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督教信仰对村落社会生活的影响——基于一个滇中苗村基督教信仰生活的人类学研究

2015-12-08苏斐然

关键词:信教基督教苗族

苏斐然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675000)

在云南中部横断山脉的皱褶深处,分布着大大小小几百个苗族村落。从规模上看,大的村落有一百多户,五、六百人,小的村落仅有几户,二、三十口人。在行政区划上,这些苗族村寨属于昆明、曲靖、楚雄、玉溪四个市(州)管辖,从人口数量上看,约居住有苗族十多万人。分布在滇中地区的苗族以大花苗为多,操滇东北次方言,自称“阿卯”。自上世纪初期开始,受到黔西北石门坎地区基督教运动的影响,一些西方传教士到达滇中地区开始传教,基督教在当地大花苗中得到广泛传播。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基督教的影响力受到了削弱,但直到目前,这些村落信仰基督教的村民人数仍然较多,基督教会组织较为完整,基督教信仰成为当地村民的重要精神生活。龙村①遵循学术惯例,本论文中的地名使用的是化名。是滇中众多苗族村落中的一个,现有169 户581 人,其中苗族580 人、傈僳族1 人。该村距县城69 公里,其方圆近4000 亩的土地上,分布着10 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和众多苗族村落一样,龙村是一个集山区、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闭塞村落,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目前,龙村信教人数约有三百多人,占全部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从社会秩序角度看,龙村社会秩序良好,村内极少发生严重违法事件,村民们为人淳朴,待人友善,重和谐,讲情面,保存着古老的团结互助的风尚。良好的村落社会秩序和村民行为的形成,得益于多方面的原因,如传统道德习俗的教化、地理偏僻带来的安宁等等,但与基督教信仰也有着深厚的联系。鲁道夫·布尔特曼说:“宗教信仰的真正意义在于使人们达到一种新的自我理解”②[德]鲁道夫·布尔特曼:《耶稣基督与神话学》(第五章),李哲汇译,转引自刘小枫主编:《生存神学与末世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年版,第50 页。。一百多年来,基督教已经融入了龙村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并进而对村民的社会交往行为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滇中苗村信教村民的宗教生活

滇中花苗普遍信奉基督教,且信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代中后期。滇中花苗于清朝中后期从滇贵交接处的威宁等地迁徙到滇中地区时,尚未信仰基督教,民众普遍奉行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据《武定县志》记载: “历史上苗族信仰原始宗教,拜山神、树神、猫神以及石头神。1906 年基督教传入,约有20% 左右的苗民逐渐信奉基督教,1970 年以后增至半数以上。”③武定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武定县志》,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第135 页。1904 年,成功在黔西北石门坎传播基督教的英国“内地会”(基督教中的一个门派)传教士柏格理带着澳大利亚籍传教士郭秀峰来到武定县洒普山传教。柏格里与县政府交涉后,得到准许在洒普山苗族聚居区修建教堂和兴办学校,于是留下郭秀峰主持筹建工作。郭秀峰在洒普山建立了内地会苗族总堂,办学校,管理十四个县的教会。1912 年后洒普山苗族教会实际上成为了滇中滇北苗族信徒信仰的中心。新中国成立后,基督教活动在大部分地方处于停止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落实,基督教信仰活动重新得到恢复,信教人数逐步回升。

由于龙村村民信仰基督教时间已达百年以上,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基督教已经深深嵌入村民生活之中。目前,龙村建有一个小型教堂,可以容纳五、六十人参加活动。每周一、三、五晚上,村民们都会到教堂来听牧师、传道员布道、讲解《圣经》,一起祷告、唱赞美诗等。星期天,则到离村子七、八公里远的一个名为石岭的村子参加中心教堂的活动。在龙村,笔者观察到信教村民都只到基督教堂参加活动,村子里尚未见家庭教会。

龙村信教村民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但参加教会活动的以中青年居多。根据笔者观察石岭中心教堂的情况,参加礼拜活动的年老村民所占比例不大,而以年轻人居多,其中不乏八、九岁的男女儿童。在唱诗班中,是清一色的年轻人,且有一些稚气未消的小姑娘站在前排演唱。不过,每周三次在本村教堂举行的活动,人员构成上未呈现明显差异,男女老少人数大体相当。从调查来看,虽然龙村信教群众男女比例大致差不多,但从每次教会举行的礼拜日活动看,参加活动的女性人数要多一些。信徒中没有村组干部。目前,龙村村级组织实行的是村委会主任与村党总支书记同一人担任的“一肩挑”制度,在此影响下,龙村10 个村民小组也基本实现了“一肩挑”制度。作为具有党员身份的村组干部,他们不参与教会活动。当然,村民小组中也有少数非党员干部,但他们参加宗教活动的情形不多。

比起各村的小教堂,石岭中心教堂显得较为高大、恢弘、宽敞,设施齐全,内部陈设也较为规整。从布局看,教堂前方有唱诗班的几台踏步,往下是布道讲坛,讲坛两旁放着脚踏风琴以及音响等。教堂中放着几十排靠背椅,教堂后部还有供教职人员使用的房间。整个教堂可以容纳约四百多人。星期日,附近几个苗族村子的信徒们都会到这里来过礼拜,农闲时的活动人数约有三百多人,农忙时约有一、二百人。为了方便路远的教徒,石岭中心教堂的礼拜活动一般从上午11 点左右才开始。滇中苗村村民们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一般于十点多钟吃饭。星期日当天,因为要到石岭中心教堂过礼拜,所以吃饭的时间会提前些。吃过饭后,大家或走路,或骑摩托,从四面八方赶往石岭教堂。

石岭中心教堂的礼拜日活动程序较为严谨。通常,先由长老或传道员带着大家做祷告,大家随着长老或传道员的祷告有节奏地附和着“阿门”。祷告完后,由牧师或传道员布道。布道者一般有两人,先后依次讲解《圣经》。他们往往先从《圣经》中某些部分的内容讲起,联系日常生活经验展开,阐述其中深义,力图让众人通晓。牧师、传道员布道时使用的《圣经》是老苗文写就的,一般只有年龄较大的人才看得懂。布道使用苗语,不通苗语者无法获知其内容。在整个布道过程中,村民们神情肃穆,安静聆听。布道之后,由教徒们自发地站起来作见证,讲述各自心得体会。接下来,由四、五十人组成的唱诗班有序上台列队合唱六、七首赞美诗。唱诗班唱歌时,表情庄严,唱出的歌声整齐、优美,充满深情,表现了高超的演唱才能。待他们唱完回到座位后,还要由教职人员带领大家齐唱赞美诗,并做最后一次祷告。一般整个周日礼拜活动持续2 个多小时,最后牧师宣布当天的礼拜活动结束,大家各自踏上回家的路。

除了定期到教会参加活动而外,村民们在平时日常生活中从事的仪式性宗教活动并不多。有部分人会在家里祷告,只是由于懂苗文的人很少,所以独自在家读《圣经》的情况极为罕见。唱赞美诗离开了教堂这一特殊的环境以及唱诗班同伴的合作,同样是很难进行的。在村小学进行的教学中,教材和学习计划都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执行,不得进行宗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在村民日常对外交往中,所接触的其他民族信仰基督教的不多,即使是本村人也有部分并不信教,所以教会外的村落日常生活中信教与否的表征显得并不明显。村民们出教堂后,似乎又回到庸常的世俗生活中,然而,每一个教徒内心存在着的宗教信念,仍然会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悄然塑造着他们对待世界的态度,影响着他们为人处世的方式。

二、宗教生活对村民行为的塑造

(一)宗教生活使得村民们更能与人为善

功能主义者认为,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基础之上的有机系统,法律、道德、宗教等在其中都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共同塑造着社会的整体面相。宗教,乃是构成社会的要素之一,在促进人际和谐,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美国当代社会学家波普诺所指出的,宗教可以通过几种方式维护社会现状,比如,宗教仪式能够让社会成员连接起来,宗教使得社会基本规范和价值观念得以强化,宗教让人们对于生活中的艰苦和不平等现象更能妥协等等。①[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493 ~495 页。从龙村情况看,信教村民通过参加教会活动,接受了基督教的神学价值体系,并逐渐形成内心深处的处事原则和道德观念,进而外化为行为规范,而外部行为规范又不断强化着道德观念。宗教教规教义一般均具有启示人们向善的内容,信教村民们在教规教义和道德规范双重作用下,往往会形成与人为善的道德原则,产生向善的基本动机,因此,教会的道德教化功能让教徒们的思想和行为更符合一般社会标准。正如白舍客指出的:“任何一种宗教伦理体系都相信超验的力量揭示了善,并促使人们行善。”②[德]卡尔·白舍客:《基督宗教伦理学》(第一卷),静也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 年版,第45 页。基督教正是这样,主张爱主、顺从、爱人如己,提倡仁慈、博爱、行善。在基督教中,“爱人如己”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戒命,其重要性仅次于第一戒命“爱主你的上帝”。“爱人如己”强调在上帝之爱中爱世界,创立一个人人平等、互为兄弟姐妹的社会,在人类之中维持和谐的默契,使人与人之间共享一份亲情和善意。基督教这些教义,是基督徒人际交往的准则,体现了基督教基本的伦理思想。对于信奉基督教的龙村村民们而言,遵行与人为善就是实践神的意志的表现。这种善良德性在日常宗教生活中经过潜移默化,已然成为村民们内心的确信和行为的准则。从笔者对一些信教村民的访谈中得知,他们普遍认为,信奉基督教使他们心灵得到宁静,情感上有归宿,性格上变温和,愿意帮助别人、原谅别人。这种“由宗教文化传统所代表的那种对自身及其所属群体价值的深刻的历史认同”③钱杭等:《传统与转型》,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 年版,转引自贺雪峰:《人际关系理性化中的资源因素——对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传统的一项评述》,《广东社会科学》2001 年第4 期。,对于村民们形成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作用明显,并促进了在与人相处中的善意和体贴。

从历史上看,苗族本就具有很鲜明的温和气质,这是千百年来民族文化浸润的结果。有学者曾经指出,苗族文化是一种具有明显山林农业特征的温和文化,这是一种区别于北方平原农业文化等的独特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支奇葩。千百年来,浸润于这一文化中的苗族,与藏族、吉普塞人、太平洋群岛土著等类似,都可以称为温和文化民族。④游建西:《从苗族古歌看苗族温和文化的底蕴——值得深入认识的一种农业文化遗产》,《贵州社会科学》2011 年第4期。温和文化,造就了苗族善良的心性和朴实的为人之道,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得到表达。在信教苗族群体身上,民族传统的温和文化与外来的基督教文化不谋而合实现了对接,共同铸就了龙村人与人为善的处世之道。据笔者观察,龙村人保留着同甘共苦、守望相助的传统风气。构成这一风气传承的根本内在原因,除了得益于人们心中的善良心性外,也与信仰基督教密不可分。在龙村,由于没有大型机械,盖房子、修水窖等都需要大家互相帮忙才能尽快完成。在这一过程中,据笔者所见,村民之间能够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密切的劳动协作关系。信仰基督教,使得村民们在对待钱物的态度上表现出与其收入状况不太对应的慷慨。

(二)信教让村民们的行为更符合社会标准

波普诺把社会控制分为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两种类型。按照他的定义,内在社会控制(internal social controls)是“指那些引导人们自我激励并按遵从的方式行动的过程”⑤[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170 页。。宗教的教化作用达到了一种内在社会控制的目的,人们信奉基督教是对神圣的超越性的外在神秘力量的发自内心的虔诚信仰和坚定遵从,有利于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维护。所以,“宗教信仰实际上就是以超自然的神秘方式实现社会控制。”①[美]塞雷纳·南达:《文化人类学》,刘燕鸣、韩养民编译,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年版,第283 页。这正如美国人类学家威廉.A·哈维兰所述:“一种重要的社会控制是宗教制裁,它可能属于内在化制裁。”②[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487 页。

基督教是一种制度化宗教,基督教教规在调整教徒们的心理与行为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影响力甚至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能达到的。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往往只是强制性的外在约束,虽然能让公民循规蹈矩,遵纪守法,但只是达到了外部的人与人的和谐,远远没有能够实现人与自我的和谐,而人与自我的和谐才是人始终愿意遵守社会规范的内在动因。人与自我和谐的实现,往往有赖于宗教、道德等“软性法律”的作用。宗教信徒之所以能够自律,往往是因为坚信宗教的果报是真实存在的,因而他们愿意发自内心地遵从教规,并把遵从它们化为自身的内在要求。因此,较大面积村民信仰基督教,让龙村等滇中苗族村落获得了一种内在社会控制效应,有利于当地村落秩序的维护。

《圣经》的“十戒”,尤其是后六戒中明确规定的“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念别人的一切”③见《旧约圣经·出埃及记》第20 章第12—17 节或《旧约圣经·申命记》第5 章第16—21 节。等,是对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规范性要求,实为信徒必须遵守的日常行为准则。这些戒律,有利于家庭生活和睦、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稳定,最终有利于和谐、安宁的村落秩序的形成。学者的研究普遍表明,信教的村寨,其社会风气比不信教的村寨要好得多。比如,在有60%以上信教人口的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上世纪初曾经是一个酒鬼遍地,吸毒成风,闹事斗殴司空见惯的地方,后来随着基督教的传入,村民喝酒、吸毒人数不断减少,现在这个处于离缅甸金三角不远的边境县,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无毒县”,当地基督教徒刑事犯罪率几乎为零。并且,教会还参与了一些社会服务活动,如消防教育、禁毒防艾宣传等,效果较好。④黄大卫:《感动·触动——我的福贡之行》,《天风》2012 年第11 期。龙村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很多年来,村内社会秩序良好,村民们遵纪守法,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据笔者调查,几十年来,该村几乎从未出现触犯刑律的刑事案件,村内也没有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村内治安状况很好,极少发生偷盗、诈骗等事件。村内发生的一些牛羊被盗等事件,皆为外村人流窜作案所致。

信教还会让人养成节俭、勤劳的习惯。一首流传的民谣可以说明这一点:“信耶稣,真上算,不喝酒,不抽烟,不烧香纸不赌钱,一年省下多少钱。省下钱,好吃穿,过日子,不费难,死后还把天堂上,你说上算不上算。”⑤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178 页。另外,信教对于弘扬家庭美德,稳固家庭关系的作用也较为显著。据笔者的了解,在滇中苗族信教地区,夫妻之间相互忠贞不渝是一种普遍现象,村寨中离婚现象较罕见,这与基督教要求夫妻之间要相互忠诚、和睦相处有直接的关系。

三、宗教生活对村民公共生活的影响

(一)信教产生的归属感有利于强化凝聚力

宗教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涂尔干有一个根本性的思想主题,即认为:宗教是社会的凝聚剂。宗教信仰实际上是一种世界观,即信徒们对世界的一种带有根本性的一致认识,基于这样的认同,一个相对稳定的宗教共同体才得以建立。而在这个共同体中,信徒会产生一种认同感、归属感,进而产生共同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以,信奉同一宗教的信徒之间会形成牢固的关系,这就是一种凝聚力。并且,宗教的这种凝聚力功能能否得到发挥,与社会结构的复杂程度成反比关系,“在相对简单的、同质的社会里,宗教有助于社会凝聚的功能才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⑥孙尚扬:《宗教社会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123 页。龙村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同质化明显的社区,信教群众间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很强,相互之间以兄弟姐妹相称相待,彼此的信任非常牢靠,形成了一个关系密切的村落共同体。

除此而外,信教还有一种功能,即为人们提供安全感和某种慰藉,满足人们对爱的渴望,消除人们的愤感与怨气,使人的精神超然于现实,帮人暂时摆脱现世与人生的各种烦恼。由此,信徒们的情绪得到释放,心理上的焦虑、恐惧、紧张情绪得以释放和平复。一些教徒就对笔者说,没有信教以前心情经常不好,信教后,“心就宽多了,也不和别人计较了,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变好了,也不觉得生活苦了”。实际上,信奉基督教在一定意义上优化了村民关系,无形中减少了村内不少无谓的纠纷。在龙村等村落中,农闲时人们习惯聚在一起聊天。由于生活范围相对狭窄、生活内容相对简单,聊天的主要内容是日常琐事。这些村落故事在相互转述中往往走了样,甚至以讹传讹,导致无事生非,激起矛盾。而《圣经》要求人不能论断别人,因此,信教村民比起不信教村民来更少参与议论别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圣经》所禁止的行为。

(二)教堂作为公共生活空间有利于村民提升公共道德

滇中苗族村落广泛存在的教堂,为信教村民们创造了聚会的场所,填补了村落社会中公共空间的缺乏,“并在乡村社会的具体运作中构成了社区互动和治理的组织基础和资源”①黄剑波、刘琪:《私人生活公共空间与信仰实践——以云南福贡基督教会为中心的考察》,《开放时代》2009 年第2 期。。定期的宗教活动,使得人们聚在一起,感受基督教义中的博爱、平等思想,无形中让村民对他人以及集体事务的责任感得以加强,公共道德不至于出现滑坡。同时,教堂作为一个在教徒心目中颇为神圣的公共活动空间,对进入者有着强大的心理暗示功能,能够培养人们的节制感、秩序感和规则意识,以及对他者权利的尊重,包括保持肃静,不随意出入礼拜堂等。调查中,笔者发现,参加聚会时,虽然人员众多,但他们均能保持安静,精神集中地聆听牧师布道。在教会布道过程中,人们都能自觉地不讲话、不接打电话,当有人违反时,也会受到其他信徒的侧目而视。因此,“教堂式的宗教分享,客观上弥合了他们曾经缺失的组织背景下的公共参与交往训练”②伍娟、陈昌文:《神圣空间与公共秩序的规约——贵州安顺乡村基督教堂的空间布局及社会功能》,《中国宗教》2010年第5 期。,并且,基督教堂的各类活动能够再造业已习惯并依赖的熟人社会,即通过参加教堂活动,使得信教村民们发展出的公共理念与基督教教义、乡村熟人社会的人际交往原则等相互交织、融合在一起,形成滇中苗族信教村民关于公共生活及其运行方式、纪律约束的观念和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教堂为平台的宗教生活在一定范围内再造了乡村公共道德。

四、宗教生活对村民社会交往的影响

苗族历来喜欢唱歌,唱歌除了能用歌声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外,还具有促进交往的社会功能,即“以歌会友,以歌传情,唱歌对唱成为苗族同胞交往的重要媒介。”③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 年版,第1063 页。苗族群众唱歌的天赋在唱赞美诗的活动中得到了弘扬,并且,通过到教堂唱诗,还实现了信教群众的定期交往。滇中山区面积广大,一个村与另一个村之间的距离有数公里到几十公里不等,不同村子之间人们的交往殊为不易。尤其是这些年来,苗族传统的年轻人交往活动渐渐减弱,而劳动之余的娱乐活动又逐渐“家庭化”,因此很多年轻人都把到教堂来参加活动当作结交朋友、交流思想的重要渠道。对很多年轻人来说,一旦不到教堂来活动,他们当中有些人难免会中断经常性的交往。笔者在教堂礼拜日活动中看到,参加礼拜的年轻人中很多是结伴而来的,有几个小伙子还是用摩托车带着姑娘来的。定期举行的教会活动,为年轻男女提供了认识和恋爱的新途径。有学者通过观察花苗教堂后指出了一个饶有趣味的现象:“诗班以未婚青年居多,更为青年男女的恋爱交往提供了条件。”④李昕:《滇北花苗基督徒热衷唱诗原因解析——以云南昆明芭蕉箐教会为例》,《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1 年第1 期。这说明唱诗班具有为年轻人恋爱牵线搭桥的作用。

除了村民在教堂内部的交往外,某些教堂的唱诗班还经常参加周边地区举行的宗教活动,特别是每年收获之后的农闲之际各村寨教堂举行的大型的感恩节或圣诞节宗教活动,这是他们彼此互相交流感情的大好时机。

当然,有一个现象我们必须加以关注,即在信教让人们关系趋于密切的同时,也给龙村等村落人际关系网络带来了新的变化和特征。信教村民们通过参加周期性的宗教仪式活动,结成了一种跨村落的具有归属感的新的社会关系。身处这种社会关系圈中的信教村民们,因为有定期的聚会,有亲密的互动,尤其是有共同的信仰,组成了一个以教会为核心的人际关系网络。他们不仅在宗教活动中“经由仪式的文化整合形成了对想象共同体的认同”①[美]本尼迪克特· 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吴叡人译,上海:上海出版集团,2005 年版,第35 页。,而且还在日常村落生活中把这种想象的共同体从一种精神建构演变为具体可感的共同体实体,突破了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村落人际关系网络和人际交往模式,使得传统村落社会交往和人际网络受到了影响。换言之,龙村信徒与外村信徒由于宗教活动结成的关系网络,是一种基本不带有血缘、地缘关系的新关系网,是对原来的关系网络的突破, “是传统社会初级群体的再次整合,发挥了再造乡村熟人社会的社会功能。”②伍娟、陈昌文:《神圣空间与公共秩序的规约——贵州安顺乡村基督教堂的空间布局及社会功能》,《中国宗教》2010年第5 期。

五、结语

一直以来,龙村具有乡土社会的诸多特征,尤其表现为费孝通先生曾经指出的中国传统农村的社会结构中最突出的特点—— “差序格局”。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高度一致性,使得村内人际关系的网络多限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结成的宗族及亲戚,也包括一些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结成的村民之间的关系。在偏僻闭塞的云南中部苗族地区,由于一百多年前基督教的传入,使得基督教信仰成为镶嵌于传统社会中的异质性结构要素。经过时间的浸润,龙村村民的基督教信仰与苗族存在了千百年的传统习俗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对接,使得当地村民的向善心性和守望相助的民风在信教的过程中得到了强化。这也许是基督教义与苗族传统伦理道德观具有某种程度的暗合的缘故。并且,基督教在潜移默化塑造着村民行为的同时,还有助于村落社会公共生活品质的提升,并推动了当地社区社会交往模式的变革。滇中苗族村落因为信仰基督教而导致的一系列村民行为养成与村落社会变化,充分证明了“社会学之父”奥古斯特·孔德早就提出过的论断:宗教是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机制。

猜你喜欢

信教基督教苗族
以歌为家——在沪苗族务工妇女的音乐生活
基督教与葡萄文化——以《圣经》为中心的考察
杨岳赴苏北调研农村基督教工作
学校教育支持系统视角下信教大学生的理性回归
“因病信教”:中国农民的宗教心理及其发展
试析多神教学者眼中的“叛教者”皇帝拜占庭皇帝朱利安研究系列论文之三
浅谈古希腊艺术,基督教艺术与文艺复兴艺术间的关联
苗族老照片
苗族芦笙制作师
漂亮的“银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