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窝拆迁“蛀虫”
2015-12-08韩雪
文_韩雪
一窝拆迁“蛀虫”
文_韩雪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村地处北京西二、西三环路之间,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环境,拉升了这块土地的价格。2009年,因为周围建设规划的需要,这个村子迎来了拆迁潮。拆迁过程中,由于利益的诱惑,一些村民勾结拆迁公司、公职人员,采取不同的手段,骗取巨额拆迁款和大量回迁房。其中,由于公职人员、拆迁公司权力渎职导致的阵地失守,助长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300多份拆迁户造假材料被审核通过,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金额之大,房屋之多,手段之恶劣,触目惊心。
201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一条不起眼的线索,查处了一起渎职案件,又从渎职案入手,查明了丰台区东管头村拆迁中伪造资料骗取国家补偿的一系列大案,办案人员凭借多年的侦查经验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涉案人员16人,涉嫌受贿、行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多个罪名,查办一个挖出一窝,发现一个带出一串。
举报信牵出线索
北京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区政府授权的,东管头村地区部分地块及代征地的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可办理规划、核准、征地、拆迁等各项前期手续。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敏锐地发现,东管头村拆迁户中有制作虚假的出生证明、营业执照、残疾证等骗取安置房、拆迁款的现象。
村民刘安听说通过办假户口、假残疾证、假营业执照能多得拆迁补偿款和房子,就托人找到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拆迁部的孙宏涛,孙宏涛做不了主,让事主去求拆迁部副部长张群,张群建议通过结婚证和出生证明增加份额。很快,刘安将准备好的各种资料交到拆迁部,孙宏涛对比户籍资料发现张虚增了4个户口、3个假残疾证,还有假营业执照。孙宏涛请示张群怎么办,张说:“审核通过。”
就这样,刘安姐弟两家在分别有4个户口基础之上,又分别在自己家中增加两个假户口,并且签订拆迁协议。可笑的是,其中1人原本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因为造假户口“结婚生子”,原本四肢健全的3位家人变成了“残疾人”。
根据拆迁规定,一个残疾证可以补偿3万元,一个营业执照可以补偿十几万元。该村一户村民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就办了几个假证,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证,能办的几乎都办了……丈夫“残疾”,儿子“结婚”,并且顺利通过审核并签订拆迁协议。
办案人员发现, 在东管头村,伪造各种证明,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办案人员依托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对被拆迁户进行筛查发现,拆迁补偿款在500万元以上的91户拆迁档案中,仅假户口、假残疾证、假营业执照三项,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00万元,涉假率达60%以上。更吊诡的是,这些假得非常“明显”的证明还全部审核过关,审核关口形同虚设。
至此,办案人员初步判断,拆迁审核管理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重大嫌疑。
如果说隐喻是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促动范畴的扩展,那么转喻就是利用事物的相关性促动的扩展。有些范畴化既包含着隐喻又包含着转喻,两者共同作用。图式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基于身体经验而形成的固定的认知结构模式,如路径图式、终点图式,图式与图式之间存在着转换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关系促动的多义现象就是图式转换因素。规约意象是人脑中反映的客观事物和情景的形象和印记,它在量词范畴扩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文中也详细的以日语中的量词“本”为例解释了图式转换和规约意象的作用。
声东击西,外围突破
2013年1月起,丰台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开始针对某开发建设公司拆迁部相关人员展开外围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不辞辛劳,先后调取600多份拆迁档案,调取相关人员职务职责信息、银行账户情况等。待相关证据基本掌握,时机成熟后,他们于2013年4月1日,依法拘传了时任拆迁部副部长的嫌疑人孙宏涛。
之所以选择孙宏涛作为突破口,是因为此人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并且心理素质较差。随后,通过孙宏涛的供述,办案人员进一步搜集证据,发现了北京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张勇的犯罪事实。
北京某控股公司作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东管头地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孙宏涛、张群等人所在的北京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该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两个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办案人员先后拘传时任北京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的张勇,和时任某开发建设公司员工的张楠。同时,办案人员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相关嫌疑人工作电脑、手机进行数据恢复和提取,起获了其帮助被拆迁人造假的证据,成功查获了相关嫌疑人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还发现了其他犯罪线索。
至此,东管头拆迁中系列渎职案件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案情浮出水面
北京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张勇此前曾参与、负责过其他地域的拆迁工作,非常有经验,也有不少这方面的人脉关系。负责东管头拆迁工作之后,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就将4个村集体企业房屋测量的工程交给了熟人姚某的公司,姚某为了表示感谢,曾于2010年七八月份给了他5万元现金。此外,张还分别收受两家单位高管给予的总计6万元的贿赂款,为对方在拆迁定价及索要工程款事项上提供帮助。
除了受贿,张勇作为北京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对下属单位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疏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拆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伪造拆迁材料等问题轻信能够避免,未要求审核人员对拆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且未对审核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大量伪造的残疾证、出生证明、结婚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被违规审核通过,造成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共计人民币77万元。
张勇在供述中承认失职渎职,他说:“拆迁过程中,我分管拆迁部,但一开始就把关不严,抽查拆迁协议的数量太少,只流于形式。伪造的材料如果认真审查是能审核出来的,但都没查。”
此外,北京某开发建设公司拆迁部副部长张群的犯罪事实也基本清楚。2010年10月间,张群在担任北京某开发建设公司拆迁部副部长期间,在负责拆迁材料审核的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4人的请托。在明知拆迁户提供的拆迁材料存在虚假成分的情况下,仍指使当时的拆迁部部长助理孙宏涛违反拆迁政策,对拆迁户的拆迁资料予以审核通过,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事后,张群接受请托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3万元,并将其中的10万元分给孙宏涛。此外,2012年5月,张群在担任某开发建设公司拆迁部部长期间,还帮助一家工程公司协调与保安人员的关系,收受贿赂款2万元。
张楠原是北京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拆迁部工作人员, 2010年11月,张楠曾经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村干部刘某的请托,违规审核通过了对方家里的虚假拆迁材料,造成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共计16万余元。事后,张楠收受刘某给予的贿赂款1万元。此外,张楠还伙同他人共同受贿26万元。
张楠交代,他的职责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拆迁政策审核拆迁补偿协议、户口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房屋出租经营的,还要审核营业执照,村民家中有残疾人的还要审核残疾证。“公司对我们的审核工作没有任何监督和制约,虽然我上面有审核组组长孙宏涛、拆迁部副部长张群、公司副总经理张勇,但这些都只是级别上的规定,没有二次审核、复查等任何形式的监督措施。审核中,只要我对拆迁材料盖上章就可以通过了。”
办案反思
丰台区检察院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还强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从370个造假拆迁户中累计追回安置房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拆迁补偿款上亿元。在全部拆迁户中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配合发案单位对造假拆迁户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同时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完善拆迁审核流程和监管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预防再次发生。
2014年3月,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张勇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张群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孙宏涛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张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却非常有代表性,既显现了渎职行为的危害性,更暴露出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
拆迁体系流程不健全,拆迁审核工作不严密不规范。几乎凭一个或是几个人的一句话就可以过关,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为权力寻租留足了空间。
职责缺失,层层失守,是发生大量造假骗取拆迁补偿的主要原因。按照拆迁规定,开发公司审核拆迁资料应按照拆迁部审核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组组长审核→拆迁部领导审核→开发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的顺序进行。而上级领导的渎职失职行为,造成高层管理监督严重失效,客观上给了部属滥用职权的机会,从审核员、审核组长、拆迁部领导到公司主管领导层层“失守”,最终导致骗迁行为发生。
某些村民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采取办理假结婚证、假出生证、假营业执照,甚至采取虚假诉讼的方式非法获利,这里面也少不了公职人员的参与配合,反映出司法裁判、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丰台区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4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诉讼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违反程序、户籍管理审核不认真问题分别提出建议。
此前,大多数人对于渎职行为的危害理解不深,认为比起贪污受贿,这都是小问题。现在看来,因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导致决策失误、监管不力,使公共财产、国家和群众利益蒙受重大损失,其后果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些渎职犯罪的危害远高于单纯的贪污受贿犯罪,打击渎职犯罪更是要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