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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的日子

2015-12-16于德北

四川文学 2015年11期
关键词:野鸡松鼠蚂蚁

于德北

云上的日子

于德北

从2006年到2008年,大概有三年的时间,我氤氲在一种相对封闭的写作状态里。我为自己喜欢,又为自己悲伤。尤其是在有雨的天气里,我一个人坐在木亭子下边吸烟,看着雨珠落在水面而形成的涟漪,一圈一圈地扩大,直抵到湖面的另一侧去。

青蛙在叫―在雨天尤甚―我听不懂它们在说什么。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就像听一个诗人吟诗,看一个画家画画,欣赏作曲家的一段新作,你未必能完全明白他的心意,但你抵挡不了美对你的冲击。

就是那段日子,我借了一个园子―是植物园里的一个小园子,在里边写《小王子》(中国版),写“我”和一个孩子之间的故事;如果心累了,便去东部山区旅行,在一户有亲戚关系的农家小住,守着炕桌,守着宁静的夜,做不着边际的遐想……

我几乎陶醉其中了。

就是这段日子,我称之为“云上的日子”―因为,那是仙境的生活!

关于金花鼠和小M

我所说的金花鼠,学名叫花栗鼠,属于啮齿类,松鼠科,是灰松鼠的近亲,但个头儿要比松鼠小得多。它们的体重大约在100克左右,平均寿命5—10年,属于昼行性动物。

花栗鼠喜欢吃红萝卜、马铃薯、地瓜、菠菜、大白菜、番茄、小黄瓜等;也喜欢吃栗子、葵花籽、花生、松子―我认识的这只花栗鼠就经常趁我不在的时候,偷我的盐爆花生吃,只是,我不知道,食盐的味道能不能被它所接受。

开始的时候,它有一些胆怯,因为我用来写作的桌子就在木亭子里,而且,靠近水边;有时,为了避开阳光的斜射,我会把桌子搬到亭子外边的松树下,如此一来,我便完完全全占据它的“梳妆台”了。所谓的“梳妆台”,就是一块向内湖突兀进去的平滑的石头,有时,我坐在那里观鱼,并把手中的馒头捏碎,逗引着内湖中人工饲养的锦鲤们欢呼跳跃―锦鲤是能发出声音的,只不过因为它的声音短促,暗哑,粗粝,所以,不被常人所听到。锦鲤跃出水面的样子很好看,鳞光闪闪地翻一个身―尾巴溅起晶亮亮的水花。有时,我坐在那石头上打坐,闭目养神―一天的光照让石头变得温热,盘膝在那上边,身体迅速变得温暖、舒适。每每这个时候,那只花栗鼠一定在连翘树丛中窥视着我,它一定十分纳闷,这个人怎么回事呀?怎么能占着我的“梳妆台”睡觉呢?花栗鼠是孤独的,我从未见过它有什么伙伴,它总是先从地柏的树叶间探出头来,确认安全后,才一跳离开家门,沿着湖堤快速地奔跑。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像一个风向标。

是的,开始的时候,它是胆怯的,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它发现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它便在我写作入神的时候,悄然登上“梳妆台”,俯下身躯,洁净自己的皮毛。晨光往往照在它的背脊上,褐色的毛尖儿上涌动着细碎的金光。如果你仔细看去,它背脊上的三道黑色竖线,像一个若隐若现的“川”。

我想,也许它的老家在四川吧,不然,它的身上怎么会留下如此的烙印。

小M是我给园子里的黑松鼠起的名字,其实,它应该就是普通松鼠,只是因为季节的变化而毛色发黑,看上去比灰松鼠更加洋气罢了。它像一个绅士,又像一个幽灵―它本来是慢慢地跑动在湖堤上,可当你开始注意它时,它会稍稍地一愣,然后,闪电一般一逝而过;你再看它时,它已经蹲在十米开外的大柳树的枝杈上了。它在柳树上并不做更多的停留,也许只是为了给你留下一个印象,让你知道,它时刻会把自己置放在安全之所,一旦你领会了这层意思,它便又从大柳树的另一侧下去,影子一样翻过围墙,消失在那一片为数不多的红皮云杉树丛之中。

我知道,根据生活环境不同,松鼠可分为树松鼠、地松鼠和石松鼠几种,全世界有松鼠近35属200多种,分布广泛,为人类常见。我国有松鼠11属24种,其中岩松鼠和侧纹岩松鼠为我国特有。生活在东北和华北地区的松鼠,为普通松鼠,也就是灰松鼠,身体细长,体毛为灰色、暗褐色和赤褐色,与它们的名字十分贴切。松鼠喜食坚果,它们采集坚果的时候,能把自己的两腮塞得满满的,远远看去,似作鬼脸儿。

小M因为黑,所以显得神秘,它好像有意隐瞒自己的身份,让你在蛛丝马迹中晕头转向,让你在惊诧之余,脑海中永远保留它的模样!

纯正野生的松鼠

如果你到东部山区去,在蜿蜒的公路上爬行,不经意间,总能看到松鼠和花栗鼠像顽皮的孩子一样,冒险从你的车前穿过,它如同一个灵敏的鼠标,按照自己的指令工作;而你则是一台老式电脑,因内存太小、反应太慢而一惊一乍地出着冷汗。

那一年,从二道白河往桦甸,汽车中途抛锚。我得以在原始森林的边上小坐,森林里腐殖土的味道又潮湿又朴素,对有探险欲望的人们绝对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我本来是面对公路坐着,看师傅修车,看乘客三三两两地在公路上吸烟、抱怨,互相拍照,大口大口地吃东西;我看腻了这样的景象,便背依着树干,以树身为圆心,一点点地向密林的方向转动。森林的近处幽暗,更深一点的地方则是一片黑暗。能听见鸟儿的叫声,却看不到鸟儿的踪迹,天光沿树冠的枝叶泻落下来,所有的景物都变得斑斑驳驳。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啄木鸟在敲击树干,它想找到虫子的藏身之所,它们是树木的医生,此时此刻,这种体会才真切无比。我站起身,侧耳寻找声音的来源,不曾想,这样的举动引起了司机师傅的注意,他从车下探出脑袋,大声的提醒我:“别往里走,快回来!”

他的声音太大了,我头上有什么东西被惊动,树叶飘摇,发出一片轻微的碎响。我抬头望去,隐隐看见那篷大的尾巴,正是它的扫动,让树叶的神经变得紧张―树叶的惊呼不是对骚扰者的赞美,而是对它的冒失举动的尖利的反抗。

骚扰者是谁呢?

其实,说它是骚扰者,不如说是一个窥探者,难道松鼠也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吗?

我想起法国学者、作家布封在《自然史》中关于松鼠的描述―

清晨,阳光明媚,森林里活跃着松鼠可爱的身影。它们在树枝上窜来窜去,或觅食,或玩耍,毫无拘束,自由自在;累了,便用爪子或牙齿梳理皮毛,整理“胡须”。它们长相清秀,行动敏捷,洁净卫生,举止机灵,一条又松又软的尾巴常常翘到头顶,愈发衬托它们模样的可爱。虽然松鼠有时会偷食农民的粮食和水果,但它们性情温顺,活泼可爱,又不伤人,总体来说还是美丽的生灵。

松鼠不栖息在矮树丛中,它们的家在高大的乔木上;它们也不藏身地下,而是一直在空中跳跃。由于它们的身子太轻,无法一步一步地前进,所以,一蹦一跳地行走成了它们的专利。它们的巢穴干净、温暖,通常以苔藓为主要材料,只有一个出口,朝向高处,洞口狭窄,刚好够它们进出。在出口上有一个圆锥形的盖子,可以遮挡雨水,使之不流入洞内。松鼠在冬天要换毛,一胎可以产下三个到四个幼仔。

可以这么说,和其他动物相比,它们更像“人类”,因为它们喜欢直着身子或半弓着腰坐在那里,用前爪把食物送到嘴里。它们的佳肴多为果实和种子,如扁桃、榛子、橡子等,偶尔也开开荤,吃些昆虫和更小的动物。它们在夏天里很忙碌,为了过冬,它们把搜集到的坚果之类的东西储藏在树洞里或树干的裂缝里,这样一来,即使大雪封山,它们也不至于挨饿了。

它们似乎怕土,只有大风撼树的天气,它们才到地面上来;它们似乎也怕水,有人说,它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树皮做船,用粗大的尾巴做帆或舵,以期渡到河的对岸去;它们似乎还怕阳光,炎热的夏季,光照充足时,它们往往躲在树洞里,等到晚上才出来活动觅食―这时,寂静的山林里可以听到它们互相追逐时所发出的声音―比白貂更响亮,更光彩,更毫无顾虑。

当然,它们有烦恼的时候,它们也会发出低低的、轻轻的抱怨。

你看,它们就是这么可爱,无论是在作家的笔下,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松鼠总是能够激发人类对未来生活的美好的想象。

园子南侧的黑猩猩

在整个动植物园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有三种,黑猩猩、大象和长颈鹿。每次入园。我都特意从西门进去,这样一来,我便可以先过大象馆,然后是长颈鹿馆,再走一段路,过曲桥斜插到黑猩猩馆,在那里站一会儿,如果乔乔、迁迁和大壮在,就静静地和它们相处,互相心不在焉,又不停地窥探,终于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再不走就耽搁工作了,才恋恋不舍地坐到木亭子里,认真阅读,修改前一天留下的笔迹。

因为写童话,不想把一切事情弄得太实,所以,关于乔乔、迁迁和大壮的资料也是半采访,半推理,半想象得来,若即若离中给自己留下大片的写作空间。

乔乔和迁迁是一对亲姐妹,乔乔是姐姐,迁迁是妹妹,它们的父亲就是大壮,这个大壮可谓是没有“猩性”的家伙,它喜欢吃香蕉,可是,植物园不是每天都投香蕉,投得更多的是苹果,所以,它就逼着自己的妻子,也就是乔乔和迁迁的母亲吃苹果―它以为,苹果吃光了,就会有香蕉―结果可想而知,它把自己的妻子撑死了。

不是可以不吃吗?

不行。

说它是一个狠家伙,心术不正,正在于此。如果妻子不吃,它就死命地打它,想一想,一双可以把鳄鱼的嘴撕开的手,去攻击一个比它身体还小一倍的雌猩猩,雌猩猩的惨状可想而知。

我怀疑乔乔的智商有些低下,甚至于是患有忧郁症,它常常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举动,比如说,连续地踹铁丝网;比如说不停地攀爬,之后,迅速地蜷身在某个角落里,用一种淫邪的眼神偷看你;比如说,对着开阔场地上的父亲,也就是大壮不停地吼叫;又比如把食物放进嘴里,吐出去,再放,再吐,往复循环,无休无止……

大概它母亲怀它的时候,正遭受父亲的虐待,母亲心里压抑,所以,才造成了它性格的扭曲?

或者童年的时候,它也受到了惊吓?

这样的答案你凭猜测是做不来的。

而迁迁却不同,它非常活泼可爱,个头也比姐姐小巧得多。如果说乔乔是傻大姐,那么,迁迁是可以当一个史湘云了。它会飞吻,每次见到我,都会把自己单臂吊在半空中,秋千一样悠来荡去,然后,在你手舞足蹈的时候,把手掌全面地、紧紧地扣在嘴巴上,不动声色,旁若无人,十几秒后突然地向空中划一个优美的弧线,一个梦露般的飞吻藉此完成。

有时,这个来自异类的飞吻真让你着迷啊!

如果你回一个飞吻给它,那么好吧,它的飞吻像风车的轮子,暴风雨般飞向你,让你的脸于感觉中变得湿漉漉的,而且,奇痒无比;如果你乐了,它会高兴地由此地到彼地,轻松而愉快地完成一系列的空中飞行。

回头再说大壮,它简直就是一个坏蛋!

只要我在猩猩馆外边站着,它就会弄两个矿泉水瓶子,推着它们在空场地上来回奔跑,矿泉水瓶子和水泥地面摩擦所发出的声音刺耳无比,但这种刺耳的声音对于大壮来说无异于一针兴奋剂。它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如同一块疯狂的石头,被神秘的力量驱使着,无法停下自己无序的脚步。

它认为它已经吸引了你,这声音便戛然而止!

它静默一会,然后,突然把手伸向你,同时讨好地晃动自己的身子,它的脸上有无谄媚的表情呢?毛发太多了,根本无法看清,但我想,这样的表情一定是有的,因为它伸手的原因是想从你那里获得食物。

你给它了,它不会感激你;但如果你不给,它就一会儿跺脚,一会儿拍地,表示自己无所谓,早已忘了讨要食物的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你爱干嘛就干嘛,我只做让我自己开心的事。

真是这样吗?

如果你相信,你就大上其当了。

它不停地拍一只手,其实,另外一只手已经在身后摸索石头去了,一旦它找到石头,绝不会犹豫一分,上臂抡圆了一甩,不等你反应,石头已在百米开外落地了。幸好它“射击”水平一般,不然,一定让你头破血流。

大壮是袭击不了我的,因为,我太了解它了,它一开始跺脚拍手,我就脚底抹油―开溜了。

山泉和野鸡

关于野鸡的故事,听过两则。

一则是母亲讲的,说她年轻的时候,严格意义讲,应该是她的少年时期吧?我乐于这样去想―有哪一个做儿子的不希望自己的母亲永远年轻漂亮呢?

那时,母亲在县城里读书,每周必须回一次家,一是拿换洗衣服,一是拿一周的食物。可换洗衣服就一套吧?在家的时候,可以借穿姥姥的衣裤,把自己的洗干净;而在学校,又去向谁借呢?所谓食物,也千篇一律,玉米面贴饼子,咸菜条,用面袋子盛好,一天三个,一周十八个,偶尔多一个两个,那也是从姥姥的嘴里省下来的。

这是题外话了。

母亲从县城往家走,快到家时,看到了一只野鸡,羽毛艳丽,雉尾鲜华,应该是一只雄野鸡,呆头呆脑地在甸子上觅食。野鸡怕赶,一赶就转向了,飞也飞不高,飞也飞不远。大概是神经太紧张的缘故。这一点母亲是知道的,她放开双脚一边撵一边大声吆喝,像一只快乐而狡猾的兔子。野鸡飞飞停停,胆都要破了,母亲发狠狂奔,让野鸡更加惊慌,这一路的追逐眨眼就十几里地,母亲不累,野鸡却累了,它无奈地把头插在树棵子里,余下的事都不管了―它以为,自己看不见母亲,母亲就看不见它了,如此,它便安全了―可是,随后,它就明白了,这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母亲把它的双翅一拢,轻轻一提,便把它送给姥爷当下酒菜了。

现在想来,这不应该,所以,我们权当轶闻听吧。

另一则故事是我的好友王国华讲给我的,而他又是听他的好友王虎说的,说着无意,听者有心,我把它记录在这里。

王虎是通化人,他说他小时候,通化火车站有卖野鸡的人,手里只有猎枪,并没有野鸡,却见到外地客人便问:“要野鸡不?”

如果你要,他又会问:“公的母的?”

随你选。

无论公母,只要定下来,他便随手拣一个砖头,领着你来到火车站后边的僻静处,把砖头往草棵里一丢,长长地喊一声:“喝―喝喝喝―喝―”

一群野鸡便飞起来了。

卖野鸡的人端起枪,不慌不忙地瞄着,如果你要公的,他就打公的,如果你要母的,他就打母的,一枪下去,野鸡落地,十块钱一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你登程,他去寻下一个生意。

现在想来,这也不应该,如果不这么打,野鸡怎么会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呢。

我在东部山区小住的时候,每天清晨会去离村子三里余的山泉边打水,我喜欢用山泉水泡茶―以苏东坡的说法,一沸水太嫩,三沸水太老,所以,只用二沸水―泡碧螺春,上头茶,以温水入杯,少许,填入茶叶,待叶芽全部展开,高冲低泡,一杯的鲜绿。

这也是闲话,不说也罢。

说我坐在泉子上头看书,看玛丽·奥斯汀的《少雨的土地》,泉子的涌不是浪花般的,而是浅浅的翻滚,一涓细流沿坡而下,至那不知去处的远方。

这里并不少雨,所以,我对“少雨的土地”有更多的怜悯。

有一只雌野鸡,带着二十几个孩子来泉边喝水了,它们没有看见我,所以,母亲有绝对的权威和自豪,孩子们亦是欢畅无比,它们彼此互应,阵阵唱鸣,直至泉边,将喙插入水里,猛地仰起脖子,嘴里发出气泡碎裂的声响。

真甜啊。

我本想跳起来,大声地吓唬它们一下,可是,眼见着这幅“母子欢畅图”,又怎么会忍心那样去做呢。

灰喜鹊

在我写作的木亭的东南方向,有一个并不宽大的渠口,它的上端是一眼深水井,每天早晚为内湖供水,以促进内湖水系的循环,保持水质的鲜活。由于经常受到冲刷,渠口十分干净,并总积存少许清水,清水润凉,可以直接饮用。

渠口侧面的堤坡上,种着七八棵山楂树,春天开白花,秋天结红果,是花栗鼠和灰喜鹊的最爱。渠口正对面有一片杏林,说是“林”,其实总数不过三五棵,只是种得过于集中,所以,给人一种“林”的感觉。杏子有甜有苦,分辨这甜与苦十分容易,只要看树根处的落果便能知道。花栗鼠上树,遇到甜杏子,就“一吞而就”,而遇到苦杏子,刚刚咬一口便丢下树去,所以,苦杏子的树下尽是残破的杏子,遇到雨天迅速霉烂,空余一地的果核儿。

每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会有成群的灰喜鹊从园外飞来,它们互相啼鸣着,缠绕着,忽而前,忽而后地扎入园来,纷纷落在渠口处,喝水的喝水,洗澡的洗澡,打闹的打闹,灰喜鹊的头、颈是黑色的,背脊是灰色的,翅膀是蓝色的,无论在天空飞翔,还是在近处栖息,它们的样子都十分美丽的。

灰喜鹊属于雀形目,鸦科,属中型鸟,外形酷似喜鹊,但比喜鹊略小。我们学习《诗经》的时候,《召南·鹊巢》里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一句,所谓“鸠占鹊巢”的鹊就是灰喜鹊。按说灰喜鹊是聪明的,怎么会接受这样的欺负呢?

我的朋友田成林家的小院里有一棵桑树,每年七月的时候,桑葚暗红,沉甸甸地压弯树枝。这个院子离植物园不远,所以,下午三点多钟,洗完澡的灰喜鹊便集体袭来,密麻麻落了一树,不一会儿的工夫,满树的暗红就会出现一块“斑秃”。

似乎听谁讲过,灰喜鹊像乌鸦一样,会入室盗窃。如果是夏天,你离家时忘了关窗户,恰好桌子上又有好吃的东西,灰喜鹊便三五成群地飞来,几只站在窗台上警戒,几只进到房间里美餐,如此轮换,吃好为止。大饱口福,自是欣欣然,喜喜焉,互相朋引着飞走,竟是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啊!

蚂蚁

《旧约》中有这样一句话,叫:“去观察蚂蚁的动作,可以得到智慧。”

在东部山地居住时,我曾认真思考这句话。蚂蚁想做一件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中国有句农谚―蚂蚁搬家要下雨。如果大暴雨将至,或者江河即将泛滥,蚂蚁都有感知,它们会浩浩荡荡地搬家,搬上高岗,搬到安全的地方。这种避开危险的意识是难能可贵的。蚂蚁在水里可以生存两个星期,不到最后一刻,它们不会轻言放弃。蚂蚁珍视集体的力量,无论干什么事,都不会偷奸耍滑,每一份子都尽其全力,直抵成功。

蚂蚁的智慧多么伟大!

夏天的时候,有人会提着水桶到山上去捉蚂蚁,因为蚂蚁的药用价值很高,常有商贩来收购,所以,捉蚂蚁也被视为致富之道。这些人捉蚂蚁的方法很巧妙,带几把新的刷锅用的刷子,沾上糖水,放在蚁穴的周围,蚂蚁嗜糖,很快就会爬满刷子,捉蚁人见蚂蚁多了,就拾起刷子在水桶边沿用力地磕碰,使蚂蚁纷纷落水,从此坠入苦海,回头无岸。

我不会去捉蚂蚁,但我可以和它们一起游戏。

看书看累的时候,我就散步到林地边上,找一个庞大的蚁穴,观察蚂蚁的活动。偶尔可以看到蚂蚁翻蛋,不知是要搬家,还是分家另过了。在蚂蚁的家族中,权利最大的当是蚁后,她只负责补充营养和生育,其他都一概不管;最逍遥的是雄蚂蚁,它只管交配,不需参加任何劳动;最苦的是工蚁,同样是雌蚁,它们远没有蚁后那样舒适、快乐,也失去了做母亲的满足感。终日奔波,不停劳顿,扩大巢穴,采集食物,饲养幼虫,直至老死。

蚂蚁的交配是在空中完成的,雄蚁交尾后不久就会死去,留下新的蚁后过着孤单的生活,不过,蚁后的“孀居”并不会持续太长时间,等到幼蚁长大,她便开始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这样的日子短到十几年,多到几十年,最多可达五十年,可见养优处尊也是长寿之道。

刚才说到蚂蚁翻蛋,不由使我想起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所记述的红蚂蚁,那可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它们长途奔袭到另一个家族去,抢夺人家的卵,运回自己的巢穴―不要以为它们有什么至真至善之心,要为这些即将孵化成幼虫的孩子充当慈祥的养父养母,它们根本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把这些孩子养大,然后,逼迫它们成为这个种群的奴隶,一生为它们耕耘,一生不得逃脱。

小的时候,还听父亲讲过,说冬天的时候,蚂蚁会把蚜虫、介壳虫、角蝉、灰蝶的幼虫搬运到自己的洞穴里过冬,不过,这和红蚂蚁一样,不是它们大发善念,而是它们要刺激这些“奶牛”排泄“奶蜜”,从而使它们获得过冬的食物。

这也算是蚂蚁的智慧吧?

在东部山地,我和蚂蚁做过这样的游戏,找到庞大的蚁穴后,用白糖在地上写字,不一会儿,蚂蚁来搬糖,那些字就会显形了。那些字是什么呢?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过,我写的最多的是:德北爱蚂蚁。

消失的身影

2010年9月17日,植物园里的长颈鹿死了。我叫它“长脖子小姐”。长颈鹿的平均年龄是15岁,而“长脖子小姐”已经17岁了,按此推算,叫它“长脖子老太”更贴切,可是,阳光下的它实在太美丽了,每次见她,我都会想起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小说《情人》的开篇:有一天,在某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他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见过你,那时你很年轻,他们说你十分美丽。你现在依然很美,甚至比年轻时更美。和你的青春美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得容颜……

“长脖子小姐”的家很远,在上海。1998年,它来这里落户,到它死亡,它已经在植物园生活12年了。1998年,我在北京驻寨,一直到秋天才回来。儿子对我说,爸爸,植物园来了一头长颈鹿,你带我去看看呗。我就带着他去了。长颈鹿实在太高了,它一抬头,就可以够到柳树的树梢儿,而我和儿子站在它的面前,显得非常渺小。

儿子问我:“它有名字吗?”

我随口回答:“有啊,它叫‘长脖子小姐’。”

儿子又问:“长腿叔叔是她的丈夫吗?”

我笑了,说:“不是,它们是朋友。”

儿子歪着头想了半天,说:“长腿叔叔家住在美国,‘长脖子小姐’的家住哪儿啊?”

我说:“非洲。”

儿子说:“他们离得那么远,怎么会是朋友。”

我指了指儿子的胸口,说:“在你的心里,他们见面了。”

那天下午,儿子开心极了。我们把手合拢在嘴边,大声喊:“长脖子小姐,长脖子小姐。”

长颈鹿转过头看着我们,然后向我们这边走来,隔着栅栏,它叉开双腿,脖子长长地向前探着,仿佛在和我们打招呼。我们也努力地探着身子,想触摸它的脸庞。可是,我们距离还是太远了,我们的姿势不像是要拥抱,而是隔着车窗告别―火车缓缓移动,我们的双手在空气中飞扬。

在“长脖子小姐”死亡的前一星期,27岁的雌象昂亚把自己的饲养员踩死了,这又是为什么呢?我每次入园都要去看昂亚,园里的工人都说它是一个乖姑娘呢,可它为什么会如此暴躁呢?三年前,和它一起生活的雄象死了,死于心力衰竭吧?它死了,留下了昂亚一个人。

我不知道雄象和昂亚有无夫妻关系?

它们有孩子吗?

应该是没有吧!

失去伙伴的感觉是人所共知吧!

2011年的春天,我又一次进了园子,依然是原来的路线,但是,昂亚没有出来,“长脖子小姐”已经仙逝了,我自己,只有我自己,走过空荡荡的象馆、长颈鹿馆,内心充满淡淡的忧伤。

我的脑海中留有两个影像。

一个是,有人拿着苹果逗昂亚玩,它竟然把他抵在一个角落里,用鼻子轻轻地抽打他,直至把苹果弄到手。

一个是,“长脖子小姐”的胃肠解剖中,发现了两团东西,这两团东西里有细铁丝,有塑料袋,有包装袋丝条等异物,它的胃一直在出血,其痛苦之状况可想而知。

夏末秋初,山里的早晚已经有了凉意,风吹乱头发,像青草有意无意的生长。榛子树树叶已经开始变红,它们正为自己的飘落准备着积极的心情―我喜欢它们的状态,平静地面对着渐行渐近的短暂的休眠。年轮扩大了一圈,若涟漪荡荡地向外拓展,只是,涟漪有浮萍的陪伴,年轮却只能寂寞地独守,它们看着自己前边的同伴的身影,内心发散着无声的淡笑。

生命啊,无论是存在还是死亡,始终绽放着自己独有的光芒。

我和打柴的人一起进山,他们为冬天的温暖而劳顿,我却只想获得片刻的悠闲。

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一边走,一边敲打着左右的荒草。这山里有一种蛇,当地人称“土球子”,据说毒性很大,虽比不上五步蛇尺寸之间穿心断肠,却也能半日之内夺魄索魂,令人一命呜呼。我属蛇,却天生怕蛇。那一年,去林语堂的老家看山,遇到一条银蛇,通体素白,带着淡淡的青花,如同刚出窑的瓷器,让人不忍释手。周边的人都在惊呼,甚至有人去触摸它的身体,我却远远地避开,唯恐被它的冷漠击穿。这蛇是吉祥的象征,得遇者必定发财,可我宁可穷困,也不想从它那里得到丝缕的恩惠。

我现在所过的,是一片次生林,树龄在10-20年不等,不知为什么,我一进入到山里,耳边就会响起油锯的轰鸣,眼前幻化树木倒下的混乱而缓慢的景象,内心痛苦至极。

打柴的人嘱咐我,沿着泉子走,原路去,原路回,万万不能“横枝旁曳”,不然迷路了,会十分的麻烦。我又如何敢走远呢?我只是爱听流泉的淙淙之声,喜欢享受不被世人打扰的宁静,有了这份宁静,我便安稳了!

我去泉边洗手、洗脸、洗脚,甚至要把人也放到泉子里去,只是那泉水实在太凉了,我怕自己承接不了如此干净的圣浴,同时,也怕自己的肮脏,弄污了这自然的诚挚的邀请,所以,才及时地让自己的双手停下了可笑的举动。

有一片早落的叶子在水里,随波而逝。

有几枚五彩的石子在泉底,通体散发着剔透的晶莹。

我无意间回过头去,瞬间与它目光对峙。因为紧张,我的身体蓦地蜷成一团,状如待发的铅弹,头发也一根根竖立起来,额头和手心沁出大粒大粒的冷汗。那是一种戒备的,自信的,又略带嘲讽的眼神儿,同时,也带着陌生的探究感,似乎犹疑不决,又裹挟着不甘心的跃跃欲试。见我发现了它,它的毛发也竖立起来,尾巴翘立,腰部慢慢隆起,眼睛越瞪越圆,胡子也尽量地向外扩张。突然,它张开嘴巴,露出两颗尖尖的牙齿,似乎要把体内的力量在这一刻集中地展现出来―“哈―”―这是它发出的破空而来的声音,虽然很低,但足以击破你的身体。

我跌坐到泉子里!

它只轻轻地一跃,接着是树叶纷纷颤动的碎响;再接着,四周恢复了常态。

大约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从惊惧中醒来,猛地捧起泉水激到脸上,让自己从梦境回到常态。我知道我遇到了猞猁,俗称山狸子,是凶猛的猫科动物,可以刹那击毙鹿、狍子等大型食草动物,偶尔也会潜入村舍,猎杀家禽和家畜。我无法确认是我侵入了它的领地―猞猁喜欢独居,可静卧一处几日不食;还是它想攻击我,如果是后者的话,这片山林便是我的墓地了。

于德北,作家,某年某月死于猞猁的利爪之下。这是我的墓志铭?

细想一想,我忍不住笑了。

哈哈!“长马脸”

我叫它“长马脸”。

是一只猴子,在猴群中特立独行,虽不是猴王,却比猴王更逍遥自在。它的脸特别长,几乎占了身体的三分之一。小眼睛,眼距极短,仿佛热恋中的夫妻,一刻也不忍分离。它的身体十分灵活,所以,能轻易地从猴山飞跃出来,坐在树上享受周边的风景和绝对的自由。

我第一次见到它,是在植物园的松林里,我写字写累了,一个人出来散步。恰好植物园里的饭店开张,我便要了一碟花生米,一瓶啤酒,坐到松林树下看猴子打架。猴王教训小猴子是非常随意的,不管它犯错与否,想骂就骂,想打就打,而且,一旦有游人拿了吃食站到猴山旁,所有的猴子都要后退,只有猴王沿着猴山的边缘往复寻巡,直到游人把吃的东西丢进来―猴王爱吃的,拾起来吃;不爱吃的,便不屑一顾地走开,躺到草地上睡觉。也只有这种时候,其他猴子才获得了吃的权利。

“长马脸”是一只公猴子。

我想,他一定是公猴子里的特例。

猴王面对游人,他就跳到猴山下边的护池里―游人的力气有大有小,力气大的,可以把食物投到猴山上;力气小的,食物便落到了护池里。“长马脸”不与猴王争食,却利用智慧为自己“另寻出路”,把护池当成了自己丰盛而美丽的餐盒。

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坐在我头顶的松树上,手里捧着一个西红柿,有一搭无一搭地啃咬着。它看见了我面前的花生米,眼睛顿时冒出金光。它从树上下来,试探性地走向我,一边防范着我,一边直直地盯视着简便餐盒,仿佛它那样盯视,花生米就会跑到它的嘴里。

我知道,它是讨要吃食来了。我故意不理它,并把简便餐盒紧紧地抱在怀里,同时大口吃着花生米,并发出啧啧的声音。它开始抓耳挠腮,来回跳动,以期引起我的注意,可我已经把脸扭到一边去了,吃花生米的声音也越来越夸张。它终于激了,闪电一样窜回到树上,把手里的西红柿狠狠地丢下来―幸好它的投掷的准确性很差,不然,西红柿汁一定会把我的T恤给染了。我笑了,把简便餐盒放在地上,对它招招手,然后远远地躲开。

“长马脸”异常兴奋,飞快地跳下树来,抓起一把花生米塞进嘴里,然后,又快速地返回树上,躲在树枝的浓密处,安然享受自己的饕餮大餐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

那以后,我每次去看乔乔、迁迁和大壮时,总不忘顺道去看看它,当然,口袋里基本上都揣着时令水果。“长马脸”喜欢吃大樱桃,每次给它买樱桃的时候,它都会发出兴奋的“吱吱”的叫声,不知道是对食物的赞美,还是对我表示谢意。无论哪样,我都很高兴,人与动物的交往是简单的,也是快乐的,你交付一份真诚,它就会还你一份惊喜。

有一次,我在园子里饮酒,不知不觉,天已经大黑了。我收拾好东西,告别守夜的更夫,一个人沿着小路向植物园的北门匆匆行进。月光落在地上,我的影子忽长忽短,微风摇曳不停,青草和树叶的摆动发出沙沙的声响,头脑微醉着,心却清醒着,一心念着回家的温暖,每一盏灯的明灭对我都是此起彼伏的暗示和领引。

突然,觉得身后有动静,便猛地回过身去。

哈,竟然是“长马脸”!它弓着身子,与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咫尺间距,看我发现了它,就原地坐下,歪着头望到别处,手却下意识地抱在怀里。

“你是来送我的吗?”我问它。

它不理我。

“我说,你是来送我的吗?”我提高了声音。

它“吱―”地长叫一声,然后,转身跑掉了。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有些湿润,我乐于把握这种想象中的温暖,并让它们在我的心里扩散,从现在,到永远。直到永远。

夜鸟

西汉刘向的《说苑》中有一则寓言。名字叫《鸣枭东徙》。

枭与鸠遇,鸠曰:“子将安之?”枭曰:“我将东徙”。鸠曰:“何故?”枭曰:“乡人皆恶我鸣,以故东徙。”鸠曰:“子能更鸣,可矣;不能更鸣,东徙犹恶子之声。”

这里的枭就是猫头鹰。

猫头鹰属鸮形目,是夜行性肉食动物,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有钩。脸部正面羽毛排列成盘,与猫相似,故称猫头鹰。东北人又称之“夜猫子”,有“夜猫子进室,无事不来”之说。

猫头鹰的脖子异常灵活,甚至可以把脸转到身后去,所以,当你看到猫头鹰的脸端放在后背上,千万不要害怕,它不是有意要吓你,而是懒得转动身子罢了。

我第一次见到猫头鹰,是十一二岁的年纪,我的家还住在情报所宿舍里,邻居姓崔,是朝鲜族,家里的亲戚就住在山里,所以,经常送一些野味到城里来。我见过的有山鸡,有蛇,有刺猬。还有一次,见的就是猫头鹰,一对,装在纸盒箱子里,眼睛又圆又大,散发着冷漠的光。那对猫头鹰被他们杀掉吃了,羽毛凌乱了一地。闻到肉香,我的心里十分羡慕,现在想来,这样的念头生发出来都是罪恶,幸好那时还是少年,就算错了,上帝也会原谅。

又一次见猫头鹰就是在东部山区,夜深了,睡不着,与家里的老奶奶聊天,她说她年轻的时的事,讲她如何嫁到这个家里,讲几个媳妇坐着马车去赶集,几乎轰动了整座县城。正说着,忽然听见有人发笑,嘎嘎的,像嗓子眼儿里装了一个扩音器。

我转头向窗外看去。

夜漆黑。

老奶奶说:“是夜猫子。”停顿了一下,叹口气,又说,“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她摸索着下地,从炕沿儿边上抓起拐棍儿,蹒跚着推门出去。我拍她摔倒,便穿上鞋,紧随其后。她站在院子里,向空中无奈地挥动手臂,嘴里发出“欧式欧式”的怪声。她是盲目的,因为她并不知道猫头鹰在哪里。其实,出门的一瞬间,我就发现了猫头鹰的踪迹,它蹲立在仓房的顶部,双翅紧紧地拢在身体的两侧。

夜色里,它的眼睛是黄色的,带着淡淡的绿。

它无视老奶奶的驱赶,一直冷静地把自己塑在原处。只是,它不再发出任何声音,像一个文明的智者,饶有兴致地关注孩子的把戏。

山风起来了,空气有些凉。

我劝老奶奶进屋,她却固执地侧耳倾听,确认猫头鹰已经不在,才满意地点点头,缓缓地回到屋内的炕上。其实,猫头鹰还是在那里呢,它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勇士,守护着自己的真实的梦想。也许,老奶奶的儿子,也就是这家的男主人说得对—仓子里的老鼠太多了。

那夜,我做梦了,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猫头鹰。

我一直飞,呈滑翔之态。翅膀尖划破空气,耳边尽是“嘶嘶”的口哨声。

有一点我一直弄不明白,我想笑,但我怎么也笑不出它那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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