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分析——以大连地区为例
2015-12-14房芬,杨孝笑,班晓娜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09-0063-04
[作者简介]房 芬(1992-),女,河南商丘人,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主要从事养老保障研究。
杨孝笑(1993-),女,四川绵阳人,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主要从事养老保障研究。
班晓娜(1976-),女,辽宁大石桥人,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养老保障研究。
※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人口老龄化与产业接续研究”(项目编号:L13BJY031),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机构品牌建设研究——以大连地区调研为例(项目编号:201510165036)的阶段性成果。
随着我国科技、医疗等各方面技术不断更新,人口的预期寿命逐渐延长,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2013年全国60周岁以上人口达20243万人,占总人口14.9%,比上年末提高了0.6个百分点。2014年大连地区户籍人口591万,其中户籍老年人口122.4万,占户籍总人口20.7%。庞大的老年群体,对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追求越来越高,思想观念和消费理念也越来越新。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养老的场所,其设施和提供的服务成为老年人的消费对象,为分析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意愿,笔者对大连市的部分老年人进行了调查,通过分析调查数据,结合访谈记录,探寻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以更好地发展养老机构,促进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提供政策支持。
本调查以大连地区为例,于2014年3月4日至3月9日采用随机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共发放问卷350份,收回312份,其中有效问卷311份,回收率为89.10%,有效率为99.70%。全部数据使用SPSS20.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根据样本性别,男性老年人占总体样本的56.91%,女性老年人占总体样本的43.09%;根据样本年龄,55岁到60岁的老年人占12.20%,61岁到65岁的老年人占20.90%,66岁到70岁的老年人占24.80%,71岁到75岁的老年人占17.00%,75岁以上老年人占25.10%;根据样本月收入,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13.20%,1000元到1999元的占20.30%,2000元到2999元的35.40%,3000元到3999元的占15.40%,4000元到4999元的占10.60%,5000元以上的占5.10%;根据样本收入来源,生活收入来源于退休金的老年人占76.80%,领取社会养老金的老年人占4.50%,依靠儿女资助的老年人占3.90%,获得再就业工资的老年人占6.10%,接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占8.70%。
一、城市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分析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呈现增长趋势,但是收入水平、资金来源等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 [1]。根据大连地区的调查显示,希望通过家庭养老的老年人占样本总体的84.70%,希望通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样本总体的3.60%,希望通过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占样本总体的11.00%。老年人依然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这种较为传统的养老模式进行养老,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并不多,收入、子女、居住情况等是主要原因。
1.收入因素。老年群体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和意愿。大部分老年人的收入集中在1000元和3000元之间,老年人中有一部分受收入的限制,只能进入规模较小、质量较差的养老机构,无法选择其期盼的养老机构。而对于少部分收入较高的老年群体来说,较高的工资决定了其可以选择质量较高、服务较好的养老机构,这部分老年人中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相对较高。可见,目前的现状是养老机构并没有满足不同阶层的需求。
2.子女因素。子女既是老年人的感情寄托,也是大多数老年人的经济依靠,子女的数量、子女的收入以及子女对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影响着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子女对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不仅包括子女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物质生活帮助,也包括子女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满足。首先,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的意愿与子女的观念有较大关系。调查显示,有76.00%的子女希望老年人以家庭养老的模式进行养老,这些家庭中有70.50%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较少。其次,子女收入较低,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子女收入居于中等,老年人会选择养老机构养老,子女收入越高,老年人则倾向于通过雇佣钟点工来解决其养老问题。同时,在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愿意去离子女居住地较远的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占8.10%,不愿意去的老年人占77.70%,13.60%的老年人表示无所谓。老年人不愿意到距离子女居住地较远的养老机构主要是受到中国传统“家”文化影响,即便是在传统养老模式受到冲击的现在,老年群体对子女的情感需求仍然存在。此外,子女的数量也会影响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被调查对象中,37.20%的老年人只有1个子女,而这部分群体中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占48.70%;拥有两个子女的老年人中有27.60%的比例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有3个子女的老年人中有23.70%的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有4个子女的老年人中有25.00%的比例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有6个子女以上的老年人中则没有人选择进入养老机构养老。最后,对于子女是否每月给赡养费这一问题,75.32%的老年人表示子女不给赡养费,23.40%的老年人表示子女按月给赡养费。通过访谈发现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子女有意愿给赡养费,而老年人表示每月退休金足以满足自身的花费,不愿意接受;二是子女的经济能力有限,受其支付能力所限制,无法给予赡养费。
3.居住情况。部分老年人由于身体残疾造成的生活不便、长期独居导致精神生活的缺乏以及心灵得不到的慰藉,需要通过专业的照顾和护理来提供有效帮助。被调查的311位老年人中,仅有20.9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居住,近八成的老年人并没有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其中有63.20%的老年人与配偶一起生活,有16.08%的老年人独居。通过访谈了解到,和配偶一起居住的老年人普遍存在着“老来伴”的观念,在双方都还可以自理或者在其中一方失去自理能力但是另一方可以自理的情况下,老年人愿意选择和配偶居住在一起互相照顾,没有去养老院养老的打算,也不会选择子女照顾。只有当其中一方去世之后,才会考虑是否进入养老机构养老。
4.保健需求。调查显示,61.29%的老年人渴望学到老年养生保健知识,25.81%的老年人对学习养身保健知识持无所谓态度,12.90%的老年人认为自己并不需要学习,已经了解到足够的保健知识。有超过半数的老年人渴望学到保健知识,在访谈的过程中,老年人也表达了希望政府、社区以及各养老机构等主体为老年人保健养生方面提供服务的意愿。老年人只有拥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幸福的晚年生活才能得以保证,养生保健对于老年人晚年生活有积极的影响,养老机构若增强其保健护理能力,将会增加其对老年人的吸引力。
5.老年人自身因素。老年人是否有意愿进入养老机构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收入状况与老年人自身身体状况对是否选择养老机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收入在1000元以下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占50.00%,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中有40.50%愿意选择养老机构养老,有疾病尚能自理的老年人中仅有10%有进入养老机构的意愿,但失能残疾中有25.00%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在身体状态相同的情况下,收入在1000元到1999元之间的老年人与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老年人相比,收入较高的老年群体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较高,而中等收入的老年群体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的比例高于愿意进入养老机构的比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部分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收费高于其收入,因支付能力不足而不愿意选择进入养老机构,而高收入老年人群选择养老机构的比例不高,是受当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口碑较差等原因的影响。
6.养老机构建设。发展高质量的养老机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养老机构,需要了解老年群体对养老机构的需求,认清目前各类养老机构存在的不足,从服务质量、口碑、规模性质、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分析,有针对性的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有61.54%的老年人表示最看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口碑。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以养老院为主,分为公立养老院和私立养老院两类,不同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设施的性质、区位、服务标准和收费的偏好呈现明显的差异,这种取向与养老机构构成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紧密相关 [2]。根据大连地区的调查显示,选择公立养老院和私立养老院的人数比重分别占75.87%和24.13%,多数调查对象表示对私立养老院不信任,主要原因是其口碑不佳。认为收费价格为首要因素的老年人占22.40%,3.60%的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的规模、性质是其考虑进入养老机构的首要因素,4.81%的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为首要考虑因素,另外,有66.34%的老年人因周边没有养老机构,不了解养老机构现状而对养老机构环境的满意度表示不确定。可见,养老机构服务不周、质量不高、居住环境、饮食环境以及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是阻碍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
7.子女数量。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受到子女数量的影响。子女人数与选择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数量二者呈正相关关系。子女数量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越强烈。相比之下,只有一个子女的老年人越不愿意选择进入养老机构养老,主要是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后,其子女将受到社会舆论压力,大多数老年人为了避免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而不愿意选择养老机构养老。
二、发展大连地区养老机构的路径选择
1.提高老年群体的支付能力,满足养老需求。当前快速增长的老龄人口导致养老需求急剧增加,但老年群体的支付能力整体较弱。调查发现,对养老机构月收费承受范围在1500元以下的老年群体占53.77%,多数老年人希望养老机构设置较低的收费标准。大连地区老年人月平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群体是68.81%,受支付能力限制,许多老年人无法选择心仪的养老机构,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政府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养老金制度,增加低收入老年群体的养老金,缩小企事业单位老年人退休金差距。另一方面,应建立银色人才中心,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创造再就业机会,拓宽老年人收入渠道,增强支付能力。
2.改善社会软环境,营造机构养老氛围。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4-2-1”家庭结构的社会化,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养老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家庭结构的变迁导致赡养老年人的责任已非家庭子女所能够承担,需要多元化力量的整合与协助 [3]。但是,由于社会舆论、传统养老观念等社会软环境的影响,养老机构发展仍然受到较大阻碍。调查显示,子女希望父母在家养老的比例高达76.00%,而希望父母进入养老机构的比例仅有6.80%,进一步体现出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引导人们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向社会大环境下的机构养老观念转变,发展教育,开展讲座,转变思想,将社会舆论带来的消极影响转变为积极影响。
3.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是提高服务质量及其相关的护理水平。接受调查的老年人表示,在可承受的支付能力下,养老机构的服务特色和服务水平是其关注的重点。养老机构服务建设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在硬件提供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在住宿条件、医疗配备、保健设施和娱乐场所等方面要做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障;在软件服务方面,需对服务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建设层级管理模式,把各项任务明确划分到相应的部门,并且由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明确责任。开展免费或低价的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班,一方面对在岗人员进行再培训,鼓励社会上有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进入到养老服务行业;另一方面开展人才培养计划,出台人才培养措施,增加开展相关专业的高校数量并完善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使养老护理服务更加专业化和系统化。
4.大力发展科技,增强保健护理能力。科技的发展能够促进养老机构保健护理设备的专业化发展,诸如日立集团研发的早期发现癌病患的辅助诊疗器械、养老机构内部使用的防范外来侵犯的IC卡、高画素数据储存记录功能的摄像机等,都使养老机构保健护理设施具有更强的专业性,能够有效的保障老年人的居住安全。松下电器投资的“诚信香里原”养老院更是以“高科技武装的养老院”出名。我国企业也可以像日本相关的企业学习,利用自身优势,生产高科技的老年保健产品、医疗设施、护理设备,以促进养老机构保健护理能力的发展。
5.加强养老机构的宣传,形成品牌效应。养老机构在目前发展的过程中仍处于起步阶段,大连地区养老机构遍及城乡各处,民办养老机构也为数不少,但大多数老年人对这些养老机构的了解程度有限。一方面,老年人并不了解周边是否存在养老机构;另一方面,老年人更不了解养老机构内部的收费状况、服务条件及运营模式,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更相信口碑相传,信息获取途径单一,获取的信息相对片面。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缺少老年群体的认知和信任。养老机构要想更好地推广自己的品牌,务必优先具备属于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注重口碑推广。就机构养老的品质内涵而言,首先依据老年人在老龄化过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与多层级的服务;从时间的长轴来看,服务的内容应该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 [4]。此外,媒体的作用不容忽视,养老机构应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借助多方媒体宣传,增强宣传力度,促进养老机构的品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