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碎呈现破碎
2015-12-18刘媛媛
刘媛媛
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这早已成为定论,是无争的事实。但是,能够把这部煌煌七卷本的巨著读下来的人大概寥寥,不仅因为其意识流手法的晦涩,还有它的冗长沉闷。据说浦歌就是这寥寥中的一位,他不仅认真读了该书,还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所以他的作品里,多少沾染了马塞尔·普鲁斯特的气味。我想,浦歌如果一定要按照这样的路子写下去,他注定会寂寞的。
浦歌的《孤独是条狂叫的狗》,采用原生态还原手法,用全知视角呈现了一个年轻人无聊的人生片刻,作者似乎有意避开任何技巧,就那样直白地,没有丝毫修饰地将生活真实的本色展现在读者眼前,没有情节的跳跃,也没有发人深省的主题,甚至连文中出现的地理名词,都是真实存在的,如同一段随拍不加剪辑的摄影,将某个人生场景,赤裸裸地摆在读者面前,这也许正是作者的目的所在,是一种没有技巧的技巧。
小说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我”眼里他人的生活,一部分是自我的人生片段,是写“我”和一个叫王艳的女孩约会的经过,这部分内容占了主要篇幅。无论是他人还是自我,作品中呈现出来的生活面貌充满一种不确定的动荡之感,人与人之间弥漫着陌生隔膜,即便是近在咫尺,也相隔着无法跨越的鸿沟。“我喝水的时候,恰好见到那个瘦子蹲在一座小屋的阴凉地,那个屋子是院子里最洁净、最像模像样的屋子,它独立建在与大门相连的地方,侧对着厕所。这个瘦子就是他妈的怪人之一。我路过的时候,他还跟我点了点头,以前他很少跟我点头。他满身都是筋骨,非常结实。但是他默默地蹲在那里,我都为他感到可怜。要知道,屋子里并不是没人,一个颇有姿色的中年女人正在里面,他也知道她在里面,但问题是里面还有一个男人。他也不是捉奸什么的,他跟那个男人也认识,他们见了面偶尔还说几句话,只有等那个男人出来之后,他才会进去。那个男人个子高大,样子孤傲,非常有派头,走在大街上你会误以为是大款大亨什么的。但有时就是这个非常有派头的男人在屋外等。他一边等一边抽烟,谁都不理,他从来还没有正面看过我一眼。有时是瘦子跟这个女人生活几天,有时是有派头的男人跟女人生活几天。”这是“我”看到的周边人的生活,奇特暧昧,似乎脱离在正常的生活之外。“我”因为无聊,恳求与王艳约会,但在作者的叙述中,我们很难分析两个人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她和我从来都是泾渭分明,吃饭都是AA制,她不想占我的便宜,但也不让我占她的便宜。”但是在这样一个空虚的午后,“我”似乎急于想做些什么来填补自己,在逛商场时,主动为王艳买了一套昂贵衣裙,又请她吃了肯德基,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这让我产生了某种勇气,在送王艳回家的路上,“我就又抓住了她的手,抓得很紧,她摆脱了好几次都没有摆脱掉,我相信出租车司机一定都从镜子里看到了这一幕,正在暗自发笑。我紧抓她的手时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我只是为了抓住它,抓得很紧。后来她又拉了几次,就在快要逃走的时候,我追上去抓住了她的两根手指。我紧紧捏住了她的手指,这次她没有抽走,她也许是嫌烦,也许是她觉得我只配拿她的两根手指。”“我”的欲望显然不止于此,在“我”几近乞求无赖的坚持下,“我”跟着王艳回到她租住的地方,在经过一系列的等待观察之后,我最终的欲望爆发了,“我想都没想,就想附上去吻她,但她的手突然挡在我们之间,她的手整个推住了我的脸,她那只刚抹了油、非常香、非常白、非常鬼魅的手紧紧推着我的脸,我的扁平鼻子在她的手里都吸不出气来。我像疯了一样朝她迎过去,因为那只手非常香,我还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但是,她的一只手指的指甲划伤了我鼻子上方印堂那里的皮肤,我突然觉得我的鼻子那里流出了水,我以为是鼻血,原来我流出了眼泪。”到底,“我”不是一个单纯的无耻之徒,费劲心机地讨好一个女人,不过是想得到片刻的温存,以此逃避难耐的孤独寂寞,却被无情地拒绝。“我”在无意识中流下的眼泪,暴露了人物内心的孤独脆弱,也给这场看似庸常的男女约会,注入了耐人寻味的时代意味。“我”与王艳这种似是而非的关系,就像这个时代一样虚无又令人费解。
作者小说中展现的生活,显然是漂泊一族的生活写照,是属于城市边缘人群。从环境上看,作者写的是城市出租屋的情形:“我就走在这么安静的地方,很快我就拐到了巷道里,这里到处都挂着旅馆的招牌,什么兴民旅馆、富华旅馆,还有大众旅馆。我租住的那个院子没有挂牌子,它非常靠里,挂上牌子也不会被人看到。”这里的人有同时和两个男人生活的颇有姿色的女人,有卖煎饼的河南男人。“我”在这个城市某一单位上班,但是“纯粹是瞎他妈混”。小说主人公的生活里,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充溢着空虚无聊,看似美好的青春,却空洞得一无所有。这也可以从小说中仅有的另外两个年轻人身上看出来,一个是我的同事,生活的目标是搞一个女朋友,还得是不会问他要这要那的那种女孩。另一个是王艳,这个女孩子除了给读者以泼辣厉害的印象外,没有其他的想象空间,但她租住的屋子“房间总是特别乱,客厅里有一个大包,非常大的帆布大包,装着她所有的脏衣服之类的东西,也扔着她的脏袜子,也有脏床单。同样是没有次序,全部胡乱塞着。她说她母亲每过一段时间就来一趟,为她洗一次,所以她从不洗衣服。”从这些细节上,读者可以一窥当今青年的精神面貌。
在语言的使用上,作者显然也在避免过于书面化,有很多地域性口语参杂其中,如“问他要这要那”中的“问他”,“那个姑娘并不难看,圆头腥脑的”中的“圆头杏脑” 、“她妈正在五百公里之外的老家为她到处打问着找男朋友呢”中的“打问”等等。所以这篇小说在形式上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作者隐隐的有“洋化”倾向,如同一身洋装,冷不丁中间系一条红腰带,脚下是一双老布鞋。
也许,作者有意识地运用这样看似无技巧的表现方式,表达对现实生活的某种态度,也许是作者的独特文学追求。文学的魅力之一就在于这样的多元性,许多曾经不被当下接受的作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重新认识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