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5-12-17王赜
文/王赜
一、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审计机关缺乏独立性
在行政型政府审计下,缺乏独立性成为阻碍审计发挥监督权最主要的因素。目前,世界上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很已经很少。在实行之初,主要目的是强化中央与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的协调性,保证国家政策和意志的落实,弱化地方政府对地方审计机构的影响。随着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体制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并影响着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实施。第一,从机构设置来看,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同时受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领导,这就导致“政出多门”、“多头指挥”等问题,审计机关应“从上”还是“从下”,是如实向上级反应情况,或是按地方政府指示报告。第二,从利益博弈角度来看,中央和地方利益既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矛盾性。对于不符合地方利益的政策,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阳奉阴违。而政府审计的重要职责就是对政府财政收支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方面,地方审计机关就会陷入两难的困境,审计效果也大打折扣。
(二)政府审计质量不高
1.审计人员胜任能力不足
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但纵观我国目前政府审计队伍,在诸多方面仍存在不足。
(1)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目前我国审计人员超过10万,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会计专业、审计专业人才组成,而其他专业人才较缺乏。涉及到某些专业领域的审计,审计队伍欠缺具备这些知识的成员。在政府绩效审计等新的领域,更重视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我国目前审计人员的知识体系和综合素质仍?常欠缺,审计质量和效果很难达到理想水平。
(2)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审计职业道德主要依赖于国家审计人员的自律,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后续教育不到位,使得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审计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等,外部约束力量不足以强化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感,同时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容易受到权力和利益的胁迫诱惑,在审计工作中不遵守职业道德,使政府审计陷入道德诚信危机。
2.审计方式和手段落后
(1)政府审计以事后监督为主
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政府审计的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主要强调事后审计,审计出的问题大多已经造成实质性损失。审计工作缺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因此,难以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政府审计应该贯穿于行政行为全部过程,审计的滞后性使审计工作陷入被动。
(2)审计信息化程度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绝大部分单位摒弃了传统手工做账,引入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这种核算系统采取计算机全程自动化处理,相较于传统的手工会计,审计线索更具复杂性和隐蔽性,这对于政府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政府审计手段已不能满足需求。
(三)政府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1.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审计公告制度仍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首先,从审计公告程序来看,我国法规对于审批程序规定,不同类型层次的审计报告,特别是涉及到重要事项的内容,需要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政府进行批准。可以看出,不论是审计署还是地方审计机关,对于审计结果都不具备直接公布权,都要受国务院或本级人民政府或负责人的制约,这也与我国行政型审计体制相关。其次,从审计公告范围看,审计机关可以按照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公布的、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而其中对于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公布的审计事项定义模糊,并未明确指出具体审计公布范围、何为重要审计事项。
2.审计信息披露程度有限
审计公告披露的对象包括三方面:一是被审计对象及其主管部门,二是本级政府及人民代表大会,三是社会公众。公民具有知情权,通过审计信息监督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审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才能保障公民这一基本权利。在国外的审计公告经验中,也尤其重视审计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公幵。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计公告披露的对象、内容等作了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审计信息披露程度非常有限。
二、国家治理视角下我国政府审计完善的路径选择
政府审计与国家治理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政府对经济的监督必须依靠政府审计,国家治理必须要有相应的政府审计机制。
(一)分权和合作
多元化的国家治理主体的分权与合作,势必要求政府审计进行分权化变革。首先,整合各级审计机关资源,提升政府审计合力。目前,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主要承担各自辖区内监管的责任,为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的蔓延,推动地方审计机关加大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其次,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资源,降低政府审计监管成本。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是政府审计监督的重要补充。
(二)创新审计方式和手段
在审计方式上,随着经济发展由粗放式“量”的扩张,转向集约式“质”的提升,政府审计也同时需要从关注经济活动是否合规,转向到关注经济活动绩效优良的问题上。绩效审计刚好契合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到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转变,成为政府审计的发展方向。但是随着国家治理的深入推进,一方面,绩效审计的内容需要不断拓展,由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扩大到环境性和公平性,因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是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另一方面,建立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综合体系,推动政府有效实施绩效管理。借鉴国外成熟的高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框架,政府审计须尽快构建绩效审计对象载体以满足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对绩效信息的需求,切实有效推动政府实施绩效管理。
(三)加强透明度建设
政府审计的透明度建设表现在依法监督被审计对象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并向社会公布财政、财务收支和绩效状况的信息,其中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透明开放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99年政府审计署首次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以来,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的行为从“权利”变革为“义务”,审计结果公告发布从“批准制”变革为“核准制”并逐步实现以“以公告为原则,以不公告为例外”。但是这种审计公告制度,目前仅仅停留在政府审计署的层面上,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的数目寥寥。在国家治理的模式中,政府审计要加强透明度建设,一方面要提升审计结果公告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建立外部同业复核监督和评价机制。外部同业复核通常是由上级审计机关和独立于政府审计机构的同业复核组织对审计质量实施的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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