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2015-12-10曹阳
曹阳
摘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增强科研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高校在进行此项工作时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主要阐述在学生参与程度和中期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4-0055-02
一、引言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作为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部分高校实行6年多了,我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院校之一。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创业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认真履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还特别制定了项目成果奖惩办法,用以表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在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几年来,根据个人的工作经验总结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法,以共探讨[1]。
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项目中由申报创新项目的本科学生完成的部分较少
项目在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时,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通常会根据该项目所填写的申请表或者是开题答辩的内容进行初步筛选工作,这就会导致部分小组为了在评审中获得高分而故意夸大项目内容和结果,但在实际的项目开展中,由于本身的知识水平和经验的缺失,不得不找有经验的研究生来帮忙完成,而由本科生亲自完成的部分少之又少,有的甚至是仅仅打下手,帮着洗洗实验器具而已,这类现象在理科类专业尤为严重。以我校为例,有部分药学类或者生命科学类的创新实验项目其实是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子实验,由本科生进行申请,等到项目正式开题进行实验时,本科生真正参与的部分很少。结题答辩的时候,虽然答辩的材料非常漂亮,可能还发过几篇论文,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论文的第一、二作者甚至是第三作者都不是本科生而是研究生,本科生在整个论文中的工作可能仅仅是进行校对等细小的工作,对于实验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实验步骤也不能说出所以然来,没有实实在在地参与到实验工作之中。虽然在这种“打下手”的工作中也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锻炼,但是和我们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初衷相距甚远,学生并没有在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高,没有在学术研究或者社会实践中充分锻炼自己。
(二)指导教师所应该提供的指导程度把握不准
在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过程中,教师的指导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指导教师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指导学生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科研创新的方法、形成创新能力。除了教师指导之外,我校还通过其他的要求和规定来帮助学生提高综合能力,比如鼓励学生进行跨专业、跨年级的团队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那些由多名来自不同年级和专业同学参与的创新实验项目,力求学生在团队协作中掌握科研团队管理的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的能力,等等。但是这些都只是辅助教师的指导工作,创新实验项目的中心指导仍然是由教师团队负责。
然而作为教师,特别是首次指导创新项目的教师,多少会有以下疑问:我要以何种方式对项目进行指导、应该给予学生怎样的帮助、在什么时候给予帮助等。由于部分学校缺少关于指导教师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导致有极少数不认真负责的教师几乎没有和项目成员见过面,对于项目进展情况也不过问,使得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知所措,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和锻炼;而另一种情况则是,指导教师过于负责,所有的事情都一手包办,学生只是按照教师的要求按部就班的执行,这也与创新型实验项目的最终培养目的不符。
(三)中期检查形式化,完成效果不好的项目并没有得到终止
大部分高校为了确保“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顺利开展,都纷纷设立了相关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并提出适用于本校的相关评价方法。以我校为例,学校对申报的创新实验项目进行三个环节的评价工作。首先是学生申请项目的评审立项。每年项目申报之后,学校组织校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所申报项目根据其研究价值、可行性等进行客观详细的评审,选择那些选题新颖同时有深入研究价值的项目准予立项,并根据评审结果将项目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予以不同程度上的资金支持。其次是实施过程中的评估审核。学校会在项目实施中期组织学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由专家组给予评价和指导。在中期检查的时候,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项目会被终止,其余项目会根据完成情况和后期计划等进行重新分级。项目结题时,小组成员向专家组汇报自己项目的成果,由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鉴定,遴选优秀项目。如此严格的评审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我校“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顺利实施。
但是在实际的实施中,中期检查环节出现了较大的问题。部分老师出于不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或者对项目发展未来前景的看好等诸多原因,对部分未能按照计划实施或实施情况不理想的项目手下留情,使得90%以上的项目都能通过中期检查。虽然这部分项目可能在后期迎头赶上,但是在前期更大程度上是对项目成员懒惰、松懈的一种纵容,也为之后的学生做出了不好的范例,让学生认为中期检查只是走形式,随便唬弄就能通过,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严谨的科研精神,也不利于对创新项目整体工作的管理。
(四)学校的创新性实验项目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进行科学调查研究也是一样,没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是很难进行的。以我校为例,学校要求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采取立项管理、滚动下拨方式。立项时拨约50%左右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剩余经费,对于优秀项目还会有后期的追加经费。endprint
但是实际中存在创新性实验项目经费分配和使用不合理的现象,并不是说项目经费被乱用于其他与项目无关的地方或者是经费虚高上报,而是指部分项目的经费不能满足项目正常开展所需。比如校级项目的整体经费是800元,基本没有后期的追加;如果项目需要到人口密集的地方实地调查或团队成员根据项目内容发表论文,都是需要大量经费支持的,仅仅800元很难满足开销,导致参加创新实验项目的同学自己出钱进行实验,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申报项目内容的审查工作
在前期审查项目申请表的时候,应该要求学生认真阐明在本次创新项目中每个小组成员的分工,标明目前实验中小组成员不能自行完成的步骤和解决方法,由项目评审专家组进行留存和记录;在中期检查时对于此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考核或审查,根据学习效果或完成情况决定项目是否可以继续进行。与此同时,学校在项目评审时,也应该重点审查选题自主性和可行性,坚持以申请学生为主体,避免出现脱离本科生实际能力的前沿性课题出现。
(二)加强对于教师指导工作的监督,确立相关管理办法
学校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教师在整个创新实验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对于那些为了获得项目的立项机会,申报书和计划书等材料几乎由指导教师独立完成的项目应不予立项,并不再允许该指导教师进行创新实验项目的指导工作。同时,学校应该鼓励指导教师在初期选题阶段适度与学生进行交流,介绍学科的前沿动态,参与学生的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让学生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题。在项目实施阶段,指导教师可以通过每周例会等形式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了解项目的进展,对于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予以纠正。这种做法一方面减少了指导教师的参与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也得到了展现。
(三)适当提高中期检查的要求,设立相关奖惩制度
提高中期检查的要求并不是要求看到学生得到什么样惊人的实验结果,结果仅仅是创新实验性项目的一个小小的部分,只要学生真正作为主体参与项目的全过程,并得到创新思维和科研实践能力的收获,即使最后结题时没有能发表文章、获得专利,甚至是实验没有成功,其结果应该都是可以接受的。学校应该更加关注学生在实验中获得哪些方面的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是否得以提高以及研究性教学方法是否得以推广等指标。我认为这些指标应该成为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标准的内容,鼓励学生真正投身于创新实验之中,而不是集中精力将报告材料弄得完美。
(四)适当加大校级项目的扶持力度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并不是盲目的按照项目成员的申报进行的,而是要结合项目特点、所进行的工作、资金的利用是否合理、是否充分等条件进行审核。如果超额的资金对于推动项目进展有积极的意义,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的话,可以批准增加经费,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则不予批准。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
四、结语
总之,高校在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并加以相应的规章制度辅助,逐渐形成自主实践与培养指导的有机结合,使得“创新性实验计划”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全新途径。同时,高校负责人也要及时发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漏洞和弊端,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质创新人才。
参考文献:
[1]魏东晓.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精细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36-3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