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分析
2015-12-16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100044
李 娜 周 松(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
北京市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分析
李 娜 周 松(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
随着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来京投资、贸易、就业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已成为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北京市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分析入手,提出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政策依据滞后、征管制度缺失、征管信息不足、征管力度较弱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外籍人员税收征管的意见建议。
外籍人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日渐凸显,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来京投资、贸易、就业的外籍人员①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与外籍人员适用政策基本一致,本文从税收分析角度出发,将以上地区人员的税收情况纳入此次分析范围。逐渐增多,税收贡献逐年增大。个人所得税是现行各税种中外籍人员缴纳最为集中、最能反映其收入构成、行业分布、国家地区分布和区域分布等规律的税种。为此,本文以“十二五”期间②综合考虑税收统计口径及个人所得税缴税周期等方面因素,为便于统计分析,本文主要对2011年-2014年四个完整纳税年度在京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数据来源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数据手册》。外籍人员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为基础,分析了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外籍人员税收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一、北京市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整体情况
“十二五”期间,外籍人员在北京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49.36亿元,年均申报人数 9.8万人左右,人均年纳税额8.92万元。以2014年为例,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共入库税款958.79亿元,申报人数共计1 813万人,有税申报率59.18%,人均缴税5 288元。其中,外籍申报人数10.12万人,占比为0.6%,有税申报率为80.31%,人均纳税额8.62万元,共缴纳税款87.26亿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款总额的9.1%。可以看出,虽然外籍人员数量在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中占比极低,但税收贡献度大,税收意识及遵从习惯相对较好。
下面,从国家(地区)分布、产业结构、所得项目构成、企业类型及区域特点五个方面对外籍人员税收收入现状及特点作简要分析。
(一)在京外籍人员国家(地区)分布特点
在京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人员主要来自发达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以2014年数据为例,北京市外籍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排名前5的国家和地
区分别是:美国、我国台湾地区、韩国、我国香港地区和日本。以上5个国家和地区在京申报个人所得税人数共计51 384人,占比达到50.78%。从纳税总额方面看,排名前5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我国香港地区、韩国,税收贡献合计49.1亿元,占比为56.29%(见图2)。此外,我国台湾地区、英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税收贡献也相对较大。以上8个国家和地区外籍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合计达到67%。
图1 北京市外籍人员2011-2014年税收收入及申报图 单位:万元、人
图2 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收贡献国家和地区分布图
(二)在京外籍人员产业结构特点
1.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第三产业。2011-2014年,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带动下,北京市第三产业从业外籍人员不断增加,该行业外籍申报人数由2011年的8.43万人增长至2014年的9.28万人,收入占比近90%。第二产业申报人数占比逐年下降,但税收贡献占比基本维持在10%左右。第一产业税收收入占比极低,保持在0.15%。(见下表)
2011-2014年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产业结构统计表 单位:万元、人、百分比
可以看出,在京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产业分布情况与北京市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布局及其发展趋势相吻合。①第一产业主要为农、林、牧、渔业。根据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分析,北京市此行业外籍个人主要分布在农业科技型企业,从事科研、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等工作。第二产业主要为采矿业、制造业、电热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建筑业等。第三产业主要为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和其他服务业等。
2.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行业分布的情况。从申报人数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及金融业是排名前五的行业。2014年,前三个行业申报人数合计比重达到64.96%,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外籍人员最为集中,一定程度反映了北京市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就业情况。
从税收收入情况看,4年间平均入库税款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68亿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16亿元)、批发和零售业(7.78亿元)、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71亿元)、制造业(7.56亿元),合计占比达到77.75%。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外籍个人主要分布在管理咨询、专业咨询、广告传媒等领域的企业;居民和其他服务业外籍个人主要分布在投资管理、对外服务、文化传媒等领域的企业;批发零售业外籍个人主要分布在拍卖、百货商贸、汽车销售等领域的企业。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
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在从业人数和收入水平方面均占有优势,整体税收贡献度较高。金融业、制造业等行业外籍从业人员相对较少,但人均收入相对较高,整体税款比重不低。教育、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从业人数虽相对较多,但人均收入不高,税收贡献度相对较低。
3.主要行业外籍个人所得税变化趋势与北京市经济发展趋势一致。从行业变化趋势上看,近年来,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外籍从业人数逐年稳步递增,2014年两行业申报人数达到28 614人,占全市外籍申报人数的28.27%。由此可见,北京市以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经济增长,对相关行业国际高端人才的吸引力逐渐增强。因受金融危机和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金融行业外籍人员收入水平下降明显,人均年收入从2011年的81.36万元下降至2014年的53.4万元,降幅达到34.36%,人均年纳税额从2011年的27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16.42万元,降幅达到39.18%,与收入下降趋势基本相符。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北京市外籍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第一大行业,近年来该行业从业外籍人数整体较为平稳,人均年收入略有增长,增幅为2.7%,但人均年纳税额呈下降趋势,从2011年的13.44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10.72万元,年均降幅为20.23%。究其原因,主要是金融危机后国际税源争夺战日趋激烈,主要发达国家对商务服务等高收入行业的境外收入管理日趋严格,而我国对外籍个人税收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导致部分我方税源转移至境外。
(三)在京外籍人员所得项目构成分析
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中,外籍人员主要适用9个税目①外籍个人不适用的两个税目分别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就“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而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外籍个人在我国难以取得个体工商户资质,外国律师按照有关行业协会规定在我国不能成立独资合伙企业,只能受雇提供服务,并以工薪形式取得报酬。故此税目不适用外籍个人。就“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而言,是指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据了解,目前此类所得在北京市基本不再发生。。其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财产转让所得3个项目位列入库税金的前3位,2011年至2014年4年间,这3项所得入库税款总额每年占比都在99%左右。
工资薪金项目占有绝对优势,4年分别完成税收收入86亿元、85亿元、84亿元和87亿元,在当年外籍个人所得税总体收入的占比稳定在97%左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主要由雇佣单位在支付环节代扣代缴。因此,做好外籍人员受雇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是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
劳务报酬项目4年间申报人数和收入占比都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占比保持在1%左右。
外籍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主要来自于房产转让、股权转让和艺术品拍卖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收收入在2011-2013年间整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略有回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几年我国房地产、金融和艺术品等相关市场低迷的状况。
此外,特许权使用费、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项目
占比虽然不大,但在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来源于提供著作权、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偶然所得”主要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如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按政策规定属于“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主要包括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保险无赔款优待收入;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等。
从适用税率情况看,按照工资薪金30%~45%税率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人员占比45.84%,税收贡献为86.73%。适用25%税率及以下的外籍人员占比54.16%,税收贡献仅为13.27%。可见高收入人群的外籍人员数量少,但税收贡献较大。此类型人群的申报人数及收入变化对税收收入整体影响明显,以2012年为例,该年度适用45%高税率的人数增加了2 286人,税款增加11.62亿元,而20%税率的人员减少8 867人,税款仅减少2.2亿元。
(四)在京外籍人员所在企业类型的结构特点
北京市外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外资企业,申报人数占比达到51.3%,税款平均占比达到88%。可以看出,外资企业的外籍人员收入水平较高,相应的税收贡献较大。但近年来,随着内资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内资企业中外籍人员从业人数与税收贡献也呈逐年增长趋势。(见图3)
图3 北京市内、外资企业外籍人员税收贡献比较图 单位:万元
外资企业按照国家地区划分主要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贡献占外资企业的85%,但受经济下行、投资成本提高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外商投资企业自2013年起税收收入和申报人数均有下降,其中2014年税收收入比2011年同期减少2.7亿元,降幅4.16%,申报人数减少2 264人,降幅5.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降幅略低于外商投资企业。
(五)在京外籍人员按区域划分的结构特点
1.6个城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占比在80%以上。从申报人数来看,朝阳、海淀、东城、西城、顺义、开发区等6个城区是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区域。2014年,以上6个城区外籍人员申报人数达到89 224人,占全市的88.2%,入库税款共计75.67亿元,占比达到86.73%。(见图4)
图4 2014年北京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区域占比图
此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是负责驻京外国代表机构地方税收管理的专业分局,其管辖的外国代表机构95%以上都注册在以上6个区。2014年该局外籍个人申报人数约占全市5.66%,入库税款占比约为8.79%。“十二五”期间以上6个区及第一直属分局外籍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和入库总额年均占比分别达到93.85% 和95.52%。
2014年北京市地税局在朝阳、海淀、西城、东城、顺义外籍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了国际税务管理机构,以加强重点区域国际税收管理力量。
2.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区域分布特点反映了城市区域功能定位的不同。结合北京市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分析可以看出,朝阳作为中央商务区,是北京市外籍个人所得税区域管理的重中之重,全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半数以上在该区入库,外籍申报人数占全市39.8%
左右。东城、西城两区同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但东城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人数和税款比重明显高于西城区,反映出两区经济外向型程度存在一定区别。海淀区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区核心区域,近年随着园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外籍从业人数以年均5.75%的速度快速增长,带动该区外籍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递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北京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态工业基地,产业集群优势明显,80余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园区内投资,从业外籍人数逐年增加,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区域占比也逐年攀升。顺义区作为城市发展新区,在“十二五”期间全力打造离岸金融服务中心,区域经济发展良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和入库税款金额均连续增长,其中,入库税款金额年均增幅达到9.23%。
二、加强外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目前,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中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政策依据滞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改革开放初期颁布实施的,出台30多年来除多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外,未进行过全面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已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不明、规定滞后等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征管制度缺失。目前我国对自然人纳税义务人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缺失,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是“先天不足”,税务机关的征管活动常常由于“无法可依”而严重受限。三是征管信息不足。信息数据缺乏是目前制约外籍人员税收征管的瓶颈问题,也是外籍人员税收征管的最大难点。四是征管力度较弱。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未能根据外籍个人的涉税事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征收管理。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加强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一)完善法规体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亟需与时俱进地加以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取消外籍人员在税收方面享受的超国民待遇①依据相关文件,外籍人员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方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等八项费用合理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再给予费用扣除、补贴扣除、股息红利等方面的优惠,及时研究我国税收居民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承担与国际接轨的可能性,实现税收公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税收征管法修订时,应适当扩大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范围,对于故意逃避税的外籍个人采取强制措施,以有效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二)健全征管制度
第一,应借助税收征管法修订之际,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以信息系统为依托,在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基础上,对在京外籍人员分类、分级进行管理,逐步实现“以户建台账,按人建档案”。
第二,应强化外籍人员纳税申报义务,全面获取涉税信息,加强申报情况核查,对于在华工作5年以上的外籍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尤其要强化其境外收入所得部分的申报管理,积极探索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方式核实其申报情况。
第三,严格执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备案制度,对申请认定中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人员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其履行全球所得纳税义务。
第四,整合政府涉外管理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管理机制,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外汇管理等部门应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案件协查、资源共享等良性沟通协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部门参与、高效互动”的外籍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为做好外籍人员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效的保障。
第五,建立健全北京市外籍人员征管制度,优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涵盖登记、申报、缴纳、核查、约谈、执行、反馈全流程的在京外籍人员涉税管理机制。
(三)全面获取信息
一是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及时对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启用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全面采集外籍个人涉税信息,并优化数据查询和利用功能,为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二是尽快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信息共享为基础构建外籍人员社会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国际税收情报意识和情报利用水平,积极利用国际征管协作机制
获取境外信息,强化已构成我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人员全球所得申报纳税的监督管理。
三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分国家、分行业建立外籍人员税收风险监控指标模型,制定风险监控数据采集规则、风险识别规则、风险等级排序规则和疑点核实规则,有效防范和避免外籍人员税收流失。
(四)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首先,要在摸清税源底数,了解税源情况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加强管理。为有效配置管理资源,按照北京市外籍人员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特点,在朝阳、海淀、西城、东城、顺义等外籍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成立专门的国际税务管理机构,重点加强相关区域的国际税收管理工作。针对工薪所得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中占绝对优势的情况,重点抓好外籍人员较为集中的外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加强对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评估,细化相关政策执行标准和口径,确保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到位。
其次,要做好纳税服务。结合外籍人员在京就业、投资方面的趋势及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金融业等外籍从业人员较为集中、税款比重较大的重点行业的国际税收政策的宣传与辅导,切实为外籍人员来华活动提供便利,消除障碍。
第三,进一步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外籍人员管理资源,尽快建立外籍人员综合信用管理体系,将税收遵从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于遵从度高、信用良好的用工企业和外籍个人可采取提供“绿色通道”等措施给予激励。对于纳税遵从度低的应依法予以惩戒,加大国际税收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违法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对经催缴仍不及时补缴欠税的外籍纳税人,可依法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及边检部门拒绝为其办理签证或阻止其出境,保证税法的强制力。
责任编辑:王 平
An Analysis on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Data of Foreign Taxpayers in Beijing
Na Li & Song Zhou
As Beijing speeds up its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enter-oriented construction, more and more foreigners come to Beijing for the purposes of investment, trade or employment. Strengthening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n foreigners is one of the major issues faced by the tax authority.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data of foreign taxpayers in Beijing, and pointed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n foreigners including underdeveloped policy, absence of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formation deficiency, the weakness of th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etc. Finally this paper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n foreigners.
Foreigners Individual income tax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F810.42
A
2095-6126(2015)07-00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