强调“吸收”给目的语带来的消极影响。然而,在他提出的第二个步骤,即“入侵”,强调的是对原文的理解。由于译者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译文在一定程度上受损。既然在“入侵”和“吸收”阶段原语和译语都有所损失,那么,在“补偿”阶段两者理所当然都应当被补偿。但是,斯坦纳却只强调对译语的补偿。

5 结论

译者是翻译活动的中心,译者的主体性始终贯穿于翻译的始终。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为研究译者的主体性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借助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四步骤理论分析了朱生豪英译书生缘何短命,以考察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体现。相信今后对斯坦纳阐释学翻译观的研究和探讨会更加广泛、细致和深入,同时扩展和深化对译者主体性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体性: 阐释学的阐释[J].中国翻译,2003(6):8-14.

[2] 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王玉樑.论主体性的基本内涵与特点[J].天府新论,1995(6):34-38.

[4] 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29.

[5] 刘军平.西方翻译理论通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214.

[6] Steiner,George.After Babe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7] 庄绎传.通天塔———文学翻译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 8.

[8] 谢天振.当代国外翻译理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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