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的喜感与孤独
2015-12-18浦歌
浦歌
只要一个人曾经是屌丝,屌丝气质就像猪八戒的大耳朵一样,随时都有可能会冒出来。尽管你正在努力扮演着绅士角色,或者正用手指碰着自己非常装逼、油光闪亮的圆筒帽的帽檐。甚至哪怕你就站在教堂神父跟前,就在神父正在颤巍巍地给你洒圣水的时候。
有时我正在饭店孤单一人吃饭,那往往是在外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走了很多路,比如在北京,已经至少穿过十五座立交桥和十三个地下通道,异常疲惫,并感觉饥肠辘辘地马上就要倒毙在街头的时候,恰好找到一个救命的饭店。我一口气吃完饭菜,终于可以在慢慢喝汤的时候,悠然地打量这个饭店的景观,以及在饭店里走动的服务员们。有时我就会看到,一个神色严峻的男服务员路过某个女服务员,女服务员突然身子怪异地往前一送,于是她回过头,推了那个严肃得要命的男服务员一把,并嗔怪地说,去你的。这时,那个看上去极端严肃的年轻人突然闪现出无法形容的猥琐笑容,他一定是极其隐蔽地动了手。他的手关节粗大,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嘴粗笨的大白牙,眯缝的眼睛射出淫邪而坦率的目光。或者,我会看到某个男服务员站在里面一个门口,不停地抓住某个女服务员的手,女服务员不停地想抽出来,并抬手打一下男服务员的胳膊和手以示惩戒,就像是一段固定功课。我看着他们二十岁左右的面庞,就像看到自己屌丝时期的翻版一样。那是没有钱,没有房子,除了身体的欲望之外一无所有的时期,就是在那时,一种气质慢慢洋溢并凝结在自己的脸上,造成一种无可挽回的屌丝气质。之后,等你不断去掩饰,甚至拿涂料去粉刷,屌丝气质依然会在自己内心和面容上浮现出来。
也是在外地,比如说最大的城市北京,走着走着,我觉得我的感觉越来越放松,我忘了自己是谁,因为北京足够大到让你走着走着忘了自己是谁。就这样我边走边恍惚起来,一股屌丝气有时就会重新弥漫在我的心间,伴随着屌丝气的,是屌丝时期的一种孤独,那是一种浮在表面生活里的孤独,周围世界都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孤独,那是一种孤立无援的气息。
我记得自己刚刚落脚到目前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自己的无足轻重。有时我骑自行车哐当哐当走出很远,并没有特别的目的地,但我明白,我唯一可以影响周围和这个城市的,恐怕只有这哐当哐当的声音。有一天,一个混在北京的朋友给我打电话,操,你猜我在干啥?我以为这小子运气好,已经至少在干一件值得夸耀的事,但他只是笑嘻嘻地说,操他大爷,我正在东单这儿看街上的美女,真多。他说,他只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对他来说,打电话很花钱,而看美女不需要掏钱。但他还要汇报一下他正在看美女这一行动,主要是让我参与到他的滔滔欲望中来,就像看黄河的滚滚浪涛一样旁观他的欲望流露,他已经深深陶醉到一种特别的魅力之中,并为此感到窃喜。于是无足轻重的我也感受到同样的欲望,然而我居住的地方在郊区村庄,只能看到乡村的中老年妇女。于是我骑车到很远的市中心,试图观看那些大街上出没的美女。但往往到了大街上之后,一种孤立的感觉袭上心头,大街上每一个细节似乎对自己都是一种伤害,那些临街的阳台,阳台上脏兮兮的护栏,阳台上放出来的花盆。还有来来往往的车辆,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只得不断抬头看看天空,看看太阳去了哪里,是否需要往回赶了。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给一个刚刚只见过一面的女同事打电话,只为了听听一个女生的声音。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站在那里旁观各行其是的人们,他们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比如他们一边用毛巾驱赶苍蝇一边在叫卖鲜肉,或者有一帮妇女在一个郊区广场排演扭秧歌舞蹈,每个人手中拿着手帕。她们时时发出嗤嗤的笑声,但更多时候,她们非常严肃地跳舞,扭动着身子,甩着手帕。我一边听着令人汗毛直竖的乐曲,一边为自己特别的处境纳罕。这些人们像不同的星系,都有完美的运行轨道,而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年轻人,试图参与到这个庞大的城市生活中。
我甚至找到多年前的一段文字记录: “一个星期天,我骑着我的二八自行车在菜市场闲逛,我来这里是为了听声音,我的房子里太安静了,房间周围尤其安静,如同住在古庙中,房东和他们的两个小姑娘正在睡觉,他们的脏卷毛狗正迎面躺在门口打盹,坦然地露出管状的下体,呼吸的声音也很轻,在这样轻的呼吸中,世界轻得像空中的羽毛一样。门外是厚厚的白色阳光,窄小斜坡卡在两边的老砖房中,卡得它很难受,斜坡的下面有个高低不平的小广场,这里有菜市场,也有一支村庄秧歌队。今天只能见到买菜的老太太们,她们用发黄的老指甲使劲掐茄子,一边抱怨茄子太老,并说价格太贵,笼子里的鸡见到这些黑瘦的老太太,就像闻到了死亡的味道,扇着翅膀害怕地蹦跳,水盆里的鱼摆着尾巴、瞪着眼睛在游,来往的人都瞅来瞅去,伸出手不停地挑拣。地上到处是流水的菜叶子,人们已经习惯了脚下滑腻腻的东西。我端着下巴在听他们吵闹的声音,我还不认识什么人,电话本上只记着一些见过一面的过客,其中有一个姑娘,她的脸很圆,很会笑,临走的时候她开开心心地要我多联系,我犹豫了片刻,也没有拨出去这个电话。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长的时间,我怀着失落的心情慢慢推着自行车走上斜坡,斜坡上的半个村庄依然很寂静,我进门的时候也没有惊醒卷毛狗,它的阳具现在舒服得越来越大。因为太阳已经热辣辣地晒到了上面,我又躺在只有一米宽的板床上,阳光从小小的方窗里洒下经过消音的白光。我像卷毛狗一样仰躺着,这里静得像在海底。我打开已经摸旧了的《镜花缘》,书中的字也是静静地伏在纸上,书中的人物们在无声地说话,就像映在镜子中的画面。渐渐地,我终于睡着了,并做了一个梦,梦里没有一丝声音。”
我还记得刚刚到一个单位试用,尚未正式立足的时候,我和几位同样是屌丝的同事一起聊天,其中一个说,操他妈的,在太原,我哪怕有一个五六十平米的房子,我这辈子就满足了。另一个说,你想的美,你才有几块钱,你还是好好找一个不在乎有没有房子的老婆吧。那时我们都是纯正的屌丝,我们都暗自喜欢其中的某个姑娘,但我们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屌丝的喜感也许就在于,他们想得到他们得不到的东西。
一天我真的在北京行走,我正路过东单,试图到那里不远的三联书店。我突然想起我曾经混在北京的朋友,他就在此地看过美女,我放眼望去,连美女都变得很少了,也许这些美女都坐进了各式各样的豪车里,已经不轻易在街头露面。于是,我又回想起屌丝年代的种种感觉。
就是在那样的时刻,我开始设想一个屌丝青年和一个屌丝姑娘的故事,他们在某一天的生活,青年也并不真喜欢姑娘,姑娘也难以忍受这个青年,他们仅仅因为孤独和欲望而变成一对关系暧昧的男女。那么,这一天他们会发生什么事情?
会发生什么?
于是我非常笨拙地写了《孤独是条狂叫的狗》,这个中篇真正的喜感就在于,它努力朝着经典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又带着猥琐的笑容来到了文学屌丝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