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法官员额制
2015-12-07
人民公仆 2015年7期
上海实行法官员额制
5月9日,历时一年半的上海高院“法院案件权重系数”专项课题正式对外发布。这一课题是高院党组2013年由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提出并带领课题组开展研究,是员额制改革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上海高院以2013年12月底为基准时间点,对受理案件情况、人员情况依托“大数据”进行分析,依据案件权重以及今后案件的发展趋势等数据,测算出33%这样一个法官员额比例。
根据改革方案,法院人员分成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分占33%、52%、15%的员额比例。这意味着,法官员额比例要从原有的49%下降到33%。今年4月23日,上海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入额法官、检察官薪酬调整水平——暂时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今后法官薪酬标准将与行政职级脱钩,与法官等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