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最新政策体系探析
2015-12-02黄艳霞
黄艳霞
摘要: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以促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其政策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大学实施科研绩效评估,强调学科和专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大学成果转化的内在动机;二是全面构建政府、大学与企业的多边新型合作关系,为成果转化提供条件;三是通过各项财税政策及专业人才培养,为成果转化提供支持。目前,以科研绩效评估为中心、外部激励和支持为支撑的政策体系对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产生了较大影响。
关键词:科研绩效评估; 社会影响力; 合作; 激励; 财税政策
澳大利亚政府在建设国家科研创新体系过程中对成果转化给予了高度关注。近年来制定各种政策用于激励、支持、促进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力求通过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大学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和国家创新力。
一、科研评估重视社会影响力指标:激发大学成果转化内在动机
1.对大学科研实施ERA(Excellence in Research for Australia)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重视各个学科和专业的成果转化
澳大利亚政府于2010年开始对所有公立大学进行ERA评估,评估并不分析大学整体绩效,而是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与基准相比的情况,即其在澳大利亚和国际上的地位。
(1)ERA评估简介
澳大利亚政府在很长的时间里并没有对高校科研绩效进行评估,为回应公众了解科研经费投入有效性的需求,上个世纪末开始对大学实施科研评估。第一次系统的科研评估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RQF(Research Quality Framework)框架,但这一制度于2007年因新政府的上台而被取消。为更好地了解澳大利亚政府科研投入的效果和大学的科研质量,为未来政府科研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建议,新政府于2008年启动了新科研评估制度ERA的制定,2009年进行了试测。
试测后,澳大利亚政府决定全面定期对大学所有学科和专业实施ERA评估并公布各大学的评估结果。2009年,澳大利亚政府在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系统转型》中指出,必须将ERA评估结果与研究投入紧密结合,利用ERA评估建立可持续的研究投入机制;澳大利亚创新、工业、科学与研究部公布的《推动思想:21世纪创新日程》报告提出了澳大利亚未来研究创新计划,指出将使用ERA框架体系和评估结果加快大学与企业的研究合作;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指出,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估了解哪些领域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特别是经济发展所需领域[1]。2010年,ARC实施了首次正式的ERA评估,对象涉及41所大学的所有学科和专业;2012年开展了第二次评估,第三次评估将于2015年实施。
ERA评估主要是依据指标体系确定国际基准和澳大利亚基准,了解大学各个学科和专业在澳大利亚和国际上的地位,且尤为重视学科和专业的国际地位。其程序是大学向ARC提交一份关于其研究活动的综合材料,列出各个学科和专业的研究人员数、出版物等研究产出、奖励、项目、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收入、专利等,各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将依据材料评估各学科和专业研究水平。评估将由以下八个类别的评估委员会负责:物理、化学和地球科学,人文与创新性艺术学科,工程与环境科学,教育与人类社会,经济与商业,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生物和生物技术科学,医药与健康科学。
(2)指标设计与成果转化评估
评估共有研究成果、研究经费、成果应用措施、研究者学术身份四个一级指标,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此次ERA评估不仅为了了解澳大利亚大学科研在世界上的水平,更是为了利用科研促进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所以在评估设计上尤其重视成果转化指标。
首先,明确将成果应用作为评估一级指标,研究商业化收入列为二级指标。成果应用指标要求统计各种已经申请注册成功的专利与设计、研究商业化收入及其它各种研究成果的应用状况。这一类指标的统计,鼓励研究更加关注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并积极采取行动将成果投入应用。从2010、2012和2015年公布的各学科和专业评估范围要求中可以看到,成果应用的二级指标之一就是商业化收入,统计已经转化了的成果所带来的收入,这些收入不包括来源于企业的研究经费、CRC的研究经费及其它各种用于研究的经费。所有学科和专业都必须提交研究商业化收入数据,且统计的信息也非常详细,包括评估学科和专业的商业化收入总数、教师平均商业化收入总数、澳大利亚基准(澳大利亚所有大学教师研究商业化收入平均数)、教师平均商业化收入与基准比值、每年的商业化收入数及占澳大利亚所有大学商业化收入总数的比例等。[3]这些应用性指标的统计,虽说除商业化收入这一项为已经转化的成果,其它的多是未转化的成果,但却为成果转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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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研究产出形式,特别考虑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运用特殊性,承认非传统成果形式并可将其作为“成果应用”指标统计内容。这些非传统成果形式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原创的作品,包括可视的艺术作品、建筑设计作品、文字作品等;二是原创作品的表演,如音乐、戏剧、舞蹈等;三是一些记录性的原创作品,如电影、表演、网站等;四是一些公众表演和公共事件、公共节日作品等;五是被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等采纳并实施了的研究咨询报告。[4]对于这些非传统研究成果的承认,实际上是鼓励大学研究者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更多地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运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值得注意的是,评估特别提到了向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提供研究报告的重要性,鼓励研究者将成果通过咨询等方式实现转化。
最后,关于研究收入统计,必须明确统计来源于企业的研究经费;除此之外,研究经费收入还必须统计来源于合作研究中心(Cooperative Research Centres)的研究收入。在统计中此数据的统计和基准的使用,意味着各专业和学科想要在研究经费这一指标中获得优势,必须考虑吸纳更多来自于企业和CRC的研究经费。而这两类经费一般是用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最后的成果是能够被用于企业生产的。所以,通过研究经费指标在评估中的运用,间接促进了研究成果的转化。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使用了基准,将每所大学每个学科和专业的研究者平均研究收入与澳大利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对大学更是一个大的促进和激励。
ERA评估主要是了解大学各学科和专业在澳大利亚和国际上的地位,而学科和专业发展也是大学及教师们的需求。所以,ERA指标体系对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力的重视,激发了大学和教师们提高成果转化率的内在动机。据调查,ERA评估实施后,极大地促进了大学所在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大学的商业活动能力,促进了大学与企业的联系等。[5]
2.政府计划实施“科研影响力评估”及大学组织的EIA评估
除要求使用ERA对各大学科研进行评估外,澳大利亚教育部还于2011年开始启动制定专门的大学“科研影响力评估”体系,2013年6月公布了评估方案讨论稿。该评估主要是了解大学科研的社会影响力,以鼓励大学更加关注科研成果使用者的需求并通过成果转化满足这些需求。该评估将与ERA一起,成为政府对大学科研绩效进行评估的两大工具。
除政府组织评估外,澳大利亚最有影响力的两个大学联盟于2010年开始实施EIA(Excellence in Innovation for Australia)评估,采取案例分析法专门分析大学科研的社会影响力。澳大利亚八校联盟是澳大利亚最古老、科研实力最强的八所高校,澳大利亚科技大学联盟是澳大利亚最好的八所工科大学联盟。联盟成员于2011年制定了EIA评价标准和实施计划,2012年首次采用EIA体系对成员大学科研影响力进行评价。该评价主要目的是了解科研对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作用与影响,根据其对社会经济作用的表现,分为国防、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几个领域。EIA与ERA最大的不同是其并不对学科和专业进行评估,而是对科研成果本身的影响力进行评估,进而了解大学科研的社会影响力。兰德公司对EIA的评估显示,EIA对大学科研的社会影响评估是极为成功的,极大地弥补了过去传统评估法及ERA的不足,其评估的两条主要标准是科研成果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能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大学科研社会影响力信息。[6]教育部在“科研影响力评估”草案中提议,将在对大学的评估中,使用EIA的方法。
二、政府主导构建与企业、大学的多边合作关系: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条件
1.政府与大学签定研究使命合同并加强与大学的联系
澳大利亚政府将与大学签定“基于使命的合同”,这份合同将包括教学和研究两大部分。政府签定研究使命合同的目的之一是使大学研究更关注社会需求,通过科研活动加强与市场、企业的联系并促进社会发展。在合同中,各大学将明确自己的科研绩效目标,政府将以此为基础,确定各所大学的科研绩效拨款数。正是由于将大学科研绩效特别是科研应用绩效与拨款结合在一起,各大学确定科研使命指标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科研成果转化目标与基准。
除此之外,为加强政府与研究部门的联系,让研究人员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走向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成果的需求,工业部成立了“创新学者与研究者社区”。研究人员如果想将自己的研究与国家创新政策紧密结合,可以直接向工业部申请加入社区。工业部还依托该社区定期开展“创新学者研讨会”,鼓励学者与研究人员关注政府政策并将研究与之结合,通过政府与研究者的讨论,促进两者的合作与交流。
2.促进大学与企业建立联系
对大学与企业合作关系构建影响最大的“合作研究中心”是澳大利亚政府于1991年开始资助的项目,2008年,该项目成为澳大利亚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部分。项目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公共研究机构和人员与企业、商业界建立联系,促进澳大利亚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大学与企业合作,了解市场需求,开展基于需求的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其参与者主要有大学或者是企业、公共部门及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人员。目前已经投入38亿澳元,建立了约200个中心。[7]
ARC也为大学与企业设立了专门的项目,用于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如“工业变革研究项目”就为大学提供经费,用于资助其培养学生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除此之外,该项目还资助建立了“工业变革研究中心”和“工业变革训练中心”。 “工业变革研究中心”要求大学在申请ARC资助建立中心时必须与企业联系,并且有来自于企业的经费资助。此类中心的建立实际上是鼓励研究者从事企业所需要的研究,由于企业为此提供了资助,所以企业会努力将这些研究运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成果的转化速度大大加快。ARC每年资助成立“工业变革训练中心”,此类中心由大学申请建立,为在校生和企业相关人员提供培训,使学生能够敏锐洞察市场对研究成果的需求并具备成果转化的相关能力,为企业人员提供其为企业发展寻求研究成果转化的机会。
ARC的“联结类项目”也是专门为大学提供经费,用于为研究人员与企业建立联系,这类联系要求企业必须为研究提供资助,有利于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和转化速度。2014年的合作者所提供的经费中,有50.9%来源于企业,ARC共资助了251个联结类项目,资助经费共88,154,841澳元。[8]2008年,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科研对国家发展的促进作用,ARC在其资助政策中指出,将特别鼓励人文社会科学与艺术学科加强其成果的转化,鼓励研究更多地与成果使用者联系在一起。
此外,工业部也积极参与成果转化资助工作。设立的“创业者基础建设项目”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商业与研究的联系。2014年该项目专门用于加强两者之间联系的子项目是“研究联系”,该项目将为申请成功的商业机构提供5万澳元资助,并对商业机构进行专业评估,了解其对研究的需求状况,提供澳大利亚现有研究成果、机构和人员信息,建立两者之间的联系,促进研究成果在商业部门的转化。
3.政府与企业的合作
澳大利亚非常重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创新需求。政府与企业合作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各种论坛和机构活动,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需求,从而制定相应政策,推动企业创新;而企业也能够及时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在政策指引下积极参与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澳大利亚在全球的竞争力。如工业部成立的“创新合作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论坛,成员由联邦27个政府部门企业代表组成,定期开展关于企业创新相关政策和公立私立部门合作策略的讨论,2012年其工作小组还就公私部门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了建议。除“创新合作委员会”外,还有“联邦、州和自治领创新咨询委员会”,致力于促进政府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与协作。
三、财税等政策与人才培养:加强激励与专业化支持
“全国研究商业化调查”是澳大利亚政府对公共研究机构的商业活动进行定期调查了解的一项活动。该调查于2000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接受了政府科研经费资助的大学将必须提供该校关于商业化活动的数据,包括研究成果转化收入、创办的企业数等。每次调查会选取国际基准,进行国际比较。这些商业化调查结果成为政府科研经费资助、科研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澳大利亚政府一直支持通过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由于其税收减免政策,澳大利亚在2009-2010年间为约7000个企业减税14亿澳元。[9]并且,澳大利亚政府决定于2010年后开始实施全新的《研发税收信用》政策,通过更高比例的税收减免,刺激企业进行研发,特别是对年营业额低于2000万澳元的企业研发给予更多的减税支持。这项政策使澳大利亚对企业研发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国际上的排名从2008年的第十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一位[10]。这些财税政策为企业开展研发提供了更多的激励,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与大学的合作研发活动,使大学的研究与企业需求联系更加紧密。
政府还成立了“联邦商业化研究所”,致力于将研究商业化和政府财政支持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除此之外,还提供风险投资相关项目,以刺激更多的成果转化;专门设立了支持风险投资的税收项目,如“风险投资有限合作关系”项目和“早期风险投资有限合作关系”项目。2009年,政府还提供8300万澳元用于风险投资以加速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11]。
知识产权法对大学知识产权及转化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且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与大学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1994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2012年政府公布了该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公私部门的合作:知识产权的作用》。报告指出,知识产权对实现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与私立部门的合作非常重要,为了更好地实现两类机构的合作,最好的方式是能够基于知识产权规定寻求两者共同的利益和期望点,解决知识产权的矛盾,并且要求大学能够提高项目管理技能,加强人员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目前工业部的“政府合约灵活性工作组”将工作重点放在简化政府的各种知识产权相关合同规定上,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除此之外,政策非常重视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人才教育。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让企业和大学了解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培养成果转化所需的各项技能。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为攻读研究型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生提供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养这些未来的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技能;二是平时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企业人员和大学研究人员均可参加。为使更多人了解相关政策,具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多种项目为此类教育培训活动提供资助。如教育、科学与训练部于2007年设立并于同年移交给创新、企业、科学与研究部负责的“商业训练框架”项目,每年为约250名攻读科学研究学位的学生提供资助,培养这些学生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所需的各项技能。政府还为许多大学提供资助,开设相关的培训课程。如昆士兰大学的“研究商业化研究生资格”培训项目招收已经取得了本科学位的学生或已经完成了中学教育且有七年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其课程主要是关于创业、公司发展、知识管理、商业与科技发展、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商业化实践等方面的内容;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关于研究成果商业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除此之外,CRC也为一些培训项目提供资助,这些项目主要为实现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者进行培训,培训项目可以是博士/硕士学位项目,也可以是课程学习项目。1991-2010年间,CRC共资助约4400名博士生和硕士生接受训练,了解与工业现状相关的知识,对此类人才教育的投资总回报为1.63亿澳元。[12]2009年政府还决定建立“联邦商业化研究所”,以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利益相关者的合作。
四、小结
尽管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也实施了多种多样的项目与政策,但成效并不那么显著。澳大利亚政府在多个报告中明确指出,国家虽然不断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但相当多的投入并没有真正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如2009年创新投入排名在全球位于13,而创新产出排名却为28。[13]
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最近几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改变过去不成体系的政策与项目方式,考虑采取更加简单、有效的框架体系来达成目标。新政策体系与过去相比,最大的变化是通过科研绩效评估激发大学与研究人员内在的成果转化动机。如ERA评估,其指标体系很清楚地传达了一个信息,即成果的转化将是衡量学科和专业研究质量很重要的指标。政府还将制定新的评估方法,专门评估各大学的科研社会影响力。并且,政府还明确规定,这些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影响力评估结果将是科研拨款和资助的重要依据。因此,大学和科研人员为了学科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必将更加关注社会对科研的需求并努力满足这些需求。
新的政策框架以共同的使命与目标更新政府、企业与大学的合作关系,期望通过政府的各项努力引导大学积极发挥其主体作用,在研究中更关注社会的实际需求并满足这些需求,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并实现成果转化,最终提升整个国家在世界上的竞争力。政府、大学、企业将为“提升澳大利亚国际竞争力”这一共同使命与目标而努力,合作将比过去更有成效。
为了大学成果转化的需要,政府实施了新的财税激励政策,强调成果转化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及对所有科研人员、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于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训,创业能力提升是最重要的一项要求和必须达成的目标。
新政策框架实际上是以评估为中心、外部激励与支持为支撑的完整体系,虽说简单却很有效,已开始显示出对成果转化的作用。ERA实施的评估结果显示,大学的成果转化数在逐步增加,对经济与社会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大;大学研究者在这一过程中,了解并满足社会需求的主体意愿不断增强;新的外部激励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研发的热情,使其与大学的合作更加广泛;由于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创业能力的提高,成果转化成功的可能性也比过去更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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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Soumitra Dutta,Amir Ullah Khan,Aarti Bharadwaj,Tiksha Kaul,George Skaria.(Eds).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08-2009[R]. INSEAD,2009:11,13.
(责任编辑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