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如何突出“被消费”的重围
2015-12-06
文_本刊记者
女性如何突出“被消费”的重围
文_本刊记者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以及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使得女性被物化的现象由来已久,有些人在潜意识中似乎已经适应甚至默认了这一病态的社会逻辑。近日,本刊记者(以下简称“记”)就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女性为何也会沦为“消费品”以及如何才能让女性走出这一尴尬境地等相关话题,采访了湖南商学院教授、著名女性学专家骆晓戈(以下简称“骆”)和湖南女子大学妇女/女性研究中心的李蔚老师(以下简称“李”),共同分析和探讨相关话题。
社会性别的塑造存在缺陷
一些女孩子只能等待,被动地“招商”,养成“美女”,学会高消费,学会享受,让他人买单而非主动“建设”美好的未来。
记:男性和女性都是社会结构中的基础“细胞”,为何偏偏一些女性会沦为“消费品”?
骆:从社会学和社会性别研究的角度来看,人的性别分为“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所谓一个人的性别形成,这里特指社会性别,意思是指性别的社会文化特征,也是大家爱说的“男人气质,女人气质”“男人味,女人味”,社会性别理论的立论发现,所谓女性文化、气质、身份,不是与生俱来,不是生理造成,而是后天在社会生活中由于话语权的不同而形成的。因此,要提倡性别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尤其是进入决策和公共事务时更应提倡这种观点。所以,沦为“消费品”的女性,更多的是社会性别形成中出了问题的“女性”。
记:为什么说社会性别塑造中存在问题的“女性”更容易沦为消费品,哪些因素影响着社会性别的塑造?
骆:一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或者她的性别社会化过程,主要受到四个方面的影响: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同龄伙伴和大众传媒。我认为当下的中国男人和女人,在自我认知和性别社会化过程中受到以上四个方面的制约,因此都一定程度上存在问题。
比如家庭父母方面,当下一些地方流行的说法,某个家庭生了女孩,便说成是“招商银行”,生男孩则是“建设银行”。这孩子尚未出生,家庭就给了他或者她一个特定的期待——社会性别的定位,而且是与金钱密切相关的社会定位。女孩子只能等待,被动地“招商”,养成“美女”,学会高消费,学会享受,让他人买单而非主动“建设”美好的未来。
我们下乡调查所见,乡村的留守儿童中女童为多数,往往一个家庭有多个孩子的,外出打工的父母选择把男孩子带在自己身边,随父母在流动打工的城市长大,而女儿则寄养在祖父母家、外祖父母家或者亲戚家中。
对性别社会化的影响最大的应属大众传媒,过去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发达的传媒,有人说现在是网络时代,尤其是近40年,极为发达的媒体遇上市场经济大潮,几乎是一夜间,商业广告铺天盖地,首先夺人眼球的就是用女性身体做卖点。
社会平等有待进一步落实
面对等级和差异,某些女性通过婚姻或者两性关系改变自己的身份和阶层,实现向上一个阶层的流动。
记:女性在被物化的过程中,虽然更多是被动且无奈地接受现实,但是否也存在主动趋从的现象?
李:这是社会现状,也是女性不能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中国虽然进入现代社会,但是受传统观念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女性依然处于弱势,并没有得到真正彻底的平等对待。虽然在法律上女性取得了理论上的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不然,现在依然是一个男性主导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规则,更多的仍然是倾向于维护男性权益。
这些因素,决定了女性的社会活动空间和能获取的社会资源相对有限,甚至不足以保障其自身的发展。为了解决这种困境,只能接受被物化的现实,甚至愿意通过被物化的形式换取相应的社会资源。
骆:除了男女的不平等,还存在身份的不平等问题。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身份制度弊端,中国的女性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层:城市职业女性、农业女性、女农民工(俗称“打工妹”)。出生在农村进城打工的女性虽然可以在城市里生活和工作,但由于她们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市民身份,参加工作也不能享受市民和正式职工的待遇,这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面对身份等级及其差异,某些女性通过婚姻或者两性关系改变自己的身份和阶层,实现向上一个阶层的流动。 婚姻是女性实现社会流动的十分重要的途径之一。当今社会流行“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等等说法,这些俗语经不起社会性别的考验,有误导女性角色定位之嫌,却又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女性通过婚姻或者性关系来实现社会流动的现实。而社会上所谓“二奶”现象,就是企图通过畸形的两性关系改变其社会地位。
记:你们所说的平等问题如何才能破局,从而保障女性权益?
骆:对于身份的不平等,应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社会结构。一个健全的社会管理机构应当由政府、非政府公益组织团体和非政府赢利市场经济机构三个单元构成。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的能量被放大,似乎任何价值标准都可以用金钱来“搞定”,来量化和购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社会转型期的公平竞争,确保每一个人享有全民性质的社会保障,其实还要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和非赢利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推进,赢利性的市场经济只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而非社会生活的全部。
李:应该加强社会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女性沦为“消费品”不能只在女性身上找原因,应该思考一下谁才是“消费者”。没有市场需求,商品自然也不会被生产。而这个市场的主力军则是有权有钱的人,但金钱只是权力的附庸,所以关键还是要约束权力。为什么很多男性贪官都有二奶、小三或者情妇?贪官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消费女性。更多敢冲破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的还是在社会上处于优势地位的人。让有权、有钱的人与普通人同样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同等约束,社会平等才能够实现。
如何让女性从尴尬境地“突围”
好的、合理的制度虽然不可能让100%的女性杜绝被“消费品”化,但至少可以让90%以上的女性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她们的创造力才能够与男性一样,得到正常发挥。
记:随着社会发展,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不断朝好的方向发展,女性沦为“消费品”是否只是阶段性的阵痛?
骆:2014年召开的中国科协年会女科学家高层论坛上,有这样一组数据:2012年,我国在读女研究生超过84万人,占研究生总数的48.98%,其中女博士超过10万人,占博士生总数的36.45%。这组数据确实表现出我国女性的社会潜力在不断提升。然而,很多人却忽视了一组更为关键的数据——就业率。当这些女硕士、女博士毕业后进入社会,就业机会是不容乐观的。所以,同一年的数据还显示,我国高校专任教师中女性有70多万人,占全体专任教师人数的近五成,不过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不到三成(28.57%)。而在中国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最高殿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女院士仅占院士总人数的5%左右。女性知识人才基数大,进入高端领域的则很稀少。
从上述数据中还能看出一个问题:女性除了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劣势外,这种劣势在经济生活中更为明显,女性无法从经济上独立,就很难真正地独立。
李:如果大的社会环境不改变,我对此持悲观态度。而这种大环境,更多的是从国家层面和制度层面而言的。我曾经留学日本,虽然同样是受儒家文化影响,也存在传统思想的残余。但由于社会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到位,日本社会的女性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程度要好一些。
记:如何才能让中国女性走出这一尴尬境地?
李:首先,在女性社会性别的塑造上应该有所改变。“小家碧玉”“大家闺秀”的定位都不再适合当代中国女性,要从小培养她们自立、自强的性格。湖南女子大学妇女/女性研究中心正在做这方面的尝试,我们在长沙市伍家岭小学开展了一个相关课题的研究。在五年级学生中开展社会性别教学时,我们让男生体验缝扣子,让女生尝试在木板上钉钉子,从而让女孩子知道,这些“男性”能做的,她们也能做。这样做有利于她们长大了不会只想着依靠男人,而懂得自己奋斗。
其次,是在大众宣传上应该改变观念,不能过度物化女性。利用审美刺激消费不能说是错误的做法,但是“广告=商品+女人”是应该被否定的。
最后,也是关键性的,还是在制度和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上。让女性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向高层次流动的渠道。在社会精英阶层中,女性所占比例太少,扩大女性在社会决策层面的比例,让女性能够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源,才是改变这一现状的基础。
骆:女性要想从“消费品”的尴尬境地走出来,仍然靠的是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仍然靠的是姐妹情义的互帮互助。但是,单一性别的努力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关键在于将“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这是联合国推进性别平等的重要口号,它指出,各国政府的计划或行动,包括出台的立法、政策或项目计划,都要评估对妇女和男性产生什么影响。在设计、执行、跟进、评估政策和项目时考虑并保证使妇女和男人都能在其中平等受益,有关政策应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它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性别平等。
好的、合理的制度虽然不可能让100%的女性杜绝被“消费品”化,但至少可以让90%以上的女性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她们的创造力才能够与男性一样,得到正常发挥,因为女性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和历史的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