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依法治国与公安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
2015-12-06马凌霁
马凌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0038
浅析依法治国与公安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
马凌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0038
公安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201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公安政治工作虽然随着时代步伐不断改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但涉及到法治化,其仍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新时期新背景下不容忽视的,否则将会同时阻碍公安政治工作和依法治国二者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应加快促进依法治国与公安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在推动公安政治工作法治化与使依法治国融入公安政治工作的进程中,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彰显中国特色。
公安政治工作;依法治国;问题;法治化;有机结合
一、公安政治工作概述
公安政治工作是党在公安机关中进行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主要包括教育和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始终坚持忠诚地贯彻无产阶级的意志,贯彻党的宗旨,忠诚地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服务。公安政治工作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事化的公安队伍服务;同时保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提高,保证公安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公安政治工作正是由于这样“服务保证”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依法治国要义概述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首次将法治作为主题。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除此之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坚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使其更加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了全新、全面的解读,给我国当前各项工作都赋予了新的责任与使命。公安政治工作也不例外。
三、公安政治工作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公安政治工作和依法治国方略二者相辅相成。
一方面,公安政治工作通过教育、宣传与管理,端正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态度,使其树立起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守法而执法,更好地维护好社会治安。而公安政治工作一旦出了问题,民警自身都难以知法、守法,何谈执法?因此,做好公安政治工作,使广大公安民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且有效执法,在社会上树立起榜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必然有利于依法治国工作的顺利有效推进。
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为政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依法治国的实施,使社会各个机构、团体的运行以及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更趋向于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保障政治工作保持正确方向,避免偏离主线。而依法治国不断被赋予新的涵义,这就对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治工作则应顺应这种要求,加强依法治国方面的思想工作教育与宣传,顺应时代潮流。
四、从法治角度看公安政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公安政治工作中关于法治的宣传教育相对较少
公安政治工作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文化建设、教育训练、群众工作等其它政治工作。但是在我国,没有一部法律或是公安条例规定公安政治工作应加强法治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社会主义法治赋予了新的内涵,也使依法治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占据了更加重要的地位。面对这样的时代召唤与要求,公安政治工作却未能与时俱进。很多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政治工作依然以传统形式与内容开展,关于法治的宣传教育远远不够。
2013年10月发生于河南省安阳市的警察摔婴案,无疑暴露出了我国当前公安政治工作弊病所在。在现今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更加复杂,公安民警在调解利益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必然要扮演重要角色。但是由于公安政治工作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缺失,致使部分公安民警尤其是基层民警,对法治没有明确认识,不懂法又何谈守法、执法?因而,关于法治的教育缺失,已然成为公安政治工作中的弊病之一。
(二)公安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人才选拔尚存在暗箱操作
依法治国要求社会各个方面都按照既定的法规程序来运行,公安队伍也不例外。但是在我国当前公安政治工作队伍中,时有出现业务不扎实、技巧不精通,甚至对法律知识与相关法治常识都不甚了解的政工人员。试想,政治工作队伍法律素养都良莠不齐,又如何做好相关的法治思想政治工作、如何要求广大民警知法懂法而守法执法呢?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便是公安机关人才选拔暗箱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在部分基层公安机关,任人唯亲几乎是寻常现象,以至于大批个人素养并不高的民警涌现出来,而政治工作队伍也与之相关联,政工人员也要从民警队伍中进行选拔,很多人便成功地进入政工队伍,从此鱼目混珠,无法取得应有的绩效。
(三)公安政治工作事前事后都发挥不出作用
面对当前时有出现的公安机关内部违法乱纪行为,大多或是选择息事宁人而放任置之,或是给予严厉处分和制裁,但是人们时常忽略,公安政治工作是否发挥了应起的作用。一方面,公安政治工作未能很好地起到未雨绸缪的预警作用。很多公安政治工作者不重视事前的法治宣传教育,而是在公安民警已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后,方才意识到这一方面的疏忽与纰漏。另一方面,公安政治工作在事后也未能很好地起到警醒作用。公安队伍中出现法治性问题后,政工中作者却不能将思想工作做到位,很少通过政治工作的手段来匡正广大民警的思想与立场,每一件公安民警的违法事件都是一个说服教育的鲜明案例,政治工作在此时的缺失,无疑难以剔除违法乱纪的思想根源,从而导致违法乱纪一犯再犯,久而久之,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必然大打折扣。
(四)公安政治工作中唯上级意志马首是瞻现象严重,工作尚乏活力与创造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指出了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相结合。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则要在整个社会都推崇民主,让民主渗透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公安机关也不例外。而在公安政治工作中,部分公安机关政工工作者过分尊崇上级意志,而部分公安机关领导也存在一意孤行的行为,使得公安政治工作成为领导的意志,而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长此以往,公安政治工作会陷入泥潭,难以有新创意与活力,便会发挥不了对公安民警说服教育的良好作用。
五、推进公安政治工作法治化的建议对策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引领力
组织广大公安政治工作者学习依法治国方略的相关知识,并重点研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规定、新精神,提高广大公安政治工作者工作的时代性与前瞻性,更符合时代与社会发展潮流。而开展形式也可以进行创新,例如大讨论、主题座谈会等等,避免时常拘泥于一种形式,而导致民警因单调而造成疲惫甚至反感。同时,通过提高广大公安政治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来更好地丰富公安政治工作的内容,使依法治国更好地融入到公安政治工作中。
(二)加快对公安政治工作进行整改,推进其民主化进程
使公安政治工作与公安机关其他业务区别开来并区别对待,给予政工工作者一定的自由权和自主权,根据情况和大背景选择政治思想工作的内容,并对之适时进行调整,符合时代要求的应大力宣传教育,使之深入民警心中,而已经过时了的思想与工作方法,则应予以剔除或者整改,使公安政治工作具有时代进步性。同时,民警队伍中的政治工作者也应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就是敢于实践、乐于实践,多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在此之中丰富实践经验与阅历,拓宽做工作的灵感来源;而所谓“请进来”,就是请所在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民警以及其他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者前来交流、学习,从中发现问题、明确方向。
(三)公安政治工作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平、公开、透明,选进真正有能力、能够做好政治工作的人才
并改进审核考察机制,定期对公安政治工作队伍队伍进行考核,对无法胜任该工作的人员进行整改,留下对公安政治工作有热情、懂技巧、熟悉业务的政治工作者。与此同时,加强对公安政治工作队伍的监督,推进民主化进程。
六、总结
公安政治工作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尤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法治更是对公安政治工作有了新的要求。面对时代与国家的要求,公安机关应加快整改,而广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者也应响应时代召唤,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寓依法治国于公安政治工作,使二者有机结合,为提升新时期公安机关形象、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而努力。
马凌霁(1995--),女,民族:汉,籍贯:山西,学历:本科;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方向:公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