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构筑“1234”反腐倡廉主体工程
2015-12-08冯文成
文_冯文成
会同县构筑“1234”反腐倡廉主体工程
文_冯文成
新年伊始,会同县纪委谋划点,投资约50万元,在园区打造了一个集宣传、教育、警示作用于一体的廉政文化展厅及岗位风险防控平台,展示面积达600余平方米。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精心构筑“1234”反腐倡廉主体工程,即围绕“一条主线”,细化“两个责任”,履行“三项职能”,开创“四个亮点”。
围绕“一条主线”。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这根主线,在预防上下功夫,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细化“两个责任”。坚持将考核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细化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建立“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通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批评教育、告诫、诫勉等方式,予以责任追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和同频共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履行“三项职责”。认真做好执纪监督问责三项基本工作,综合运用立项监督、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线索审查、案件查处、函询约谈、警示训诫、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开创“四个亮点”。一是构建四个廉政监督体系。构建承诺示廉、检查督廉、个人述廉、组织考廉等四个廉政监督体系,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并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承诺。二是做好三个约谈工作。扩展约谈范围,做好党政“一把手”、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群众代表的约谈工作,制定《会同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下一级党委、纪委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特别是要从与群众的约谈中查找“两个责任”落实的真正情况。
三是开展两个巡查工作。开展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巡查工作,由常委带队组织六个巡查工作组开展巡查工作。县纪委常委会为每个组每年选定1个乡镇和1个县直单位作为巡查重点单位,巡查方式参照上级纪委巡视方式,实行不间断驻点巡查,巡查时间原则上定为15~20天。巡查中注重发现案件线索,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承担起领导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四是项目化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的要求,通过推动项目实施,夯基础、破难点、树亮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