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我国大城市郊县地区农村支付环境发展现况及其完善途径——以天津市为例
2015-12-02■于琦
■ 于 琦
当前我国支付环境发展的内在动力及其基本状况
支付结算体系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内容和服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和提高与金融创新具有密切联系。而根据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经验,在技术推进、货币促进、财富增长、约束诱导、制度改革、规避管制、交易成本等诸多创新动因理论的分析下,我国现阶段支付结算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呈现出明显的政府推动、技术推进和利润追逐三大特征。这其中:
一是表现为在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及监管部门为应对国民经济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维护金融稳定、做好金融服务,大力开展了在加强支付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交易工具推广应用、完善市场交易行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创新,从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推进支付结算体系发展。如近年来,在“政府与市场并重、监管与服务共举”下,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全国推广、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快速发展、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二是表现为以计算机为中心的技术进步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电子化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大数据信息系统逐步推广、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不断涌现,从而为支付结算环境的改善和提高提供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如根据支付结算系统委员会的统计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新型支付结算工具日益普及,现钞、票据等传统结算工具占比不断减少。截至2013年末,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3.11张,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501.58亿笔、1607.56万亿元。
三是表现为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而积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一方面通过将支付结算业务与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业务相结合,大力发展承兑、资金清算、卡基支付、网络支付等新型业务,从而在充分发挥其作为资金运行载体和最终清算渠道作用的同时,扩充商业银行盈利空间;另一方面则通过整合搭建统一的数据分析系统、推动银行卡跨地域跨机构联网通用、扩大ATM和POS机具覆盖面等举措,提高商业银行服务网络的覆盖水平和营销能力,从而在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中,改善商业银行综合收益状况。
由此,近年来我国支付结算环境在以上三大动力的推动、支撑下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部分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区,实现了“基础设施高效化、服务网络立体化、支付工具电子化、业务品种多样化”,对于满足交易主体金融需求、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受多方因素制约,我国城乡支付结算环境不均衡的问题仍较为严重,其中又以大城市郊县地区尤为突出,从而影响了调动金融资源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当前天津郊县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发展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支付结算环境作为天津郊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金融服务体系的立足之本,在各方努力下其功能运用和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等方面成绩突出。但其间我们仍发现:
一是从支付清算系统的使用效率上看,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足。自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了以大额支付系统、京津冀区域票据交换系统、商业银行行内汇划系统、银行卡系统和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外币票据清算系统在内的 “5+2”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为天津经济发展和新型支付渠道的使用提供了先决条件。但其中,一方面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使用规模,相对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足。如,2013年蓟县、宁河、静海3个天津农业区县使用各类系统完成的非现金支付总量为7841.62亿元,是同期中心城区的3.26%;非现金支付工具总笔数为2051.53万笔,是同期全市的2.98%,这显然同农村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为中心城区的38.44%状况不成比例;另一方面则是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依托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电子技术搭建的服务平台及支付渠道虽均已开通,但使用效率不高,发展程度不够。如,网上银行作为当前功能最丰富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的业务量仅为中心城区同期的7%,而操作方式相对简单的电话银行,在农村地区新兴支付渠道中的占比为3.86%,较中心城区高3.17个百分点。
二是从金融服务网络的覆盖率上看,与中心城区存在明显差距。近年来,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合力推动下,天津市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截至2013年末,蓟县、宁河、静海3个农业区县共有银行网点317家,特约商户3675家、ATM522个、普通POS机2320户,较2010年增长显著。但其中,就金融服务网路的覆盖规模而言,农村地区与中心城区相比仍差距突出。2013年,天津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和ATM的覆盖率分别约为1.55家/万人和2.56个/万人,仅为中心城区服务水平的27.10%和21.05%。(参见表2)。
三是从支付结算方式的涉足领域上看,现代化支付工具的接受程度和业务占比不高。2009年以来,天津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启动和推进,使得城乡一体化进程显著提升、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从而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及渠道的使用推广创造了条件。2013年,天津市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总量为2051.53万笔、涉及金额3164.24亿元。但其中,票据和托收业务是目前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的重要方式,汇兑及银行卡业务优势不显。如当年天津农村汇兑和银行卡业务约占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总量的45.71%和8.01%,不仅比中心城区同期占比低15.58和4.25个百分点,也较全市平均水平低14.48和8.4个百分点。(参见表3)同时,就银行卡发卡类型来看,2012年天津市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已达11.14张/人,但99.07%为借记卡,功能较为有限。
当前天津郊县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是行业管理部门在主客观上推动力相对不足。这主要是指行政力量在当前我国的金融改革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就天津农村地区而言,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县无分支机构的状况使得行政力量覆盖面不足,导致在推动相关政策深入基层、确保落实上存在难度,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另一方面,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和不同乡镇经济结构的显著差异,使得管理部门在科学认识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合理有效地制定政策上面临挑战,导致有时出现政策目标与农村现实相脱钩、“事倍功半”的状况。如2013年,天津农村地区ATM、特约商户和POS机的布放数量“不升反降”,分别比2012年减少了32个、307家和4162个。
表1 2013年天津市新兴支付渠道农村地区与中心城区业务总量对比情况单位:万笔、亿元
表2 2010-2013年天津市中心城区与农业区县银行网点和ATM覆盖情况单位:个
表3 2013年天津市非现金支付工具农村地区与中心城区业务总量对比情况
二是银行机构拓展农村网点成本高、收益低,自身意愿不强。银行机构开设网点涉及网点租金、装修装潢、机器设备、网络建设、员工工资等经营成本,保守估计需要上百万的资金,与城市的网点建设成本差别不大,但收益较城市则有较大差距。虽然农村地区业务量较多,但业务金额普遍较少,且大部分为取款为主,在银行的沉淀资金较少,成本收益率较低。经统计,2013年天津农村地区平均每台ATM机具一年存取现金16.24万笔,金额3.25万元。而全市平均每台ATM机具一年存取现金为23.70万笔,金额5310.22万元。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较少的问题,人民银行大力推广助农取款,但就实施情况来看,由于需要收取农民银行卡跨行手续费,农民的使用意愿不高。
三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工作能力与现代化支付业务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市场环境和配套设施有待提高。目前,农商行、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三大农村主力金融服务机构的乡镇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工作仅限于办理业务,缺少专业管理和指导。精通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等新业务的人员缺乏,直接影响了农村支付结算业务的推广和宣传。
此外,由于目前农村居民家庭在收入及消费方式上仍以现金为主,且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与其居住地距离较远,从而制约了新型支付工具的推广和支付环境改善工作的推进。如在对天津3个农业区县300个农户家庭的抽样调查中,有50.67%的受访者的收入形式为现金;同时,银行网点距农户家1公里以内的仅占调查对象的15.67%,有58%的网点距农户家在2公里以上。
四是农村居民家庭对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认知度低,严重影响了当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的拓展。目前,一般农户 (特别是偏远乡镇)对金融产品的认知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仍习惯于“钱货两清”传统结算方式,对刷卡、票据等新型、非现金支付工具缺乏认识、存在顾虑,从而严重抑制了非现金结算的需求,进而也影响了各类支付服务渠道和网络在农村地区的搭建和延伸。如根据对全市3个农业区县300户农民家庭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在84.33%的持有银行卡的农户中,每月使用5次以上的仅占22.03%;在用途上,则占比最高的为取现,其次依次为实体店刷卡、公共事业缴费、转账汇款和网上购物;而在 “不使用”的调查对象中,有42.50%的表示为不了解或不会用银行卡。
改善天津效县农村地区支付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是要加强银政合作,借助商业银行的触角和渠道,使金融导向政策得以有效落实。这其中,应通过政策引导与商业自主、行政力量与市场资源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方面可通过 “银行下乡”费用补贴、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服务资源持续流向农村,激发金融机构愿进农村、想进农村的动力和意愿;另一方面则考虑通过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完善约见谈话机制等督导举措,将分析考核的对象从商业银行分行向其农村地区支行延生,提高和强化 “由上到下”的政策传导效果。
二是要创新服务模式,根据经济发展特点进行市场营销、推广特色产品,降低银行经营成本,拓展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网络。这其中,一是应针对农村地区居住分散、交通条件差等特点,加快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的业务发展、完善农村电子支付交易规则。在为农村客户提供更多、更安全、更便捷的支付工具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展服务对象、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结算需要;二是应积极开发和推广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根据不同乡镇的经济发展状况,推广开发与旅游、养老、休闲等农村特色产业和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支付服务网络和产品,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和服务网络;三是应大力发展惠农通、金融服务站等低成本金融服务产品。在乡镇小卖部、小饭馆等地普及惠农通等小成本电子机具,满足农民日常小额支款、查询、转账等需求,同时将惠农卡等银行卡与代发涉农资金、财政补贴、代理公共事业收费、代发低保等农民日常生活所需相结合,既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又提高了农民的用卡需求,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以天津市宁河为例,仅2013年,在270个行政村安装此类电子机具283台,每台成本低于1000元,全年交易额每台超过1000万元。
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加速人才培养、增大资源倾斜,提高农村支付服务水平的提高。这其中,一方面就 “软件”而言,应结合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引入高学历人才和进行岗位轮训、技能培训,使一线人员对支付工具及其相关产品有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从而提高对外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就“硬件”而言,应从长远着手,继续加大在农村地区的ATM和POS机投放力度。并通过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机关、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机构的收支均使用现代化支付工具,从而提高支付渠道和产品的使用效率。
三是要做好产品宣传,在农村金融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提升中,为农村支付环境的改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其中,一方面应针对农民金融知识欠缺的实际特点,注重对使用支付结算工具和手段的常识及意义进行介绍宣传,将广大农民引导到新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中来,让农民敢用、会用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另一方面则应通过采取免费试用非现金支付系统业务、制订城乡有别的支付结算收费标准、财政专项补贴和降低农村地区结算资费标准等措施,改革现行的结算业务收费模式,使农民切实感受到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便捷与实惠,培养其新的支付习惯。
参考资料
1.何德旭.中国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65.
2.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R].2014,3
3.中广网.人民银行:天津已初步建成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EB/OL].http://www.cnr.cn/2004news/enews/t20050923_504108816.html,2005.