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经济的教学思考
2015-12-08卞姗姗
经济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物质基础,中华文明几千年来历久不衰,并在世界上独具特色,这与古代经济的高度繁荣密切相关。谈起古代经济发展的具体成果,学生们大都津津乐道,然而,对于经济现象背后的政策因素以及经济自身的运行模式,却知之甚少。课程标准对本专题的要求不仅是要了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成就,更要探讨经济的基本特点和经济政策的影响。而在实际的教学中,教材却是重史实过程轻分析探讨,这就给一线教师设置了很大的难题,古代经济究竟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内在联系?它们的运行模式又给古代中国带来哪些影响?这些问题中学教师往往很难把握,而在新高考重视材料与情境设置的试题中,考查内容不仅只关注历史现象本身,更多的是关注历史规律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教材中关于古代经济的内容进行深度挖掘,并试图对一些重要概念提出自己的教学思考。
中国古代经济史相关内容在各版本必修二教材中都是从农业、手工业、商业及经济政策四个大方面进行阐述,虽然各版本所选材料和描述方式详略不同,但对于浩瀚繁杂的古代经济史,也只能是蜻蜓点水式的呈现历史概貌,对于某些重要的概念不仅是简略带过,更是全然规避,毫不涉及。因此,仅就教材内容而言,学生很难对古代经济形成更深刻的认识。因此,笔者提出几点疑惑和分析,以期能帮助教师拓展思维,全面理解教材中的结论。
(一)重农抑商保护农业发展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王朝实行的基本经济政策,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人民版和岳麓版教材对重农抑商政策的阐述都侧重于历代抑商的具体措施和由此带来的消极影响。人教版在叙述抑商消极影响的同时也强调了重农政策对小农经济的保护与促进。重农与抑商是一个政策的两面,对于历代封建政府究竟是实行抑商还是隆商,许多学者已有论述,这里姑且搁置不论。笔者想要探讨的是,我们一直认为保护农业生产的重农抑商政策理所当然地促进了小农经济发展,果真如此吗?
自战国商鞅首倡重农抑商以来,中国传统农业就得以在国家全力倡导和监督下成为一种进步的经济形态。“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①农为邦本的强烈意识为后世历代君王所固守不替。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农业作为国本受到特别照顾的同时,也意味着国家的一切都要靠它来滋养支撑。封建帝国的政府开支、军费开支以及对庞大皇室官僚特权阶层的支付费用居高不下,农民赋税徭役的负担就特别沉重,小农经济的积累也极端困难。有学者统计,唐宋以来赋税大体占总产出的30%~50%,人民版教材中说农民要将收成的2/3上缴给国家,“赋重而无等,役烦而无艺,有司之威不向迩,吏胥之奸不可诘……弱民苦于仅有之田而不能去……迫于焚溺,自乐输其田于豪民,而若代为之受病”。①王夫之的这段论述充分说明赋税的沉重已使农民到了“以有田为累”的地步,这样的农业经济又何谈持续发展。
除了征收重税,在征收赋税的导向上,封建国家大都执行“劫富”政策,越是富庶的地区,征收的赋税越重。两宋以后,江南已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随着全国赋税绝对值不断的上升,江浙地区的赋税又显得畸重。“韩愈谓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以今观之,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郡又居两浙十九也”。②江南经济历时几个世纪发展已取得的可观成果,却被不合理的高赋税所吞食,本来还有可能出现经济率先转型的机会也由此荡然无存。固定的赋税如此,再加上各种临时性征收、徭役、兵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层层摊派,农民的处境可想而知。所以,大一统国家强制下分配结构的不合理,是抑制农业经济进一步变革的重要因素。
除了农业自身发展受政策摧残以外,重农抑商对农业发展的阻碍还体现在农业和商业的关系上。根据现代经济学常识,小农经济的发展必将引起商品经济的迅速勃起,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将促进自然经济的分解。对于这样的规律,司马迁认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应该是“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争之”。③这就是说,好的经济政策应该是顺应客观规律,准许人民自由经营的。可是,重农抑商政策却出于富国强兵的“国家主义”需要,将保护小农经济和抑制商品经济相结合,阻断了两者之间良性互动、改善各自处境的通道,既伤害了小农经济,又扼杀了民间工商业。因为,“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尽管有较高的生产水平,能给社会提供出一个较高的余额,但封建统治者总是用劳役、租税和所谓盐铁之利等方式,从农民那里拿走比农民能够提供的还要多得多的剩余,结果造成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沦为‘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的佃农或雇农。如果农、工、商、虞四业是由民间经营的,那么,即使农民因剥削太重而破产了,变成为佃、雇农,他们向地主提供的剩余,仍有可能通过积累而化为工、商、虞各种形式的产业,从而导致社会财富增加和生产的发展”。④然而,重农抑商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割断了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通道,一方面使工商业的利润转化成实际上的税收,作为政府的行政支出和皇帝、官僚的奢侈消费,另一方面社会生产的剩余无法用来扩大生产,农民的经济状况势必更加恶化,社会生产势必日益萎缩,经济生活势必陷入“农桑失业,食货俱废”的绝境。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延续几千年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农业特别“照顾”的同时,不但“使农业本身受到重压,更使农业发展的成果无法扩散、转化、辐射到其他的经济领域,整个经济结构缺乏自身运行的独立机制,变得非常僵硬,难以变革”。⑤教材中对重农抑商政策保护小农经济发展的定论,显然是浮于表面的。
(二)土地私有制与土地兼并
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经济自然离不开土地。因此,三个版本的必修教材都划出专门的篇幅来描述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以及与此相关的土地兼并问题,所持观点也基本一致,即从井田制发展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岳麓版更是明确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包括君主私有、地主私有和自耕农私有三种形式。这样的叙述表面看起来很容易理解,但却留给学生很多疑问:封建社会中的农民是受剥削的主要对象,怎么会拥有私有土地?他们的土地从何而来?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可为何在政权面前毫无保障,这是真的私有制吗?土地兼并会影响国家税收,引起社会动荡,为何还有皇帝带头兼并土地?这些问题不但学生不明白,很多老师也糊里糊涂,教材留下的疑问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中国有土地私有制吗?翻开西方经济学的经典著作,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过,所谓土地私有制就是人们把土地看成是“排斥一切其他人的、只服从个人意志的领域”,“它是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财产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也就是说私有制是具有排他性,不受国家影响的。
反观中国历史,自春秋战国“初税亩”以来,私有土地逐步得到承认。秦以来,民间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转让和继承,土地私有制似乎已经确立。然而,自汉代以来出现的抑制豪强地主的事件,只要政府一朝令下,豪强地主及其宗族的原有田产全部化为乌有。权势再显赫的官僚地主,一旦有罪被抄没,所有田宅、金银、家眷尽数充入官府。这种在古代屡见不鲜的现象能说明地主拥有私有权吗?地主都如此,更不用说农民了。究其原因,还在于中国的社会体制。在中国古代世界,没有西欧中世纪那种国王与各级贵族、商人、市民的协议关系,所有的关系都必须由各种形态的“家长”来作法人代表,而“家长”的顶端就是所有权的最后掌控者——国家或皇帝。这种以血缘家长为代表的集体所有关系,是国与家一体化的特有现象。一个社会体制中,都不存在独立的、自由的个人主体,如何能有纯粹的私有权,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控制程度,乃至对人身的控制程度,都会作用于私有权的实现程度。因此,马克思在说到“亚细亚形态”时,认为“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①“六合之内,皇帝之土”,王家范先生认为“国有产权”才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也正是基于此。
土地私有制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土地兼并。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私有制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土地兼并的现象却始终抑而不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悖论又该如何解释呢?
从贵族政治到官僚政治的转变决定了封建政府必须诱以利禄才能使得官僚系统有效运作起来。然而,一个依靠农业支撑的国家,面对庞大的官僚体系,俸禄支出必然是不堪重负的。因此,俸禄的有限就由额外的收入来补充,高度集权的政府以允许有限度的土地买卖来补足各级权力不能得到满足的缺憾,兼并土地实际就成为国家允许的有权势者获得财富的途径。当然,若任由土地兼并又势必导致国家财源的流失和地方势力坐大,所以教材中说,封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来抑制土地兼并,典型措施即为魏晋以来的均田制。从限田到均田,“国有产权”依旧是最高法则,当危及国家一统体制的状况出现,国家随时都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限制直至收归土地为国有。但商品经济越发展,私有产权的发展越不可阻挡,因此,宋代出现了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但这并不表明国家放弃了土地的产权,而是将“国家主权是最高产权”的原则实行了策略上的转移,即从直接由农民取得收益变为通过田主间接取得收益。即使如此,对少数大田产拥有者,帝国政府也常常要以“朋党”、权臣和贪污等罪名,动辄将其财产与田地尽数“没入官府”,科举制的实行更是使“田无常主”成为普遍现象,“国有”的幽灵依旧无时无处不在。
总之,在两千年的大一统体制框架内,国有产权或强或弱的发挥着无所不在的能量。“任何名正言顺的国有产权,都会受到各种形式的侵蚀,被化公为私;而任何看似私有的产权,历经挣扎,也仍然逃不脱私有产权不完全的困境。中国传统农业产权的国有性质,植根于政治强制度化与产权非制度化的体制环境,在各个历史时期都表现得无处不在,根深蒂固”。②所以,对土地兼并现象的抑制和容忍,都说明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私有制的发展是不充分、不独立、不健全的。
(三)工商业生产高度发达
关于古代工商业的发展状态,三版本都比较具体,从手工业的分类到具体产品,从商业的发展表现到城市的状态,由此给学生描绘了一幅社会经济高度繁荣的表象。可是,工商业经济如此发达,却为何没能推动中国进入近代社会呢?这仅仅是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两大政策导致的吗?
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古今市场都需要买卖双方的互动才能成立,市场流通的活跃与否要取决于生产和消费两方必要的交换能力。中国古代社会不缺生产和消费,但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既存在商品生产,也有很多商品并非商品生产的产品”。①以传统手工业为例,古代手工业的经营模式细分有三种类型,教材中称为官营、民营和家庭手工业。三者中,官营手工业占据着绝对主体的地位,因为从中央到地方,官营手工业覆盖了所有手工业生产的门类。由于产品只面向官府和皇室,又带有政治的强制色彩,所以官营手工业既把皇室官僚乃至政府工程所需产品排斥于市场之外,也剥夺了民间手工业者的劳动时间,对市场经济可谓是双重破坏作用。此外,官营手工业还将民生日用的大宗产品实行专卖,如盐、铁,充当了为国家开辟财源的特殊角色。官营手工业生产的精美产品只为少数特权阶层独占,其追求的是不计成本的质量竞争而非价格竞争,所以根本不能造成市场经济效应,也不能刺激手工业经济的发展。许多重大工艺成果都属于个人即兴创造,没有理论性的总结,也无复制程序的重构观念,不具有推广价值。家庭手工业是农业经济的补充,民营手工业生存在官营和家庭手工业的隙缝之中拾遗补缺,因此这样的生产繁荣仅仅是“历史的假象”。
手工业如此,再来看商业。教材中将宋代作为古代商业发展的分界线。宋代之前,商业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宋代之后,商业经济获得高度持续发展。至明清以后,商业发展更是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如市镇经济的大量兴起和商帮的出现。然而,与手工业生产一样,商业繁荣的表象背后,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商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传统中国的市场不可谓不发达,可是市场的性质却受制于消费的性质与社会效应。传统社会中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特性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贫困,使得他们的市场消费能力微乎其微,而一般的小地主也无力全部依赖市场消费,因此真正拉动市场的还是官僚富商豪奢性的消费。这类消费主要用于操办豪华的婚丧喜庆、贮藏古玩珍宝、建造园林别墅,非一掷千金不足以显示豪奢之气。这种病态的畸形消费只能导致商品经济的虚假繁荣,无益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在“缙绅家非奕叶科第,富贵难于长守”②的封建社会,豪奢性消费持久的经济后盾必然是有权力支撑的法外收入。正因为如此,极端的富有者必定不断攫取政治权力,从而又巩固了集权政治的结构。当市场的发展,建立在生产主体与消费主体严重背离的基础上时,市场必然是缺乏向纵深发展的动力的。
再看与商业发展紧密相连的城市,在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体制下,唐宋以后不断出现的所谓商业性大都会并不能与西方享有自由的城市相提并论,它始终处于国家强有力的政权控制之下,没有良好的人口流动,不存在所谓的“市民经济”。而于城镇经营的商人,若想暴富,则必走官商串联、权钱交易的门路。王家范先生说:“帝国时代富商大贾的存在,表明传统时代的商品经济发展,在政治一体化的框架内,商品经济不能独立运作,不仅没有能对旧的生产方式—政治体制起所谓解体作用,相反它却沦为政治权力的婢女,造成了权力与财富畸形联姻,刺激官僚特权阶层贪欲恶性发作,加剧政治腐败与社会震荡。”③因此,传统工商业的繁荣完全是政治权力背后的历史假象,仅仅是种畸形的没有发展前途的繁荣。
对于教材留下的疑惑,历史教师应该深入研究,但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却不能将这些深奥的理论直接灌输给学生,这会造成学生思维的混乱,反而不利于对历史的理解。因此,课堂教学中必须要遵循由浅入深的原则,逐步提升学生思维的敏感度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认知能力。课程标准对本专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了解古代中国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取得的成果;第二,对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特点形成认识;第三,了解古代的经济政策。从课程标准的要求来看,首先还是立足于基础史实的认知。
教材中对古代经济各行业的发展成果列举的比较详实,但是由于知识点零碎,学生记忆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在教学中最好的整合方式就是表格归纳,并且最好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的归纳。笔者认为,在所有时期中,有四个时期最值得关注,分别是春秋战国、两汉、唐宋和明清,在表格制作时要突出典型成果,一目了然最好。例如明清经济,可以表格列举如下:
学生若能熟知每个时期的表格内容,不但可以形成对历史发展脉络的整体感知,在遇到试题时,也可以对知识点进行迅速定位,减少张冠李戴现象的发生。当然,仅仅是对经济成果进行记忆,还远不能达成课标的要求,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中进行思维的拓展和深化。
我们不妨先来研究一下高考对本专题考查的频率。以2014年全国各地高考卷为例,古代经济中农业考查了4题,手工业考查了5题,商业考查了14题,经济政策考查了8题。显然,高考最喜欢考查古代商业,这不仅是因为商业现象牵涉面广,值得考查,更是因为商业发展与社会转型关系最为密切。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还应多从商业入手进行训练。当然,商业的内容很多,教学中要选取小切口进行层层推进,即所谓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以明清商业发展与社会转型为例。教材中描述了许多商业高度发展的新现象,那为什么这些发展没有能够推动中国迈入近代社会呢?这是一个很难用几句话说清的复杂问题,为了能够使学生有清楚的认识,笔者在教学中选取了一个切入点——商帮,意在通过对商人这一群体的分析来论证传统社会转型的艰难。提供材料如下:
材料1:明代的两淮盐利最大,徽商在两淮盐业中取得优势后,便迅速扩充了财力。
——张海鹏、王廷元《徽商研究》
圣祖以边城险远,兵饷不克,而粮运劳费,乃命商人输粟边仓……(晋)商人喜得厚利,乐输边饷。
——(明)章懋《枫山语录》
针对以上材料,笔者设计了第一个问题:商帮依靠什么因素兴起?这是一个起点很低的问题,学生只要阅读材料就可以发现,徽商的兴起依靠盐业,晋商的兴起依靠军输,而盐在古代是属于专卖物品,因此无论是徽商还是晋商,其最初兴起所依赖的力量都是政府。由此,学生可以获得一个认识,商帮之所以能富甲天下,走的是官商串联之路,并非依靠老实经营而发家致富。有了这样的认识,笔者再提供第二段材料:
材料2:士籍商以赡家计,商籍士以振家声。
——《潭渡孝里黄氏族谱》
针对这段材料,笔者设计了第二个问题:商帮的财富靠什么维持?通过材料,学生可以抓住一个关键词——士。何为士?读书做官的人。原来商人光有财富是不行的,还要依靠做官才能“振家声”。那么,又是什么使得商人走向亦贾亦儒的回归传统之路呢?学生很自然会联想到重农抑商政策,正是这一政策长久实行带来的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才使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做官才是光耀门楣的唯一出路。至此,学生对于传统商人的本质应该有了进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笔者再补充一段材料:
材料3:他们(徽商)一方面耗费巨额利润来促使自己缙绅化,另一方面又将大量财富抛向非生产领域,诸如购置族田,建祠,修家谱,以及提倡程朱理学等,结果不是使徽州产生资本主义,而是成为一个顽固坚持传统宗法等级制的堡垒,这样的商品经济,实质上只能补充和强化自然经济。
——侯建新《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和中国》
从这段材料中,徽商的资金去向一目了然,除科举消费外还包括官场消费、公益消费和购置田产,这样的消费形态折射出的是中国传统商人品格的严重扭曲,所以徽州不但产生不了资本主义,更成为顽固的封建堡垒。至此,对于中国为何不能依靠商人来实现社会转型,学生恐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认识,笔者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有学者认为,明清市场的表面繁荣与两朝政治腐败互为因果。因此,若想从传统中国富商大贾身上找到社会变革所需要的新的社会力量,乃至“资本主义的曙光”,无异于痴人说梦。请问该学者的核心论点是什么?你能为他提供哪些论据?
学生对于提炼“富商大贾不是社会变革的力量”这一论点并不感到困难,但对于如何论证这一论点却很难思考全面。教学中可以让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在学生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教师再给予材料提示:
材料4:帝国时代的商业资本,即使有相当规模的积累,到某一临界点便呈萎缩后退态势,更无进一步深入产业领域,转化为产业资本的可能。它并不建筑在社会购买力不断增长的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基础之上,只能攀援于国家财政政策提供的非常空间,既要与政治权力同流合污,也要时时受到政治权力强烈的干预和百般勒索,机体脆弱,命运无常。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将以上材料和讨论相结合之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论据的总结:商人缙绅化,商业资本封建化;社会购买力低下,消费畸形;经商致富依靠权钱交易,权力支撑;商人承受政府苛税和多种勒索,等等,这些都是限制商业行为引发社会质变的因素。而究其根本,政权,或专制的体制,始终是束缚中国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由此,对于商帮这一新的历史“成果”不能促成社会转型的主题,学生的理解应该全面而深刻了。
历史教学究竟该研究些什么?以往我们关注较多的是课标和高考,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反复思索,恐怕就是历史材料在教学中应用的问题了。历史这门学科的特点注定了历史教学离不开史料,想要把史料选对、选精,就要我们深入研究教材,并在教材的基础上广泛阅读,做到处处源于教材,处处又高于教材。以本文所讨论的古代经济为例,教材留给我们太多思考的空间,如果这些问题教师都不研究,学生又怎能窥得其中奥妙。而教师研究之后,如何将结论告知学生?既要层层推进便于理解,又要准确有效拓展思维,这确实需要教师有坚实的专业功底和较高的历史素养,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热情和精力!
【作者简介】卞姗姗,女,江苏南京人,中学高级教师,南京市中华中学教师,主要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研究和高考命题研究。
【责任编辑:李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