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实行之始,即应考虑退出机制
2015-12-02本刊采编部
本刊采编部
近期,中国交通管理部门正在海运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服务价格清理整顿行动,包括对班轮公司海运附加费以及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无论是班轮公司的海运附加费还是港口的各类收费,并非现在才出现的,而是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现象。只不过在需求旺盛、货畅船满,供求偏向承运人的时候,较少人站出来提出异议,因为此时把货运走、准时运到才是付货人关心的事。现在不同了,在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货滞船空,市场疲软,付货人想要通过降价分享承运人成本管理的成果,承运人想要维持价格和满载率分享贸易利润。说到底,这是艰难时世下双方求生冲动必然催生的博弈。
一般来说,成本的变动会通过产业链从原料、生产、运输、仓储、分销和终端销售一个个环节传递下去。显然,海运和港口收费的检查表明,我们将这部分收费看作是阻断或者是阻碍产业链价值传递的障碍,管理部门出手就是要理顺价值传递的通道。
我们关心的是:为什么这部分早已存在的费用现在无法作为成本,沿着产业链传递出去呢?
按照市场经济一般原则,产品的成本总是在下一个环节通过价格的方式实现自己。在经济景气度尚可的时期,这样的传递,除非遇到特殊的力量,最终会在商品的个人消费环节被实现。而目前长时期的经济动荡,使得成本的传递本身困难重重,一方面是因为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因为购买力下降。成本的上升是不是在消费终端被认可,直接影响到各个环节的成本是不是可以顺利实现。
成本分摊的信息会反馈给整个产业链,直至生产、设计。如果这种反馈是完整的,那么相信在各个环节都会引起一波对于成本的检查和减少。但是,有一些环节由于自己特殊的地位而在整个降本促销的运动中,坚持自己以往的成本和利润策略,这种地位往往与垄断、寡头、政策性资源有关。此时,管理部门就会站出来,打破市场对于这些企业的无力状态,恢复产业链信息的上下真实传递。
但是,这样做也有风险,因为这种行为本身也可能打断市场传导机制的正常工作,当工作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频繁,措施使市场失真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所以,在做这种动作实施的同时就应该考虑退出机制。
当措施的进退演变成为一种长期的机制之后,产业传导机制会激发自身的“学习功能”——根据政策进出的时机将自己的策略调整在政策制定的范围内,最终获得政策所要的传导通畅、成本合理的效果。这就是政策措施发生作用的良性机制。
与此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规范运输活动中的这些费用与其说是改变贸易的成本,不如说是改变运输行为的公平状况。在整个贸易体量中,这部分成本实在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还是市场的需求旺盛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