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2015-12-10刘彩清
刘彩清
摘要:《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笔者作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教师,结合三年的教学实践,主要分析在本课程教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由此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提出改革措施设想,以期对《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做出改革,更适应教学的需求,更符合课程设置和学生的要求。
关键词:《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教学现状;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6-0116-02 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支柱产业。要发展文化产业,首先就要规范文化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国家就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文化产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到了21世纪初,又根据WTO的相关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合理完善。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合文化市场要求的专业人才,目前国内大多数开设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校都开设了与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相关的课程。此类课程属于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必修课,本课程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今后的职业规范。因此,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对实现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笔者目前所在学院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生近十年时间,笔者先后担任三轮《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任务,使用的规定教材为陈杰、闵锐武编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此外,笔者还参考了由林日葵编著,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以及由赵阳、徐宝祥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三本书构成了笔者此课程的主要内容。笔者发现这门课存在以下问题。
1.教材内容繁杂枯燥。本课程涉及出版业法律法规、演出与娱乐市场法律法规、网络文化市场法律实务、文物艺术品市场法律实务、广告法律实务等内容,在2012年修订的培养计划中又增加了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使得整个内容繁杂枯燥,既激不起学生的学习欲望,也很难活跃课堂气氛。另外,用于参考的案例分析书籍虽然设计了诸多案例,但是这些案例内容陈旧,解释简单,学生根本无法完全把握其中的内涵,更理解不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最终的结果就是课程结束后学生对课程几乎没什么印象,只是觉得这门课程太枯燥无聊了。
2.学时设置严重不足。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学生开设,共有48个学时,3学分,但除去国庆等假期时间,实际教学学时仅为40学时左右,在规定学时内根本无法完成全部教学任务。笔者每次开设此门课程最后最多只能完成三分之二的教学任务,由此可见这门课程在学时设置上的不合理。
3.实践环节形同虚设。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但是要求学生必须要掌握一定的法律背景知识。可是学生的整个培养计划中几乎没有专门关于法律方面的课程,导致在笔者设计的案例分析环节根本无法理解,最后基本都变成老师自己唱独角戏。再加上学时比较紧张,很难在有限的课时内将理论基础理解透彻,使得任课老师上课也比较吃力,更加重了教学任务。
二、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
要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就需要从根本上进行一些教改,笔者认为对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首先要遵循客观性原则,这也是该课程教改的最基本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要尊重客观事实,遵循文化产业诸行业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正确对待目前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诸如知识内容繁杂、学时不够等问题,结合教学事实进行理性分析,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任务提出改革设想和措施。
2.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立足点,要求将教学模式与教学目的有机结合,使得教学方法尽量与教学内容相匹配,教学内容要与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相吻合,日常教学设计要尽可能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更符合科学性原则,也才能让这门课程真正成为实用型的科学课程。
3.协调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主要是要让影响教学质量的各要素之间彼此协调,共同改进,包括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层面。其中,内部协调是指对教学过程中所涉及各个具体教学要素进行协调一致的改革探索。例如,一个先进的教学理念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教学方法,那这个教学理念就是空谈;反之,如果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去讲授空洞的教学内容,这个教学方法也就变得一无是处。外部协调则是指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教学改革大方向要与文化市场和社会发展方向、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发展方向,以及其他专业课程相互协调发展。此外,协调性原则还应该关注到教学共性与学生个性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教学共性的前提下,尽可能照顾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兴趣点。
4.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教学改革应该照顾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应该覆盖到有关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发展和实践发展的每个环节。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对于教师而言,在努力提高执教水平的同时也要为教师个人发展创造各种条件;对于学生而言,则要既考虑学生专业知识的习得,又注重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和职业能力的锻炼;既重视专业知识教育,又不忽视实践教学。总之,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中遵循全面性原则,将会使教学的内容更丰富,产生的意义更深远。
5.发展性原则。每一种教学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必须随着物质和精神文化条件的改善、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科学研究的创新不断向前发展,使之能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像文化产业管理这样还处于基础发展阶段的学科,知识更新速度快,实践信息密集度高,更要求课程的教学实践要遵循发展性原则,要求教师要以动态化的眼光去理解教学过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学,不断推陈出新,始终保持教学内容的适时性和教学方法的先进性。
三、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与主要措施
为实现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通文化、懂经营”的创新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笔者认为,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实践中,必须紧紧围绕“怎样培养好人”这一工作中心来改进相关教学內容和教学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该课程的教学改革首先要转变教学思路,从“淡化知识传授,强化能力培养”的教学思路出发,在现有学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简化理论教学内容,利用多种方式手段吸引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主要包括:
(一)优化教学内容
根据最新的教学大纲,笔者所在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文化产业概论》、《文化经济学》、《文化市场营销学》、《影视文化概论》、《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艺术概论》等课程。因此,针对《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笔者在教学中将整个教学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总论部分,包括文化产业概述和文化产业政策概述两大章,共用8个学时来介绍;下篇为具体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讲解,利用20个学时来具体介绍出版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美术品市场、广告类等七大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利用10个学时来讲授知识产权保护和文物类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最后留10个学时由学生分组进行相关行业政策法规的案例。
(二)创新教学方法
在不同课程的教学中,要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笔者根据《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试图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教学改革。
1.案例教学法。《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的理论性较强,笔者认为可以从当前比较热点的文化现象入手,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通过制订详细的案例教学计划,引导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景,了解案例中提示的有关事实,主动展开讨论,寻求各事物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法律解决方式,再由老师进行总结评述。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能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尽可能提出自己的看法,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分组教学法。分组教学法要与案例教学法结合使用才能有效。在学期初就将学生分组,每个小组由7~8个学生按兴趣自由组合,每个小组按照不同产业类别收集本产业的资料与案例,并制成PPT文件。等到教学计划执行到相关产业分论部分时,先由教师分析相关政策法规概况,然后由小组成员讲解本小组的产业典型案例。其他同学对报告进行分析讨论,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问,由主讲小组成员予以回应,实在无法解答的由师生共同商讨解决,最后教师要对本组案例讨论进行点评,加深学生的理解。
3.实践教学法。在每一章结束后,教师要布置思考题来帮助学生进一步强化相关知识。同时,在课程学习中还要穿插一些利用图书、视频和超链接的技术,结合这些技术让各个兴趣小组利用假期或周末的时间去实地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并汇报,以此训练学生收集和处理资料的能力。课程最后的期末成绩考核应该结合学生平常完成的课堂作业与讨论,以及实践报告的质量,避免用单一成绩来判断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笔者通过三轮《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的教学实践,努力探索,尽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通过课堂讨论、课后实践和实地调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意识和专业兴趣,当然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逐步去解决。因为教学改革本身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只有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才能逐步完善课程改革与建设,优化教学内容,同时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