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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观察

2015-12-06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国家标准标准化标准

标准观察

◆ 中欧标准化合作开启新篇章——田世宏率团访问比利时、法国和德国

为加强与欧洲国家标准化合作,配合李克强总理对欧洲国家的访问,应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法国农业部、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和德国国家标准机构(DIN)的邀请,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率团于6月28日至7月6日访问了比利时、法国和德国。

为加强中德在中国制造2025、德国工业4.0标准领域和智能制造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方面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代表团还访问了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德国国家标准化机构和德国电气、电子与信息技术委员会,以及德国西门子公司和宝马公司。与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和德国电气、电子与信息技术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西门子公司签署了合作纪要。

在会见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司长克斯汀·卓尔娜时,田世宏评价了中欧在标准化领域多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人员互访,在大宗贸易进出口领域开展标准化合作,并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标准互认,促进两国标准的协调一致,支撑中欧自贸区建设。

在会见德国经济部技术与创新政策司司长施诺时,田世宏评价了双方在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电动汽车、智能制造、节能环保、铁路、生物技术等领域合作取得的成绩,希望双方继续深化标准化合作,通过高层磋商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德两国政府在标准化领域的合作层次,更好地服务两国产业和贸易发展。

在会见德国电气、电子与信息技术委员会(DKE)主席提斯时,田世宏希望以签署新的合作协议为契机,赋予双方标准化合作新的内涵,在中国制造2025、德国工业4.0、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并网标准化,以及IEC国际标准提案方面加强合作,为两国行业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搭建更广阔平台。

在会见德国国家标准化机构(DIN)主席巴赫时,田世宏就加强中德两国在标准化领域的合作,推动标准化工作更好地支撑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会谈。与巴赫在联合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加强两国标准及标准化信息交流,联合开展标准化人才培训,以及两国国家标准翻译和出版销售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出访期间,田世宏还就中欧城市间标准化合作与各方进行了探讨,全面介绍了我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情况,阐述了我国制定标准化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标准化发展的思路与举措,表明了我国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的态度,进一步深化中欧标准化领域合作的决心与信心。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我国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受到ISO等国际机构好评

近日,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邀请,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在新加坡举办的ISO地区版权政策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来自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印度等22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国代表播放了《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在中国》的宣传片,全面介绍了我国政府在保护国际标准版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阐述了国家标准委在制定版权保护政策、推动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的思路与举措,表明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履行作为ISO常任理事国义务的决心与信心。

我国在打击国际标准侵权盗版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得到来自ISO和国外标准化机构参会代表的广

泛肯定,会议表示将把我国成功经验和做法向各成员国推广。与会代表还就当前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国家标准委于2012年成立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制定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行为和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并指导由中国质检出版社等20家标准出版社组建的“标准出版机构自律维权发展联盟”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国际标准版权。“打击针对标准的侵权盗版行为”连续3年写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将“打击针对标准的侵权盗版行为”列为全国“双打”行动的重点工作。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7月17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以及法制办等22个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提到,《标准化法》修订已列为本届人大一类立法项目,要求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交审议。国务院将《标准化法》修订列入配合改革的优先立法项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也明确要求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田世宏强调,目前修法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遵循《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改革方案的精神和内容;二是要从实际出发,既借鉴国外经验,又要考虑中国国情,既要考虑长远,又要兼顾当前,遵循法律修改的原则和规律;三是要体现“放管治”的理念,通过法律修改,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实现放开搞活、精准管理、多方参与、多元共治。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充分研究并积极吸纳各部门意见,尽快完善修正案草案并报送国务院。同时,也希望各部门加强配合、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标准化法》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副司长郭启文指出,《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为修法提供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质检总局要在改革方案的框架范围内,吸收各部门意见,充分利用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商沟通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修法进程。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2015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发布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2015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63项,拟开展预研究标准建议25项,在研标准项目备案13项,地方标准项目备案8项。

通知要求:“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作为国土资源部组织国家标准立项和行业标准报批的依据,标准起草单位需认真组织实施,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协调,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拟开展预研究标准建议”,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需协调落实研制任务及经费,尽快启动标准预研究,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协调落实任务;“在研标准项目备案”,有关单位需在国土资源标准体系框架下,加强标准项目立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项目研究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项目研究进展,加强衔接协调;“地方标准项目备案”,各省级国土资源厅需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研制,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衔接协调,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好技术储备。

通知还强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发挥好标准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来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在标准起草中,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需求,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为“中国制造2025”发力

国家标准委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的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将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制智能制造技术标准,包括智能制造关键术语和词汇表、企业间联网和集成、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智能传感器、高端仪表、智能机器人、工业通信、工业物联网、工业云和大数据、工业安全、智能制造服务架构等一大批标准。在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制定以智能化为特征的重大成套装备、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成标准,在大飞机、发电和输变电等优势领域,围绕关键用户需求,应用综合标准化模式,推进标准综合体研制,继续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项目。搭建标准化验证测试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针对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服务5个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二是强化基础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紧贴工业“四基”发展指导目录,重点制定关键零部件所需的钢铁、有色、有机、复合等基础材料标准。重点提高轴承、齿轮、液压气密等关键基础零部件性能、可靠性和寿命标准指标。集中研制铸造、锻压、热处理等先进工艺及基础制造装备标准,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在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重点领域选择核心企业,推动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运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标准的研制与对标达标活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标准的衔接问题,提升基础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寿命。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加强产业升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制修订2000余项技术标准。重点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助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重点围绕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在大型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民用航天、智能绿色列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智能电网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核电装备、高端诊疗设备等领域研制一大批标准,突破共性关键技术与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在铁路、航天、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研制一批高端装备国际标准。积极推进船舶、海洋、信息技术等国际标准取得突破。加强“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大宗商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围绕航天、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装备走出去,提出中国装备标准名录。加大标准互认力度,增加标准互认的国家和标准数量,成体系开展急需标准外文版翻译。

此外,国家标准委还将加快标准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发挥已批准筹建中关村、华南中心、广州等3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优势,强化技术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第39届ISO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7月21日,2016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ISO主席、鞍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张晓刚出席会议。

支树平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是ISO常任理事国,担任ISO主席、ISO理事会和技术管理局常任成员,第39届ISO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认可,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件大事。

他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在全球经济治理结构调整和国际投资贸易领域竞争加剧的新趋势下,大会各承办、协办单位要紧贴需求、放眼大局,从发挥标准化支撑国家发展的角度,认识办好ISO大会的战略意义;从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的角度,认识办好ISO大会的政治意义;从展示我国国际形象的角度,认识办好ISO大会的深远意义。

支树平指出,距2016年ISO大会只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很重。各承办、协办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创新务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会议筹备“精细化”、会议召开“高质量”、会议成果“求实效”、会议宣传“上水平”,努力将此次大会办成一届富有成效的国际盛会。他要求,筹委会及各筹备工作组要根据ISO大会会议多、规模大等特点,加强领导、团结协作、落实责任,抓住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向高端迈进的难得机遇,全力保证大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更好地推动我国质检和标准化事业发展。

会上,田世宏宣读了《质检总局办公厅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成立“2016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隋振江表示,北京市政府对第39届ISO大会高度重视,将充分发挥北京市多次承办大型国际活动的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和地理优势,积极做好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办好本届大会。张晓刚代表国际标准化组织,介绍了承办ISO大会的意义及ISO正在制定的5年战略规划,并从ISO角度对我国承办此次大会提出了要求。他希望通过主办本届大会,向世界展示中国人的风采、中国标准化的风采,展示北京和中国的进步与变化。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向参会代表介绍了ISO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以及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与会代表围绕筹备工作方案和提交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的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水平的要求,此次会议确定第39届ISO大会公开研讨会主题为“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

ISO大会是ISO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会议。第22届ISO大会曾于1999年在北京成功举办。第39届ISO大会将于2016年9月18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有来自ISO的165个成员、10多个国际组织、区域组织的代表参会,成为全世界最顶层的标准化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峰会。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第39届ISO大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ISO大会将转入中国频道。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2015年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工作组会议召开

7月15日,2015年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工作组会议在京召开,国家标准委副主任、联合推进工作组组长殷明汉出席会议。

殷明汉就做好当前节能标准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发挥好联合推进工作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的职能,协调解决节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二是要抓紧修改和完善2015年节能标准化工作要点,尽快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化示范工作方案和节能标准化体系研究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和采纳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推动落实。

会议宣读了《国家标准委关于建立健全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的通知》,审议通过了2015年节能标准化工作要点,并原则同意节能标准化示范工作方案和节能标准化体系研究工作方案。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启动

日前,国家标准委启动了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中国电子学会等39家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此次团体标准试点有两大特点:一是成果转化,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组织全国性学会围绕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3D打印等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团体标准的研制,促进产学研融合,充分发挥标准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的基础作用。围绕机器人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迫切需求,中国电子学会将制定机器人基础模型、小型娱乐机器人设计和码垛机器人等团体标准,助力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机器人领域新标准体系,促进机器人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二是提升产业竞争力,新兴交叉领域和市场需求空白领域是团体标准开拓的重点,试点将围绕智能交通、物联网等领域开展团体标准的研制,促进优化上下游产业资源形成产业链,助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将以北斗系统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信息为基础,融合多种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制定汽车信息服务团体标准,促进解决智能交通和汽车服务诸多问题,保护我国的汽车信息资源安全,助力汽车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融合,形成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产业链。

国家标准委将建立团体标准化相关制度,组织试点单位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并在试点基础上提出团体标准服务、引导、规范和监督的建议,开展良好行为评价,完善团体标准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推动营造团体标准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系列白皮书发布

7月14日,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论坛”在京召开,与会者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划与政策、标准化工作重点、关键技术标准等内容展开交流和讨论。

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伯虎作了《智慧云制造(云制造2.0)——“互联网+制造业”的一种智造模式和手段》的报告,他指出:“标准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服务创新和规范市场的重要作用。”

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组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作了《信息化3.0与互联网+》的报告,梅宏表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创新最活跃、带动力最强、渗透性最广的战略经济产业,已成为世界各国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先机,以及确立竞争新优势的战略制高点。

电子标准院还举行了《掌握标准》上线仪式,发布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究》《智能终端与智慧家庭标准化》《无人机遥感》《对象标识符(OID)(V3.0)》《中国数据中心能效研究报告》五个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系列白皮书。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移动互联网+”标准化正式起航

日前,在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移动互联网应用和终端技术工作委员会(TC11)第十一次全会上讨论通过了设立“移动互联网+汽车”、“移动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健康”3个子工作组的决定。该三个子工作组分别挂靠在总体工作组(WG1)、业务平台与应用工作组(WG2)和终端

工作组(WG3)。

目前,TC11已经开展了“移动互联网+汽车”“移动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健康”相关标准的研究,为了更好地加强这三方面标准化工作,前期子工作组的工作机制将在所挂靠的工作组架构下,按照联合项目形式开展相关领域基础性、架构性问题的研究,做好顶层设计,推进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WG工作组现有“移动互联网+”项目仍在相关WG工作组开展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将项目整合归拢到对应的子工作组。

(摘编自通标网)

◆ 数字城市一卡通国家标准发布

7月3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GB/T 31778—2015《数字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 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随着城镇化和城市信息化的发展,城市一卡通现已发展成为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城市信息化项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60个城市建立了不同规模的IC卡系统,累计发卡量超过5.8亿张,其中互联互通卡1.2亿张。截止到2014年10月,实现互联互通的城市为50个,预计今年年底互联互通城市将达到70个。

目前,城市一卡通的应用领域,从最初的单一公交应用发展到实现城市综合交通、燃气、自来水、供暖、数字社区、路桥收费、公园景点、小额消费等50多个领域应用,未来将在公共自行车、智慧社区、移动消费、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领域开发应用。

数字城市一卡通国家标准规定了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卡技术要求、业务流程、数据清分、数据接口要求、通信要求和安全要求,以及标准中涉及的相应术语、定义、符号等。可以满足城市内综合交通(公共汽车、地铁、轻轨、轮渡、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公用事业缴费、风景园林、社区应用、停车场管理等多项业务需求的系统。

此外,标准还对互联互通标志进行了规定:标志以白色为背景,衬托出蓝色的“CU”文字变形和红色的“City Union”造型;互联互通标志的防伪标志为围绕在主题造型周围的42个“City Union”字样构成。该标志主要用于区分和标识城市一卡通领域的相关产品及服务是否具备互联互通功能。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信用B2B第三方交易平台信用规范》通过专家评审

7月9日,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信用 B2B第三方交易平台信用规范》专家评审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市场协会、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电子商务协会等单位的9位专家担任审查会委员,对标准进行了评审。

该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电商所(众信中心)主导编制。标准主要从平台资质、卖家管理、商品审核、交易服务、配套服务、信息安全与保密等维度对B2B第三方交易平台信用进行规范 。

(摘编自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网站)

◆ 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国家标准出台

7月20日,国家标准委召开媒体通气会,邀请有关专家对新发布的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进行解读。

电梯是模块化设计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350万台,其生产量、保有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然而随着电梯数量的增长,运行多年的老旧电梯也快速增多,电梯部件功能退化给电梯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机的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因此,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

新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

制动器作为电梯的关键部件,会因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导致制动器出现卡阻现象,容易导致电梯溜车、墩底、冲顶等严重安全事故。此次标准把“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出现卡阻现象”作为制动器报废技术条件之一,将大大地减低此类风险。悬挂钢丝绳作为电梯的曳引和承载部件,承载着轿厢与载荷和对重的重量,以及实现曳引驱动。悬挂钢丝绳变形或损伤不仅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损坏,还会对曳引轮和滑轮造成异常损伤并加速损坏。标准把“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作为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之一,将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

该标准由我国自主研制,目前国际上尚无相关的国际标准,发达国家也无相关标准。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新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弥补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缺乏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空白,为电梯服务过程中的主要部件报废提供技术依据,也为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在用电梯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二是将加快推进在用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保障了乘用人员的安全。三是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以上海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有2万余台,如根据15年的设计寿命全部整体报废,以平均每台耗费40万元计算,就需要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而只报废并更换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电梯继续保持安全运行,以更换20%的部件计算,可以节约超过64亿的资金。

下一步,国家标准委还将加快推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研制,完善电梯产品的报废国家标准体系,提升老旧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 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代替GB 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标志由几何形状、安全色、表示特定消防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构成,向公众指示安全出口的位置与方向、安全疏散逃生的途径、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火灾或爆炸危险区域的警示与禁止标志等特定的消防安全信息。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自1992年首次发布以来,消防安全标志已在各类建筑和场所中广泛应用,对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将消防安全标志分为火灾报警装置标志、紧急疏散逃生标志、灭火设备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方向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等6类,共有25个常见标志和2个方向辅助标志。该标准规定了每一种标志的含义和说明,以及实际制作使用的标志型号和对应的公称尺寸,提供了消防安全标志、文字辅助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组合使用的应用范例。

该标准在修订中,参考了国际标准ISO 7010:201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注册的安全标志》等有关消防安全标志的内容,与我国现行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类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保持了基本要素的一致性。根据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特点和群众认知习惯,新版标准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消防电话、推车式灭火器、消防炮等标志;将紧急出口、击碎板面、消防梯、消防水带、当心火灾——易燃物质、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的名称分别修改为安全出口、击碎、逃生梯、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物;修订了消防按钮、安全出口、滑动开门、禁止堵塞、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当心爆炸、禁止用水灭火、禁止烟火、方向辅助标志等标志的细节。

(摘编自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网站)

◆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等2项国家标准出台

7月3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GB/T 31771—2015《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GB/T 31772—2015《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应为年龄在18~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等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应该具备的技能所做要求也极为详细。以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为例:提供金牌服务的母婴生活护理员需要在从事过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或同等级的相关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熟悉产后常见病的症状及预防,可以根据新生儿和婴儿生长发育的特点,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引导并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五项行为训练……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具备72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累计72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

《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把家政服务机构从低到高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星级,字母数量越多,表示家政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越强。其等级划分依据家政服务机构在综合实力、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服务质量4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评定,每大类内容都有细化的评定标准。作为基本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可保障经营需要的场所;在工商、民政等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有3人以上(含3人)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对服务员进行培训的场所,并对所有服务员进行岗前培训;能够每年组织服务员进行健康查体;能够为服务员办理第三方保险。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京津冀:共推物流标准化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 〔2014〕64号)和《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精神,近日,由财政部经建司、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牵头组织,京津冀三地财政、商务部门共同就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在京进行研讨。

会上,北京市作为第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介绍了目前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如何推进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提升、如何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和加强资金监管、如何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如何建立较好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工作方式等问题阐述了有关想法和建议。

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王小龙、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以及津冀两地对北京市前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形成的试点经验表示肯定。会议决定,成立三地共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联盟,在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中,三地保持政策协同、工作对接,力争实现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设施设备技术互认、流程规范互认、诚信体系互认、统计监测分析共享,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提升。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珠海: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实施标准化战略

从2016年起,珠海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珠海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凡在珠海市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参与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珠海市于2008年制定《珠海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此次修改后的《办法》扩大了专项资金资助范围,涵盖了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科研项目、各项标准化活动、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科技创新驱动、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国际、国内高端标准化活动,占领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制修订高地,掌握标准制修订话语权。

根据《办法》,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市级)和联盟标准的制修订等,国际标准的资助标准最高,每主导制修订一项国际标准给予30万元以内的资助,每主导制修订一项国家标准给予15万元以内的资助。对于承担国际、国家、省、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单位,最高可一次性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珠海市每年安排60万元以内的经费用于资助免费提供标准审查服务,每年安排50万元以内

的经费用于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免费培养。

修改后的《办法》实行申报项目评审制,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廉政风险,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单位,除追缴资助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外,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四川:出台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50项以上,建设省级以上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5个左右,使四川省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趋于完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实施与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方案》指出,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协调配合。完善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运行机制,优化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构建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将强制性标准实施纳入各地节能目标考核。重点加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企业执行标准监管、能效标识产品管理、建筑工程能效管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引导推荐性节能标准的实施等。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海南:建立省级绿色建筑全程监管标准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将自8月1日起执行。施工图审查机构自10月1日起按《基本规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新规适用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包括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海口地区政府投资、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其他需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的项目。

截至去年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全国2538项、建筑面积2.92亿平方米,海南省仅占9项、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全省85%的市县没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65%的市县没有绿色建筑。

(摘编自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北京:加严标准倒逼家具行业洗牌

近日,北京市连续发布了5项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其中,针对木质家具制造业的《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称为家具制造行业“最严格的地方环保标准”,旨在控制VOCs排放,已于2015年7月1号正式实施。

标准除了对木制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提出要求,还对家具生产环节中的涂料性质、使用量、生产环节中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等生产流程做了详细规定。 《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定值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对于新标准,有专家表示,水性漆的VOCs排放量是油性漆排放量的1/10左右,但是由于水性漆对技术、生产工艺等要求更严,成本也高,目前在国内家具行业并未普及。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不更换水性漆,不改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达到标准要求是不可能的。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何法涧表示,新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推动北京市家具行业产业升级的好机会,必然会通过技术革新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深圳:两项进口粮食行业标准正式通过审定

近日,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进口大豆品质检验方法》《进口玉米品质检验方法》两项行业标准正式通过审定。此两项标准是我国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中首次以商品种类进行品质检验的新标准。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大豆、玉米进口国之一,2014年进口大豆、玉米量分别达到6000多万吨、230多万吨。据检验检疫部门监管情况,进口粮食品质参差不齐,检出杂质、损伤粒、水分含量超标等不合格现象频发。

对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着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综合参考分析各主要贸易国的粮食品质检验标准,对上述两项标准中的名词术语及检验方法进行了重新制定,并在两年时间里对41.1万吨、货值1.4亿美元的粮食品质检验委托业务中进行了实际应用。

(摘编自国家标准查询网)

内蒙古:全国首个畜产品安全追溯地方标准将实施

日前,内蒙古畜产品安全追溯地方标准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畜产品安全追溯地方标准。

内蒙古畜产品安全追溯地方标准的编制由自治区经信委组织,邀请中国电子信息标准化研究院主持,联合内蒙古物通天下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科技大学等国家级研究中心共同编写。标准包括《基于物联网的畜产品追溯应用平台总体结构》《基于物联网的畜产品追溯服务流程》《基于物联网的畜产品追溯数据格式》《基于物联网的畜产品追溯读写技术要求》《基于物联网的畜产品追溯标签技术要求》5项内容。

内蒙古畜产品安全追溯地方标准的制定,为自治区畜产品安全监管、打造自治区草原绿色畜产品领先品牌提供技术支撑。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畜产品追溯管理过程,全程监控牲畜养殖及肉制品生产全过程,并为肉制品的追溯建立准确可靠的信息,实现对牲畜肉制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畜牧业的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畜牧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国畜牧业的发展。

(摘编自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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