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军队科技成果转化
2015-12-13彭志坚
文 彭志坚
作者 系民进北京市委成员、中国地质大学教授
建议国家对军队科技成果进行保密和功能分类,具有市场前景的解密后又不损害国家国防实力的技术要尽快实现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占领未来市场制高点。
我国军工技术通常属于高科技先进技术,常常因保密束之高阁,产业化不及时,浪费了市场先机,国家丧失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建议国家对军队科技成果进行保密和功能分类,具有市场前景的解密后又不损害国家国防实力的技术要尽快实现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占领未来市场制高点。推进军队科技成果的民用化的优势如下:
提高国产商品的质量,必要时民品可以直接军用,增强国防力量。如高精密机床在民用产品中的广泛使用可以提高我国机电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先进通讯技术的使用可以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提高通讯水平,先进救生技术可以提高我国的抢灾、防灾的水平,太空技术的民用可以提高我国在新材料、高科技农业、生物医药和资源探测、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水平和利用能力等。
促进军工科技的发展。如先进军工技术的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可以检验军事科技人员的技术的成熟度,获得成就感;反过来还会进一步刺激军事科技人员的创新灵感,促进军工科技的发展。再如军医在服务老百姓的过程中,可以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尽快提高技术水平。
推进军民两用人才的培养。军工技术开发和应用可以培养高技术人才,相关人员转业后可以成为地方国民经济建设的有用人才和主力军。
减轻国家军费压力。军工技术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产生的经济收入,其主要部分可以纳入军费管理和使用,可以减轻军费的财政压力。
因此,对军队科技成果尽快实现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具体建议如下:
军工技术民用不仅可以提高国产商品质量,还可以检验技术的成熟度
建立一套制度,对军队科研成果进行保密分级和功能分类。如纯军事技术,坚决保密;军民两用技术,视其功能,建立密级,尽可能民用化、产业化和商品化;而纯民用技术,尽快产业化和商品化。
制定一套政策,调动军地多方的积极性。制定一套军队科技成果民用转化的优惠政策,界定相关机构或企业的身份以及企业的生产和产品的经营方式,如可以实行军队转让技术,地方接产,地方经营。确定军队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优惠政策,包括资金、厂房、用工和税收等,如可以借鉴现行的地方高科技园区引进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界定军队、军队科技人员、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员的利益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如军队收益部分用作军费,地方收益部分按现有税制分配,军人和地方人员收益纳税后归己。鼓励军地科技人员合作,既要保护军事机密,还要保护商业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