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实证分析

2015-12-16叶卫树

关键词:动机犯罪大学生

叶卫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315100)

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实证分析

叶卫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315100)

大学生犯罪原因复杂多样,社会危害性愈加明显。准确把握大学生犯罪的规律与特点,从实证角度对大学生犯罪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进行系统分析,为更好地应对大学生犯罪、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犯罪防控机制提供事实基础。

大学生;犯罪;实证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要求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由此引发了高校校园日益“社会化”等现象,大学教育深受变化着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部分在校大学生道德水准下降,法治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差,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发生。随着高校扩招,在校生群体数量增加,在校大学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愈来愈明显。本文将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从实证角度对浙江省某市5所高校大学生犯罪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可以为更好地应对大学生犯罪、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犯罪防控机制提供事实基础。

1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研究设计

1.1 犯罪概念界定

从规范层面上来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事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社会学层面而言,犯罪是指社会上的失范行为,不仅仅包括刑法所确定的犯罪,还包括其他违法的和被社会认为是有害的、不应实施的行为。根据法学的一般区分方法,无论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没有严格区分行政违法和犯罪。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沿用这种区分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公权力直接介入的违法行为统称为“罚法”,以区别民事赔偿的“补偿法”,法律被分成了所谓的罚法与非罚法。所以,在国外,开车违章、乱倒垃圾、随地吐痰等都也被认为是“犯罪”。我国对犯罪概念的使用,一般多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来加以确定的。传统意义上对犯罪的理解,完全来自于前苏联的法律制度,带有明显的客观化特征。例如同样是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以金额大小来衡量的。但我们并不能据此而得出结论,我国的法律,尤其是刑法,鼓励少量偷钱。因为从本质上来看,二者都是盗窃行为,没有区别。

综上所述,犯罪在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并不具有对称关系,我国的犯罪是指外国法律中的较为严重的那部分“犯罪”行为。本文基于司法习惯和统计的需要,对犯罪概念的界定基于刑法所确定的数值之上,并适当做了调整。因此,本文所探讨的犯罪,既不同于刑法所称的犯罪,也不同于一般犯罪学领域中所探讨的犯罪。本文所指的犯罪是指因存在具有刑事性质的社会失范、需要有关管理机构对行为人加以适当处罚、约束或者控制的行为。

1.2 犯罪类型

根据收集到的犯罪资料实际,参照刑法学的标准和犯罪学的标准,本文将大学生犯罪类型分为以下5种:侵财型犯罪,以盗窃、抢劫、侵占等为主;人身伤害型犯罪,以各类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报复行凶为主;网络型犯罪;妨碍管理型犯罪;性罪错型犯罪。

1.3 数据来源及其说明

本文所述的犯罪频度是指一定时期和地点内犯罪现象的发生、发展变化状况,选择浙江省某市5所高校5年来查获的有记录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为分析样本。出于对高校相关情况的考虑,隐去具体高校的名称,以ABCDE5个字母分别予以代替。由表1我们可以发现,2010~2014年这5年中,该市5所高校经过高校保卫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人数分别为106人、108人、117人、128人和136人。根据5所高校的学生总规模约为59550人计算,发案率约为1.78%、1.81%、1.97%、2.15%、2.29%。2010~2014年,犯罪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14年为发案率最高的1年。

表1 2010~2014年浙江省某市大学生历年发案情况

2 大学生犯罪的实证分析

2.1 犯罪类型多样化

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大学生犯罪特点有普通犯罪主体的共性。但与此同时,由于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犯罪特点也有其特殊性。大学生犯罪类型尽管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我们还是不难发现有一定的规律可以追寻。由图2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大学生犯罪以侵财型案件和人身伤害型案件为主,两者分别占79%和11%,占所有犯罪类型总数的90%。此外,从犯罪类型上来看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犯罪,如网络犯罪、妨碍管理、性罪错等多种类型的犯罪,犯罪手段上则呈现出了高智能、高技术、高隐蔽以及高危害的特点。

图2 大学生犯罪案件性质与类型分析图

2.2 犯罪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作案的时间和地点是犯罪客观方面比较重要的内容。由表3我们可以发现,查获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占总数的53.8%,其次为下午,占总数的21.8%。由表4我们则可以发现,查获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作案地点主要是集中在校内,占案件总数的94.62%。而在这94.62%的校内发生的案件中,又有61.18%的案件集中发生在宿舍,其次为操场,占总数的11.93%。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大学生犯罪作案时间、地点呈现出较明显的集中化特点。

表3 大学生犯罪时间分析表

表4 大学生犯罪地点状况分析表

2.3 犯罪主体泛化

大学生犯罪主体中,各种类型的学生都有。无论表现差或好,成绩低或高,年级低或高,学历低或高,男生或女生,理工类专业或人文专业,犯罪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具体而言,从犯罪大学生的专业背景上来看,人文类专业的大学生犯罪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8.8%,而理工科类专业的大学生犯罪占41.2%,人文类大学生犯罪要高于理工类大学生(如表5)。从大学生犯罪的性别上来看,62.86%的犯罪案件发生在男性学生身上,但女性大学生犯罪也不容忽视,占了犯罪总数的37.14%(如表6)。从大学生犯罪主体所在年级上来看,各年级均有分布,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分别约占23%、38%、22%、17%,大二比例最高。笔者在收集资料时还发现,未在正常年份内完成学业而需要延长学制的大学生犯罪率高达85‰以上,明显高于一般大学生的犯罪率,更应引起重点关注。①2010年1月-2014年12月,ABCDE5所高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的总人数约为200人,五年里共有17人犯罪,年犯罪率85‰,与普通在校大学生发案率最高年份的2014年2.29‰相比,延长学制的学生犯罪率明显偏高。

表5 大学生犯罪人专业分析表

表6 大学生犯罪性别分析表

3 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3.1 社会环境成因

3.1.1 社会道德失范

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生活相对封闭、有序,利益诉求极其有限,传统的“诚信”、“仁爱”等美德保持较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我国处在时代变迁、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受利益驱使,人际关系功利化、陌生化,社会日益复杂,矛盾激增,人们生活相对开放、无序,各种不良风气层出不穷,社会整体道德水准有所下降。这一社会道德失范的问题也影响到了在校大学生。他们尚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期,对社会了解甚少,很容易出现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趋向扭曲,这种思想上的问题一旦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就很可能引发外在行为上的违法犯罪。

3.1.2 外界不良诱因

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影响力逐渐缩小,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影响力则日益扩大。微博、微信等新兴交流方式拓宽了大学生们的视野,这是其好的一面。但是,各种媒体传播的信息良莠不齐,监管部门又难以彻底有效地对域外文化中的一些糟粕进行完全过滤,而大学生对新奇事物又具有较强的接受能力。这种叠加效应可能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腐蚀。如果部分学生丧失应有的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出于特有的猎奇心理而沉迷于其中,效仿其中的某些不良情节,就很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2 家庭环境成因

3.2.1 家庭经济原因

贫困本身并不是犯罪的原因,但生长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相对来说从家庭中获得的物质生活、精神温暖、正常教育等都少于其他家庭确是个不争的事实。农村贫困的孩子进入大学后,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来自城市、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学生相比,适应大学生活的能力要更差一些。长此以往就可能会滋生自卑、敏感、脆弱、封闭等心理问题,一旦不能及时矫正,积累的压力就可能爆发,表现为对他人的不满,甚至会铤而走险,实施犯罪。据笔者调查,农村贫困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表7、表8)

表7 大学生犯罪人城乡状况分析表

表8 浙江省某市五所高校大学生犯罪人家庭经济背景分析表

3.2.2 家庭环境的原因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带来了独生子女日益增多的问题。现今在校大学生以独生子女为多,从小生活在被溺爱的家庭环境中,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少数大学生心理承受力变差,形成了自私、狭隘、缺乏同情心的人格特征。这种特殊个性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孤傲、难以与人沟通、交流,遇事以自我为中心,对挫折的应对力很差,较容易走极端。

此外,近年来我国城市离婚率呈现攀升态势,很多大学生来自单亲家庭。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一方面在家庭中缺乏父爱或母爱,另一方面在学校、社会上被人歧视、嘲讽,感情上受到很大伤害。这种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创伤很容易形成人格缺陷。进入大学后,如果得不到正确疏导和心理教育,相对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尤其是实施侵财、妨碍管理等犯罪。经调查发现,单亲家庭大学生实施上述两种犯罪的分别占到65.82%和78.19%,值得我们关注。

3.3 个体成因

3.3.1 认识特征

从本质属性上来讲,认识特征很大部分表现在自身的意识特征上,大学生犯罪人大多处于青春期,智力水平较高,具有实施某类犯罪所需要的灵活、敏捷的思维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他们的情绪体验非常复杂、丰富。但由于处世经验不足,他们对情感控制的能力又相对较弱,认识的能力和认识的程度都比较小,其行为认识特征表现出明显的盲目性和冲动性。冲动犯罪的特点就是对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缺乏考虑,在意识水平低甚至未被意识的状态下,侵害行为就已经发生了。在这一过程中,愤怒、恐怖、嫉妒和怨恨情绪达到极点,只有即刻向引起该情绪的客体或无关当事人发泄,心理紧张情绪才能缓解。这种冲动性的行为认识特征,往往会导致极为严重的校园犯罪行为的发生。

3.3.2 个体犯罪发生机理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3-124.既然人实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个体生命从出生开始就面临着从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向社会学意义上的个体进行转化的过程。弗洛伊德的人格分析理论对于认识道德社会化具有很大的意义,他认为人的意识系统是人认识自己、认识环境并克服生理本能冲动,学会按社会标准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中枢。②张世珊.当代青少年与法 [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57.人的成长过程实际上表现为克服原始的生理上的本能冲动,逐渐按照社会标准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法律社会化不仅是指对儿童、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而且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的交互影响培养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违法责任意识,只有将这些意识内化为行为的准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社会化。③褚槐植,张立宇.青少年犯罪现状与治理对策 [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6).在校大学生正处在由校园向社会过渡的时期,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来实现逐步融入社会的目标。如果把握不好,基于心理和生理等方面的因素,这一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偏离社会标准的越轨特征。

3.3.3 心理成因

表9 犯罪动机分析表

1)不良心理动机作祟。大学生犯罪动机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即便是同一类的犯罪,犯罪动机也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如表9所示,大学生的犯罪动机包括享乐、发泄、报复等几个方面。大学生虽然大多数已经是完全行为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但由于涉世未深,生活经验的欠缺加上个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在性格特点、为人处世、兴趣爱好等方面必然有所不同,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思想动机。当然有的思想动机是好的,如积极刻苦学习的动机、帮助他人的动机和争取优秀的动机等等。但与此同时,在外界某种不特定的因素的影响下,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的动机,从而引发犯罪行为的发生。如产生报复的动机、发泄私愤的动机等就容易造成侵犯人身伤害型案件的发生;贪图享乐的动机就容易造成侵犯财产案件的发生等。

2)畸形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层次的需要不可能每个人都能达到。但是,人都有追寻这种需要的欲求。因此,每个人都会采取不同的手段试图来达到实现这种需要层次的满足。在各种不同的手段选择面前,有的大学生会根据自己的智慧采取合法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标,有的则会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标。当他们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的时候,根本就无暇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3.4 高校管理成因

随着高校扩招的持续进行,伴随着大学生数量增长的同时,高校在管理、教学等方面的难度增加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一方面可能降低大学生培养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犯罪基数的增加。部分高校存在的管理措施与教育手段的缺失、相应防范机制的滞后等都容易使大学生犯罪的几率上升,大学生犯罪率上升就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下,大学教育重视专业学科成绩轻视思想教育。即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也往往盲目迎合社会时尚,忽视情感和人文意识的培养,更没有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在内容上表现为“假、大、空”,在方式上多属于“堵漏式”,在程序上多是“一阵风、雷阵雨”。目前,高校后勤服务普遍采用企业化的运作模式,从业人员也由过去较稳定的高校内部职工为主体,逐步变为流动的暂住人口为主。服务人员的意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高校的归高校,后勤的归后勤,不同的运作机制,不同的追求目标,带来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的完善性受到破坏,导致犯罪防控工作出现盲点。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120-12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3-124.

[3]张世珊.当代青少年与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57.

[4]褚槐植,张立宇.青少年犯罪现状与治理对策[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6).

[5]刘中祥.青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预防[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4):19-20.

[6]刘永弘.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J].池州学院学报,2008(1):140-142.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YE Wei-shu
(Ningb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ejiang University,Ningbo Zhejiang 315100,China)

The cause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is complex and diverse,and the danger to the society is even moreobvious.By accuratelygraspingthelawandcharacteristics ofcollegestudents crime,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analyzesthedetailsandcausesfromempiricalviewpoints,whichprovidesfactualbasisforbettercoping with the college students crime and constructing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crim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college students;crime;empirical analysis

G647

B

1674-2346(2015)04-0087-06

(责任编辑:田 犇)

10.3969/j.issn.1674-2346.2015.04.018

2015-10-19

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犯罪防控机制构建研究 [编号:20114SCG208]

叶卫树,男,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法学

猜你喜欢

动机犯罪大学生
Zimbabwean students chase their dreams by learning Chinese
公园里的犯罪
二语动机自我系统对动机调控策略及动机行为的影响研究
动机比能力重要
Televisions
带父求学的大学生
大学生之歌
环境犯罪的崛起
动机不纯
“犯罪”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